#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今天是律師節
今天是 9 月 9 日,也是「律師節」,你知道這個節日怎麼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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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來說一個律師的故事。
1880 年 9 月 16 日,台灣第一位法學博士:葉清耀,在台中出生。
👨🏻⚖️ 他是誰?
葉清耀出生在經濟不好的家庭,從公學校畢業後,放棄升學從事樟腦油的工作。但是學校老師認為他很聰穎,不升學實在可惜。在老師鼓勵下,考上當時的台中師範學校。畢業後先在公學校教書,後來又在法院擔任通譯。1910 年,葉清耀決定繼續深造,由於當時台灣沒有大學,於是前往日本明治大學法科就讀,半工半讀之下大學畢業。
然而,當時日本政府不允許台灣人考辯護士(律師),在他和司法大臣請願抗議後,日本政府開放台灣人應考,葉清耀也順利成為台灣史上第一位辯護士。1932 年,葉清耀以《刑法同意論》為題的論文,取得明治大學的法學博士學位,也成為台灣史上第一位法學博士。
👨🏻⚖️日治時代的美麗島事件:治警事件的辯護律師
日治時代的台灣人,在武裝抗日失敗後,為爭取一定程度的自治,所以林獻堂等人進行「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而第二次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失敗後,蔣渭水等人深感結社的重要,遂於請願運動進行到第三次時,組織「臺灣議會期成同盟會」。但是,當時日本政府統治下的台灣,根本沒有結社自由,申請案直接被台北州警務部打槍。
1923 年,於是他們藉由前往東京進行請願的機會,向東京早稻田警察署申請成立獲准,「臺灣議會期成同盟會」在東京正式成立。台灣人繞過台灣總督府,跑到東京組成政治團體,總督府非常生氣,於是以違反《治安警察法》為由進行全台大逮捕,總共 18 人遭到起訴,其中包含大家熟悉的蔣渭水、蔡培火等人,史稱「治警事件」。
於是,葉清耀決定挺身而出,擔任他們的律師。
👨🏻⚖️奮力一搏,一審無罪,但二審失敗⋯⋯
當時,檢察官在庭上這樣指責被告:「台灣人竟不知感恩,反對同化政策,要求自治權利,是不自量力!」 在葉清耀等人的辯護下,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被告通通無罪。法院認為,他們的行為並沒有違法,此外,如果判決他們有罪,反而會使他們「英雄化」。而這個無罪判決,也使得葉清耀一戰成名。
可惜的是,台灣總督府高等法院二審推翻一審判決,蔣渭水及蔡培火被判 4 個月有期徒刑,剩餘等人分別被判 3 月、罰錢、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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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組織台灣地方自治聯盟
1930 年,葉清耀組織台灣地方自治聯盟,爭取台灣人直選地方公職,然而,葉清耀卻在 1942 年不幸病逝,享年 63 歲。
葉清耀見證了台灣人在日治時期的反抗,並且自己也參與其中。台灣人的民主,大概就是不斷一直拚搏而來的。因為民主自由得來,從來就不是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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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今天是律師節
為什麼律師節訂在 9 月 9 日?流傳兩種說法,1948 年全國律師公會在南京召開第一次大會的時候,為了「紀念國父提倡法治、實施民主憲政」,以 1895 年第一次廣州起義——10 月 26 日(農曆 9 月 9 日重陽節)作為律師節。
不過,後來因為一些原因,轉了幾圈以後變成陽曆的 9 月 9 日。
而根據全國律師聯合會的資料,1948 年 9 月 9 日,全國律師公會在南京召開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因此將這天訂為律師節。
但你覺得這天適合嗎?
