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巧虎《小怪獸》巡迴演出,確定六月取消!
如有購票的朋友,想改期或取消,請私訊我!為了大家健康及安心,請多包涵🙏🙏
⚠️疫情當前,請好好防疫多多保重⚠️
期待劇場見的時刻👋🏻
#後續靜待消息
「轉貼至年代售票官網」
2021年夏季巧虎大型舞臺劇「小怪獸」
台北國館、桃園場次演出取消說明
由於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雙北地區進入第三級警戒,全台各地地方政府也陸續提升準三級狀況,顯見疫情嚴峻……為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取消原訂於6月份的演出,場次如下:
6/18~20 (五、六、日) 於國父紀念館大會堂
6/26~27 (六、日) 於桃園展演中心展演廳
購買上述場次票券之觀眾,請於7月1日(四)前辦理退票,本次退票不收取退票手續費,若有退款跨行匯費或郵寄回票券費用由主辦單位吸收。
退票辦法如下:
📌【年代網路刷卡購票】:將由年代售票主動退刷原信用卡銀行,票券無需寄回。
※恕無法以現金或其它指定方式退還。
※退款時間將依發卡行及銀行之作業時間為準,建議您可留意次期信用卡帳單。
※選擇超商取票而尚未領取者,可不用取出,票券自動作廢。
📌【年代網路ATM虛擬帳號付款】:票款將匯款至購票者指定帳戶,票券無需寄回。
請列印填寫「退票申請書」及存摺封面影本(包含銀行名、分行名、戶名、帳號,帳戶以台灣本地銀行為限)傳真至02-2659-1403或02-2659-1551,並來電02-2341-9898確認傳真是否成功。
📌【年代端點現場購票/超商購票】:票款將匯款至購票者指定帳戶。
下載《退票申請表格》,填妥姓名、電話等相關資料,並附上《票券正本》及《匯款帳戶封面影本》,以掛號郵寄至以下您鄰近地區之年代公司服務處辦理。
年代售票 台北 / 台中 / 高雄 服務處
◎11494 臺北市內湖區瑞湖街39號4樓 年代網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退票處 收
◎40460 臺中市北區中清路一段447號17樓 年代售票退票處 收
◎80274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41號7樓之2 年代售票退票處 收
※因疫情期間,暫停受理親洽辦理退票服務,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以匯款方式退票者將於收件後第四個星期五匯入,將不另行通知,敬請主動向銀行端核對帳戶。
●請務必於7月1日(四)前辦理完成退票,逾期者無法辦理退票,敬請見諒。
若有任何退票相關問題,請洽年代售票系統,連絡電話02-23419898。
7月份以後場次,將視疫情狀況,隨時進行調整,若有調整訊息,將另行公告。
近期疫情嚴峻,請大家一起做好防護措施,戴好口罩、勤洗手、消毒,在家防疫,一起度過這段嚴峻的時期。
星 展 銀行 匯款申請書 在 黑白告狀俠律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被繼承人生前銀行帳戶遭盜領
告狀俠律師之前承接『被繼承人生前銀行帳戶遭盜領』的刑事告訴案件。於偵查中,被告願意和解,當事人全體順利取回遭盜領1000萬元『遺產』哦。
輕水伯因癌症及腎病變並有失聰現象,長期臥病在床,個人重要物品(包括銀行存摺、提款卡、印章…等)本來由輕水伯的太太山海嬸代為保管,輕水伯在往生的一個星期前,多半處於昏睡狀態,清水伯的大兒子小汪告訴山海嬸:爸爸快走了,之後有喪葬事務、遺產稅等等問題,他的銀行存摺、提款卡、印章就由我幫大家分勞保管吧。没想到,小汪將銀行存摺、提款卡、印章取得到手後,即刻開始施展乾坤大挪移及吸星大法,將輕水伯的銀行帳戶之定存解約、存款1000萬元在輕水伯在往生的一個星期前,分數次都轉匯至自己及汪嫂名下銀行帳戶。
Q、一般所謂的『生前盜領』可能會涉犯何種罪嫌?
