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強迫每日工作超過18個小時、遭受身體暴力和言語虐待、無法自由終止契約。這樣惡劣的勞動條件看似離我們很遙遠,但這卻是 #台灣外籍漁工的日常。
去年,美國首度將台灣漁獲列入強迫勞動清單,除了上述這些狀況,更點出漁工身分證件被沒收、被欠薪或非法扣薪、無法自由離開船隻, #甚至有漁工目睹遭虐死船員的屍體被放進冰櫃或丟入海中。根據美國的報告表示,這樣的案例非常普遍。
(https://npptw.org/2zHuD6)
面對這樣的情況,監察院上周通過調查報告,糾正外交部、勞動部及農委會漁業署,同時請行政院正視遠洋漁船外籍漁工的勞動權益,維護漁工人權。
監察院調查報告點出幾項行政部門的缺失及改善建議,包括「行政部門無積極作為」、「對外籍漁工勞動檢查人力不足」、「機關間聯繫協調機制不足」、「外籍漁工之勞權與勞基法有差距」、「評估禁止強迫勞動生產貨品輸入」等等。
而時代力量也在今年初總預算審查時,針對漁工的勞動權益,提案要求政府應有所作為:
⚠️ 請漁業署會同勞動部加強落實漁船上的勞動檢查。
⚠️ 增加對遠洋漁船的勞動與漁業檢查頻率與正確性。
⚠️ 增列派駐漁業檢查員數量。
⚠️ 廢除境外聘僱制度之可行性,研議《勞基法》適用外籍漁工,由勞動部主責。
⚠️ 加速國際勞工組織《漁撈工作公約 》(ILO C188)國內法化進程,並提出時程表。
⚠️ 評估公開漁船資訊可能性、確保觀察員覆蓋率符合國際標準,並保障觀察員安全。
至於「禁止強迫勞動生產貨品輸入」,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也在上個月提出《#貿易法》修正草案,明訂禁止輸入強迫或強制勞動生產的原料和產品,違者處以50~300萬元罰鍰並沒入商品。
(https://npptw.org/v2BTvz)
台灣自詡為人權大國,數年來卻多次被國際點名剝削、虐待漁工,我們必須要深切檢討。不論是綠色和平基金會的「海上奴役」調查報告、英國環境正義基金會的「福甡11號」調查報告,以及這次被美國列入強迫勞動清單,都讓台灣的國際聲譽受到嚴重影響。
時代力量希望政府能聽見外籍漁工們的血淚控訴,並正視外籍漁工的人權和勞權。各界已提出諸多改善建議,請行政院、農委會等相關部會再次盤點現狀,納入「#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並提出具體的實施時間表,讓台灣最重要的人權價值,能夠盡快落實到每一個人身上。
|延伸閱讀|
邱顯智委員|站在民主的陣營,我們對待外籍漁工的方式,也該與中國有所區別
https://npptw.org/Vg8eKC
陳椒華委員|保障外籍漁工的權益
https://npptw.org/6MqDFL
監察院新聞稿
https://npptw.org/s8RyDk
會同勞動部加強落實漁船上的勞動檢查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站在民主的陣營,我們對待外籍漁工的方式,也該與中國有所區別
前天,監察院通過調查報告( https://reurl.cc/NXv1y6 ),針對美國將我國漁獲列入強迫勞動清單,影響台灣國際形象,糾正 #外交部、 #勞動部 以及 #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並請 #行政院 正視遠洋漁船外籍漁工的勞動權益,維護漁工人權。
回顧一下去年,農委會針對台灣被列入強迫勞動清單的說明:「雖然是美國正式公告,但我國的魚貨並沒有因此不能出口進入美國,但對於我國的形象 #不是很好 。」
當時我在經濟委員會曾質詢農委會(https://youtu.be/3EDEkbmcwFY ),要求農委會漁業署應該要 #會同勞動部加強落實漁船上的勞動檢查、 #增強境外查驗能量 、 #派駐未派駐的漁業檢查員。
#什麼是強迫勞動清單
美國於2020年公布第9版童工或強迫勞動生產清單』( https://reurl.cc/bzQ44E ),首度將台灣遠洋漁獲列入強迫勞動清單。