究竟是台灣第一個弁護士葉清耀出生日 9 月 16 日,還是遠在南京的 9 月 9 日更適合當「台灣的律師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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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律師節
日治時期台灣人當警察 在 葉慶元律師(葉狀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失去真相的台灣史
清大 彭明輝
在國民黨的遮掩與扭曲下,我那一個世代的「台灣人」很難了解真正的台灣史;後來,在綠營各路人馬的遮掩與扭曲下,野百合和太陽花世代很難了解另一面的台灣史。
當我看到年輕一代對日據時期的瘋狂愛好時,心裡很悲哀:台灣人似乎永遠脫離不了「認賊作父」的史觀,永遠被愚弄,永遠感謝、崇拜剝削我們的「賊」。
當媒體與大學教授紛紛成為政黨的爪牙時,台灣人永遠只有知的權利,而沒有知的機會。
"別把日據時期浪漫化"
年輕一代紛紛想要了解被國民黨遮掩掉的歷史,而瘋狂地迷戀跟日據時代有關的故事。在海角七號等一系列「懷日」電影裡,台灣人跟日本人只剩浪漫或淒美的情感,而徹底忘記慰安婦的故事,也忘記殖民與被殖民的關係。
但是,容我跟你講幾個很簡短的小故事。我媽在日據時代拿到新竹州(桃竹苗)國小畢業考第一名,而成為新竹州畢業生領證代表,日本人群起抗議——台灣人不是「二等國民」,而是「被殖民者」,所以不可以當日本國小畢業生的「領證代表」。
日治時代台灣的治安很好,是的。但是這故事沒講另一半。我爸在日據時代當學徒,因送貨而返店時間較晚,在街上被日本警察毫無理由地懷疑是賊,就被逮進警察局,毒打一頓到皮綻肉開,然後才開始問話,並打電話到店裡求證——台灣人是沒有基本人權的「被殖民者」。
請你記得這些事實,然後再去看看近年流行的「瘋日據」電影,看看他們多麼歪曲史實,多麼地認賊作父。我沒有要鼓勵仇日,我只希望台灣人可以客觀而完整地面對台灣的歷史。
"被浪漫化的日據史"
我很早以前就聽過社會學界與人類學界的說法:日本人比國民黨更認真地建設台灣,日據時代的台灣遠比中國更進步,日據時代的台灣有很多項目甚至比日本本國更進步。我不否認這些事件,但是很難認同這個「史觀」。
日據時代的台灣是全球熱帶流行病學最出色的地方,或許是事實,但是動機呢?我相信是因為日本處心積慮地要進犯中南半島,因此他需要研究熱帶流行病學,而「熱帶流行病學研究中心」當然不適合設在酷冷或溫帶的北海道與東京。
日據時代台灣有好幾個城市的都計規劃水準遠超過日本本土(譬如台中市)。或許這也是事實,但是原因呢?盡管日本政府從明治維新就開始積極引進西方的學術、技術與制度,但是日本民間的既得勢力一直都排斥自行流洋的學生(政府派出國考察者例外),因此很多留歐的建築師與都市規劃專家在日本本國被排擠或找不到發揮機會,只好到台灣來發揮,不是因為「愛台灣」。
"日本積極地建設台灣的農業、礦業與經濟"
是的,但是你聽說過這個俗諺嗎:「第一憨(傻),種甘蔗去給會社(株式會社)磅。」——國民黨以「肥料換穀」、「青果合作社」等手段剝削農村應得的經濟回報,其手段與日本如出一轍,甚至可以說是「以日為師」。
日本建設台灣,是把台灣當標準的殖民地去建設,目的不是「平等對待台灣人」,而是把台灣當作「香蕉共和國」一樣地供養日本,支持日本去侵略中國與東南亞——台灣是日本的工具,而不是目的。
我爸媽都對「外省人」心結甚深,也都常講日語,但是他們從來不曾說「日據時代我很幸福」,更從沒跟我說過「我是日本人」。我媽倒是跟我講過:她跟日據時代的老師通信(用日文),老師很得意地拿給他身邊的日本人看,並說:「你看,這是我在台灣教出來的學生。」
上面這一句話什麼意思?在日本人的心裡,台灣人就不是日本人!
「日本人李登輝」是一種非常奇怪的念頭。台灣人是不可能跟日本人平起平坐的,所以不可能有「日本人李登輝」,「日本人李登輝」只存在於幻想或妄想的世界,而不可能存在於現實世界,所以光復之初才會有全省同胞歡天喜地地到碼頭迎接國軍這樣的事。
" 誰在殘害當今的年輕人?"