A:
1.偽造文書,行使偽造文書罪嫌:
就解約定存的部分:
小汪未經輕水伯同意及授權,就偽造表彰輕水伯同意定存解約之存款中途解約申請書後(這是偽造文書)
又拿著前面的定期儲蓄存款中途解約申請書、定期存單及莊清文印章向上海商銀桃園楊梅分行之承辦人員辦理定存解約(這是行使偽造文書)
就提領存款再轉匯至自己及汪嫂名下帳戶的部分:
一樣的概念,小汪未經輕水伯同意及授權,就偽造表彰輕水伯同意提款之銀行提款單,拿著偽造的提款單向銀行不知情之承辦人員辦理提款,致該行承辦人員陷於錯誤,就從輕水伯之金融帳戶內提領金額交付小汪,並依小汪之指示轉帳至以其名下帳戶,足以生損害於輕水伯及該銀行對於客戶存款管理之正確性。
2.詐欺罪嫌:
小汪為了意圖讓自己或汪嫂獲得不法所有利益,拿著未經輕水伯同意及授權,而自行製作的提款單,拿著這些偽造的提款單,讓不知情的銀行行員陷於錯誤,進而做了輕水伯之金融帳戶內提領金額交付小汪的財產處分行為,而生損害於輕水伯及該銀行對於客戶存款管理之正確性,所以會構成刑法上的普通詐欺罪。
Q、那輕水伯的其他繼承人在民法上有什麼權利可以主張呢?
A:就被繼承人生前遭盜領之存款,民事請求權實務上多以『不當得利』為請求權基礎,但也有以『侵權行為』當請求權基礎。
但是,各位要注意!
以本案為例,如果輕水伯一開始就把銀行存摺、提款卡、印章交由小汪保管,輕水伯要使用金錢時,也都由小汪代為領取,支付、使用的話,其他的繼承人若要主張小汪未經輕水伯授權自行領取,就有相當難度。
因為輕水伯帳戶存款是他個人所有,就可以自由使用、收益、處分,輕水伯於生前若委託他人提領、或授權他人匯款、或贈與他人,或於不違反特留分之範圍內,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均屬憲法及法律保障其財產權之範圍。
這時其他繼承人,就必須提出相當的反證證明,比如說輕水伯在不久之前有寫過合法成立遺囑,小汪領取之金額顯與遺囑內容大不相同...等等,否則在實務上多半難以追回。
Q回到主題,輕水伯的其他繼承人拿回這1000萬元後,要如何處理?
A:
1.先向國稅局補申報遺產稅,經核定稅額予以繳納。
2.全體繼承人先協議分割,協議不成,訴請法院裁判分割:
依照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991號判決的意旨,可以得知,這1000萬元應屬於新發現的遺產,仍屬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仍應經全體繼承人同意協議分割,若協議不成仍得向法院請求裁判分割。
星 展 銀行 匯款申請書 在 怪獸訓練 (Monster training)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有人詢問乙級,報名資訊在這裡~
乙級開課成功,請丙級滿二年有興趣的趕快報名喔,11/25截止。
*重要*我下面提供的會員費用,不是直接匯那個費用就是會員了,請您寫mail給我,要審核您是否有符合,要填入會申請書,才是會員,入會費1000,年費1000元,謝謝。
請一定要拿到中華民國運動教練學會發的丙級證照兩年才可以報乙級,報完名請掃瞄丙級證照mail至coach.twn@gmail.com證號1~92都可以報名
2016肌力與體能教練乙級授證課程(北區)開始報名
十二月何立安老師授課
此次場地無法吃便當,故午餐請自理,已經有扣除600元謝謝您。
宗旨:
承接本學會丙級課程,肌力及體能教練乙級課程目的在協助已經具備丙級基礎的教練提升專業知識及技術水準,並且為將來擔任甲級體能教練(教官級)做準備。
課程概要:
本課程以「促進理性思考」及「深化專業技術」為雙主軸,用多個專題的形式呈現課程,探討不同肌力及體能訓練進階的議題。在本會的丙級教練的課程裡,學員已經熟習肌力及體能訓練的基本技巧,本次研習帶學員探討如何將基礎的肌力轉換至各種專項運動所需的能力,如何設計個別畫的教學方式,以協助不同族群的運動者提升肌力及體能,此外,本次研習也將教學範圍拓展到不同於傳統槓鈴、啞鈴的非傳統的肌力訓練方式,以滿足更多不同運動族群的需求。完成6天42小時研習,且學科與術科考試通過並皆能正確示範肌力體能訓練動作者,將授與肌力與體能教練證書。
