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敗者回憶錄:古國風情(李怡)
「……賽梨……辣了換」,從百步外的胡同(巷子)傳來濃重北京口音的呼喚聲,我聽了三天,才由同住的三叔公告訴我那是賣蘿蔔的喊聲,以及那聲音是些甚麼字。呼喚聲沉厚又悠長,像從古遠的地方傳來。北平那個時代仍然保留的古老傳統,從這賣蘿蔔的呼喚聲可以體味到。我到今天仍然記得那聲音。
1946到1948,北平兩年,從繁華喧囂的上海來到純樸的古城。街道沒有車水馬龍,沒有熙來攘往。汽車不多,三輪車、人力車是中產者的交通工具。馬路有人牽着掛鈴鐺的駱駝走過。
先住在四合院。感覺非常特別,從胡同走進一個大門,穿過一個走道,進入四面平房圍繞的一個大院。院中夏天有花,傍晚各戶人坐在院中聊天;冬天有雪,孩子在那裏堆雪人,打雪球。
隨家人去了許多名勝古蹟,故宮,北海,頤和園,天壇,在景山上「明思宗殉國處」的碑前留影,在天壇回音壁上聽姐姐從另一頭傳來的話語。留下足迹最多的地方是跟其他孩子在上面奔跑的一段段舊城牆,和後來因為肺病輟學而每天早上去學太極拳的太廟。太廟,是以前皇帝每隔兩天就去祭祀祖宗的公園,園裏佈滿要好幾個人才能圍抱的粗高大樹。有老師傅在那裏教太極,不少人在學拳學劍和練推手。
我學會了騎單車,溜冰,夏蟬冬雪季節交替的日子裏,這是我最愛的運動。
習慣和愛上了麵食,學會了包水餃。記得有一次,李伯伯帶我去餃子店,堂倌問:來一百還是八十?意思是要點多少隻水餃,李伯伯回說,先來五十吧。北平有許多清真店,涮羊肉是傳統的地道美食。也有只吃豬的各個部位的「全豬」店。我也吃過貧窮人家吃的窩窩頭,那是以玉米麵(玉米曬乾後磨成的粉)為主要材料做的,形狀像塔形,底部有凹洞。那真的難吃。頤和園有提供據說是給西太后做的窩窩頭,很小,味道就很好啦。那是皇家體驗平民生活又不損口福之道。
京戲很流行,老北京人會一邊走路一邊哼着京戲的段子。我也到過聽戲的戲園子,漸漸算是喜歡和懂得欣賞京戲了,也會哼幾段。
那兩年上小學四、五年級,學了一點書法,學會國語注音符號,當過童子軍而且被選在門口站崗。大量的閱讀是在那時候開始的。剛有足夠認字能力的少年人,娛樂消遣只有看書。看《西遊記》《水滸傳》《三國演義》《七俠五義》《小五義》《續小五義》,然後是徐訏的小說《精神病患者的悲歌》等。
1947年北平學生發動了「反飢餓、反內戰」的示威遊行。我姐姐那時候剛入中學,也參加了。後來證明這是中國共產黨利用1947年國民黨統治區的物價飛漲,而在學生中挑動的國共鬥爭的「第二戰線」(第一戰線是國共在戰場上的交鋒)。我的小學老師,補習老師,為人正直、教學認真和充滿愛心,他們都向學生灌輸反國民政府、爭取民主自由的思想。我年紀小,沒有參加示威,但嗅到社會洋溢着親共思潮。而國府對這些沒有禁制,讓共產黨坐大了輿論勢力。
父親那兩年在東北的瀋陽、長春經營電影院,在北平的時間不多。我也去過東北幾天。1948年初,國共在東北的戰況展開,父親的電影院辦不下去,於是闔家移居香港。
在北平兩年,給我人生留下了一個現實版的中國古老傳說。那時統治者和人民仍然祭祖、敬天,老規矩老民風還在。(現在是不是已經被一掃而空呢?)古國風情,猶如遙遠的呼喚,長留我的記憶,十多年後滲透在我「不悔少作」的兩篇散文中。(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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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全璋六歲兒子被株連再度失學
中國大陸維權律師王全璋因“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在服刑,家屬也持續成為當局打壓的對像。其中,他六歲的兒子王廣微開學不到一個星期,就被校方辭退。外界質疑,當局把王廣微視為要挾王全璋的籌碼。
王全璋的六歲兒子王廣微小名“泉泉”,本學期上小學一年級,但開學不到一個星期就被學校辭退。
王全璋妻子李文足在社交網站表示,泉泉只上了四天課,警察已連續多次到學校施壓,最終校方不堪壓力而就範。泉泉不願接受失學的事實,擔心不能上武術課。李文足只能安慰他,會再為他找一家好學校。
李文足認為,泉泉由於被株連而失去接受教育的權利。李文足的情緒大受打擊,目前與泉泉在朋友家裡暫住。記者到截稿時未能與她取得聯系。
