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的陽光>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除了以書店街聞名,也因為接近台北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成為律師事務所薈萃之處,其中有一位大律師陳鄭權隱於其中,不同於其他律師,他樂於幫助弱勢人民,幫助尋常百姓爭取權力,更是與前總統李登輝推動修憲、讓公民直選總統的主要推手之一!因陳鄭權認為,人都有基本權利,同時也有捍衛自己的能力,就好像每個人都能成為小太陽,可以發光、更能照亮別人的生命,這也是社會可以生生不息地運行的道理。
【律師界的「林肯」-陳鄭權】(上篇)
受訪者:陳鄭權 / 大傑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
陳鄭權律師:「每個人都能成為小太陽,照亮別人的生命。」
初見陳鄭權律師,是圓圓的臉上掛著親切的笑容,講話條理分明,沒有大律師的大架子,其實他被稱為社會公理正義的守護神,有律師界的「林肯」封號,陳鄭權與高官權貴結識,但更多資源投注在社會基層,尤其極富同理心和愛心,獲得委託人全心全意信任,對於台灣社會經濟現況,也有獨到的見解。
陳鄭權的家鄉在桃園縣觀音鄉的農村,小農家庭出身的他,深信念書才能出頭天,大學考上中興大學園藝系,才讀半年,父親做小生意的公司就出現跳票問題,其實父親雖是負責人、董事長,但根本不知道支票怎麼被開出去的,也不明白跳票的緣由,而那時還有《票據法》,父親還要因此負民、刑事責任;陳鄭權心想,他大學學費一學期2000元,請律師一次開庭費就要收3000元!這對家庭是不小的負擔,而且當時的委任律師對官司情況一問三不知,因此他毅然轉到法律系就讀。
陳鄭權到法律系日夜苦讀,一邊跟著父親的委任律師找資料、跑法院,不懂之處立即向師長求教,並到老師開的律師事務所去打工,那時一個月打工薪資5000元,他就拿其中1000元給打字小姐,拜託多COPY一份訴狀給他觀摩,也幫著老師處理案子,從登報啟示、支付命令、本票裁定、存證信函等,吸收滿滿經驗,因此法律系才讀兩年,陳鄭權自己就會寫出文理並茂的訴狀,又有跑法院的實務經驗,大學畢業就高考「律師」、「法官」、「法律研究所」及格,成為中興法律「三元及第」第一人。
台灣一年僅錄取80名法官、10幾個律師,陳鄭權謙虛地說,他可以一舉三元及第,是因為祖先功德庇蔭,他認為一個人一生中,有銀行、「功德簿」兩本存摺,他年輕時提出來用,現在有能力後要存回去,為他自己存,也為下一代存。而他在觀護人協會、生命線協會、社區守望相助協會等數十個非營利組織都擔任顧問、理事長,親朋好友都知道,如果陳鄭權找上門,不是要借錢,是要相揪一起做善事、做公益。他也鼓勵年輕律師,可以對親友做些無償法律服務,訓練自己對法律的熟悉度,而且這是延續性的,親友也可能回過頭來委任案件。
陳鄭權關心基層,從出身地桃園開始,桃園也是全台灣工業區最多的縣市,基於回饋家鄉與在地勞工的心意,他也鑽研《勞工法》,他說,勞工是社會弱勢的一群,但「萬一在路上跌倒,扶我起來的可不是達官貴人,是這種普通人啊!」而且幫助勞工,很快就會被信賴、被當成大貴人,會有立即性成就感,他處理過不少公司破產的案子,主張清算資產剩餘的錢一定要優先給勞工,也幫忙爭取調薪和獎金。陳鄭權因此是桃園各大工會最信賴的律師,常獲邀在《公共電視》的勞工講座出現
經歷許多勞資糾紛,陳鄭權自己開律師事務所、當老闆更是大方,年終加績效獎金平均6~8個月,有默契、經驗十足的員工願意留在所內30年,他認為員工可以分擔自己的事業,讓自己有時間做更多服務社會的事:「沒有錢跟銀行借,但時間沒有辦法借,更不能存。」因此他雖演講上萬場,出庭五萬次以上,辦過超過兩萬件案子,是司法院網站辦案數量紀錄的前三名,還是有餘力培養出50名以上律師。
「同理心」是律師專業素養之一
陳鄭權認為,要當律師、以法律為志業,「同理心」是專業之外最重要的素養:「要跟被害人都站在同一陣線」,一般人捲入官司,經常是緊張又難過,覺得自己怎麼那麼笨,如果委任律師這時又大罵當事人,是讓當事人心情更加雪上加霜,他以自己在當兵是部隊軍法官,處理過不少兵變的情況為例,這些軍人都身懷槍砲實彈,萬一心結沒有化解、可能真的開槍走火,小小的情緒會造成國安危機的!