一、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運動教練學會
二、 協辦單位:怪獸肌力及體能訓練中心
三、 研習時間:民國105年12月10-11(星期六、日);12月17-18日(星期六、日)24-25(星期六、日),合計六天。
四、 報到地點:怪獸肌力及體能訓練中心(台北市中正區汀州路三段160巷底洛德城堡B1)
五、 參加對象:
(一) 需年滿20歲,具有高中以上或同等學歷,之國內各級運動教練及運動相關從業人員,均可報名參加。
(二) 本研習會開放名額以24人為限,名額有限,以完成報名手續之先後順序為依據。
請注意:本課程報名人數若未滿12人將不開放此課程,並將全額退費,不扣手續費。
六、 課程內容:
研習會日程表如附件一。
七、 報名方式:https://goo.gl/forms/LPSl0j3j7c8ecBPj1。
(一) 匯完款之後請將收據拍照email: [email protected]。報名費劃撥收據請傳真至中華民國運動教練學會(劃撥帳號:22449210,戶名:中華民國運動教練學會林華韋或郵簿儲金帳號:局號:700帳號 0001344-0739945 中華民國運動教練學會林華韋)。
(二) 中華民國運動教練學會聯繫方式如下:
地址:10489 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7樓701A室
電話:(02)8771-1808 傳真:(02)8771-1960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三) 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05年11月25日截止
(四) 報名費:
1. 費用含研習會會議資料與茶點)
2. 本會會員(民國105年11月19日前會籍有效者)報名費優惠價
新台幣29400元整(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學生證需有105學年度學籍註冊章)。新入會31400(2000入會費跟年費)
3. 非本會會員新台幣32400元整。
4.報名完請在10月22日前匯款,確保您的名額。
(五) 課程資料:上課之講義當天發送乙份。
八、 評 核:
全程參與研習者頒發研習時數證書,全程參與本研習會。本課程已向全國體育總會申請非亞奧運類肌力與體能乙級教練證,且考試通過者,將授與【肌力與體能丙級教練證書】。本課程研習時數受體育署核備。
九、 退費事宜:
因事不克參加申請退費,於研習會前15天申請者全額退費,於研習會前10天申請者退費80%,於研習會前5天申請者退費50%,逾期者不退費。申請退費者請提供銀行帳戶,匯款手續費由退費金額中支付。因個人因素無法參加而申請退費者,將於退款額另扣除轉帳費30元整。
十、 附 則:
參加人員請依規定向所屬單位報請公/差假登記,若需公假公文,請聯繫本會行政助理藍慧庭小姐(電話: 02-8771-1808)。
十一、 本計畫經通過後,報請主辦單位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講師介紹
何立安博士
學經歷
美國春田學院運動科學研究所博士
美國春田學院肌力與體能訓練碩士
文化大學運動教練研究所碩士
中國文化大學教育學院體育學系助理教授
中國文化大學肌力與體能教練
中華民國運動教練學會肌力與體能訓練授證教官
台灣肌力及體能訓練協會授證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