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女不滿向《上報》投訴,基於信任才會先提供房仲斡旋授權書,並告知其價格須與婆婆確認後才可生效,但房仲卻先一步和賣家談價,顯然不夠誠信,並質疑信義房屋仲介未提供不動產說明書、周邊物件成交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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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高雄市政府地政局資料顯示,2011年至9月份止高雄市房地產交易發生糾紛,尋求主管機關協助者共99件,其中多為「房屋漏水、龜裂問題」,共22件,比例達2成。次為「定金返還」(含斡旋金轉成定金返還)(13件)及「貸款問題」(9件)。餘依次為服務報酬爭議、未提供不動產說明書之糾紛,契約審閱權、產權不清楚、仲介斡旋金返還、房屋現況說明書內容與現況不符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