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破碎的警察人事
蘇天從/警(桃園市)
最近警政署長晉用人事屢上新聞版面,其實這些都是假議題,真議題是「宮中府中,俱為一體」,都在為抓警察人事權較勁,署長未若有作姦犯科,卻被「宜付有司」,早期還有真正夠嗆的,一線三星的辦事員,三年後變三線一星的督察!
我們回顧一下警察的人事,早年兩蔣時代所派警政署長(改制前為警務處長),不僅他們父子就不再干預署長的人事權,內政部長甚至行政院長也認知禁臠為何物,署長位階不高只有簡任,但掌管卻是全國治安,讓他獨攔人事,更能發揮上情下達人事一條鞭的功效。孔令晟的新勤務制度大量裁撤鄉間派出所被告了狀,就直接撤換一人,掌握署長一人就完控警政署!因此早年想升遷只要好好表現,留給長官好印象,遇缺往往會向更高長官爭取留給信任的部屬,可以說升遷都是長官在幫部屬「關說」。
解嚴後隨著修憲,憲法第一一○條第九款縣警衛之實施由縣立法並執行之。將早年在大陸時期推行現代化警政不易,由縣辦團練、警衛、兵丁來保衛家園的授權,硬生生讓縣市首長掌有警察局長同意權,此後一個局長上任前要費多少勁?積欠多少人情?上任後在地方上更要「政通人和」,多少部屬又仗著地方勢力關說人事?這些靠關說來的幹部,日後又將聽誰的?
現階段人人都有機會接觸到殷商巨富、達官貴人、各級民代、連深居內苑的文膽都喬到刑事局派誰出來當分局長,當官的想要升遷、達官貴人也想操弄人事,一拍即合、上下交相賊,衍生無官不說的關說文化,最後的角力還要看關說的人誰最夠力?從此以後無官不說,「海派」、「龜派」更直達天聽,列冊候用只是虛晃,我抽屜裡就有多張,日後可以裱褙墓誌銘,國家名器竟被糟蹋到這地步!
台灣原本只有北、高兩院轄市就諸侯分治了,現在變六個了,院轄市二線三星(薦任八職等)以上的警察人事都要送市府核定。剛剛政黨輪替時,有奸滑之人,不需看局長臉色,買通副秘書長喬人事,後來人事愈演愈烈,變成首長甚至夫人自己來喬,人事權不是署長一個人說了算,更要與各諸侯折衝樽俎,難怪現在局長連調動個分局的組長、所長都力不從心。
現代管理學大家都讀很多,彼得.杜拉克的理論個個耳熟能詳,但早年有個首長一輩子升官費用都是中部有「地方人士」鼎力支持,回報是「地方人士」豪宅隨時冠蓋雲集,求職求官者絡繹不絕,簡直是人事發包中心;另一高官天天開口閉口就是:「我們要好好感謝某某員,我們的升遷都是他去警政署爭取的。」此後某某員更得心應手公開喬,反正高官只顧長久保位就好。可笑不可笑?諷刺不諷刺?
杜 象 墓誌銘 在 李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世道人生:五四訪胡適公園 - 李怡
5月4日旅次台北。在微雨中與友人去了胡適公園,在胡適墓、墓誌銘、箴言牆前徘徊,在面積16,000平方公尺的公園山坡漫步。遇到幾個台灣人,其中有經常來此瀏覽懷念的人。時值五四100年,我們都是為此而來。
中共建政後曾經掀起過對胡適的批判,我年輕時受左校教育,對胡適的文章、生平知之甚少,直到辦《七十年代》後,才對胡適閱讀較多。越讀越感到他在中國現代文化思想上的重要。五四運動在1919年發生,但象徵五四精神的新文化運動在早幾年已經開始,胡適1935年在一篇紀念五四的文章中,認為「廣義的五四」,應指「民國六七年」(1917、18年)的思潮運動。五四標舉民主與科學,「廣義的五四」對社會的影響,在形式上是白話文的普及,在思想上是個性解放,而個性解放的要點,就是「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在白話文普及和個性解放這兩方面,胡適都是開創者。近日看到大陸有知識人說:「胡適是繼孔子之後的第二個聖人。……論思想,我覺得,中國人真正認識自由,是從胡適開始的,論文化,如果沒有胡適,就沒有白話文的產生,也就不可能有文化上大範圍的普及。曾經看到過一句評論胡適的話:『他幾乎開創了一切,卻什麼都沒有完成。』但這,已足擔得起偉大二字。」我同意這評價。
胡適寫於1935年紀念五四的文章,題為〈個人自由與社會進步〉,他說有兩種個人主義,一種是「假的個人主義就是為我主義(Egoism),性質是只顧自己的利益,不管群眾的利益」,而「真的個人主義就是個性主義(Individuality),特性有兩種:一是獨立思想,不肯把別人的耳朵當耳朵,不肯把別人的眼睛當眼睛,不肯把別人的腦力當自己的腦力。二是個人對於自己思想信仰的結果要負完全責任,不怕權威,不怕監禁殺身,只認得真理,不認得個人的利害。」
