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與惡的距離>這部戲,即將進入尾聲,很高興這部戲為這社會帶來更多的思辨。
我曾在<我>劇本書,書寫了一篇導讀。
(博客來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816240)
在此與朋友分享這篇導讀,全文收錄於該本書的導讀。
「這本書很大膽,因為它把世人最容易理解的邪惡如殺人,最期待的罰如死刑,透過每個角色的敘事,叩問這個『簡單』,帶入『思辨』。不過,我認為這本書藏在最深處的意涵是:邪惡來自於欠缺思考的危險。而你我都可能正在走向邪惡,卻毫無所知。」——律師、作家/賴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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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與惡的距離>
法國存在主義的哲學大師沙特(Jean-Paul Sartre)曾說:「邪惡不單只是表面上的樣子。」正因為如此,我們很難看到邪惡的本質,更難估算它的距離,因為我們或許就身在其中。
書中的王赦律師承接人神共憤的隨機殺人案辯護,卻說:「他們是罪人,不是惡人。」這句話點出一個叩問,殺人觸法的人不是惡人,誰會是惡人?哲學家沙特為何認為邪惡不只是表面的樣子,觸法難道不是邪惡的直接標準?
或許舉兩個真實案例,就會明白罪人與邪惡不一定畫上等號。
2014年報導某日午時,在醫院病房內,一位臥床的老婦人遭人以水果刀刺入左胸,刺穿右心室,經醫院急救後仍因心因性休克及呼吸衰竭死亡。兇手是她的丈夫,判決記載他不忍妻子長年重病臥床,自忖精力、經濟無法負擔照顧重責,也憂心子女剛成家立業,難以負擔照顧老父病母的身心及財務壓力,因此起意行兇。最後法院認為「客觀上引起一般同情而顯可憫恕」,判決:殺人,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另一則報導,有一名二十一歲身心障礙的年輕人無力工作,與資源回收的母親相依為命,家內貧困,三餐不繼,一晚家中瓦斯使用殆盡,他念及母親在外資源回收,辛勞一天,卻無瓦斯可供應熱水,夜裡竊取鄰居的瓦斯桶,讓母親返家時有熱水可用。由於竊盜罪為非告訴乃論的案件,警方縱然同情也是依法移送偵辦,但發新聞稿為這個年輕人求情。
從這二則事件,這名老者與年輕人或許是罪人,但不一定是惡人。
俄國作家杜思妥也夫斯基(Quotation)在《罪與罰》提到:「犯罪是對社會組織一種不正常現象的抗議,如果社會組織正常,一切犯罪行為就會消滅消失殆盡。」因此我們不僅很難從犯罪,直接斷定邪惡的本質,甚至犯罪本身就是整個社會的病兆,那麼,誰是邪惡者?
若說人生如棋盤,棋盤是黑白棋的對決,如卡通或英雄劇中正與邪的對立。我們會很明白它的距離。然而等你活得夠久,也夠明白,或許會發現我們不會永遠是持白棋的人,我們偶爾會換局持黑棋,也或許無法分辨棋子顏色,就如同找不到真正的邪惡。
猶太裔哲學家漢娜.鄂蘭 (Hannah Arendt)曾參與大屠殺的納粹軍官艾希曼(Adolf Eichmann)公審時,她發現:「邪惡的平庸性(Banality of evil)才是最可怕、最無法言喻、又難以理解的惡。」真正的邪惡藏在欠缺思考的平庸之中。因此,我們真正需要思考的是,這個號稱法治國的社會結構下,究竟為何衍生這些無法預測的隨機殺人事件,嚴重割裂社會安全網?或許有人推說因法律沒有唯一死刑的威嚇所致,但無論是本書中李曉明或現實社會的隨機殺人事件,該人物都是設定在求死動機,所以這是行不通的說法。
這本書很大膽,因為它把世人最容易理解的邪惡如殺人,最期待的罰如死刑,透過每個角色的敘事,叩問這個「簡單」,帶入「思辨」。
它試圖從黑白棋對弈的迷局,找到我們與惡的距離。從罪人、犯罪受害人、媒體、律師的位置,讓讀者看到每個位置的困境,也讓每個位置的人互相辯論,直到理解或和解。
王赦是出賣靈魂的惡人嗎?
李曉明在劇院隨機殺人,造成多名被害者死傷,王赦律師擔任李曉明的辯護律師,他不僅承辦該案,還擔任殺死女童案辯護人,為何屢接如此慘絕人寰案件?
