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忘五大訴求 公民抗命有理
—10‧20九龍遊行陳情書
(案件編號:DCCC 53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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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忘初衷,活在愛和真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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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法官雅文閣下:
2012年,我第一次站在法庭上承認違反「公安惡法」,述說對普選的盼望,批評公安惡法不義,並因公民抗命的緣故,甘心樂意接受刑罰。當年我說,如果小圈子選舉沒有被廢除,惡法沒有消失,我依然會一如故我,公民抗命,並且我相信將會有更多學生和市民加入這個行列。想不到時至今日,普選仍然遙遙無期,我亦再次被帶到法庭接受審判,但只是短短7年,已經有數十萬計的群眾公民抗命,反對暴政。今日,我承認違反「未經批准的政府」所訂立「未經批准的惡法」之下的「未經批准集結」罪,我不打算尋求法庭的憐憫,但請容許我佔用法庭些微時間陳情,讓法庭在判刑前有全面考慮。
暴力之濫觴
在整個反修例運動如火如荼之際,我正承擔另一宗公民抗命案件的刑責。雖然身在獄中,但仍然心繫手足。我在獄中電視機前見證6月9日、6月16日及8月18日三次百萬港人大遊行,幾多熱愛和平的港人冒天雨冒彈雨走上街頭,抗議不義惡法,今日關於10月20日的案件,亦是如此。可能有人會問,政府已在6月暫緩修例,更在9月正式撤回修例,我等仍然繼續示威,豈非無理取鬧?我相信法官閣下肯定聽過「遲來的正義並非正義」(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這句格言。當過百萬群眾走上街頭,和平表達不滿的時候,林鄭政府沒有理睬,反而獨行獨斷,粗暴踐踏港人的意願,結果製造出後來連綿不絕的爭拗,甚至你死我活的對抗。經歷眾多衝突痛苦之後,所謂暫緩撤回,已經微不足道,我們只是更加清楚:沒有民主,就連基本人權都不會擁有!
在本案之中,雖然我們都沒有鼓動或作出暴力行為,但根據早前8‧18及10‧1兩宗案件,相信在控方及法庭眼中,案發當日的暴力事件仍然可以算在我們頭上,如此,我有必要問:如果香港有一個公平正義的普及選舉,人民可以在立法會直接否決他們不認可的法律,試問2019年的暴力衝突可以從何而來呢?如果我們眼見的暴力是如此十惡不赦,那麼我們又如何看待百萬人遊行後仍然堅持推行惡法的制度暴力呢?如果我們不能接受人民暴力反抗,那麼我們是否更加不能對更巨大更壓逼的制度暴力沈默不言?真正且經常發生的暴力,是漠視人民訴求的暴力,是踐踏人民意見的暴力,是剝奪人民表達權利的暴力。真正憎恨暴力,痛恨暴力的人,不可能一方面指摘暴力反抗,又容忍制度暴力。如果我需要承擔和平遊行引發出來的暴力事件的刑責,那麼誰應該承擔施政失敗所引發出來的社會騷亂的罪責呢?
社會之病根
對於法庭而言,可能2019年所發生的事情只是一場社會騷亂,務必追究違法者個人責任。然而,治亂治其本源,醫病醫其病根,我雖然公民抗命,刻意違法,控方把我帶上法庭,但我卻不應被理解為一個「犯罪個體」。2019年所發生的事情,並不是我一個人或我們這幾位被告可以促成,社會問題的癥結不是「犯罪份子」本身,而是「犯罪原因」。我明白「治亂世用重典」的道理,但如果「殺雞儆猴」是解決方法,就不會在2016年發生旺角騷亂及2017年上訴庭對示威者施以重刑後,2019年仍然會爆發出更大規模的暴力反抗。
如果不希望社會動亂,就必須正本清源,逐步落實「五大訴求」,從根本上改革,挽回民心。2019年反修例運動,其實只是2014年雨傘運動的延續而已,縱使法庭可能認為兩個運動皆是「一股歪風」所引起,但我必須澄清,兩個運動的核心就是追求民主普選,人民當家作主。在2019年11月24日區議會選舉這個最類近全民普選的選舉中,接近300萬人投票,民主派大勝,奪得17個區議會主導權,這就是整個反修例運動的民意,民意就是反對政府決策,反對制度暴力,反對推行惡法,不容爭辯,不辯自明。我們作為礦場裡的金絲雀,多次提醒政府撤回修法,並從根本上改革制度,而在10月20日的九龍遊行當然是反映民意的平台契機。如今,法庭對我們施加重刑,其實只不過是懲罰民意,將金絲雀困在鳥籠之內,甚至扼殺於鼓掌之中,窒礙表達自由。
堅持之重要
大運動過後的大鎮壓,使我們失去《蘋果日報》,失去教協,失去民陣,不少民主派領袖以及曾為運動付出的手足戰友都囚於獄中,不少曾經熱情投入運動的朋友亦因《國安法》的威脅轉為低調,新聞自由示威自由日漸萎縮,公民社會受到沈重打擊,我亦失去不少摯友,有感傷孤獨的時候,但我仍然相信,2019年香港人的信念,以及所展現人類的光輝持久未變。我不會忘記百萬人民冒雨捱熱抗拒暴政,抵制惡法,展現我們眾志成城;我不會忘記人潮紅海,讓道救護車,展現我們文明精神;我不會忘記年青志士直接行動反對苛政,捨身成仁,展現我們膽色勇氣;我不會忘記銀髮一族走上街頭保護年青人,展現我們彼此關懷;我不會忘記「五大訴求」,不會忘記2019年區議會選舉,展現我們有理有節。
法官閣下,我對於當日的所作所為,不感羞恥,毫無悔意。我能夠在出獄後與群眾同行一路,與戰友同繫一獄,實是莫大榮幸。若法治失去民主基石,將使法庭無奈地接受專制政權所訂立解釋的法律限制,隨時變成政治工具掃除異見,因此爭取民主普選,建設真正法治,追求公平正義,仍然是我的理想。在這條路上,如有必要,我仍然會公民抗命,正如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賀輔明(Lord Hoffmann)所言,發自良知的公民抗命有悠久及光榮的傳統,歷史將證明我們是正確的。我期望,曾與我一起遊行抗命的手足戰友要堅持信念,在艱難歲月裡毋忘初衷,活在愛和真實之中。
最後,如9年前一樣,我想借用美國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牧師的一番話對我們的反對者說:「我們將以自己忍受苦難的能力,來較量你們製造苦難的能力。我們將用我們靈魂的力量,來抵禦你們物質的暴力。對我們做你們想做的事吧,我們仍然愛你們。我們不能憑良心服從你們不公正的法律,因為拒惡與為善一樣是道德責任。將我們送入監獄吧,我們仍然愛你們。」(We shall match your capacity to inflict suffering by our capacity to endure suffering. We shall meet your physical force with soul force. Do to us what you will, and we shall continue to love you. We cannot in all good conscience obey your unjust laws because noncooperation with evil is as much a moral obligation as is cooperation with good. Throw us in jail and we shall still love you.)