簡單幫大家摘要一下報告。
這是台灣首次入列,我們有1100多艘漁船,船隊僅次於中國是世界第二, #報告中台灣被與中國一起 被並列在危險的海域單元(Dangerous Waters),而在台灣的漁業強迫勞動狀況是這麼寫的:
🩸🚢時常被仲介以虛假工資及合約內容所招募
🩸🚢時常被要求支付仲介費用及簽下債務契約
🩸🚢身分證件被沒收
🩸🚢在海上度過數月沒有停靠港口或打電話
🩸🚢被強迫每日工作18至22小時
🩸🚢面臨飢餓及脫水與惡劣、不衛生的環境
🩸🚢遭受身體暴力和言語虐待
🩸🚢無法自由離開船隻或自由終止契約
🩸🚢經常性地被欠薪或非法從工資中扣除食宿費
如果難以想像的話,這是在報告中專章介紹 #台灣 外籍漁工的故事:
印尼籍的Irwan在家鄉被仲介招募簽下合約,但他從來沒有拿到契約的副本。最初和他講好的薪資是450美金(約台幣1萬2),但他不知道的是,薪資將被逐月扣處家鄉當地仲介費及台灣雇主的保證金等費用,最後,Irwan前8個月薪資 #每月 僅剩50美金(約台幣1千4)。
在船上,船長沒收了船員的護照,他每天必須 #工作16至18個小時,平均每天只有2到3小時的睡覺時間,而在沒有捕到魚的時候,他甚至會被 #強迫工作至34個小時 ,直到工作結束才能休息。Irwan沒有休假,沒有健保,也無法免於在船上的暴力對待,他被船長毒打,或船長會命令船員打他。 #他也目睹遭虐死船員的屍體被包裹放進冰櫃或丟入海中 。在孤立的大海之上,幾乎沒有任何逃離的可能。
報告強調這樣的故事是非常普遍的案例,也就是為什麼將台灣與中國加入漁業強迫勞動清單在今年如此重要。
今年初通過的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代力量有提案要求「研議」:
🟡會同勞動部加強落實漁船上的勞動檢查
🟡增列派駐漁業檢查員數量
🟡加速國內法化國際勞工組織的漁撈工作公約 #C188 ,並且提出明確時程表
🟡增加對漁船,尤其是遠洋漁船的勞動與漁業檢查頻率與正確性
🟡增加漁船運作的透明性,評估要公開漁船資訊可能性,確保觀察員覆蓋率符合國際標準,並且保障人類觀察員的安全
🟡檢討現行外籍船員不具經驗及訓練即可登船
🟡廢除境外聘僱制度之可行性,並研議將「勞動基準法」適用所有外籍漁工,由勞動部主責管理
在漁業署後來送到經濟委員會的報告中表示,會與相關部會協商,向行政院研提 #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提升我國遠洋漁船上境外雇用外籍漁工的工作條件、環境與權益,並強化權宜船相關管理,計畫期程預計4年,好的,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回到監察院調查報告,監察委員認為,外交部、勞動部及農委會漁業署明明早就收到綠色和平基金會發布的「海上奴役」調查報告,卻在美國發布強迫勞動清單期間除 #公文往返外,無相關積極作為,致令政府形象遭嚴重打擊與傷害。
調查報告並指出,農委會漁業署聘有10名國內訪查員、6名派駐國外漁業專員執行訪查。而我國遠洋漁業使用全世界32港口,確實力有未逮, #需要行政院重視。
本案尚有 #勞力剝削案件的認定、 #勞動檢查人力及人口販運專業知能不足、 #行政院重新檢討跨機關溝通聯繫平台、#擴大輔導業界參與漁業改進計畫、 #深化夥伴關係及國際合作、 #評估研議禁止強迫勞動生產清單輸入規定、#加強人權教育 等事項,行政院應會同司法院督導所屬檢討改進。
聽說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而許多外籍漁工背井離鄉,認識到的台灣,是強迫勞動、毒打自己的船長。
自由、民主與人權是台灣最重要的核心價值,也是我們與中國最大的差異,台灣站在民主的陣營,而我們對待外籍漁工的方式,也該與中國有所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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