他說:「要理解李曉明犯案動機的背後脈絡,才能預防類似事件再度發生」、「政府為了消除民怨或其他政治因素,隨時會處死李曉明!要探究李曉明到底在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
他不是為了利,因為法律扶助基金會給的酬金,少到僅足以支應閱卷費和幾趟的車資而已,既不是為利難道為了名?然而承辦如此驚悚的案件,招致自己被無止盡的咒罵與攻擊,甚至波及家人,誰想爭這種惡名?他只是一個本於良心為社會安全找答案的人。
書中死者家屬代表人物喬安,她與惡就站在對立面嗎?
除了被害者身分,喬安同時代表媒體,意味著所有社會大眾對於正義的轉述者,雙重身分,讓她有無法被挑戰立場的資格。但書中很巧妙的安排她與屬下大芝,也就是加害人李曉明的妹妹共事,擦出不少火花並點出一個質問:「媒體殺人」。喬安說:「我們就是無良媒體….從小到大你跟哥哥相處,他是怎麼樣的人,你覺得你們家庭教育沒有問題…你們有沒有想過如果早一步了解他,他可能不會犯下這種滔天大罪…」而大芝回應:「我哥是殺了很多人,但我們一家人連活下去的權利都沒有嗎?」「你們殺的人沒有比我哥少。」喬安與惡有絕對的距離嗎?
罪人李曉明是惡人嗎?
二十年前美國科倫拜高中校園槍擊事件。其中一名加害者狄倫的母親蘇.克萊伯德多年後在TED演講,她說:「這麼多年來她不斷探問自己究竟做錯了什麼?這聽起來很簡單,卻至今沒有答案。」她在書中《我的孩子是兇手》:「他是邪惡的嗎?我花了很多時間思索這個問題。」
我試圖從隨機殺人事件的判決書中關於鄭捷日記的隻字片語,和蘇.克萊伯德書寫的《我的孩子是兇手》中引用狄倫的日記稍加比對,兩人的措辭語氣相似,而科倫拜案的心理學家認為:「一旦走投無路,他們就會尋找解脫之道,他們看不到其他選項。他們根本不在乎。」「狄倫自己想尋死,不管他人死活」;在鄭捷案的鑑定報告則提到他的人格具有不在乎社會規範之特質:「其對於自己遭遇不公平對待(自戀特質遭到傷害)時,反應尤其強烈(忍無可忍),因而產生類似立下殺人誓言。」
他們生病了嗎?因為狄倫和鄭捷都已死亡(前者自殺,後者則是執行死刑),因此我們欠缺更多的答案,但他們究竟為惡人還是病人,我們無法清楚標註,這本書在李曉明案件同樣沒有給出答案,卻明確地探討更多關於思覺失調症患者、更生人及其家人遭到社會歧視的議題,似乎隱諱地指出邪惡本質,那就是社會的偏見,以及迫不及待的排擠、隔離,呼應了杜思妥也夫斯基所說的犯罪源自於對社會組織不正常的抗議。
不過,我認為這本書藏在最深處的意涵是:邪惡來自於欠缺思考的危險。而你我都可能正在走向邪惡,卻毫無所知。
/賴芳玉,全文收錄於<我們與惡的距離>劇本書/作者:呂蒔媛、公共電視/麥田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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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中李曉明像是最看不清楚的角色,在信中他寫道他就是希望幹大事,甚至不在乎死刑
,可是這樣的人卻在乎自己的家人會不會被打擾。真的是很矛盾的形象,很多人說這部劇
是廢死劇,但是它又塑造出一個完全不值得同情的殺人犯,如果要更製造對立,應該要替
他製造一個值得同情的背景但也沒有。父母雖然不夠關心兒子,但也沒有家暴沒有非常缺
錢,其實出生在一個平凡普通的家,從大芝可以做對比,一樣的家庭卻不一樣的小孩。
或許這樣無差別殺人最讓人感到害怕的就是那樣的未知完全不知道為什麼,他就爆炸了
。好像很少情殺、仇殺的犯人家長被起底被高度關注,但大家卻特別想知道無差別殺人的
家庭、學校、平常在做什麼。也許大家都一樣都想知道真相,所以我在想鄭傑最為無差別
殺人的代表,其實更應該好好的研究他,不應該那麼快處死,等到真的研究透徹,再處以
死刑對這個社會來講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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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9245034 (27.52.140.49), 04/13/2019 23:14:09
※ 編輯: s9245034 (27.52.140.49), 04/13/2019 23:14:56
※ 編輯: s9245034 (110.26.200.11), 04/14/2019 07:41:43
反而讓他達成心願啊。我認為終生監禁反而對他懲罰比較大
※ 編輯: s9245034 (110.26.200.11), 04/14/2019 11: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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