話鋒一轉,陳鄭權說,普通人會害怕法律、不敢找律師、不敢上法院,因為現在台灣的司法系統,不能讓人民相信法院法官判斷正確,其實現代社會、生活越來越複雜,有衝突不可避免,官司越來越多,但要一般民眾要知道,找律師能夠獲得專業協助、上法院可以得到公平的判決;他表示,每個人都生活在法律中,鼓勵平常人學著用法律保護自己,建議可以結交一個懂法律的朋友、或自己讀EMBA了解法律、更可以鼓勵孩子習法。
陳鄭權說,台灣有許多判決脫離現實,法官也被稱「恐龍法官」,一部分是因為台灣的法官都是考試考出來,受限資訊與生活經驗:「就好像美國中央公園的馬戴著只能看前面的眼罩,雖不受到情境的干擾,卻也忽略的其他民情反應」。他認為一位好的法官、正確的司法系統,對錯要清清楚楚、合乎善良風俗、值得人民信賴,否則動不動私下解決報復的事情層出不窮。
(未完待續)
#生命中的陽光
#大傑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陳鄭權
詳全文:
https://new.lilac.org.tw/2021/07/19/律師界的「林肯」-陳鄭權/
更多生命中陽光的故事:
https://new.lilac.org.tw/category/生命中的陽光/
普通法下委任的法官是一定要有經驗的律師或大律師 在 黃耀明 Anthony Wong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明報專訊】香港大拘捕之後,美國國會發生流血衝突,5人死亡,多人被捕。港/美之間牽動隱約又強烈的情緒鏈。由去年11月4日點票出問題開始,到1月7日Trump(侵)應承交出權力,整整兩個月,香港及華人KOL,每天演繹選戰風雲,期望侵翻盤轉勝,帶動數以幾十萬計華人的強烈情緒,最終翻盤落空。港/美政治微妙;大拘捕在美國最亂的時機,想必有所計算。美國自顧不暇,人權問題遠在香港,當然跌到議程的備案。這半年,以往不諳美國政治的一般港人,忽然撐侵,就是希望以侵制共。這星期,侵敗陣,香港溫和泛民被大手拘捕,指望侵連任打救香港,如此奢望,打得粉碎。
港人看到詭異又殘酷的現實:鐵蹄踏踏,鐵腕握住喉嚨,香港翻盤無望。美國分裂成兩大陣營:支持民主黨的,不滿民粹暴力踐踏民主體制;侵粉則覺得「深層政府」舞弊奪權。另一邊廂,歐盟經濟不振,難拒中國投資巨利。國際社會的人權道義,頂不住雷厲風行的國安法,對香港起不了關鍵作用。
KOL售賣悲情與希望
這兩個月,我一頭栽進KOL的過山車,很留意當中起伏,與香港政局惡化,環環相扣。掉進侵粉大觀園,也跌入一個觀點角度的漩渦,做臥底無可避免浸淫局中,網中人很快同聲同氣。我幾十年前已經研究media literacy,對「重磅」標題、「爆大鑊」的鋪排,已算十分敏感,但也一步一步走入侵粉的結界。KOL十多廿分鐘的評論,format容易入口,好似朋友傾偈,有資訊之餘亦有認同感,因而減低了防避心。而我對支持特朗普的朋友,也有一份同理心,你我都是香港同路人。
當然對情節誇張的傳聞,我有很大戒心,例如特工法蘭克福突擊,奪取投票伺服器,發生槍戰有人死傷。KOL多次指,伺服器資料很快曝光,咁就一天光晒,選舉舞弊一目了然。但伺服器一直石沉大海。以傳聞觸發希望,KOL自己信埋一份,售賣悲情與希望,正中粉絲下懷,必定有助流量。追流量,是自覺或不自覺的行為。期望落空後就不了了之,用另一個希望來代替。
