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政策】 - 社福關懷,幸福台東3.0
「有溫度的社福政策,是我要替所有台東人民所做的」。
過去台東社福關懷領域在許多雜誌評比上,一直都是名列前茅;台東的不是只有觀光發展而已,在社福領域上也是相當有聲有色。
未來慶鈴要打造「幸福台東3.0」,讓台東「社會有溫暖、家家有幸福」,成為健康、高齡友善的幸福城市,如果有機會擔任台東縣長,這將會是我們在社福領域上最大的目標。
在台東縣老年人口約3萬5千人,佔比15.32%,超過全國平均值的14.2%,其中有四個鄉鎮更是超過20%以上。慶鈴認為高齡長者的照顧,仍需以家庭及社區生活為中心;這也是多數長者希望能在社區「活躍老化」的意願,因此對於老人的照顧就應該優先以社區式安養為重點,才能面對少子化以及高齡危機。
舉例來說,在普設的社區關懷服務據點、聚福食堂、長照C級巷弄站及部落文化健康站這些屬於日間照顧的服務模式,讓長者互相照應關懷和共餐,這不僅能讓長者感覺快樂、受尊重,同時也讓白天要上班的年輕人可以安心就業,謀求穩定的工作收入。
過去慶鈴在地方奔走,發現無數令人感動的故事,其中讓我印象最深的是,在去年新園蘇巴陽聚福食堂成立那一天,現場有相當多前來參加共餐的長輩,其中有位長輩分享的內容讓慶鈴印象深刻,他說自己原本都是孤單一人在家吃飯,來食堂共餐後看到許多年童年玩伴,像家人般互動的溫暖讓他掉下了眼淚。
這也讓慶鈴體會到「有溫度的社福關懷」,對於台東的長輩們是有多麼的重要,而不只是單純的只有提供大量的金援;因為許多長者並非經濟能力不好,只 是孤單需要陪伴的心情,這是用金錢無法填補的。
若慶鈴有機會進入縣府,我們必定會持續推動日間照顧服務,透過專業照顧服務員訓練,並結合宗教、社福團體大量培植服務志工斯與建置社區服務人力網。
我們的社會充滿許多有愛心的民眾,因此擴大志願服務的組織更是有必要性,例如推動「初老服務老老」,就是讓年輕一點的老人來服務更年長的老人,創造友善、循環的環境來穩定社區。
這樣的做法在國外也已經有相當多成功的案例,慶鈴有自信能夠成功複製國外經驗,在台東打造「青銀共居」服務模式,讓老人生活不再感覺孤寂;年輕人也可以藉此傳承長者經驗與解決居住問題,這種跨世代經驗交流的服務模式。我們也會積極的與各鄉鎮公所有更密切的合作,共同打造有尊嚴的銀髮生活。
在照顧身心障礙者朋友與家庭上,慶鈴認為現在雙老家庭越來越多的情形之下,台東若要推向國際化,更應該重視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強調身心障礙者有充分及平等的享有所有人權及基本自由。
首先,我們會提供自力支持生活服務方案,透過生活重建及身障者職訓,培養其適性就業的技能後,再鼓勵身障者創或就業,例如成立個人工作室,或者輔導進入一般就業市場或庇護性工廠。
這些都是可以有效減輕家庭照顧及經濟上的負擔。當然提供台東一個全面性的友善無障礙的環境,更是務必要做的。
另外,過去黃健庭縣長所建置起來的智慧社福系統,像是復康巴士APP、社會福利整合服務平台、就業小神通等等,使用資訊科技來推動社福服務,慶鈴除了會全力支持,也要向所有鄉親保證會持續推動。
在於弱勢家庭和兒童及少年的關懷上,慶鈴認為這是不可或缺的,未來慶鈴會利用縣府目前成立4個區域型的家庭福利服務中心,以及原住民族行政處的原家婦女服務中心,建置起一套完整的社工系統並且與其整合,擴大運用,慶鈴相信一定會產生更龐大的社會服務力量和服務效能。
我們會利用政府與民間協力合作,提供有需求的家庭或孩童基本生活支出。在長期經濟貧困的面向,則擴大實施二代脫貧方案、以工代賑職業訓練及職場技能培養;在照顧需求面,除結合本縣7家食物銀行提供生活用品,會透過民間的愛心企業資源連結,甚至培力企業創生,鼓勵愛心企業善盡社會責任等,都是慶鈴認為未來可以著力的方向。
最後,在兒童及少年權益的保障領域上,要讓孩子們在安全的環境平安健康、充滿自信的長大之外,提供良好的教育資源及學習環境是我們大人的職責,意即「培養競爭力」是我們面對下一代共同的責任;好的競爭力可以改變和創造命運,改變觀念就會改變行動,台東未來才會有希望!