願慈愛的主耶穌賜我們平安,與我和我一家同在,與法官閣下同在,與香港人同在。沒有暴徒,只有暴政;五大訴求,缺一不可!願榮耀歸上帝,榮光歸人民!
第五被告
黃浩銘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Lest we forget the five demands: civil disobedience is morally justified
- Statement on 10‧20 Kowloon Rally
(Case No.: DCCC 535/2020)
Your Honour Judge Woodcock
In 2012, I stood before the court and admitted to violating the "Public Security Evil Law". I expressed my hope for universal suffrage, criticized the evil law as unjust, and willingly accepted the penalty for civil disobedience. Back then, I said that if the small-circle election had not been abolished and the draconian law had not disappeared, I would still be as determined as I was, and I believe that more students and citizens would join this movement. Today, universal suffrage is still a long way off, and I have been brought before the court again for trial. But in just seven years, hundreds of thousands of people have already risen up in civil disobedience against tyranny. Today, I plead guilty to "unauthorised assembly" under an unapproved evil law enacted by an unauthorised government. I do not intend to seek the court's mercy, but please allow me to take up a little time in court to present my case so that the court can consider all aspects before sentencing me.
The roots of violence
At the time when the whole anti-extradition law movement was in full-swing, I was taking responsibility for another civil disobedience case. Although I was in prison, my heart was still with the people. I witnessed the three million-person rallies on 9 June, 16 June and 18 August on television in prison, when many peace-loving people took to the streets despite the rain and bullets, to protest against unjust laws. Some people may ask, "The Government has already suspended the legislative amendments in June and formally withdrew the bill in September, but we are still demonstrating, are we not being unreasonable?" I am sure your Honour has heard of the adage "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When more than a million people took to the streets to express their discontent peacefully, the Lam administration ignored them and instead acted arbitrarily, brutally trampling on the wishes of the people of Hong Kong, resulting in endless arguments and even confrontations. After so many conflicts and painful experiences, the so-called moratorium is no longer meaningful. We only know better: without democracy, we cannot even have basic human rights!
In this case, although we did not instigate or commit acts of violence, I believe that in the eyes of the prosecution and the court, the violence on the day of the incident can still be counted against us, based on the August 18 and October 1 case. And now I must ask - If Hong Kong had a fair and just universal election, and the public could directly veto laws they did not approve of at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then how could the violent clashes of 2019 have come about? If the violence we see is so heinous, how do we feel about the institutional violence that insists on the imposition of draconian laws even after millions of people have taken to the streets? If we cannot accept violent rebellion, how can we remain silent in the face of even greater and more oppressive institutional violence? The true and frequent violence is the kind of violence that ignores people's demands, that tramples on their opinions, that deprives them of their right to express themselves. People who truly hate violence and abhor it cannot accuse violent resistance on the one hand and tolerate institutional violence on the other. If I have to bear the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for the violence caused by the peaceful demonstration, then who should bear the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for the social unrest caused by failed administration?
The roots of society's problems
From a court's point of view, it may be that what happened in 2019 was just a series of social unrest, and that those who broke the law must be held personally accountable. What happened in 2019 was not something that I alone or the defendants could have made possible, and the crux of the social problem was not the 'criminals' but the 'causes of crime'. I understand the concept of " applying severe punishment to a troubled world", but if "decimation" was really the solution, there would not have been more violent rebellions in 2019 after the Mongkok "riot" in 2016 and the heavy sentences handed down to protesters by the Court of Appeal in 2017.
If we do not want social unrest, we must get to the root of the problem and implement the "five demands" step by step, so as to achieve fundamental reforms and win back the hearts of the people. 2019's anti-revision movement is indeed a continuation of 2014's Umbrella Movement, and even though the court may think that both movements are caused by a "perverse wind", I must clarify that the core of both movements is the pursuit of democracy and universal suffrage, and the people being the masters of their own house. In the District Council election on 24 November 2019, which is the closest thing to universal suffrage, nearly 3 million people voted, and the democratic camp won a huge victory, winning majority in 17 District Councils. As canaries in the monetary coal mine, we have repeatedly reminded the government to withdraw the extradition bill and fundamentally reform the system, and the march in Kowloon on 20 October was certainly an opportunity to reflect public opinion. Now, by imposing heavy penalties on us, the court is only punishing public opinion, trapping the canaries in a birdcage, or even stifling them in the palm of their hands, suffocating the freedom of expression.
The importance of persistence
As a result of the crackdown after the mass movement, we lost Apple Daily, the Hong Kong Professional Teachers' Union, and the Civil Human Rights Front. Many of our democratic leaders and comrades who had contributed to the movement were imprisoned, and many of our friends who had been passionately involved in the movement had been forced to lay low under the threat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Law. I still believe that the faith of Hong Kong people and the glory of humanity seen in 2019 will remain unchanged. I will never forget the millions of people who braved the rain and the heat to resist tyranny and evil laws, demonstrating our unity of purpose; I will never forget the crowds of people who gave way to ambulances, demonstrating our civility; I will never forget the young people who sacrificed their lives, demonstrating our courage and bravery; I will never forget the silver-haired who took to the streets to protect the youth, demonstrating our care for each other; I will never forget the "five demands" and the 2019 District Council election, demonstrating our rationality and decency.
Your Honour, I have nothing to be ashamed of and no remorse for what I did on that day. It is my great honour to be in prison with my comrades and to be able to walk with the public after my release. If the rule of law were to lose its democratic foundation, the courts would have no choice but to accept the legal restrictions set by the autocratic regime and become a political tool to eliminate dissent at any time. As Lord Hoffmann, a non-permanent overseas judge of 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 said, civil disobedience from the conscience has a long and honourable tradition, and history will prove us right. I hope that my comrades in arms who walked with me in protests will keep their faith and live in love and truth in the midst of this difficult time.
Finally, as I did nine years ago, I would like to say something to those who oppose us, borrowing the words of American civil rights leader Reverend Martin Luther King: "We shall match your capacity to inflict suffering by our capacity to endure suffering. We shall meet your physical force with soul force. Do to us what you will, and we shall continue to love you. We cannot in all good conscience obey your unjust laws because noncooperation with evil is as much a moral obligation as is cooperation with good. Throw us in jail and we shall still love you."