李文足好友、“709案”家屬原珊珊表示,自從王全璋被指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後,北京公安早在三年前已向他們居住的石景山區所有幼兒園和早教中心下令,不能接收泉泉。
原珊珊:“2016年,有幼兒園接收了泉泉之後,幾天後給李文足打電話,說幼兒園不能招你。後來更發現,國保給幼兒園四個‘709案家屬’的照片,如果這四個人送的孩子就不要接收。”
直到去年年中,李文足才找到一家私立學校,泉泉在那裡念了一年幼兒園大班。一年過去後,泉泉本已順利升學,上星期卻再次面對失學的命運。李文足在社交網站質疑,兒子是否成為官方要挾王全璋的籌碼?是否要打擊和強迫正在服刑的丈夫向邪惡低頭? 她譴責當局用一個小朋友和一個家庭的痛苦向七十周年國慶獻禮,這樣做既邪惡又滅絕人性。
原珊珊:“官方希望王全璋(出獄後)不要住在北京,而是去山東等其他地方,他們可能是打算嚴密控制王全璋。王全璋應該是受到很嚴重的酷刑,快四年已掉了三顆牙。可能跟酷刑有關系,不希望王全璋把酷刑暴露出來,尤其在李文足身邊。”
香港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總干事陳悅強烈譴責當局的手段。
陳悅:“當局是利用他們(維權律師)的第二代向當事人施壓,讓他們不再為公義發聲。很多709維權律師被抓後,像王宇律師,她的兒子想出國讀書都被拒發簽證。這種手法如何能談得上‘依法治國’呢?”
王全璋四年前在“709大抓捕”事件中被捕,今年年初被法院裁定“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判監四年半。李文足最近獲准探監。但據她表示,王全璋精神狀況很差,好像變成了另一個人,連申請保外就醫也說沒有必要。
記者:高鋒 責編:胡力漢、陳美華、申鏵 網編: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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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校園污染損害學生身體健康的事故不斷發生,尤其集中在“毒跑道”方面。僅在全中國“首善之區”的北京,此類事故就層出不窮。今年6月,北京白雲路小學疑因學校修繕操場,導致多名學生流鼻血,後來又出現教室甲醛超標現象。9月一開學,北京市石景山區金頂街二小又發現暑期裝修的教學樓有異味,一些學生發生流鼻血、身體不適等情況,不少學生請假不再上學。事發後,石景山教委宣佈,採取了拆除裝修工程中全部儲物櫃、展櫃等相關設備的措施。但鑒於有毒學校設施事件近年來屢禁不絕,這樣的彌補措施並不足以令人安心。
在“毒跑道”事件發生後,通常會出現學校、家長與教委等政府有關部門之間的博弈關系。而問題在於,學校與家長的利益並不相同,雙方的激勵機制也不同,這增加瞭解決問題的難度。學校通常都會希望較少發生爭議,以較低的成本解決問題,而家長則希望能盡量實現100%的安全,消除一切隱患,確保在校子女的身體健康。
同時在發生糾紛時,學校與家長又存在力量不均衡問題,家長力量分散,採取集體行動的難度較大,而學校通常處於強勢一方,而且與相關政府部門聯系較為緊密,擁有更多公共資源。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學校希望盡快息事寧人,往往會試圖以避重就輕的方式來解決問題,甚至動用關系堵塞相關信息渠道,迴避深度追責。在這樣的態勢下,相關公共政策有必要向保障學生及其家庭利益方面傾斜。
在“毒跑道”事件的解決過程中,家長和校方經常就解決方案產生爭議,校方承諾的補救方式往往滿足不了家長的要求,從而發生扯皮現象。一個尷尬的現象是,很多時候,跑道已經造成學生流鼻血等嚴重問題,但進行檢測後,結果卻經常顯示為符合國家標準。在這種情況下,很顯然,首先應該有更明確、更易於操作的標準,必須細化相關的環保和產品質量和檢測標準,既要檢測相關設施、器材的物質構成,也要檢測其對周圍空氣的影響。在實現標準的精細化之後,追責才能更有效地展開。
污染造成的損害往往帶有嚴重性、長期性和不可逆性,而毒跑道所傷害的,又是作為國家未來的學生,且學生在認識污染、對污染做反應方面,又處於嚴重的劣勢。所以合理的方式是,採取寧肯認定有誤也要首先確保學生安全的標準,在舉證責任和責任承擔方面,向有利於學生和家長的一方傾斜。