#饒慶鈴 #社福關懷 #幸福縣政
日間照顧服務員工作內容 在 饒慶鈴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六大政策】 - 社福關懷,幸福台東3.0
「有溫度的社福政策,是我要替所有台東人民所做的」。
過去台東社福關懷領域在許多雜誌評比上,一直都是名列前茅;台東的不是只有觀光發展而已,在社福領域上也是相當有聲有色。
未來慶鈴要打造「幸福台東3.0」,讓台東「社會有溫暖、家家有幸福」,成為健康、高齡友善的幸福城市,如果有機會擔任台東縣長,這將會是我們在社福領域上最大的目標。
在台東縣老年人口約3萬5千人,佔比15.32%,超過全國平均值的14.2%,其中有四個鄉鎮更是超過20%以上。慶鈴認為高齡長者的照顧,仍需以家庭及社區生活為中心;這也是多數長者希望能在社區「活躍老化」的意願,因此對於老人的照顧就應該優先以社區式安養為重點,才能面對少子化以及高齡危機。
舉例來說,在普設的社區關懷服務據點、聚福食堂、長照C級巷弄站及部落文化健康站這些屬於日間照顧的服務模式,讓長者互相照應關懷和共餐,這不僅能讓長者感覺快樂、受尊重,同時也讓白天要上班的年輕人可以安心就業,謀求穩定的工作收入。
過去慶鈴在地方奔走,發現無數令人感動的故事,其中讓我印象最深的是,在去年新園蘇巴陽聚福食堂成立那一天,現場有相當多前來參加共餐的長輩,其中有位長輩分享的內容讓慶鈴印象深刻,他說自己原本都是孤單一人在家吃飯,來食堂共餐後看到許多年童年玩伴,像家人般互動的溫暖讓他掉下了眼淚。
這也讓慶鈴體會到「有溫度的社福關懷」,對於台東的長輩們是有多麼的重要,而不只是單純的只有提供大量的金援;因為許多長者並非經濟能力不好,只 是孤單需要陪伴的心情,這是用金錢無法填補的。
若慶鈴有機會進入縣府,我們必定會持續推動日間照顧服務,透過專業照顧服務員訓練,並結合宗教、社福團體大量培植服務志工斯與建置社區服務人力網。
我們的社會充滿許多有愛心的民眾,因此擴大志願服務的組織更是有必要性,例如推動「初老服務老老」,就是讓年輕一點的老人來服務更年長的老人,創造友善、循環的環境來穩定社區。
這樣的做法在國外也已經有相當多成功的案例,慶鈴有自信能夠成功複製國外經驗,在台東打造「青銀共居」服務模式,讓老人生活不再感覺孤寂;年輕人也可以藉此傳承長者經驗與解決居住問題,這種跨世代經驗交流的服務模式。我們也會積極的與各鄉鎮公所有更密切的合作,共同打造有尊嚴的銀髮生活。
在照顧身心障礙者朋友與家庭上,慶鈴認為現在雙老家庭越來越多的情形之下,台東若要推向國際化,更應該重視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強調身心障礙者有充分及平等的享有所有人權及基本自由。
首先,我們會提供自力支持生活服務方案,透過生活重建及身障者職訓,培養其適性就業的技能後,再鼓勵身障者創或就業,例如成立個人工作室,或者輔導進入一般就業市場或庇護性工廠。
這些都是可以有效減輕家庭照顧及經濟上的負擔。當然提供台東一個全面性的友善無障礙的環境,更是務必要做的。
另外,過去黃健庭縣長所建置起來的智慧社福系統,像是復康巴士APP、社會福利整合服務平台、就業小神通等等,使用資訊科技來推動社福服務,慶鈴除了會全力支持,也要向所有鄉親保證會持續推動。
在於弱勢家庭和兒童及少年的關懷上,慶鈴認為這是不可或缺的,未來慶鈴會利用縣府目前成立4個區域型的家庭福利服務中心,以及原住民族行政處的原家婦女服務中心,建置起一套完整的社工系統並且與其整合,擴大運用,慶鈴相信一定會產生更龐大的社會服務力量和服務效能。
我們會利用政府與民間協力合作,提供有需求的家庭或孩童基本生活支出。在長期經濟貧困的面向,則擴大實施二代脫貧方案、以工代賑職業訓練及職場技能培養;在照顧需求面,除結合本縣7家食物銀行提供生活用品,會透過民間的愛心企業資源連結,甚至培力企業創生,鼓勵愛心企業善盡社會責任等,都是慶鈴認為未來可以著力的方向。
最後,在兒童及少年權益的保障領域上,要讓孩子們在安全的環境平安健康、充滿自信的長大之外,提供良好的教育資源及學習環境是我們大人的職責,意即「培養競爭力」是我們面對下一代共同的責任;好的競爭力可以改變和創造命運,改變觀念就會改變行動,台東未來才會有希望!