Peace be with me and my family, with Your Honour, and with the people of Hong Kong. There are no thugs, only tyranny; five demands, not one less! To god be the glory and to people be the glory!
The Fifth Defendant
Wong Ho Ming
19 August 2021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萬的網紅賢賢的奇異世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KFK #未來人 #豆瓣 有人就問:你的穿越已經改變了未來,那是否意味著 你的未來和我的未來是不一樣的呢?吶!這裡是一個關鍵啊! 他就回答道:我的形態和你了解的穿越是不一樣,並不是肉身的穿越 所以我不會改變未來,因為在這裡面不會有人真的相信我, 但我會在這裡提醒我要提醒的那個人, 直到幾十年後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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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個禮拜有跟大家介紹過周深的作品《大魚》
今天來介紹他翻唱的中文歌曲《親愛的旅人啊》
聽歌名大家肯定覺得很陌生
但是只要有看過宮崎駿跟吉卜力合作的動畫電影《神隱少女》(千與千尋)
對旋律肯定是非常熟悉的
以前小時候說穿了根本看不懂宮崎駿的電影
長大了再重新回味才發現原來裡面有這麼多意義深遠的涵義
以下擷取自網路資料
《認識自己,了解自己,定位自己,是終其一生重要的事情》
在成長這條路上,總得經歷過一些疼痛
你學會了許多事情,而成長必須付出代價
這些代價或多或少,但犧牲奉獻換來的是成長中最無價的寶藏
你不能忘了你自己的名字,唯有不斷反思自己存在的價值與根本
你才會有更充足的勇氣去面對未知的挑戰
「曾經發生過的事情不可能忘記,只不過是想不起而已。」這句話充滿深意
你可以解釋成走過的路必定留下痕跡
也可以解釋成你的初心原來是那麼純粹
但經歷一些事故後,你開始多了許多思考
然後漸漸地,你忘記了原本的單純美好
但那些東西都會一直存在那裡,只是有太多事情掩蓋你的眼睛,你想不起來而已。
你知道自己是誰嗎?別忘了自己的「名字」,要相信自己存在的意義,經歷世事的一切,不管你想成為怎樣的人,不忘初心,那是最根本的道理
#那些電影教我的事
#不管前方的路有多苦_只要走的方向正確_不管多麼崎嶇不平_都比站在原地更幸福
#這世上有一條路無論如何也不能走_那就是歧途_只要走錯一步結果都會是粉身碎骨
曾經發生過的事情不可能忘記只是想不起而已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發現……有些人似乎不太點開來連結🔗所以我想說幫大家畫個重點吧(˶‾᷄ ⁻̫ ‾᷅˵)
(附上生活照♡背景是永遠不拿下來的女兒去年生日氣球🎈)
#中華台北 #中華奧會 #國際奧會 #奧運 #東奧 #東京奧運 #台澎代管區
網址連結🔗
👉🏻如何才能擺脫中華台北?如何才能終止中華系列體協亂象?https://wp.me/pd1HGm-lp
👉🏻聖峰談俄國ROC隊的,給大家參考一下:
https://www.facebook.com/hsfforformosa/posts/874438563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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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這希望大家了解一件事情,中華奧會是民間團體不是政府單位,ROC政權治理當局是不可以去干涉民間團體運作,可以去監督但在法律上沒有權利強制要求民間團體改名。在這情況之下,如果ROC政權真的運用政治壓力去脅迫中華奧會改名,這毫無疑問就是政治干預。雖然對很多人來說很樂見政治干預改名台灣,但是我們不能雙標。
奧運是國際性民間運動組織,共同舉辦的國際比賽,這不是任何一個國家舉辦的運動,國際奧會是國際組織,但他不是國家政府去組成的。國際奧會是由世界各地民間團體共同組成的國際組織,具有國際組織法人格,成員是世界各地的民間組織,不一定是要主權國家的民間運動團體才可參與,像是香港奧會組織、中華奧會也有參與。這個本質是民間運動團體,所以他們會很介意政治干預,因為要尊重相對自主性,要讓運動自主具有獨立性。
奧運的精神是運動員上場競技而不是國家之間的競技,奧會憲章初衷是想打破國際界線。
奧運發展到最後,會變成以國家為單位,甚至成為國家間相互較勁比實力、鼓動民族主義的機會,其實是因為這個世界目前的區域劃分方式主要是以主權國家的領土界線為準,而各奧運組織的影響範圍也會受制於主權國家的領土界線,所以導致奧運參賽隊伍幾乎等同於國家隊。
其實,奧運參賽隊伍本來應該只是「地區代表隊」而已。
而從「參加奧運的資格」基本上是跟運動員本身的表現有關,而非與「國家」有關,就可以知道,奧運參賽選手真的就只是為自己參賽而已。
每個參與奧運的運動選手,都是因為「個人表現」符合參加奧運的標準而能參加奧運,而不是因為他們所屬的國家在體育上滿足什麼條件。
奧運選手會代表某個國家參賽,就只是因為他們在報名的時候,選擇填入了那個「國籍」。這在有雙重/多重國籍的選手身上可以看得很清楚。
所以奧運真正的精神其實是運動無國界,透過運動來打破地理及政治上的藩籬。相較於一直從國家的角度去看待奧運的比賽結果,從欣賞個別運動員優異表現的角度來看奧運這樣的賽事,或許會是更符合奧運憲章精神的作法。
台灣人想要透過將「中華台北」改名成「台灣」讓台灣隊出現,但所訴諸的手段卻會直接違背奧會憲章「禁止政治干預」的基本原則。在這個情況之下,把東奧正名用成公投,一旦這個通過,ROC政權治理當局就必須要採取行政作為促成改名的結果發生,那這就是政治干預無誤,這個結果會直接導致國際奧會因為中華奧會受到政治干預而禁止其出賽。
如果是中華奧會自己主動去跟國際奧會洽談變更名稱,這樣子才不會有政治干預的問題。
如果有機會可以掌控中華奧會就有可能透過與國際奧會洽談的方式來改名,看要改成什麼名稱都可,只是這機會很渺小,因為中華奧會涵蓋的範圍是ROC政權自由地區所有中華系列的運動團體。中華奧會主事者大多是支持ROC政權或者與KMT相關的人,且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大部分是1949年來台的中國難民創的協會,特別是所謂的「黨國權貴」,所以會與ROC政權及KMT的情結難分難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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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何擺脫中華台北跟如何終止中華系列體育協會亂象其實是環環相扣的。
如果我們想要讓名稱真正符合台澎法理狀態,那就不能寄望現在的中華系列體育協會。
那要怎麼辦呢?