撐侵律師Sidney Powell起初被KOL追捧為經驗豐富的重量級人物,其法律著作高據暢銷榜。她不停高聲疾呼,舞弊有如大海怪,一放出嚟嚇死人,證據多到好似消防水喉噴射而出。翻盤大海怪,KOL講咗幾個星期,仍然冇料到。一個希望失效,新一個希望又來。德州議員帶頭,控告賓州改例違憲,告到最高法院,不少KOL喜出望外,紛紛說奇招必勝,因為高院法官五比四親共和黨,一定會為正義出頭。希望太大,失望也大,事後分析,高院法官冇膽接案,甚至可能被收買。
被收買變成百搭牌
被收買(compromised)變成百搭牌,所有不按侵出牌的官員、政客,直接間接都被視為親共,冇腰骨收受利益。最後連副總統彭斯都被視為叛徒。早前還傳彭斯辭職,KOL說:「咁就好啦,可以委任另一個,主持認證會,即時否決搖擺州的選舉人票,侵馬上翻盤。」傳聞一天,叫價高拆天,翌日冇咗件事,彭斯冇辭職,還站在程序那一邊。
有些情節更如驚慄電影:喬治亞州州長態度搖擺,原因可能受恐嚇——他的準女婿汽車爆炸死亡,調查車禍的警員,數天後自殺而死,係咪有景轟呢!KOL侵粉走入令人窒息的天仙局,出現草木皆兵症候群,他們相信一個鋪天蓋地的「深層政府」及「主流媒體」,勢力無遠弗屆;包括FBI、CIA、國防、參眾兩院議員、法官、白宮資深公務員,民主/共和兩黨的老油條,勾結各大報及大電視台;整個大集團,親中、搵着數、枱底金權交易、扭曲新聞、偏幫拜登。KOL說,美媒有如中國宣傳部、中央台、人民日報。這個美國政壇全視域,當中可能有某些根據,傳媒也有偏頗之處,但deep state真係龐大到無所不包,根本無法證實,講就講到似層層。當你一步一步接受這個邪惡大聯盟,侵及其支持者,掉入圍城之中,四面受敵,侵是受害人,因此用極端手法反抗,表面上變得合理。
侵粉相信自己站正義一方
我作為港人,身在香港困局,心理上有很多soft spots,聽KOL大談深層政府與中共勾結,又覺得香港走投無路,如何能擺脫鐵腕,心裏很需要一點希望,哪怕是不靠譜的特朗普。但想到這個全天候打壓特朗普的天仙局,偷換選票,隻手遮天,諗吓諗吓,其實好唔對路。如果天仙局係真,那麼美國政體就係爛到入肉,而侵是出於污泥而不染的濁世救星?!令我倒抽一口涼氣的是,KOL真的如此滑入一個天仙局症候群,讚美侵人品好,不煙不酒(喂,佢幾鹹濕㗎喎),虔誠和善,不好戰,絕頂聰明。KOL還安慰侵粉,「侵有高智慧,我們要信他,不必為他擔心,他一定能大戰群魔」。
而另一方面,尤其是幾個說普通話的KOL,大談deep state爛掉了,美國到了最黑暗的時刻,只有侵才能改變人類的命運。說到這裏,通常會相提並論共產黨的苛政,沒有侵的硬政策,中國人沒前途。講到咁大,嚇親人。令我更不知所措的是,佢哋好真心覺得正邪對立,決戰今天!但歷史善惡糾纏跌宕,你哋講到endgame咁嘅樣,呢個世界唔係咁發展㗎喎!侵確定不能連任之後,其中一個KOL說,善惡到頭總有報,壞人最後落地,KOL變成cult leaders。
我坐上侵侵過山車,這幾天下車都係頭暈暈,要detox一下。侵粉是迷局,裏面的人相信自己站在正義一方,要為公義而戰,國會入面發生暴力事件,KOL馬上說是左派極端分子所為。但我看英國電視現場片段,衝擊者是正常、激動、愛國的侵粉。多月來偏見滑坡,同場共震,熱血難平,才會搞出人命。我從這個echo chamber走出來,耳朵還充滿回音。
