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大學生變身為「選課黃牛」,先去「卡」其他人的必修學分來賣。
東吳大學近期傳有學生搶下課程名額後在網路販售,組成法律系必修「大禮包」四堂課開價9萬元;清大學多年前就傳出熱門的營養學分通識課程供不應求,有熱門通識課在臉書上開出5千元高價!
※詹乾隆表示,「賣課現象」究其根源,凸顯的是目前大學生將高等教育利益化、名師光環與文憑價值感低落等綜合現象的產生;認為自己付了學費,所有排課都應該要能順遂己願,將自我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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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法律學分表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之前發表在律師社團的文章,
在某律師眼裏,
大概又是我歧視年輕律師的罪證了~
《年輕律師要把握的幾件事》
最近有道長寫文章建議新進律師還是要進修,
我想可以分享一下我的經驗跟想法,
通過律師考試之後,當然可以先喘一口氣,休息一下,
但律師執照絕對不是終點,而是起點,
還有很多可以學的在後面等著我們,
就連執業超過10年的我,
還是會碰到沒做過的案件,需要跟人家討論,
甚至向辦公室年輕律師請教,
(新法部分年輕律師可比我熟悉多了)
所謂學無止境就是如此~
幾個經驗分享如下:
1.考上後先去受雇幾年比較好:
當然這年頭是有業務能力的才是王道,
如果你有業務能力,要直接出來開業也是可以的,
不過我還是建議可以先受雇幾年,
對於訴訟實務有一點瞭解後再出來開業,
這樣對自己好,對當事人比較好,
不然客戶信賴你,但你知道自己是摸著石頭過河,
那種感覺是非常可怕的!
2.找一個對你嚴格一點的老闆:
受雇階段,最好找會指導你的律師,比較可以學到東西,
當然也有放生型的老闆,什麼都不管你,
這樣的受雇生活,看似自由自在,其實是浪費你的時間,
書狀有被老闆認真磨過,就會比較知道怎麼寫比較高明,
辦案有被操過,能力才會比較精進~
3.把自己當成一個品牌在經營:
有人可能會說林律師你這是慣老闆的心態,
覺得受雇律師就是要被操,根本沒站在受雇的立場想,
我說我從受雇那一天起,就從來不把自己當成受雇,
而是把自己當成一個品牌,我的顧客就是老闆,
而事務所老闆往往是最嚴苛的顧客,
他不但懂法律,還懂得比你多,
如果你可以讓老闆滿意,
那你日後出去開業,一般客戶也會滿意你的,
賺老闆的錢,練自己的功夫,有什麼不好的?
你練到的功夫,都是你自己的,誰也拿不走,對吧!
4.非訟?訴訟?
新進律師都會碰到一個問題,
就是到底要當非訟律師或訴訟律師?
我認為這要看你的興趣跟個性,
有時候人是這樣的,以為自己喜歡非訟,
為此到美國唸書花了一堆錢跟時間,
回來在大所做非訟,
做一做,竟然發現自己不喜歡這樣的工作內容
或要半夜con call的生活,
那不是有點好笑?
我建議兩個都可以試試看,再來決定自己喜歡哪一種,
即使對訴訟沒興趣,也要到訴訟所呆一下,
瞭解一下訴訟程序也是好的~
5.要不要進修?
法律之外,
我還蠻建議有另外一個專業當成輔佐,
(一直念法律也是很煩的~)
像我之前受雇的時候有做到上市上櫃的dd,
發現自己看不懂財務報表,
就去東吳念學分班,
花了五年,把初會、中會、高會、成會等
會計系必修的三四十個學分都唸過,
不敢說念得很好,
不過學完之後,
碰到事情,我就多了一個會計的角度看事情,
其實也是很好的!
6.要不要出國唸書?
我建議可以的話就去,
雖然現在拿llm或紐約州執照回台灣後的含金量大不如前,
雖然短短一年不見得可以保證你學到什麼東西,
但那至少是一個人生經歷,
如果老是要用cp值來評估要不要做,
那人生也太無趣了!
不過出國留學,最好在35歲之前完成,
因為越晚出去,你的機會成本越高,
像我兩個朋友(夫妻)到36歲才一起出去唸書,
他們除了要支付學費生活費一個人一年200萬之外,
因為他們那時候的收入也比較高了,
一個人一年150~200萬跑不掉,
機會成本就是比較高~
大家以後都要結婚生子,
有了小孩,還要出去唸書,或去東吳進修什麼課程,
都沒辦法了,
把屎把尿都來不及了,哪有空念什麼書?
所以趁年輕要學什麼趕快去,
時間是不等人的!
7.趁年輕多出去走走:
理由同上,
你單身或結婚沒有小孩,
要去哪都很方便,說走就走,
一旦有小孩,你就是植物了,
出國?光是準備一堆小孩東西,
就會讓你打消這個念頭!