釜底抽薪的方法就是盡快完成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才有辦法讓建國後的台澎組成台灣隊、台澎隊。
現在說這個方法,可能會讓人笑說遙不可及。不過還是有一條路可以走,但需要很多人配合。
台澎金馬東沙這個地方,把法理地位切割開來,在自決建國之前,直接先成立各項體育協會的台澎版本,讓這些團體、協會共同匯聚在一起成立台澎奧委會,就可以與中華奧會來談涵蓋區域範圍如何區分,可以洽談讓中華奧會只負責金馬東這個屬於中國領土地方。中華奧會就可以跟國際奧會說明清楚區域上的切割依法理地位來分別,多了一個台澎奧會,讓台澎奧會加入國際奧會,就可以出一個台澎隊參賽了。這是在還未自決建國之前可以完成的事情。
以上法律上是做得到這個路線,當然現實上,在執行面就會很困難。
我們現在在推廣法理建國就是知道推廣是不容易的,也是無法一蹴而就的事情。
當我們還未建國還無法名正言順的成立台澎新國家的民間團體參與國際賽事,但我們可以去了解國際賽事,往往是要具有全國性/全區域代表性的體育組織才能具有報名權限,運動選手想要報名參加就必須透過這個體育協會才可以報名。此外,中華系列體育協會高層與ROC政權體育署官員關係良好,因此這些協會申請補助也比較方便,即使將來新成立台澎版的體育協會,要跟ROC政權申請經費,會比中華系列體協相比處於相對弱勢狀態。
經費對運動選手跟教練在訓練過程中不可諱言很重要,所以若經費在ROC政權官方補助卡關,就會過得很困難,倘若台澎版的體育協會能收到充分的民間團體贊助來補足、取代ROC政權官方的補助,就會有機會讓台澎版運動協會成為台澎選手最厚實的後盾。
體協通常會是由曾經是運動選手的人去成立,所以具有一定程度的專業性,不太可能是一般人去成立。
體育運動在體育界裡面非常重視成果,並不是有錢就行,而是看在體育項目是否有亮眼表現,當你遇到曾經在國際賽事拿過獎牌的前輩,就會產生崇拜之心,所以體育界改革會遇到困難也跟輩分及結果導向有觀。
所以上面說的在自決建國之前可行路線,必須要先說服資深運動員跟教練,讓他們願意加入新成立的台澎系列體協,才有辦法成為領頭羊,但現實面還是要有民間資助才能夠與中華系列體協抗衡。
這邊聽下來,是不是會覺得與其拐彎抹角做這些,不如努力完成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後,再順理成章完成這些?
最後還是想跟大家說真正釜底抽薪的方法就是早日建國。國家隊就是要先建國才會有國家隊,要有真正可以代表台澎的國家隊,就是早日完成台澎自決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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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提一下:
#洛桑協議
洛桑協議是1981.3.23簽訂的協議,主要是針對涵蓋的地理範圍包括ROC政權治下地區的奧會所使用的名稱,在這裏面也針對所使用的會旗、會歌有所規範。
通常對主權國家的奧會會使用該國的國旗跟國歌,但對中華奧會而言,它不是使用中華民國國旗跟國歌,而是上面用了KMT黨徽(不是ROC國徽)的奧會旗跟中華民國國旗歌。
#中華民國出賽名稱
ROC政權派出去的代表隊有一段時間是使用「中國」這個隊名,而且選手也全部都是中國人。希望大家不要忘記這些歷史。
如果我們在現在將「中華台北」改成「台灣」,那1924、1932、1936、1948年的中國隊就會直接與台灣隊混在一起
大家別忘記了,台灣選手在1952.4.28之前還是日籍台澎人,還是日本人,不可能在1924、1932、1936、1948年是中國隊選手。
如果這樣改了,不但讓台灣人自己更搞不清楚狀況,國際社會看這些歷史也會以為喔台灣真的就是中國,在過去參賽的那些年份,最終就成為了「台灣」隊的過往。
這最後不就會導向「台灣其實是中國的一部分」嗎?
改名一時爽,後果效應火葬場。
過去的歷史一路累積下來到今天,我們不可能去忽視、切割過去,就像現在把中華民國改成台灣共和國,過去經歷的那些中國政權做的一切事情都會跟著跑,這些過往包袱一樣繼續背負。
大家別忘了1964、1968年ROC政權在聯合國中做為中國主權國家的合法政府代表,當時的台澎人還以為自己是「堂堂正正的中國人」,所以即使名稱當時叫台灣隊也仍舊改變不了ROC政權的法律身分本質。
就好比香港在奧運上也有香港隊,但沒有人會質疑香港領土主權屬於中國,隊伍名稱與是否為主權國家、領土主權歸屬是不相關的,名實不相符是有可能的,但我們要盡量名實相符,雖然中華台北這個名稱與台澎狀況不相符沒錯,但直接改成台灣也是錯的,因為ROC政權治理範圍除了涵蓋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台澎之外,還有中國領土金馬東。所以要改名稱不可以直接以偏概全的改成台灣,這樣會讓國際社會搞不清楚台澎是代管區。
我們希望看這直播的人可以思考一下,奧運是國際上都關注的賽事,如果我們今天派出去的隊伍名稱,可以很明白告訴世界台澎是被ROC政權代管不是分裂中國的一部分,台灣的問題不是中國內戰的延續,使用真正能正確忠實呈現台澎法理地位的名稱,不是會對未來台澎建國有幫助嗎?
若改用了錯誤的名稱,會妨礙建國:「台灣」將掩蓋掉中華民國政權使用「中華台北」所能彰顯的中國政權本質、而中國領土金馬東則跟台灣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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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中網友提問 #聖峰回答
1問:剛google一下,1995年,國際奧委會修改《奧林匹克憲章》,規定只有獨立國家才能夠成為國際奧委會會員[9]。現行的《奧林匹克憲章》於1999年12月在瑞士洛桑由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第120次全體會議通過的。所以台灣如果另外再成立一個民間單位類似 中華奧委會去參加 也沒辦法對嗎?