撐侵制華「斷鏈」收場
兩個月來的舞弊證據,可以舒展一下。例如,那個櫃桶底拉出票箱的閉路電視片段,有前段被「侵團隊」屏蔽後,看起來偷偷摸摸;若補回前段則並不異常。又例如,KOL不時說,喬州州務卿弟弟是華為高層,搵緊大陸錢,有利益所以反侵,事實上並無實證,係點錯相。不合格選票的指控,亦被逐點反駁。當然,傳聞本源於美國,陰謀論、海怪論等等,深層政府、左媒、收買、政變、軍管種種說法,也源於美國侵粉。華人KOL ride on美國大分裂,也ride on港人及海外華人對自由的強烈願望,拉動這半年「撐侵制華」的情緒鏈,最終以「斷鏈」收場。
我作為幾乎入甕的臥底侵粉,打個冷震,揮一揮衣袖,回到香港殘酷的現實。國安癲到連醫生護士都扣上歹毒罪名,清醒一點地去想,不想做順民、逆民、移民的港人,孤兒仔,冇靠山。不要奢望美國會出什麼大招拯救香港,制裁及譴責,也難阻香港隕落;彭定康、約翰遜,他們可以為我們打打氣,但他們也自顧不暇。我們留下來的,還是要面對我城的命運。
1月7日灰茫茫的下午,我一個人由榕樹澳沿海走到深涌,輕聲拍岸的潮汐、空群而出的白鷺、廣闊平靜的青草地,天地有安頓人心的奇蹟。特朗普翻盤救港是遙不可及的幻影,迫近眉睫的問題反而是:我有沒有面對鐵腕的平靜安穩?細心一想,被拘捕的溫和朋友,只是行使他們的公民權利,如今被定性為十惡不赦,他們的痛,不單是個人官司的痛,而是港式文明被辱之痛。我的功課是什麼呢?被捕的朋友,你我同行,傷香港之逝,傷痛於歹毒壓迫善良。
常言道,好人一生平安。時勢惡劣,好人不一定平安,行公義好憐憫的人,反被折磨。我一邊聽着海浪拍岸的微聲,一邊感受到被捕者的憤怒、冤屈與不安。柔弱的個人,如何面對一個獨尊的政權。深涌的草地上,滿滿是十字小白花。被捕的朋友們,重擔在肩,這是你們將要承受的重擔,共感同行,卻不能減輕你的苦難。我們詢問自己,若掉進了國安法被拘被囚的行列,是否願意平安地走過不平安的苦路。我在草坪前行,平安地接受不平安的香港,願意為自己相信的付出代價。我們今天銘記你的歹毒斷言,也記下我們尋求平安的承諾。不自由的牢籠之內,仍有翱翔天際的自由願景。好人一生平安,不是因為一帆風順,而是平安地忍受不平安。時代艱難,但願我們內心平靜,有足夠的力量承受重擔。
文˙馬傑偉//
普通法下委任的法官是一定要有經驗的律師或大律師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因為楊泰興大哥在本版留言,說沒有貼他專訪的文章,讓我覺得非常失禮,因此我趕緊把它找出來。裡面有一段,我當時對來訪的楊大哥提到:
"王瑞豐案促使邱顯智投身司法改革,「廢除軍事審判制度,成為我畢生心願,法、德已經廢除軍事審判了,台灣也不應該保留,」他說。"
這應該是洪案發生的前一年。當時我自己以王瑞豐案,聲請大法官解釋,希望可以廢除軍事審判制度。萬萬沒想到洪家委任了一心想要廢除軍法的我。在被軍檢霸凌的情況下,一個月後竟有25萬人上街示威,真的廢除了軍法。
全文如下:
冤獄平反,追求公義的人權律師:邱顯智(德晴法律事務所律師)
作者:採訪撰文/楊泰興,攝影/許育愷、黃于倩