胡適對自由的闡釋,指「自由是針對外面束縛而言的,給你自由而不獨立,仍是奴隸。獨立就是不盲從,不受欺騙,不依賴門戶,不依賴別人,這才是獨立的精神」。因此,沒有獨立,也就沒有自由。
胡適一生不參加任何政黨。和魯迅一樣,堅持不被由「尚黑」二字組成的「黨」收編。但胡適對政治有「不感興趣的興趣」,並將議政視為一個知識分子的責任。
在胡適公園中,有一面箴言牆,上面都是根據胡適手迹刻下的句子,其中有他錄下范仲淹的「寧鳴而死,不默而生」,有他在《自由中國》主編雷震因言繫獄時手書送給雷的宋代楊萬里一首詩:「萬山不許一溪奔,攔得溪聲日夜喧。到得前頭山腳盡,堂堂溪水出前村。」
值得今天香港人深思的句子是:「做學問要在不疑處有疑,待人要在有疑處不疑。」現在社會的淪落、是非之顛倒、學問之不彰,恰恰就是相反的取向:做學問在有疑處不疑,而待人就在不疑處有疑。
胡適與他夫人江冬秀合葬,墓旁有他長子胡祖望和幼子胡思杜的墓。胡祖望2005年去世。胡思杜1949年留在大陸沒有同去台灣,1950年在香港《大公報》宣佈與他反動的爸爸脫離父子關係,儘管如此,在大陸仍然難逃被鬥爭的命運,於1957年不堪受辱而自殺身死,終年36歲。五年後胡適逝世前都不知道幼子死訊。胡思杜的墓是胡祖望為他立的。
濛濛細雨,像天在低泣。
杜 象 墓誌銘 在 Amanda飨生活 in A style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A style 。About love 。Lettre à D致D情史]
我總是能夠感覺到你的力量,同時,我也能感覺到你深藏的脆弱。我喜歡你那種被克服的脆弱,欣賞你脆弱的力量。
就是這樣:愛情就是與另一個人發生共鳴,身體和靈魂的共鳴,而且只能與他或者她發生的共鳴。我們已經在哲學之外。
和妳在一起我才明白,歡愉不是得到或是給予。只有在互相給予,并且能夠喚起另一方贈與的願望時,歡愉才能存在。
現在想來,從我有記憶開始,我就一直拒絕存在。在很多年的時間裏,妳一直在努力幫助我承擔我自己的存在。妳的努力,我想,從來沒有停止過。
我偷偷地拍了一張妳的照片,是妳的背影:在拉荷亞的大海灘上,妳的雙腳踏在海水裏。妳五十二歲。美麗絕倫。
我曾經想要相信我們的一切都是共同的,但是當妳沉浸在痛苦中的時候,你卻是那麼孤獨。
我欠妳的是什麼:妳把你的一切都給了我,幫助我成為現在的我。在給妳的一冊書上,我題道:“給妳,我的凱,妳把妳給了我,妳把我給了我。”
2006年,一本只有七十五頁的小書《致D》的問世在法國書界引起轟動。第二年,作者與其愛妻雙雙自殺,共赴黃泉。這段長達六十年的愛情故事的結局,讓這本書在暢銷書排行榜上的排名直線上升。
寫書的人大概沒有料到,這純粹記述兩人感情經歷的愛情告白,其影響遠遠超過了他以往寫過的任何一部著作,給讀者、甚至是嚴肅的思想界的同行們帶來巨大的衝擊。書中呈現出來的作者的形象光輝,蓋過了他以往的任何一種身份。惟有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這個「丈夫」形象,才長久地留在世人心中,成為永恆。也是這個形象,讓我們記住了他的名字———安德烈·高茲 (AndréGorz,1923-2007)。
《致D》是高茲寫給她妻子多莉娜(Dorine,1924-2007)的「情書」,也是他的最後一部作品———愛情的墓誌銘。法國哲學家高茲用平實、樸素的語言向多莉娜回溯這段刻骨銘心的情史。那時,他已經知道身患絕症的多莉娜醫治無望,很有可能會先他而去。面對纏綿病榻、體重只剩四十五公斤、身高縮短了六釐米、在他眼裡「依然美麗、依然優雅、魅力無窮」的妻子,他感到了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強烈的愛,以致抑制不住要給她寫信的狂熱慾望。他要告訴她自己是多麼愛她,多麼後悔沒有更多地向她訴說自己的無限深情,沒有更早地表白人世間這可遇而不可求的真愛,他說要用這封信重新組構愛情的歷史,為的是把握它的全部意義。他所以要寫這封信,還是為著理解他經歷過的、也就是和妻子共同經歷過的一切……
高茲和多莉娜最後雙雙棄世的決定是最自然不過的結果。高茲,已經看到愛人靈柩的男人,終於作出了最終的抉擇:「我們都不希望我們兩人中的一個在另一個死後繼續活著。」高茲最後選擇的不是哲學家的選擇,他說為愛而死是唯一不能用哲學解釋的觀念,當愛成為兩個人在身體和精神上發生共鳴的方式時,就已經超越了哲學。(摘自杜小真《哲學不能解釋之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