1答:
申請的時候把台澎是盟佔代管區的法律事實放進來未必進不去。因為這個盟佔代管區的存在,會讓中華奧會的合法代表範圍限縮到金馬東沙,並使台澎成為「無奧會負責」的狀態。負責台澎代管區的奧委會在這時被接納將會是很順理成章的事情,若不被接納,國際奧會本身也必須針對台澎的部分作出特別處置。也就是必須設置像難民隊這樣的隊伍來處理台澎的部分。
概念上來說,中華奧會當下所負責的範圍,在台澎奧委會出現之後,就會切分成金馬東、台澎兩塊而分別成為這兩者的負責區。由於從國際法的角度來看,原本中華奧會的責任區就不應該涵蓋台澎,則,在撥亂反正讓真相大白之後,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就必須接納「其實本來早就該建立並加入的」台澎奧委,以保障台澎地區運動員的權益。
整個感覺會有點像:
聯合國2758號決議讓ROC政權無法繼續在聯合國代表它現實上無法有效代表的中國,
而國際奧委會接納台澎奧委會的決定則是讓中華奧會無法繼續代表它本來就無權代表的台澎。
所以假設台澎奧會能成立,之後的整個操作也仍舊會跟史實跟國際法緊密連結在一起。
而整個推動的過程,就會是一場對全世界進行的台澎法理地位機會教育。
不過也正如我們在直播中提到的,其實最一勞永逸的方法就是快點完成自決建國,成立台澎奧會啥的其實並不是非做不可的事情。
大家比較會關注的夏季奧運四年一次(其實每兩年就一個奧運,夏奧、冬奧輪流,但冬奧比較沒人在關注),像這次因為奧運而又被大家注意到的名稱、中華體協問題,過幾個月之後大概就又不會有人關注了。
所以我在直播裡面提到的,固然確實是條路,但至少我個人並沒有什麼意願耗費心思去推動。
一方面那終究只是權宜措施,無法對台澎的國際地位造成實質改變。
二方面,現實上如果要讓台澎奧委會出現,也還是得先讓多數台澎人瞭解真相才行。
所以,結論就是:專心宣傳真相比較實際一點。
「讓更多台澎人瞭解真相」可以說是一切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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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K #未來人 #豆瓣
有人就問:你的穿越已經改變了未來,那是否意味著
你的未來和我的未來是不一樣的呢?吶!這裡是一個關鍵啊!
他就回答道:我的形態和你了解的穿越是不一樣,並不是肉身的穿越
所以我不會改變未來,因為在這裡面不會有人真的相信我,
但我會在這裡提醒我要提醒的那個人,
直到幾十年後對他造成的影響。那這裡的話,就有點矛盾了,
他說他不會改變未來,而且改變未來是犯法的。
但是現在他去影響它所要提醒的那個人,那不就是改變了未來嗎?
那這裡有點矛盾哦!
接下來也是我想問的,就是你穿越的那個未來是和我們的未來是不一樣的嗎?
就是你的穿越和平行宇宙是那一個理論嗎?
如果你說你不會改變未來,那麼是否意味著,我和你的未來是不一樣的呢?
但是他就回答道:並沒有平行宇宙,只要時間觀察者。
那這裡講的時間觀察者是什麼呢?那麼我們來看下一個有關聯的問題。
那有關於量子力學,觀察者在2049年的時候已經解決掉了,
時間存在的意義被解決掉了,那意思是說時間是不存在的嗎?
那這裡講的時間觀察者,類似好像是高緯度的外星人等等。
那我們來看下一個問題
能講講時光穿梭的原理嗎?他回答:在物質的範圍內是無法體會的,
並不是肉身的穿梭,吶~他再講多一次
是訊息,意識,rehma,spirit的穿梭,
而進入時間旅行的人並沒有再分男女。
但是剛開始他說的可以在這個時候使用紙張,我感到幸福,
那如果他沒有肉身的話,那怎樣可以去‘使用’紙張呢?
那是不是他的意識降落到某個人的身上嗎?或者是莫個機器的身上呢?
那不就好像是那種擁有前世記憶的人,擁有以前的記憶。。
或者是一些外星人的記憶,只是這一次的那個對象變成未來人而已。
那接下來有人問:你對於既視感Dejavu是有什麼看法呢?
(觀眾)為什麼我曾經好像看過這個帖子,
他說:那只是瞬間意識到時間觀察者(的存在。)
吶!這裡他又有講到時間觀察者,究竟是什麼來的?
感覺好像是一些觀察時間變化的高緯度的一些意識吧!
還是時間其實是根本不存在呢?
那他有大概講一下未來世界會發生的事情
1. 他就說,以後房地產並不是最貴重的東西,是水果和紙張等等。
而世界最大的品牌,會是做房屋打印,交互遊戲的公司
還有一個就是光學虛擬真實眼鏡,
那大家記得他講過這個光學虛擬真實眼鏡
那未來世界的人旅行,還是利用飛機還有一些磁浮列車等等,
而在2060年的時候,所有的物質都會變成非常缺乏,
人類在未來的世界裡面不再追求物質,反而更追求的是靈性成長。
在50年代(2050之後),人類發現精神只是一個器具,
容易受到各個律的影響,(什麼是各個律呢?我也不懂),
人類在精神深處有另外一個更深的官能,是與時空之外的宇宙緊密聯合,
也就是比心理學更高層次的靈學,這個是人類第二次的進步,
但是這一切都是在發生戰爭之後。
還有一個人非常有趣的問題啦:
從現在開始到2060年,有沒有外星人到訪過地球嗎?
人類會不會發明出有超能力呢等等的東西?
他就就回答:不會發現有外星人,但會發現從前沒有發現的生命特徵,
從地下,或者是海洋中,那這個是和我以前講的
地下的那個傳說(地心世界)還有誰海洋中(亞特蘭提斯)是否有關聯呢?
人類在戰爭過後開始更注意內在的發展。
那有人就問他:旅行者,你們是需要睡眠的嗎?
吶!大家記得他講過這一句話
他就回答道:太陽(陽光)即將離去的地方,就是我旅行開始的地方,
月光照射的地方,是我旅行停留的地方,我並不只是限於這裡。
那大家想起他之前講過的東西,
就是光學虛擬真實眼鏡(莫非有關係?)
還有他有提到東京奧運會會有事故發生,
醬現在這個時代是不是算事故呢?
他也有講到在2032年的奧運會會在雅加達舉行,
那大家拭目以待他講的東西是否正確咯!
那好了,他大概講的全部QnA,我做一個簡單的總結,
未來世界的人要回到過去,需要選擇在出生之前的年份,
而且他需要在他出生之前回到未來
然後並不是肉體的穿梭,而是以意識或者是數據的形態回到了過去,
這讓我想起一齣電影叫做Frequency,
就是他未來世界的孩子和他以前的老爸,通過收音機來溝通的
然而他就是用這個方法,改變了以前會發生的事情,
而造就了新的未來,
而且這個未來人有講到,
太陽離開的地方,正是我旅行的開始,
月光停留的地方,就是我旅行停留的地方,我並不限於這裡
莫非他的意識是以光的形態,就好像之前講的。
(透過)光學虛擬真實眼鏡,莫非就是這樣用的呢?