過完舊曆年的一個閃耀陽光午后,走訪了邱顯智的德晴律師事務所,事務所就在台中法院對面四樓,不大但清爽,目前事務所三個人,一個律師、一個法務專員、一位助理,典型的小而美。「專員是我大學好同學,房子他們家的,我們一起打拚,他家是法律世家,剛好有這個點空出來,我便到台中執業,而鄭性澤案這幾個人權案都剛好在中部,我自然參與比較深一點,一切都是冥冥注定的,我投入法律實務工作才兩年,算是菜鳥。」邱顯智說來羞赧,少了些浮誇。
走上律師這條法律實務的道路,有其必然性與其偶然性,邱顯智坦率地說,年少時可沒立什麼偉大志向,一路走來跟一般年輕人一樣懵懂,而幾次轉折點都有幸看到追隨的典範並得到貴人相助,至於投身「廢除死刑運動」等社會公益活動當中,他表示一切都是義所當為,沒什麼太特別的。
從醫科叛逃到法律系
來自嘉義竹崎鄉下的邱顯智,老家就在知名的「奮起湖」附近,唸的竹崎鄉龍山國小才百來個學生,「爸爸在嘉義農專教書,但假日我們全家都還是要回山上務農、灑農藥、種龍眼。」功課不錯的他順利考上嘉義第一志願──嘉義中學,也就讀第三類組,準備考醫科。
邱顯智回想起來,他覺得鄉下小孩對於未來是沒有什麼想像的,也不太清楚什麼是律師、法官,「家鄉普遍認為『唸得上去』就該考醫科,我幾乎沒有選擇。」但高中時期的邱顯智對史地很有興趣,特別喜歡看報紙,那時剛好是政治運動蓬勃的一九九一年到一九九四年,國會直選也在此時,而這些訊息對青年邱顯智腦袋的衝擊特別大,每天貪婪地吸收報紙上的資訊,他發現到這些頭角崢嶸的政壇要角,幾乎清一色畢業自法律系,自此,他才開始對「法律人」這個身分有了模糊的想像。
「那時候特別著迷於台大法律系憲法學者李鴻禧教授,他那時談什麼『龍的憲法』之類的,我都如數家珍。」一九九二年,有一次李鴻禧到嘉義市中央公園噴水池演講,邱顯智還特別踩著腳踏車去聽,「聽完就覺得怎麼這麼會講、這麼有道理,」邱顯智談到這一段法律啟蒙,聲音不自覺興奮起來,眼睛放出光芒,「不過等進了法律系,就發現是另外一回事了,哈哈。」
邱顯智自認是無可救藥的樂觀主義者,高中時代每天很高興地帶便當上學,帶便當放學,別人在猛K書,他在看報紙,聯考一出來,果不其然落榜,而且還差最後一個志願一大截,家中總算徹底斷了讓他當醫生的心。面對重考選擇時,邱顯智告訴自己,我要幫自己重新選擇生涯,「念第一類組,考法律系。」找到了方向,一切就不同,隔年放榜,他考上中興大學法律系。
「大學時功課如何?」邱顯智面對提問時,總是典型憨憨羞赧的笑容、不顯誇,「說來很不好意思,我功課一直在後半段,當時鄉下小孩一到台北,就發現實在太好玩,功課自然不太好!」「同時,我是山裡的小孩,大學參加登山社,頭一次爬山就發現,原來山才是我的心靈故鄉,大學就瘋狂地爬山,也沒管好功課。」「不過我愛上了讀書,只是都不是課內書。」
「對於公共事務的參與呢?有沒有參加學生運動?」典型的羞赧表情再次展現,更多了一點惡作劇的促狎表情,還多了一點遲疑,「有是有──啊!我大學也有參加環保社,但是遊行我都走後面,還會偷偷溜走,」他笑道。「反而當年的那些熱衷社會參與的同學都回歸主流價值,我卻越來越投入。」
「大四時,我專心準備預官考試,順利考上軍法官,打算去當兵,連電風扇都送人了,沒料到最後一名考上中興法研,就隨緣繼續唸了,研究所我唸了四年,連律師資格都是唸研究所時,不小心考到,」邱顯智再次強調自己幸運跟隨緣,以及生命冥冥中的安排,自己都料想不到,這次考到軍法官,在軍方台南監獄服役經歷,竟然促成他走向人權律師的第一步。
反對軍法審判制度的決心
