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的我與31歲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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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時,我認識了一位自詡頹廢青年的他。他是這麼形容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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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的性格大喇喇,衝動直率又不修邊幅,漫不經心又理直氣壯,沒聽過Radiohead,沒看過春光乍洩,沒參加過Back⠀to⠀spin,可能也不喜歡張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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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管如此,情人還是有很多小優點。頭腦機靈、反應快、表情豐富、對地理位置有方向感,對未來還有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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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機車後座哼歌即使走音忘詞也無所謂。認真的工作賺錢,看到喜歡的東西捨不得買會一家家比價。在困境中自娛娛人的早熟態度讓頹廢青年覺得很了不起。相約吃晚餐時,一碰面情人就會不吝嗇的來個大大擁抱,機車上多了一頂安全帽時會主動解釋避免誤會,穿雨衣時也要在腰間打個結做造型,以及一張張親手寫的小紙條,讓頹廢青年感動又感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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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末下午我們常到小酒館喝一杯,大部分時間望著窗外望著彼此,偶爾聽他說說無趣的職場故事,他喜歡捕捉路上的貓狗與不經意的我。他對約會有些小堅持,每回總帶我到餐廳吃飯、到咖啡廳休息,回想起來覺得好浪費,那時的我根本還不懂品味與苦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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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好多的享受我認為是遇上他才能擁有的,像是漫遊二手書店、用紅酒配電影、為彼此做早午餐、撫摸流浪的毛小孩、去海邊純賞景不下水、逛著我買不起的服飾店、精心規劃兩天一夜的旅遊、雨天在房間聽著他的播放清單數著他的煙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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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若是我在乎年齡,可能就不會在那樣的年紀體驗到那樣的世界,而我也是從那開始一片片拼湊自己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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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與年齡的差距真的不是那麼的重要,幾歲應該做什麼事、幾歲應該跟幾歲的人在一起,讓年齡侷限世界是多麼的可惜,裸視才是最好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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