透過某種蟲洞(鑽了個孔子),透過這些蟲洞
來穿梭過去,出現在這一個時代裡面,
或者是降落在一個和他有共同頻率振動的人身上。
也或許是一個電腦的身上
就好像是讓他擁有前世記憶的那個原理一樣
只是這次的對象是未來人而已。
還有他有講到,月光照射的地方,就是他停留的地方
莫非他是需要用到月亮啊~~(sailor Moon?哈哈)
太陽的東西才可以。。。用這種光學的方式轉動過去呢?
莫非他是需要等那個人已經睡著了,
才可以憑依在這一個人的身上/或是那個電腦身上等等啦~
不過很耐人尋味的,他講他並不可以改變未來,
但他為什麼要回來呢?只是要懷念過去而已嗎?
他說他並不可能改變未來,因為在這個時代裡面
並不會有人真的相信他。那他會來幹嘛呢?要去懷念過去而已?
我們就算會知道未來世界會發生什麼事情,
但是我還是那一句話,活著當下,享受現在吧!!
如果未來並不是你可以改變的,
或者未來並不是想像中那麼好
那就好好享受現在吧!
如果真的是像他講的,這個時代就是最好的時代,
那麼就好好的享受現在吧!
好了!今天的影片就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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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想做一些關於馬來西亞的東西,如果大家有什麼很有趣的題材,
歡迎大家留言給我告訴我,
那好啦!!
我是Tommy,我們下個奇異世界見,Bye 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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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本段內容文稿:
歡迎來到「一天聽一點」,今天我們來破解一個迷思,那就是「這世界上,到底有沒有『命運』的存在?」聽到這樣的破題,會讓你想到什麼?
是不是像是「為什麼我老是遇到爛情人?」或者是「為什麼我總是懷才不遇?」,再不然就是「錢為什麼都留不住?」。
甚至於是「為什麼我一直跟爸媽吵架,難道命中注定相剋嗎?」這些是不是都比較偏向「宿命論」,而且這有可能都是你的疑問。
相信我問到這裡,你可能會有很多往事、歷歷在目,想要跟我分享。但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是個很務實導向的心理學家。
因此喔,我能給你最誠懇的建議,就是請你把心力收回來,不要浪費在那些「過去」,否則啊你永遠會「過不去」。
我很喜歡的一個心理學家榮格,他曾經說過一句話,他說喔:「當一個人對自己的內在,缺乏自覺的認識的時候,它就會轉化成為命運。」
榮格所說的「缺乏自覺的認知」,其實就是我們東方人,常說的「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也就是那些「積習難改」的事。
那什麼叫做「積習難改」的事呢?我來舉一個例子,你馬上就會明白。
這就像是一個放學準備要回家的孩子,因為同學的邀請,請他到同學家玩,結果玩到忘記時間了,匆匆忙忙的趕回家。
一打開門,看到媽媽生氣的臉,就會覺得自己很愧疚;才想要道歉,但是他還沒有開口,媽媽就已經開罵了,完全不聽他解釋。
他感覺到很刺耳、而且不被理解,所以呢,就生起了不耐煩的情緒,用力的把房間的門關上,並且藉著載上耳機打電動,來平復自己被媽媽責備的氣憤心情。
而媽媽呢,也因為被甩門,她更生氣,就更罵孩子罵得更用力;而孩子繼續把音樂開得更大聲,更不理會媽媽的怒罵。
這樣子是不是讓媽媽覺得,孩子更自我中心,完全聽不進去別人的關心,而且呢,孩子被誤會得就會更深、更不想解釋、更不想回家;下課就更容易的跑去同學家。
於是你聽到這裡,大聲斥責和我行我素,是不是就成了他們親子之間,完全沒有辦法擺脫的命運了,它根本就是一個惡性循環。
所以聽到這喔,你是不是也很熟悉這樣的母子互動的一個相處模式呢?沒有錯!這樣的熟悉感,其實就是大多數人很少覺察到的「習慣」。
然而如果我們回到最原初的動機,不管是媽媽的出發點,還是孩子的出發點;其實他們都不想要這樣的結果啊!
其實啊,最近的神經心理學家的研究,都己經證實;我們的大腦裡面有很多神經元,彼此之間的激發或者是抑制,透過很多重複的行為,就會讓神經區域之間的連結,發展成固定的神經迴路。
白話文就是「習慣的養成」。
那更簡單的說呢,這個世界上,並沒有所謂「命運」的存在。你現在覺得的很多像「輪迴」一樣的重複,說穿了就只是因為你沒有意識到它,而一再的放任它重複不斷的「神經迴路」,如此而已。
就拿剛剛的例子來說,覺得被誤解的孩子,和生氣罵人的母親之間,只要有一個人,先有意識的打破罵人和冷戰的行為,去改變這兩個人之間,對於「放學出去玩」這件事的反應,而建立新的互動習慣,所有的「輪迴」它其實就可以打破,親子關係就會變得有解。
所以,如果你想要打破生命裡面的輪迴,建立新的習慣,你就一定要先幫自己大腦,輸入三個觀念。
第一個觀念是,叫做「正確歸因自己的行為。」
先搞清楚哪些是環境,或者是先天的因素,而哪些是自己可以改變、可以控制的?
這樣子你就能夠更客觀的,看待事情的因果關係,而不是一昧的去迷信「命運」這種絕對值信念。
也就是說喔,面對孩子溜出去玩的母親,可以先認清「玩」這件事,它本來就是孩子的天性,我們根本不可能壓抑,和完全消除「孩子想要出去玩」。
母親得花一點時間好好的覺察,真正引起她憤怒的事情,是孩子太愛玩?還是孩子沒有先告訴媽媽,要出去玩呢?
因為孩子沒有先告知這件事情,讓身為母親的自己,感覺到擔心跟害怕?所以一個媽媽,她憤怒的原因究竟是什麼?
如果是後者,那其實只要好好告訴孩子:「我生氣的原因,是因為關心你,只要你能夠事先徵求我的同意,並且準時回家,這樣子我就不會罵人。」
如果能這樣子說清楚,孩子是不是就比較容易懂得母親的在乎,用媽媽可以接受的方法,去滿足自己的需要,自然也不會讓媽媽老是在罵人;而身為孩子的自己,也就不必甩門、冷戰,自然能夠化解母子之間的衝突。
但是如果是前者呢,媽媽這時候就可以繼續去思考,「愛玩」那會發生什麼事?你對孩子有什麼期待?
而這個期待,真的跟孩子本來的樣子有呼應嗎?還是只是我們個人的投射,硬是要把孩子變成另一個樣子,或者是自己理想中的樣子?