他描述親身見證的第一個冤案經驗──王瑞豐案,當時現役軍人的王瑞豐跟友人被控搶劫,審判結果,王瑞豐一路判有罪,最後判五年入監服刑;而友人因為不是軍人,經普通法院判處無罪定讞。看到判決書的當晚,邱顯智因看到友人那份判決書所列舉十幾點被害人指證錯誤,徹底失眠;隔天面會時,王瑞豐劈頭一句「怎麼會那麼扯啊!」讓邱顯智羞愧得無法自已,落荒而逃,因為當時他也是這個製造冤案體制的一員,最後王瑞豐被白關了兩年多後假釋出獄。
這次震撼教育讓他印象太深刻了,在出國看到歐洲制度,更堅決了他反對軍法審判制度的決心。邱顯智解釋說:「從法國大革命以來,法官獨立、檢審分立就是訴訟法上的基本原則,而軍事審判徹底違背這個精神。」「我們的軍法制度有軍事檢察官、軍事審判官,但是他們隸屬同一個上司──國防部軍法司,在軍令如山、上命下從的軍事體系下,身為一個校級或尉級軍官的軍事審判官,怎敢違背上命、獨立審判。法官獨立性在此制度下蕩然無存,發生江國慶案之類的誤判,也就不意外了。」
他鄭重引用拿破崙的話強調:「法國只有一種正義,你首先是一個公民,其次才是一個士兵。」王瑞豐案促使邱顯智投身司法改革,「廢除軍事審判制度,成為我畢生心願,法、德已經廢除軍事審判了,台灣也不應該保留,」他說。
追隨兩位人生導師,走上非主流的法律路
退役後雖有律師執照,浪漫的他並沒有急於投入職場,即便德文不佳,他仍迫不及待地奔向德國,想一圓他的學術夢,原來碩士時他師事陳愛娥老師,陳老師是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博士,一直鼓勵邱顯智到德國深造,認為所有學公法的學生都應該到德國體驗真正「法的精神」,赴德求學的訊息都是來自陳老師的提供協助,陳愛娥成為他心中想追隨的第一個典範形象。
「德國唸書免學費,台灣法律又大多承襲自德國,在內心當中,要出國似乎除了德國之外,沒有二想,事實上,到德國也是我頭一次出國,」邱顯智娓娓道來在留歐六年對他的影響,除了在海德堡大學研讀法理學之外,最深刻的是來自西方法治精神的切身體驗,「我居住的海德堡旁邊小城曼漢(Mannheim)的法院前面就有一座司法受難者紀念碑,用來紀念曾被這座法院誤判冤獄的受難者,也時時提醒法官們不要因為自己的傲慢與不察傷害到公民權益,這讓我很震撼,另外,當你旁聽德國的法庭開庭時,你會發現法官與兩造律師、檢察官是平起平坐而非高高在上,」他感嘆地說。
「在高大堅硬的牆和雞蛋之間,我永遠站在雞蛋那方。」大埔強拆案後,有鑑於警方暴力濫權逮捕民眾情形日益嚴重,有將近全台五分之一、近千位律師連署,挺身警告公權力違法。/邱顯智提供
原以為會就這樣走入法學象牙塔,循著導師(mentor)陳愛娥的道路回國任教,但老天爺又跟他開了一個玩笑,寫論文時指導教授因病過世,必須重起爐灶,他的女兒又在此時出生,讓他必須暫停學業就職。一方面基於自己的理念,一方面邱顯智看了廢除死刑運動工作者張娟芬寫的《無彩青春──蘇建和案十四年》一書後受到感動,邱顯智在回國前夕寫了一封Email給為蘇案義務辯護的羅秉成律師,表示自己的感佩以及願意向他學習,羅律師接信後立即回信給他表示歡迎,這讓感性的邱顯智激動萬分,一個月後便束裝返國,投入羅律師麾下工作,邱顯智有幸又遇到人生第二位導師。
邱顯智口中尊稱「師父」的羅秉成律師是知名人權律師,與他的相遇讓邱顯智人生再度轉一個彎,在跟著師父投身冤獄平反工作中,讓他很有成就感,也發現到自己很享受第一線與人互動,協助訴訟當事人的過程,而從師父的身上,他也切身體會到偉大的律師不一定要賺很多錢、打贏很多官司、而是擁有庶民與同業的尊重。
