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818商周 他靠省錢存下一棟房:要把「無痛消費」想像成「皮肉痛」
商周原址→https://wealth.businessweekly.com.tw/GArticle.aspx?id=ARTL003005825
撇開電動機車、汽車不談,如果你跟我一樣是生活在大台北地區的機車族,你每月的停車費大約是多少呢?你通常願意花多少時間找免費停車位?還是你覺得停車1次20元也在斤斤計較是怎樣,有車位當然就直接停了,幹嘛囉哩叭唆的!
像這樣的「小額支付」你有感覺嗎?雖然我們都該具備使用者付費的觀念,但如果在有機會停免費停車格的前提下,卻懶得試著尋找,小心你的錢正在不經意中一點一滴地流失。
將「無痛消費」想成「皮肉痛」......↓
請你跟我一起這樣想:如果每天停車1次花20元,1個月就是600元。如果你在住家附近停車繳1次,到公司附近停車再繳1次,那1天就要繳2次也就是40元,1個月就是1,200元。
無論是600元還是1,200元都已經不是小錢了,以1天3餐,每餐100元換算,起碼可以讓你吃2天~4天了。假設你能省下600元或1,200元的同時,再跟那些不省這些錢的人相比,一來一回的差距就是1,200元或2,400元了。
至於該花多少時間找免費停車格?我最多只花5分鐘。當然如果是你很熟悉的地方往往不用2分鐘就能找到,我進一步說明。
把錢轉換成時間,根據最新公布的基本時薪是160元,換言之1分鐘就是2.67元,而用20元換算是7.5分鐘。也就是說,如果你為了省20元而花超過7.5分鐘找免費停車位就不划算;可是如果你花不到5分鐘找車位,也就是13.4元的時間成本,便找到免費的車位因而省下20元,一來一往你還是省了6.6元,既然如此,在行程不趕的前提下,為何不花個5分鐘試著找免費停車格呢?
還有,你知道20元的利息要如何產生嗎?必須要有1萬2,000元的錢母,搭配年利率2%的投資工具,還要花1個月的時間才能產出20元。因此,就算是20元也是得來不易啊!
月租5折超便宜?抱歉我選免費的!
我的公司位於仁愛路、敦化南路圓環一帶,這裡非常難停車,尤其在台北市主要幹道的停車格都開始收費以後,免費的車位就變得極少。但,你相信嗎?我到現在幾乎都還是能夠找到免費的機車停車格,我付費停車的頻率1年頂多1次~2次而已。
記得在2019年8月中,公司周遭的機車停車格開始實施收費制沒多久,我的機車後座被釘上了1張20元停車繳費單,還被釘了1張「機車格月租300元」的紙條。當我進一步了解後,得知是附近辦公大樓的室內停車場對外招租,就在我公司的正後方,月租金300元換算1天只要10元,跟戶外比起來等於是打了5折!
業者相當聰明,因為他們是將閒置的汽車格當機車格使用,1格汽車格可停4台~5台機車,能替辦公大樓增加社區基金,物盡其用值得讚許!只不過,業者聰明,我更懂得精打細算。
到底要不要花300元租機車位?我認為要實測後才能決定。一來是我真的很會找免費機車格,二是禮拜天本來就不收費,所以實際上1個月有4天是免錢,停車費的計算基礎應是:戶外520元/月、室內300元/月。
再來,我相信附近有一定比例的上班族都跑去租每月300元的室內機車格了。而在停車需求總量不變的前提下,我判斷只要忍耐一段時間,找到戶外免費機車格的機率就會提升。果不其然,自從8月23日停過1次20元的戶外機車格後,至今我都還沒有花錢停車過,所以我現在每月的停車成本依舊保持「趨近於0」的紀錄。想到每月都能替自己省下數百元甚至上千元不等的停車費,心情就很愉悅!
因此,當你問我到底要停每次20元的戶外車位,還是租月租金300元的室內車位呢?我的答案是:「抱歉,我選免費的!」
買車容易養車難
順帶提一個講到快爛掉卻攸關你能否加速存錢的觀念:別太早買汽車!