如果在標準明確、事實認定明確的情況下,雙方依然發生不可彌合的糾紛,那麽,最合理的方式就是訴諸司法機關,因為司法機關是中立的。這也是在雙方僵持不下時,唯一可行的選擇。家長因為其力量的分散性,可以採取集體訴訟的方式,從而彌補這方面的不足。為此需要做的是,進一步完善集體訴訟機制,避免家長在這個問題上,陷入與毒奶粉等事件中的受害者相同的困境——求告無門,忍受痛苦的煎熬。在這方面,相關的公益訴訟也在出現,比如,今年6月23日,“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因有毒跑道問題對北京市朝陽區劉詩昆萬象新天幼兒園提起環境公益訴訟。公益訴訟與集體訴訟相結合,可以使訴訟結構更加平衡,從而更好地保護教育服務消費者利益和公共利益。
為了杜絕毒跑道問題,校方最好是通過招標方式進行採購,以篩選出最能保證質量的供應商和施工方。根據中國法律規定,學校、幼兒園等事業單位的採購,適用《政府採購法》。校方在簽訂和履行採購合同時,必須嚴格審核供應方的資質,嚴格驗收,並在售後出現問題時嚴格追究對方的責任,在這整個過程中,應嚴厲禁止任何的利益輸送行為。當然一個重要的前提是,學校應該形成合理的內部治理機制,而不是少數行政負責人員一手遮天。若是出現這種情況,發生嚴重的賄賂等腐敗現象,或者是造成嚴重後果,如學生健康甚至生命損失,就應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同時,治理毒跑道等問題不僅是校方和家長之間的事情,對毒跑道的追責應該拓展到校園之外。只是鏟除、停止使用毒跑道,僅僅是治標,而不能治本。毒跑道頻繁出現,背後應當存在一定的利益鏈條。對於毒跑道,不能只是一拆了之,相反每次毒跑道事件都是一個追查的好機會。根據相關報道,毒跑道原料來自於廢舊輪胎等廢棄品,其生產過程違反了產品質量規定。相關部門應該在毒跑道事件發生後,努力挖出背後的生產商和經營鏈條,從源頭上終結這個產業鏈。
據報道,在河北等省,在毒跑道問題被媒體曝光後,當地政府對相關設施生產企業進行了排查,對發現問題的企業進行了嚴肅處理,對相關人員進行了控制。這樣的做法理應越多越好。生產安全和質量監督部門在此方面不僅要加大力度,而且要使監督與執法常態化,不要等到有毒產品造成嚴重事件,激起巨大民憤之後再“運動式”地追查、處理,從而給民眾一個穩定的安全預期。
在面對毒跑道治理困境時,更完善的媒體與公眾監督無疑是題中應有之義。對於這個關系下一代身體健康的問題,怎麽關註都不過分。允許媒體充分調查和報道、保證信息透明、確保監督機制通暢,並不是給學校或政府“找事”,而是杜絕此類現象再次出現必不可少的前提條件。這個認識應該釐清,並確保輿論監督落到實處,而不只是草草而過的門面裝飾。
無論是公立還是私立學校,在一定意義上都屬於公共機構,其治理應該符合特定的規則,也存在一些特殊的難點。學校、醫院等公共機構往往是治理的盲點,因為它們不像企業,有比較明確的產權主體和責任人員,與政府之間也有著清晰的界分,在企業責任方面,相關的民事、商事法律也比較完備。這些公共機構往往與政府部門聯系比較緊密,有的還承擔著具有一定行政意味的功能,這加大了對其追責的難度,需要不同於一般情況的創新思維。
在學校治理方面承擔著繁重教育職能的教委,往往力量有限,在環保和產品安全方面也缺乏專業知識,無力獨自解決毒跑道問題。而其他政府部門,如負責環保、衛生、工程安全的部門,其力量又比較分散,難以形成合力,在當前“懶政”、“惰政”的普遍氛圍中,也往往不願過多投入精力。在這種情況下,由政府一手包辦毒跑道治理,既缺乏效率,也因為政府部門與學校之間可能存在利益關系,不容易讓家長心服,贏得社會公信力。既然政府力量有限,就應最大限度地允許社會力量發揮作用,這既能減少政府的行政成本,也能實現更機制化的治理安排,更有效地防範“毒跑道”事件的再次發生。
總之,對毒跑道、毒操場、有毒教室等情況的追責,不可成為“爛尾工程”,也不應以一時一地的成功為滿足。既然導致毒跑道問題的制度性風險始終存在,這樣的情況就可能會降臨到所有社會成員的身上,所以任何人其實都不可能置身事外。無論是毒跑道的直接受害者,還是普通大眾、媒體、學界,都應共同關註這一嚴峻問題,而政府應該確保自由透明的信息環境,唯有如此,才能讓脆弱而無辜的兒童,不再始終生活在校園污染的噩夢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