我爸討厭外省人,因為他在法院工作的數十年內老是受到外省同事的欺負。不過,他一輩子銘記在心並每年去探候的恩人也是外省人。我外祖父原本富甲一方,卻因三七五減租而家道中落,所以我媽討厭外省人,但她也沒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外省人中有好人,新竹中學校長辛志平就是全新竹人敬重至今的外省人。反過來說,本省人中有漢奸與台奸,他們危害台灣之慘烈,猶遠遠超過外省人。
我爸媽曾告訴我們,今天台灣最著名的十大本省家族有哪些人是日據時代當漢奸,而得到日本政府經商的特許權,從而發跡致富;又有哪些家族在蔣氏王朝裡利用特許權來擴張財富。
外省權貴令人不恥與厭惡,「本省」權貴又好到哪裡?解嚴之後「專業退位」與「黑金政治」傳聞甚囂塵上,使得黑道勢力大舉進入農會、漁會、地方議會與國會,其危害台灣政治與經濟發展之深,至今猶深入骨髓而難以治療。
陳水扁當權期間,各種綠營的新舊權貴以「小蝦米吃大鯨魚」之姿侵佔公股銀行,趁著WTO逼迫台灣,「公營事業私有化」的過程「賤賣國產」,以及通過「股票分紅費用化」和「內線交易」的模式,進一步癱瘓台灣產業界「優勝劣敗,多元競爭」的市場機制。這些作為不但是貪污,甚至更扭曲了台灣的產業發展路徑,毒害台灣的產業體質,導致今天台灣經濟疲軟無力,全台灣人看不到未來。其為害,遠遠超過蔣氏王朝。
自從解嚴以來,綠營奸商、權貴與政治人物相互勾搭成一個權勢龐大的集團,集媒體、金融、房地產、新興科技產業於一爐,以媒體的扭曲報導、名嘴的巧辯歪曲和網軍的力量愚弄選民和無知的大學教授(包括很多形象良好的綠營教授),以便從房地產、金融、行政院國發基金的補助、扭曲的產業政策等各種手段,侵佔國產,榨乾政府的錢,更無法無天地炒作房地產。
平心而論,蔣氏王朝對台灣人的傷害是一時的,隨著他們的逝去而煙消雲散;解嚴以後綠營政治人物、教授、奸商、權貴對台灣的傷害,卻是與時俱增,禍害無窮。
今天台灣的非典就業已經高居就業者的7%,幾乎都集中在年輕人;此外,全台灣除極少數人之外都深受高房價之害。這兩條大罪,完全跟蔣氏王朝無關,全部是解嚴以後綠營政治人物與教授縱容(甚至勾結)奸商、權貴的結果。
可悲的是,許多年輕人卻誤把這些奸商、權貴、爛政治人物當作偶像,誤把殘害自己的賊人當恩人,這不也是另一種「認賊作父」?
"坦然面對自己的歷史"
柏林有猶太博物館,因為德國人願意面對醜陋的歷史;波蘭把最血腥的Auschwitz集中營改建成博物館,因為他們願意面對自己曾經既被納粹蹂躪又曾協助迫害猶太人的歷史。
人必須坦然面對自己過去所有的歷史,不被仇恨蒙蔽地面對過去所有的歷史。
然而,蔣氏王朝遮掩了一部分台灣的歷史,解嚴以後的綠營教授和媒體則以另一種手段扭曲、遮掩了台灣的另一部分歷史。
先是為了「去中國化」,而故意美化日據來醜化台灣與中國的關係;接著,年輕一代因為「去中國化」,竟然把一切「非中國」的東西都當作台灣史的珍貴過去,肆意美化而歪曲日據時代的事實。綠營老是把政治、文化與血統三個問題混為一談,搞到最後,年輕人根本就不認識真正的台灣和自己的血脈、文化。
絕大部分「閩南人」和「客家人」都是漢人和平埔族(原住民)的後代,我們不該否認自己血液中的漢人成分。「撿骨」的風俗反應的是(國民黨治台以前)台灣人都自認為故鄉在中國的事實(鍾理和就曾把大陸當「原鄉」),我們也無法否認我們使用漢文,深受漢文化影響的事實(而且漢文化確實是值得我們珍惜與傳承的可貴人類文化)。
我們不該美化國民黨治台史,我們可以在政治上主張台灣獨立,卻不該因而否認我們血液中和文化中的漢元素。
我們是不該否認日本建設台灣的事實,但同樣地也不該忘記我們是被當作殖民地的事實。
一味排中、反中與去中的結果,年輕人搞不清楚自己血液與文化中的漢元素,甚至還把日據時代美化、浪漫化。這真的是我們所要的「台灣史觀」?
