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四等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02~110/09/06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高中(職)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薪點250)
工作項目:
辦理主計室業務及其他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屏東縣枋寮鄉德興路36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a250015@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
一、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證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自行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服務園地」內「常用表格下載」項下查閱及下載填寫,並貼2吋照片。
2.自傳:含簽名及蓋章。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僅供查驗身分用。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於110年09月06日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上班時間內送達)。(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其他相關規定:
1.具商科或會計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2.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3.書面審查合格者就合格人員中擇優錄取,不符合資格者及未獲錄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
4.僱用期間:本案係列入110年度公務人員考試普通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
5.僱用報酬:依薪點支薪(薪點折合率:124.7)。
連絡電話:08-8782012轉21蔡小姐。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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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5/28~110/06/11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中(職)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薪點280)
工作項目:
辦理建設課土木工程等業務及其他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屏東縣枋寮鄉德興路36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a660017@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
一、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證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自行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服務園地」內「常用表格下載」項下查閱及下載填寫,並貼2吋照片。
2.自傳:含簽名及蓋章。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僅供查驗身分用。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於110年06月11日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上班時間內送達)。(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其他相關規定:
1.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書面審查合格者就合格人員中擇優錄取,不符合資格者及未獲錄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
3. 僱用期間:本案係列入110年度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
4.僱用報酬:依薪點支薪(薪點折合率:124.7)。
連絡電話:08-8782012轉21蔡小姐。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枋寮 鄉 公所 上班 時間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徵才機關: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5/18~110/05/24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中(職)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薪點280)
工作項目:
辦理建設課土木工程等業務及其他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屏東縣枋寮鄉德興路36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a660017@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
一、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證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自行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服務園地」內「常用表格下載」項下查閱及下載填寫,並貼2吋照片。
2.自傳:含簽名及蓋章。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僅供查驗身分用。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於110年05月24日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上班時間內送達)。(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其他相關規定:
1.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書面審查合格者就合格人員中擇優錄取,不符合資格者及未獲錄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
3.僱用期間:本案係列入110年度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
4.僱用報酬:依薪點支薪(薪點折合率:124.7)。
連絡電話:08-8782012轉21蔡小姐。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