汽車不僅昂貴,而且一落地就折舊。汽車怕刮傷變醜,內部要保養,外部也要清潔。可機車就不同了,縱使外殼傷痕累累我也不心痛,反而覺得這是防止被盜牽的「保護色」。
而且在台北市要找汽車停車格很困難,停車費比機車貴,機動性也差,尤其到了尖峰時刻,看著擁擠的車陣,頓時慶幸自己騎車能夠一路暢行無阻!另外包括每年的持有成本(稅金)、保養成本也差很大。
另外,買汽車還會嚴重拖累你的存錢速度,在被動收入大於或等於生活開銷以前,盡量不要買汽車。
書籍簡介_省出一棟房:24招易上手的存錢絕技
出版社:台灣遊讀會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21/05/31
作者簡介_陳泰源
現職:東龍不動產仲介公司資深經理
從業超過10年的專任約房仲、客串無數戲劇的特約演員、尾牙與婚禮的最佳主持人、長期榮登熱銷榜的作家、超級偶像第7屆的入圍歌手、分享房地產知識的講師,六位一體的斜槓小生。
歷經參選議員失敗、被黑心房仲店長詐騙及交易糾紛,人生最高負債達380萬元,仍自不量力買了2萬美元6年期的儲蓄險保單,展開一連串從負債→還債→省錢→存錢→最終圓夢買房的歷程。明明家中富裕,卻仍堅持靠自己努力,把存錢當有趣,號稱「台版貧窮貴公子」。
雖已買房,但至今仍不懂股票與基金,希望透過本書傳達一個重要的訊息:不懂投資沒關係,只要養成低度消費的習慣,就已經具備人生逆轉勝的DNA!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8/210818_19.html
時薪 不到 160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真的很謝謝你們的支持跟喜歡。
今天終於把三分之一的訂單完成了!❤️
因為這次的互動
意外的跟好多人聊天
並趁這個機會告訴我們
多喜歡我們的文章、每天分享的生活
告訴我們因為我們的粉絲專頁
在生活中給他們很多力量
跟我們買手環腳環的你們每一個都很可愛
有人還教我怎麼舒展身體,
讓編織時比較舒服,還提醒政遠要幫我按摩。
有人邀請我們有機會去他們家坐坐一起玩
有人硬要多匯錢給我們表示支持
有人直接買四條,但不是給他本人
是要我們做出來送給我跟政遠的爸爸媽媽
很多人選擇我們幫他們隨便配色
先不要告訴他們
讓他們收到的時候有驚喜感
還有客人表示從2019年3月
我們剛開始出發環遊世界時
就開始一直默默關注我們每天旅行日記
說什麼也一定要支持我們一下
還有好多真的好久不見的同學、朋友支持
順便聊聊以前的回憶敘敘舊
每個人都貼心對我說:
[你慢慢編,完全不急,手痛會累了就休息,多久都可以等你。]
朋友問我:
[你這樣的價格,以編織的時薪來算,甚至還沒加上材料費,還多加上了自己手繪的卡片,你這樣根本完全不符合成本啊,幹嘛還要做?]
是啊,其實真的超級不好賺。
手痛、腰酸背痛、眼睛快脫窗
還要跑寄送、回訊息、訂材料
跟客人討論顏色尺寸還有卡片的文字。
比一般基本時薪160工讀生還要難賺很多。
(全部事情加起來可能平均時薪不到100)
但是與購買的你們
你來我往的文字中
即使沒見過面
卻給我們滿滿支持、鼓勵、交流
給我們很多溫暖
當你們收到我製作的手環腳環
跟我們分享你們有多喜歡
就覺得自己很快樂很幸福
當下就頓時覺得
好像這些不符合時間、金錢成本
也不算什麼了
有時候心裡得到的富足
很難用金錢去衡量去定義的
謝謝你們的喜歡。
喜歡的人再私訊
與我們討論顏色、尺寸、內容
(一樣再次強調,沒有錢、覺得太貴、不想等待的朋友,不要買喔!❤️)
有人問我會一直持續有嗎?