邱顯智形容起師父時,平實地評價卻感受到他紮實的尊敬,與提及陳愛娥老師時的興奮頗有不同「羅律師雖然不是像台北理律、萬國那種大事務所的律師,但卻高票被票選進入法官評鑑委員會當委員,你就知道同業多敬重,」他說。「有一回我跟羅律師去新竹一家咖啡廳,老闆認出羅律師,堅持不肯收錢。」
自此,邱顯智雖有動搖過,但是他看到自我成就的其他可能性,依循著師父的道路,一方面自己開一家事務所,自己接案,一方面投身公益案件以及冤案平反。不同導師的偶然性給邱顯智帶來不同人生機遇,但浪漫樂觀的他,自我堅持與選擇走上這一條非主流的法律路,似乎也有其必然性。
留德時因西方法學的衝擊、空間的距離讓他對故鄉的司法狀態有了更多思考,也由於思鄉情切,過去不寫文章的他,開始在網路上對台灣司法寫出建言與分享,這些文字思考的紀錄被廣泛轉載,除了沈澱為他出發的動力,也讓他的理念更廣為人知,逐漸讓他在司法改革運動當中有一定的能見度。
回國之後,他曾短暫再度回德國,也曾跟其他律師一樣,到主流大事務所任職,但他在經歷過這些之後理解到,這不是他現階段想走的道路,他毅然選擇一條壓力較大的開業道路,也獲得較高的自主性。「我的妻子在新竹擔任法務經理,沒她的支持,我是沒法這樣任性地做想做的事,」原來定居新竹的他可是每天搭高鐵通車台中上班。
「正義的圖像,是透過對不正義的想像而得來。」
法學最核心的概念便是正義,正義最一般形式就是「報復」,而一般民眾往往不能諒解律師幫一些爭議人物辯護,爭取權益,例如白冰冰對因謝長廷幫陳進興辯護相當不諒解,甚至製作一支廣告控訴謝長廷,「不是好人,不是壞人,而根本不是人」,那麼,參與死刑犯辯護的邱顯智心中的正義觀又是如何?
邱顯智對這一個問題沉吟不語,特別從書架上翻出一本書表示,接觸法學多年後,現在比較接受的正義觀是比較接近德國的法哲學家馬丁逵爾勒(Martin Kriele)的觀點,「正義的圖像,是透過對不正義的想像而得來。」他解釋道,正義是很難描述的,但是不正義卻相對容易一些,一百個人對正義有一百種想像,很難具體說出正義是甚麼,但是大家對不正義的想像會很具體,而對於這些不義行為的糾正便就是正義。他舉例說,有人被搶劫,路人見義勇為追捕就是正義的,因為這是對搶劫的糾正。
他又舉其義務辯護的桃園關廠工人臥軌案為例,「歷任官員也一再向失業勞工保證絕對不會討錢。請不起律師、眾多不認識字、國語也講不好的老阿嬤們,獨自上法庭,面對法官、律師的壓力,一個由人民納稅錢養的國家,可以這樣嗎?」糾正這樣的行為便是正義之舉。
對於正義這件事情,他認同他的態度有點近似村上春樹所言:「以卵擊石,在高大堅硬的牆和雞蛋之間,我永遠站在雞蛋那方。」他對於國家機器是充滿不信任,而他確認這樣的不信任是現代民主國家的基礎,對於庶民與國家的抗爭,邱顯智是更願意站在弱勢庶民這一邊。「一個國家如果沒有正義,只是強盜集團。」他引用奧古斯丁的名言說。
廢除死刑,避免不可挽救的誤判
對於那些死刑犯呢?對於這個挑動大家神經的議題,邱顯智的態度基本上很簡單,他認為目前被挑起的很多爭端都是模糊而混亂的,例如「犯罪被害人保護」往往跟「廢除死刑」對立起來,同時參與這兩方活動的邱顯智認為這些爭議卻是偽命題,因為這二者都是人權運動的一環,本質精神是一致的。