在我們面對「習慣」的時候,你一定要先搞清楚,哪些是可以調整的,而哪些是很根本的需求?我們只能接受,你壓抑它是沒有用的。
就像是一個左撇子的孩子,你硬要他用右手拿筷子、用右手寫字,他就會變得很奇怪。
但如果你跟他說,為了不要跟旁邊的人打架,吃飯的時候去磕磕碰碰,那在吃飯的時候,如果可以選擇,自己的左邊盡量不要坐人,是不是也是個解決方案啊?
就像如果我們唸書不行,仍然可以找到自己優勢,好好的發揮,一樣可以出人頭地。
我知道像這樣子理智的「自我歸因」,好好的去釐清,自己在意的是什麼;如果沒有經過刻意的練習,其實並不容易做到。
但是就像「麥克.阿瑟」的祈禱文裡面說的:「神阿,請賜給我寧靜,去接受我不能改變的,請賜給我勇氣,讓我去改變那些能改變的,並且賜予我智慧,去區分這兩個的不同。」
唯有你努力的去嘗試,才能夠一次一次的,去靠近寧靜跟勇氣,還有智慧,進而才能夠有機會,去翻轉自己的命運。
再來,第二個能協助你,建立新觀念的習慣,就是「具體的經驗,會大過抽象的理解」。這是什麼意思呢?簡單來說,就是喔「做到」會比「知道」來得更為有效。
美國的教育學家,他也是一個哲學家,叫「杜威」;他所倡導的「生活就是教育」、「做中學」這些教學理念。它不只是受到全球教育界的肯定,更受到神經心理學領域的推祟。
因此呢,現今的心理治療,不僅限於在治療室裡面坐下來聊一聊,教育也不只是在教室裡上課,有很多的科學證據都顯示,多層面的實做技術的擴充,更有助於學習。
就像是剛剛那個媽媽,如果對自己的孩子,沒有辦法好好的說話,他也可以請朋友幫忙;請朋友扮演他的兒子,練習怎麼樣好好說話,該用什麼樣的語氣和用詞。不要小看這個模擬喔,我們的大腦,對於曾經說過的話,下一次要再說出來,就容易多了。
透過這些實做的方法,讓人重複並累積正向的經驗,這樣子就會直接產生「做到」的效果。
這是因為喔「知道」只是觀念的累積,而「做到」卻是讓我們的身體,擁有身體的記憶。深刻的程度,一定會大於「知道」這件事情,而且只要做到過一次,就更容易的讓人保持這樣的新習慣。
最後呢,第三個觀念,是「內在語言會影響心情感受」。
更直接的說,就是你怎麼詮釋這個世界,你就會有什麼樣的感覺。
打個比方喔,就是兩個人如果同時都踩到大便,但A呢,會覺得太幸運了,所以趕快跑去買彩券,而他就會有快樂的感覺。
但是另外一個B呢,他會覺得唉呀!觸霉頭、真得很倒霉,老是擔心因為踩到了一次大便,而後面會有壞事情發生,於是呢一整天悶悶不樂。
像這樣子遇到同樣的事情,但是卻有截然不同的感受,它的重點就在於「你怎麼看待你正在經歷的?」改變看待的方式,就能夠左右自己的情緒,並且決定我們接下來的行動。
就像剛剛的媽媽,她如果詮釋兒子的愛玩是「調皮」啊、「不好學」啊、「偷懶」啊;那麼她自然就會擔心孩子的未來,覺得兒子會跟不上人家,一輩子「撿角」。
可是如果她的詮釋是「喔~我的兒子很有活力」、「充滿創意」、而且「很會交朋友」,他根本是個「孩子王」、「很有領導能力」。
她就會看到孩子的競爭力,而知道這些特質,在現在的社群時代,是很吃得開的;而因此更加肯定自己的孩子、喜歡自己的孩子。親子關係在這裡,就會自然而然的變好,變正向的轉圜。
而更有趣的就是,許多內在的語言的這些實驗裡面,它的結論都告訴我們,唯有好的情緒,才能夠引發好事不斷的發生。
所以我邀請你想一想,假如你一直不意識自己的內在語言,是怎麼樣跟自己對話的,那麼你真的認為有一個叫「命運」的東西在折磨你;或者是,你根本就是在自己折磨自己呢?
說到這裡喔,我們總結一下,我想強調的其實就是「積習可改,命運可變」。
只要你能夠開始懂得「正確歸因自己的行為」、「做到會比知道更有效」還有「我們內在語言會影響心情感受」這三個重要的觀念。
你就能夠打破舊的習慣,還有舊的反應連結,並且有意識的擁有好心情,幫自己建立新的習慣。
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對你產生一些啟發與幫助,我是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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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面對到這樣的情境的時候,怎麼樣能夠真正的看懂、聽懂,對方的言下之意,並且透過好的問句,引導出必要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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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會有一個感覺,我們都不想要對命運低頭,但是常常會有一種「半點不由人」的感受。然而要突破這樣的困境,就如同你花時間看這一段影片到了現在,其實你是願意學習的。
如果你已經有這個意願,何不給自己一個決定,再跨出那重要的一步。希望我能夠在10月15號的教室裡見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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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本段內容文稿:
歡迎來到「一天聽一點」,今天啊我們來破解一個千古的大謎題。
你會不會有一種感覺,就是呢,有一種東西叫「謠言」,它跟蟑螂一樣。它可以從恐龍時代,存活到今天;它有很強大的生命力,而且永遠不會消失。
尤其現在喔,我們大家都用通訊軟體,你一定喔在某些群組裡面,收過一些莫名其妙,不知道從哪裡來的資訊。更妙的是哦,還有人深信不疑這些資訊,到處轉傳;甚至於徹底執行。
我來跟你分享一個實際的例子,有一點令人遺憾。我曾經呢,在通訊軟體上面,看過一段很令人感到驚悚的影片。
那個影片呢,是有一隻被燙傷的手,上面有腫漲而且很嚴重的這種水泡。然後呢,整個畫面都很大剌剌的呈現在鏡頭前面。
這影片的內容,其實是在教大家,當我們燙傷的時候,可以先用麵粉覆蓋降溫,這樣的一個急救處理方法。但是我要強調,這是錯誤的、這是錯誤的、這是錯誤的。
可是呢,就有人相信啊,而且很令人遺憾的事情,就這麼發生了。在2017年,有一個社會新聞,是這樣喔。
一個四歲的小男孩,在家裡呢跟兄弟姐妹玩,結果不小心絆倒電熱水壺。這個熱水就往他身上淋下去,造成他全身性嚴重的燒燙傷。
但是那個時候,唯一在場的大人,就是這小男孩的阿公。這阿公喔,看到小男孩痛得哇哇大叫,為了去急救這個小男孩,他卻誤信了這個謠言。
他找出麵粉,把它覆蓋在傷口上面,結果造成什麼?造成小孩送到醫院的時候,反而因為覆蓋了麵粉,造成這個傷口沒辦法散熱,讓傷口變得更嚴重。
他不但沒有減輕小孩子的痛苦,還讓醫生在治療的時候,先把那一層皮先刮掉,二次傷害,才能夠上藥。這不僅讓小孩留下難看的疤痕,而且是讓小孩非常的痛苦,甚至於會有生命危險。
你聽到這邊喔,你有沒有想過這樣的遺憾,特別是前一陣子,談到的「假新聞」其實常常會讓人有一種「一聲長嘆」的感覺。
那你會不會很好奇,到底呢,這些跟小強一樣的存在,它是怎麼留在每個人的腦袋裡,而且還會讓我們信以為真、到處去傳播?