我很難保證😂
這是目前因為疫情無法工作
所額外給自己的經濟收入
等解封了可以上工了
就不一定還會繼續了
所以算是暫時
因為太閒的[疫情限定]吧😂
時薪 不到 160 在 勞動黨陳新源:新埔——改變,才會不一樣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全職工作的時薪制也要基本生活保障
阿時和阿月在餐廳工作,阿時是時薪制,阿月是月薪制,兩人每月工時大約都是174小時。因疫情關係,餐廳停業,員工放無薪假。依勞基法第二十一條及勞動部規定,阿月每個月還是領到基本工資24,000元;阿時在家裡喝西北風。
不只是因為疫情,過去有些公司行號,因業務緊縮,本來每週排班40小時的時薪制員工,變成每週只排班5-10小時;可是,員工家裡的開銷不會變少,房貸和學費或助學貸款也不會調降。
在勞工通常處於弱勢的勞動力市場中,雇主可以開出很低的條件,讓工資低於「人權」的底線,勞工為了謀生不得不接受,「基本工資」的意義就是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基本工資」的金額,則應該保障有工作的人維持「正常」的生活,包括養家活口、正常社交,能負擔社會一般標準的消費。
就上述的標準,目前月薪制24,000元的金額已嫌不足,但時薪制人員卻連這個保障都沒有。目前政府與社會的氣氛,對「時薪制基本工資」的認識,就是「每小時最少160元」——這個內容已經脫離和勞工生活所需的連結。
過去的基本工資,是訂出月薪的金額,然後除以240得到時薪,但對於職場上時薪制工人沒有依法「帶薪休假」,政府不處理,而是在民國96年開始將月薪與時薪的基本工資脫勾,連帶也讓時薪制基本工資脫離「每月生活所需」的概念。
民國97年勞委會的函釋(民國97年12月22日 勞動2字第0970130987號令)清楚寫明:「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固可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依比例減少工資,惟為保障勞工基本生活,原約定按月計酬之全時勞工,每月給付之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這讓我們看到兩件事——
一、 勞委會(勞動部)自己也說,基本工資是要「保障勞工基本生活」,就算是勞方同意實施無薪假也一樣。
二、 但是,勞委會卻「只」保障「按月計酬」之全時勞工,沒有提到「按時(或按日、按週)計酬」的「全時」勞工的生活需不需要基本保障。
以上這兩點,在勞動部制定「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的時候,也繼承了,包括照抄「按月計酬的全時工作者」;忘記了我們社會時薪制工人愈來愈多、而且愈來愈多的時薪制也是全時工作者。
我們要求,政府應保障時薪制(及日薪、週薪)人員的每月基本收入,包括全職工作者,以及部份工時工作者按比例計算。可能有幾個方向要努力:
一、 現行勞基法可否解釋為,時薪制人員的每小時及每月工資都必須符合基本工資,即每小時不得低於160元、同時每月不得低於24,000元。
二、 勞動部應修改「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的第六點,把「對於按月計酬之全時勞工,其每月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改為「對於各類計酬方式之全時勞工,其每月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部份工時勞工依其工時與全時之比例計算」。最好還可以和司法體系協商,將之作為判決標準。
三、 最壞的情況,時薪制員工及其雇主,以過去以來習慣之排班時數作為勞動契約的一部份,若排班不足,雙方得以勞基法第十一條、第十四條辦理資遣。
四、 勞基法本身應修法,明確填補現況的模糊空間。
以上是短期的目標。長期來看,政府應努力面對時薪制勞工的權益問題;月薪、日薪、時薪只是工資「計價方式」的差別,月薪不一定是全時工作者,時薪也不一定是部份工時,兩者在勞基法上的權益是一樣的,只是實際在職場上,時薪制勞工對勞基法常常是「看得到吃不到」。
例如,勞基法有關延長工時(加班)工資之倍數、國定假日、特別休假、產假等等,是不分月薪日薪時薪制都一律適用的規範,但職場上時薪制人員很少享有這些權益,例如全職的時薪制產婦能不能說——「老闆,我明天要生產了,未來八週我不排班,或照常排班而不上班,但你要給我160元乘以40小時乘以8週的薪水」。
時薪制人員沒有保障的勞動處境,是過去官方和資方推動「勞動彈性化」、減少雇主成本所造成的結果;大量「有做有錢、沒做沒錢」的彈性化工作型態,不能照顧勞工「每月家庭開銷、房租房貸學貸不彈性」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