「律師因為擔任被告辯護人,接觸司法實務,了解判決怎麼做出來的,所以支持廢除死刑改以終身監禁代替,跟接觸原告(被害人),了解被害人的苦,所以加入被害者保護協會,這兩者都是律師的工作,怎麼會對立?怎麼會有衝突呢?」他強調。
邱顯智特別提到他心目中的英雄──美國法學大師亞倫.德蕭維茨(Alan M. Dershowitz)的話,「律師幫他討厭的當事人辯護,是美國最優良的傳統。」他強調作為律師最重要的工作,不是探究真相,更該是避免國家對於刑罰權的過度評價(擴張),廢除死刑的道理很簡單,在他實務經驗當中,基於人的有限理性,為了避免江國慶案之類的枉殺事件發生,基於死刑的不可補救特質,應用終身監禁替代,「即便在德國那樣法制精確的國家,誤判也是一大堆。」他說。
他指出:「法官的職責是在維護被告的無罪推定,但實務上,台灣法官有強烈的有罪推定的傾向,面對檢、警方掌握龐大的國家機器資源,辯護律師很難掌握超越檢方的證據」,邱顯智表示,警方常僅僅只憑「自白」便宣告破案,檢方也常以共同犯「自白」便將人起訴,儘管刑事訴訟法第一五六條對於自白的「任意性」有嚴格規範,但是由於法院的習慣性縱容,讓檢、警方在程序上一直便宜行事,才造成許多爭議性的案件,喧騰一時的鄭性澤案也是如此,程序上的正義在台灣一直是粗糙而被忽略的,多少冤案因此而產生,面對不及格的司法改革,台灣要追求的不僅止於實體正義,更有程序正義,這也是邱律師憂心同時不得不支持廢除死刑的務實理由。
聊到這兒,邱律師提到對於觀審制度的看法,「儘管有些人稱觀審制度意義不大,可是你要是看到法院開庭有人旁聽時,法官、律師精神為之一振的抖擻情形,你就知道有沒有人看,對於法律工作者能否扮演好角色、確實走完程序,攸關重大。」
幫台灣的正義女神勒緊鬆脫的蒙眼布
除了一般接案維持事務所開銷之外,他積極投入了冤案的義務辯護以及廢除死刑的司法普及教育,樂此不疲,他鼓勵年輕學子即便不投入法律工作,也可以就讀法律相關科系,因為法律教育的薰陶對一個公民助益甚大,法律思維訓練更有助於學子對社會現象分析的縝密跟深入。邱顯智也鼓勵學子多走入法庭旁聽,多看歐美的法律劇,這都可以幫助深化台灣的法治水準。
在西方法院門口常可以看到象徵司法公義的正義女神朱斯提提亞(Justitia),版本眾多但幾乎不離三大特徵,一手持天平、一手持寶劍,而且雙眼蒙著布條,寶劍象徵國家的巨大權力與懲罰,天平象徵度量是非,但是蒙眼布的象徵讓人猜不透,正義不是要目光如炬,明鏡高懸嗎?
柯維爾(Robert Cover)教授提出的解釋廣被接受,西方傳統下的司法中「蒙眼不是失明,是自我約束,是刻意選擇的一種姿態」,而「『程序』就是正義的蒙眼布。」三者缺一,即非正義。
邱顯智律師扮演的角色與其說是幫忙司法擦亮雙眼,還不如說是幫台灣的正義女神勒緊鬆脫的蒙眼布,避免女神因其傲慢與偏見,寶劍誤傷無辜,邱顯智投入這些工作,作為一個法律工作的個體戶,他資淺,但幹勁十足,作為一個司法改革推動者,他兼職,但樂在其中,「唯一的遺憾是讀書的時間太少了,我每天只能從新竹到台中高鐵途中看德文法律書,」他說。看來邱顯智還孜孜不忘他的學術夢呢!
http://www.ylib.com/ReadingLifeArticle.aspx?ID=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