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來講一個公美春掐還亂告人的故事
我的當事人是動態攝影師
跟某團隊簽訂契約拍攝影片
結果當事人照著當初的契約約定
認定自己有作品的著作人格權跟財產權
因而把影片放在自己的頻道當作作品集
後來當事人離開團隊
對方卻到處檢舉他的作品侵害著作權
當事人自己很用功做了很多功課
也有拿契約來諮詢我
我都跟他說你的確是作品的著作權人
不用擔心
當事人用法律跟對方談
對方公美春掐就算了還告上法院 一告還告了一串
什麼詐欺背信有的沒的全告進去
當事人委任我協助他處理訴訟
開庭的時候我也依照法律跟契約規定論述
跟檢察官解釋我們的確是著作權人
結果對方可能被我打臉打到惱羞成怒
開庭出來居然還當眾罵我是沒道德的律師幫助詐欺犯(????)
最後當然是不起訴 對方聲請再議也駁回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
著作權真的很重要
一開始契約就要約定好
你不想讓對方擁有著作權或是不能使用作品
就要在契約裡面約定好 (而且該給的授權費用也要給)
才不會像這樣鬧劇一場 不懂法律又不問律師開庭也不找律師 還亂罵對方律師....
#本文經當事人同意刊出
#權麒法律事務所
#智慧財產權訴訟
Search
本文經當事人同意刊出 在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台灣學術倫理教育資訊中心題庫答案 ... 的推薦與評價
情同意;乙、確保其研究團隊成員受過受試者保護的教育訓練;丙、適時揭露研究計畫的出資 ... (2)醫生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未經當事人同意,就報告當地主管機關。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