另外單身出去玩,只要支付自己的機票錢,
像我現在雖然收入比受雇高,
但出國卻要付5張機票錢,
相關費用只會高不會低,
所以趁年輕要去哪玩,趕快去!
以後就沒這麼好康了!
以上就是本人一點點經驗談,
對於年輕律師的青春跟活力,
我只能羨慕跟嫉妒了~
東吳法律學分表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之前發表在律師社團的文章,
在某律師眼裏,
大概又是我歧視年輕律師的罪證了~
《年輕律師要把握的幾件事》
最近有道長寫文章建議新進律師還是要進修,
我想可以分享一下我的經驗跟想法,
通過律師考試之後,當然可以先喘一口氣,休息一下,
但律師執照絕對不是終點,而是起點,
還有很多可以學的在後面等著我們,
就連執業超過10年的我,
還是會碰到沒做過的案件,需要跟人家討論,
甚至向辦公室年輕律師請教,
(新法部分年輕律師可比我熟悉多了)
所謂學無止境就是如此~
幾個經驗分享如下:
1.考上後先去受雇幾年比較好:
當然這年頭是有業務能力的才是王道,
如果你有業務能力,要直接出來開業也是可以的,
不過我還是建議可以先受雇幾年,
對於訴訟實務有一點瞭解後再出來開業,
這樣對自己好,對當事人比較好,
不然客戶信賴你,但你知道自己是摸著石頭過河,
那種感覺是非常可怕的!
2.找一個對你嚴格一點的老闆:
受雇階段,最好找會指導你的律師,比較可以學到東西,
當然也有放生型的老闆,什麼都不管你,
這樣的受雇生活,看似自由自在,其實是浪費你的時間,
書狀有被老闆認真磨過,就會比較知道怎麼寫比較高明,
辦案有被操過,能力才會比較精進~
3.把自己當成一個品牌在經營:
有人可能會說林律師你這是慣老闆的心態,
覺得受雇律師就是要被操,根本沒站在受雇的立場想,
我說我從受雇那一天起,就從來不把自己當成受雇,
而是把自己當成一個品牌,我的顧客就是老闆,
而事務所老闆往往是最嚴苛的顧客,
他不但懂法律,還懂得比你多,
如果你可以讓老闆滿意,
那你日後出去開業,一般客戶也會滿意你的,
賺老闆的錢,練自己的功夫,有什麼不好的?
你練到的功夫,都是你自己的,誰也拿不走,對吧!
4.非訟?訴訟?
新進律師都會碰到一個問題,
就是到底要當非訟律師或訴訟律師?
我認為這要看你的興趣跟個性,
有時候人是這樣的,以為自己喜歡非訟,
為此到美國唸書花了一堆錢跟時間,
回來在大所做非訟,
做一做,竟然發現自己不喜歡這樣的工作內容
或要半夜con call的生活,
那不是有點好笑?
我建議兩個都可以試試看,再來決定自己喜歡哪一種,
即使對訴訟沒興趣,也要到訴訟所呆一下,
瞭解一下訴訟程序也是好的~
5.要不要進修?
法律之外,
我還蠻建議有另外一個專業當成輔佐,
(一直念法律也是很煩的~)
像我之前受雇的時候有做到上市上櫃的dd,
發現自己看不懂財務報表,
就去東吳念學分班,
花了五年,把初會、中會、高會、成會等
會計系必修的三四十個學分都唸過,
不敢說念得很好,
不過學完之後,
碰到事情,我就多了一個會計的角度看事情,
其實也是很好的!
6.要不要出國唸書?
我建議可以的話就去,
雖然現在拿llm或紐約州執照回台灣後的含金量大不如前,
雖然短短一年不見得可以保證你學到什麼東西,
但那至少是一個人生經歷,
如果老是要用cp值來評估要不要做,
那人生也太無趣了!
不過出國留學,最好在35歲之前完成,
因為越晚出去,你的機會成本越高,
像我兩個朋友(夫妻)到36歲才一起出去唸書,
他們除了要支付學費生活費一個人一年200萬之外,
因為他們那時候的收入也比較高了,
一個人一年150~200萬跑不掉,
機會成本就是比較高~
大家以後都要結婚生子,
有了小孩,還要出去唸書,或去東吳進修什麼課程,
都沒辦法了,
把屎把尿都來不及了,哪有空念什麼書?
所以趁年輕要學什麼趕快去,
時間是不等人的!
7.趁年輕多出去走走:
理由同上,
你單身或結婚沒有小孩,
要去哪都很方便,說走就走,
一旦有小孩,你就是植物了,
出國?光是準備一堆小孩東西,
就會讓你打消這個念頭!
另外單身出去玩,只要支付自己的機票錢,
像我現在雖然收入比受雇高,
但出國卻要付5張機票錢,
相關費用只會高不會低,
所以趁年輕要去哪玩,趕快去!
以後就沒這麼好康了!
以上就是本人一點點經驗談,
對於年輕律師的青春跟活力,
我只能羨慕跟嫉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