"被埋葬掉的「後解嚴台灣史」"
綠營為了激勵年輕一代的仇中意識,來滿足自己對外省人的仇恨,或者作為選戰中廉價地賺取選票的噁心手段,不但無所不用其極,甚至連許多大學教授都被愚弄而不自知,甚至甘為犬馬供人役使。
解嚴後,綠營媒體變成「本土」政治人物鞏固政治勢力的關鍵工具,他們用扭曲的報導來跟本土政治人物交換炒地皮等牟取暴利的手段;當綠營官商勾結以侵吞公營銀行、賤買國產時,他們也以扭曲的報導、以偏概全的攻擊等手段,為本土政治人物的貪污腐敗遮掩,至於換取到的是什麼利益,一般人更加難以耳聞。
當年輕世代把綠營政治人物不分賢愚不肖地當英雄崇拜時,我很心痛;當綠營大學教授跟我說:「民進黨沒有黨產,所以不會貪污」時,我更為他們的幼稚感到痛心。
一位年輕人看完我寫的「了解時事與政治人物的幾個要領:一個教案」後,義憤填膺地寫信來譴責學術界沒有盡責協助台灣大眾釐清真實的台灣史,並且欣慰地寫下幾位「有良心」的「學者」,而我卻發現這份名單裡至少有一半是「深綠教授」——這些人觀點偏頗, 只會挖藍營的瘡疤,而不願意客觀地看見綠營的醜陋,因此只能阿為「教授」,而沒被稱為「學者」。
當媒體與大學教授偏頗到這種程度時,要期待綠營粉絲的年輕世代去了解台灣史,恐怕永不可能。而在綠營教授不顧一切地去中與排中之下,年輕世代難道真的要學「日本人李登輝」一樣地去歌頌日據時代?
'結語'
國民黨開始走入歷史,這是咎由自取。但是,如果台灣人不去認識解嚴以來綠營政治人物、媒體、名嘴、教授、奸商、權貴如何相互勾結魚肉台灣人,則台灣將永遠走不出經濟與政治的黑暗期。
清大 彭明輝
日治時期台灣人當警察 在 陳允萍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台東的遊民收容所過去和現在~
遊民這個業務最早是由警察局為主管機關,所以在警察局內有遊民收容所這種奇怪的單位,但在政府解嚴之前 的警察組織和功能來說,乃承襲著日治時期對於社會控制要求,因此警察學中有一個學術名詞叫做「警察國家亅,這個名訶相對的就是「法治國家」!
回到主題遊民收容所
早期遊民是有警察在管理的時候在警察局當中有蓋遊民收容所用來管理流浪在街上的街友, 收容在裡面的街友會有公工友及一些正職人員幫忙照顧他們的三餐, 也甚至會幫他們剪頭髮還有 協助他們盥洗, 目的是希望他們 三餐可以溫飽然後可以另外輔導他們找到人生的方向,而 據我的同事陳美容轉述,在裡面的遊民大部分都是流離失所或是對人生失去奮鬥的目標, 不然就是生活無法自理之類的, 實際上他們並不是在裡面關白天還是會 開門讓他們出去溜達走一走,因為這些街友也找不到可以去的地方所以晚上也都會回來這裡睡覺
我小時候住在現在的鐵花村哪裡,去上學的路上會經過遊民收容所,都會好奇往裡偷偷看,因為裡面有很多蓬頭垢面披頭散髮的街友,小時候的鄰居和同儕都說這裡面關著一些瘋子很可怕的人,加上大人也噲聲會影的說不要接近哪裡, 所以每次上學經過 遊民收容所的時候都會離他離得遠遠的!