#饒慶鈴 #社福關懷 #幸福縣政
日間照顧服務員工作內容 在 朱珍瑤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很多人都問我之前台灣做了些什麼關於老人的照顧,而現在長照又到底內容是什麼???大家都不是很明白,就讓我來簡述一下之前的簡史吧!!!~
-台灣失智照護模式的演進-
1980 年開始由衛生署主導,將精神疾病的預防列為國家醫療政策的重點。
1991 年開始,失智照護主要為混合型照護,將失智與失能病人安置於同一機構中,給予相同的照護方式。但混合式照護因下列缺點而予人負面印象:
(1) 不是以個人而是以團體為對象;
(2) 個人空間狹小,像醫院而不像生活場所;
(3) 一房多床,沒有個人隱私及個人生活行動表;
(4)照護方式及服務內容大都配合工作人員的勤務作息時間,或因夜間人手不足及追求高效率的管理,經常訂定統一的作息時間,造成老人的個人需求經常受到壓抑(失智症老人照顧專區試辦計畫,2007)。
且失智長者的問題行為如遊走或攻擊行為,可能會對處在同一生活空間的失能長者造成困擾,需要將失智由失能的族群中獨立出來。
2000 年,我國為因應人口老化,老年人口日益增加所衍生之長期照顧問題,內政部與衛生署於 2000-2003 年共同規劃辦理「建構長期照護體系先導計畫」,以在地老化的概念,發展社區化、在地化、多元化的社區照顧模式。
此時,長照機構設置失智症照護專區,包含日間照護(day care)、日間托老(day service)、單元照護(unit care),失智個案漸獲得適切照護 。
2001 年時,「失智症日間照護中心」併入「建構長期照護體系先導計畫」新型服務模式之一,依承辦單位分為三種:
(1)民間團體:分別於臺北縣三峽鎮和嘉義市各開辦一所,但開幕一年後,因面臨案源開發之困境而倒閉。
探討其原因包括個案不符實驗社區收案標準、家屬不瞭解日間照護中心對個案的照顧與治療效果、家屬認為老人輕度失智症狀,不致於造成照顧上太大的負擔、家中有照顧人力以及居家服務及喘息服務減輕照顧者負荷之替代效應,而使得願意付費接受服務的比率偏低;
(2)公益團體:天主教失智老人社會福利基金會首先於台北市設立日間照護中心,使用率達九成,成效良好;
醫療院所附設日間照護中心:署立草屯療養院與高雄天主教聖功醫院先後於台中縣與高雄市成立失智症日間照護中心。失智症照護專區第二種模式為日間托老,其常被結合於日間照護,提供居家失智照護者喘息服務。失智症照護專區第三種模式則為單元照護,其為失智症專區轉變為團體家屋的過渡名稱,即為團體家屋的前身。
行政院自 2007 年 7 月 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實施團體家屋試辦計畫,服務對象為經醫師診斷中度以上失智(CDR2 分以上)為原則,且具行動能力、須被照顧之失智老人;照顧人員配置需有管理人員 1 人、護理或社工人員 1 人,可兼任管理人員,照顧服務員不得為外籍看護工,一名照顧服務員可照顧 3 名老人,可特約其他專業人員;
服務內容包含提供失智老人居住及餐飲服務,適當引導、輔助失智老人生活參與和管理;並因應緊急狀況,提供失智老人進食、沐浴及如廁等日常生活協助,制定個別照顧計畫、幫助失智老人安心地過正常生活(失智症老人團體家屋試辦計畫,2007)。
團體家屋是較新的照顧模式,此模式強調失智症患者的照護應符合照護與居住環境兩方面;
基本理念是希望能盡量保留個案的基本生活能力及發揮個案剩餘能力。署立屏東醫院於 2005 年獲衛生署補助,引進「團體家屋(group home)對應型共同生活家庭模式」,提供輕、中度失智者使用。在團體家屋裡,護理人員的角色為管理與監督者,且團體家屋可延緩失智症患者惡化的程度,因此護理人員有較充裕時間評估住民健康狀況,並進而將病人轉介至後續醫療照顧;護理人員也可藉由發現住民的行為線索,製造機會給予失智症患者發揮其所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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