這答案其實很簡單,在心理學裡面有一個說法,叫做「睡眠者效應」。
根據啊美國一個心理學者,叫庫克博士,他提到「睡眠者效應」這樣的研究,他說在滿足接下來我要跟你分享的,這四個條件的時候,它就很容易發生。
這第一個條件就是,「足以讓人印象深刻或者是在意的消息」。
比如說一個例子喔,經常在辦公室流傳的八卦,像是A部門的職員,和B部門的主管,他們在談辦公室戀情。
這種聽起來有點神秘、八卦、新鮮,這很容易引起到大家的注意;這是第一個條件。
第二個條件是「訊息來自可信度很低的出處」。比如說,A部門的職員和B部門的主管,談辦公室戀情這件事情。它的消息來源,其實是一個剛進公司三天的實習生。
你想想看喔才來三天,他能接觸到公司多少真實的層面?所以這個消息其實可不可信,這是我們自己心裡都很明白的。
接下來的第三個條件是什麼?叫做「隨著時間的流逝,這個消息的原始出處,慢慢的被遺忘了」。
這個意思就是說喔,不管辦公室戀情它有沒有傳開、它有沒有發生?當我們日子每天都在過,沒有多久我們很容易去忘記,這個八卦的起頭的那個點,其實是一個來三天的工讀生。
但我們腦子裡面,就留下一個印象,好像A部門的職員,真的跟B部門的主管有在一起這件事。
最後,當第四個條件發生的時候,叫做「下一次又被討論的觸發事件,很快的又發生」。
那這時候就回到剛剛的例子,或許在一個同事聚會的場合裡,有人又聊起A部門的職員,跟B部門的主管,這一個八卦的時候。
這個時候你會發現,第一時間,如果沒有任何人明白的說,去做一個澄清。比如說:「他們只是有一個專案在合作而已」。
沒有任何人澄清哦,這時候一個現代版的「三人成虎」,是不是就活生生的上演?
沒有人會再乎這個訊息真不真、可不可靠;但是我們的腦子裡面,就會自然形成是:「他們兩個好像在一起,好像有辦公室戀情發生」。
所以我請你想一想喔,一般有職場經驗的人都知道,辦公室戀情,這個是很多組織的忌諱,而且是天條啊,不能觸犯的。
可是這樣的小道消息,一旦傳到公司的大老闆耳裡;大老闆如果追究下來,你覺得有誰會勇敢的拍胸脯,跳出來承認說「這是我造謠的」?我想根本不會有人幹這件事。
於是呢,就像三人成虎一樣。儘管沒有真的有任何一個人,在大街上看見老虎,但是「大街上有老虎」這樣的謠言,就會因為說的人多了,很容易讓別人信以為真。
所以,經過我這樣子步驟性的拆解;你有沒有發現,謠言是怎麼傳開來的?簡單說呢,就是每個人它大概四個步驟,「只記得訊息」、「習慣不求證」、再來「以訛傳訛」、「最後還不承認」;這四個因素拼湊起來。
再說一遍,我們「只記得訊息」、而且「習慣性的不求證」、最後我們還成為「以訛傳訛」的人、然後我們接著「不去承認」這一切可能是有問題的。
談到這裡喔,就算你沒有聽過阮玲玉的名言,叫「人言可畏」。你一定也在社會新聞上面,看過那種受到不實的傳聞、言語霸凌而倒致自殺、自殘的這些令人遺憾的事件。
可是當我們回頭來看,一旦看懂了「睡眠者效應」它是怎麼發生的;我們就不會被這種流言蜚語影響,但是更重要一點是,我們也必須承認,流言蜚語是不會消失的。
所以也因為這樣子,其實有必要在乎這件事嗎?但是話說回來,如果你不喜歡被騙,如果你也討厭被那種錯誤的訊息誤導,做出不適當的判斷和行為。
那麼你要記得一件事,嘴巴長在別人的身上,要花你的力氣去跟別人爭論謠言;倒不如把力氣收回來,放在自己身上,為自己的判斷負責任;關鍵在於「為自己的判斷負責任」。
你可以做什麼事呢?我想你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記得要去查證,不要人云亦云啊,訓練獨立判斷思考的能力,拒絕成為謠言,或是假消息的傳播者,讓「清楚」成為你的新習慣。
或許啊,你還可以把剛剛說的那四個動作,「只記得訊息」、「習慣不求證」、「以訛傳訛」、「最後不承認」。
這四個動作變成什麼呢?「慎選訊息」、「用心求證」、「謹慎發言」、而「即時更正錯誤」,如果錯誤發生的話。
這不只是一個更好的習慣,而且它更是一個人,是否具有獨立思考能力的重要指標。
所以呢,如果謠言是無法被消滅的;那麼我們永遠能做的,就是「慎選訊息」、「用心求證」、「謹慎發言」、而發現錯誤的時候,要能夠「及時更正錯誤」。
希望我今天的分享,能夠帶給你一些啓發與幫助,更希望當我們在面對,這社會訊息的開放,而假消息、謠言也越來越多的時候,都能夠長出獨立判斷思考的能力,不要再掉入「睡眠者效應」裡面。
謝謝你的收看,如果你喜歡我製作的內容,請在影片裡按個喜歡,並訂閱我們的頻道,別忘訂閱旁邊有一個小鈴鐺按下去,這樣你就不會錯過我們所製作的內容。
那麼如果你對於啟點文化的商品,或課程有興趣的話,我們近期推出的線上課程『時間駕訓班』,它可以幫助你成為自己時間的主人。
我們用回到你的大腦心智運作的一個根本,並且搭配一些實用的工具,讓你成為自己的效率大師。在新的一年裡面,完成你想完成的目標與夢想。
無論是我們的線上課程,還是實體的教室;我都很期待,能夠跟你一起前進,謝謝你的收看,我們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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