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這是真人實事、還是一篇創作文,不過,就一個也在德商服務過的人來說,我覺得其中很多情節是相當貼近實況的。
不過,只有在外商企業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嗎?假如我們不只看情節、而認真看看背後的意涵,我認為有三個重點值得我們深思:
1. 解決問題。
2. 有效管理。
3. 價值觀。
首先,先來談談解決問題。
故事的背景,是一個德國主管發現中國一個分部有遲到扣薪水的規定,於是大發雷霆,要求人事經理馬上修改。
其實,何止遲到扣薪水?許多企業一見到問題,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先求遏止歪風,再談有沒有其他的後遺症,或者,見到自己亂訂規定後的後遺症,也假裝看不到也聽不到。
而且,遲到扣錢的最大問題是什麼?就是不能解決問題。
姑且先把其他法律和員工權利層面的問題放到後面再來談,我們先從一個最實際的問題來看,那就是遲到扣錢會不會解決問題?
假如會的話,應該文中的那位德國主管根本在工資表上看不到了吧!怎麼還是會讓他看到呢?
他之所以會看到,一定是因為還是有人因為遲到被扣錢,而且應該還不止一、兩位。
我之前在一家連鎖企業服務時,一進分店辦公室,就被密密麻麻的公佈欄嚇了一跳,我心想,怎麼會有那麼多多如牛毛的規定啊!而且,我很汗顏,因為絕大部份的規定都來自於總部,也就是我自己帶領的團隊。其他的呢?則是區經理為了因應公司的各項規定,然後再制定更多確保能被執行的做法;這還沒完,還有店長為了因應區經理的要求,再疊床架屋的加上各種施行細則及提醒…。
各位大概可以想像,當每週都有上百種「要求」和「規定」時,結果會是什麼?答案是多數人根本看都不看,因為看也看不完、看完了也做不到。任何一個公司訂出這樣的規定,就和故事裡面的遲到扣錢一樣,看起來代表公司有在要求準時出席,但實際上對問題解決的幫助卻很小。
接著,讓我們來談談有效管理。
遲到不扣錢,那該怎麼辦?
故事中以第一人稱出現的那位人事經理,若是帶著疑惑的態度這樣問倒也罷了,大家有沒有發現他有種幸災樂禍的心態?
這樣的心態或許讓很多人不以為然,但在很多公司卻都很常見。負責的主管和相關單位不主動解決問題就算了,還經常會等著看上頭主管的笑話。無論接下來有什麼變革,我們還得需要這些人幫忙推動呢,但若連這些人都冷眼旁觀、甚至消極抗拒,請問還要推動什麼?
那位德國主管後來怎麼做?他制定了一個五種等級的分級推行制度,等到最後萬一還是無用,他就請持續遲到的員工回去吃自己。
我看了之後,只差沒有擊掌叫好啊!這樣的做法,在我看來有三點好處:
1. 你真的在乎員工是否準時來上班嗎?假如是的話,沒必要遲到就扣他錢,但若他一直不肯遵守公司規定,反正該給的資遣費公司都願意付,但事無大小,一律開除,這才能顯示你對這項問題的重視。
2. 解決遲到的問題,要能找出問題根源,才能對症下藥、解決問題。只靠用罰錢讓個人因為財務上的損失而懼怕,就好像小孩犯錯、你就出手打他一樣,只會讓小孩感受到父母的易怒,而無法讓他知道自己究竟做錯了什麼,也更不知道自己要如何改進才會避免犯錯。這樣的做法連教小孩都沒用了,更何況員工每個都是成年人?
3. 從部門主管、分部副總、人事主管、總經理,每個層級的人都要介入,才叫做運用團隊的力量來解決問題。否則主管要做什麼?每天只會批公文蓋印章嗎?這樣做或許看來耗日費時,但德國人的工作精神正建立於此。雖然福斯的事件讓德國企業有些蒙塵,但德國向來是在多項產業上領先的工業大國,他們對事物的看法和我們不一樣,但確有其道理。
有效管理的另一個層面,是要能尊重員工的權利,同時更不能逾越法律的界線。
文中提到的另一個重要觀念是,假如公司與員工的工作契約並不包括遲到扣錢這一項,公司就不能任意衍伸自己的權力來苛扣員工的工作所得。這不是道德上應不應該,而是依法本來就不能如此做。在勞動法令讓勞方相對弱勢的台灣尚且如此,中國大陸及其他國家就更不要談了。
作為一個人事主管,不是主動提醒公司有違法的危險,也不檢討現行制度規章對管理上的困擾,反倒只帶有防衛心態的解釋當初制訂這一條的由來及過程,像這樣的主管,其實不只在人資單位,很多單位經常都有,而他們正是阻礙一個公司從好公司變成偉大公司的障礙。
最後,而且可能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是公司想要讓全體員工能建立共識的價值觀。
當德國主管發怒的對人事主管說,別說德國的母公司沒這項規定,就連德國在內的其他國家所有分部都沒有這種做法。當那位人事主管聽到這句話時,當下反應果然是類似「反正這是家德國公司,都聽你們德國人的就好了,你們德國人最大!」這種帶有負面情緒和民族意識的反應。
其實,重點不是誰比誰大,而是做為一家全球性的跨國公司來說,我們當然要有一致的標準和一致的價值觀。價值觀沒有對錯可言和好壞之分,但讓大家都能認同這種價值觀,公司才能往正確的方向前進。
假如你是一個企業經營者,除了你的獲利模式之外,你有沒有想過,自己這家公司的價值觀是什麼?
想清楚了,做出正確的決定就不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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