大概是民國60幾年的時候,遊民收容所就在現在博愛路和新生路的舊的台東分局位置,從台東分局的石碑上面可以看得出來,他們又同時在68年的時候新建另外一個遊民收容所,地點就在勝利街的巷子裡面,記得那時候他的巷子的盡頭還有一個提防,提防裡面就是黑森林( 現在的森林公園),現在已經擴建成馬亨亨大道!隔壁則是一個軍事單位(不方便說他們的編號)
台東的遊民收容所從民國69年到現在舊的台東分局位置遷到了勝利街之後就很少遊民在裡面了,裡面的設備大致上也和拘留所差不多,只是更為開放的空間,並沒有相關押犯人那樣子他是一個開放的空間, 但是還有一些 鋼條在裡面看起來就像監獄一樣, 因為遊民他並不是犯什麼罪,所以在裡面不過是讓他睡覺而已,後來在解嚴的時候,漸漸的這個業務就已經移轉到縣政府的社會福利單位, 現在他們是以和民間社團NGO合作, 用社工協助的角度去關懷街友,但依我的經驗和觀察,效果是不怎麼樣,街友反而越來越多了,然而街友並沒有犯什麼罪,也不能像過去警察國家的時代用威權體制來管理這些街友! 所以接有的問題也就 顯得非常難處理,因為這個議題有牽涉到一個人民有遷徒的自由憲法層級有問題
據同事陳美蓉的轉述,在最後一個在勝利街的遊民收容所過世之後,其他兩個就轉到仁愛之家之類的收容中心,後來在裡面工作警察局同事,他們就歸健回到警察局,從民國 80年以前左右,警察局就沒有這個業務了
於是遊民收容所的廳舍就閒置在哪裡,一直到 1992 我開始當外事警察的時候, 就業服務法開始實施 ,於是警察局又開始查處非法的移工,那時候也是借用這些處所收容外國人,於是遊民收容所的功能就變成臨時外國人收容所
但一開始並沒有使用遊民收容所而是用現在的刑警大隊地下室那個拘留所 借用的,地下室那邊有一個拘留所, 他是拘留一些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人
因為拘留所的功能它並不是要收容這些非法的外國人,所以只能臨時代替使用,拘留所是用來居留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賭博妨害風化的那些,被判拘留的這些人作為執行的地方, 而當時被判拘留並不是由法官來判,反而是由當時的三組裁決巡官來判, 這個制度是源自於日治時期的「違警亅, 後來因為違警罰法其中部分的條文侵害人權違憲, 於是修正和許多條文後將名稱改成社會秩序維護法, 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賭博或從事色情交易的就會拘留在這個地下室, 我從前常常抓外勞帶去收容的時候,都看到這些被拘留的台灣人, 有一次翻了那個收容人簿子,還看到我自己認識的人,好不尷尬!
後來刑事警察局來了一個公文告訴我們外事警察單位說,將外勞收容在拘留所是違法的, 於是我們才將遊民收容所改成外國人臨時收容所
初次設立外國人臨時收容所的地點並不是在勝利街, 而是在我們南迴線的大武分局警備隊旁邊那個拘留所, 我記得每一個分局都有拘留所, 只有台東分局沒有拘留所,他們只有一個像關鳥一樣的籠子,很突兀的設在辦公室當中,留置一些現行犯
但是大家可能對留置,拘留還有收容,等等這些名詞搞不清楚是什麼意思,在法律上來說它的意義不太一樣,它的處遇方式也不太一樣, 但是說穿了對那些被關的人來說,他就是關起來的意思!
在大武分局的拘留所改為外國人臨時收容所的時候我是承辦人, 我當時並沒有對拘留所內部做太多的變動, 只是在他的外圍設了高圍籬鐵網還有在上頭放了一些南非刺鐵網, 作為防護, 後來收容了一些外國人當中也出了一些不足為外人道的糗事, 於是又將那個收容所結束改到勝利街的遊民收容所,作為臨時收容外國人的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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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勝利街的那個臨時外國人收容所出了更大的事情, 那時候想要推卸責任的長官還怪我設計的不好! 再加上我根本就沒有在那裡執勤,所以這件事情也不了了之,最後有幾個無辜同仁被上級找來當墊背,因此而失去工作!
從遊民收容所一直到外國人臨時收容所,這當中的風風雨雨, 有一些事不足為外人道的,改天我寫自傳的時候會寫詳細一點, 或是改天用YT 直接在天橋下說書,另外再和朋友們說得清楚, 這當中的風風雨雨,還有狗屁倒灶的事情, 這是我看到遊民收容所之後有感而發~ 與大家分享我的心得和經驗
#台東遊民收容所的過去
#收容所不會出事會出事的是人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