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全台村里長的保障:意外保險法制化】
今天內政委員會審查有關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條例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的相關草案,會中我們提出針對村里長的團體保險額度,將現行的500萬提高到1000萬,以落實村里長執行職務時的人身安全保障。民選村里長也是民意代表之一,發生天災或是一些具有危險的狀況,村里長往往身為第一線的協助指揮救災人員前往災區,可能會因為救災遭遇危險、受傷,所以有必要針對其特殊情形增加安全保障。
而社會秩序維護法的部分,行政院持保留的態度,以今日黃牛票議題,文化部認為社會秩序維護法就可以處理,權責應歸屬內政部,內政部則認為應該用專法或刑法才能處理,權責應該在法務部。而內政部長認為如果直接修社會秩序維護法,會造成法律上出現新的解讀體例或甚至可能出現一些法律變革。
最後,在協商討論下,我們要求內政部帶回意見研析並建請行政院邀集相關部會召開跨部會研商會議,以期法案更臻完美。
林為洲服務團隊
#提高村里長意外保險額度
#村里長的特殊狀況需要更佳安全維護
#杜絕黃牛票
#社維法牽扯部會甚多另訂期處理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