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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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與名嘴朱學恆、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合唱「塔綠班之歌」嘲諷民進黨及其支持者,歌詞為「塔綠班,塔綠班,綠畜生氣有夠讚,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以「綠畜、塔綠班」羞辱選民,遭批評後,回應「我為什麼整個晚上不說話,因為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會對號入座」,並稱「塔綠班」此詞引起大眾共鳴,是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高虹安並拜託國防部趕快徵召她,讓她潛入敵國唱歌撕裂他們,並再度重申真正撕裂族群製造對立的,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高虹安質疑,批評她的人為什麼在疫情導致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卻只檢討她唱歌. 高虹安認為,批評她的言論的是一種霸凌行為,她說霸凌她的都是塔綠班,塔綠班將會深深的刻化在民眾的心中,成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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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摘自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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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立委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把與自己意見不同的選民罵成是綠畜,我認為這樣的行為已經令國會殿堂蒙羞,而且正在拉低民意代表的水準-人民最基本的要求,一個立委不要出口成髒,沒想到,台民黨的立委連這一點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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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任何一個民意代表都必須對此提出譴責,這不但是踐踏立委的專業,也是破壞民意代表的名譽,人民也會提出質疑,是否花費稅金,付出選票,只是為了養出一個立委,登台演唱「塔綠班之歌」,怒罵綠畜,並說,她是在反映公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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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想像的立委,是跟民眾站在一起罵髒話,詛咒其他黨派支持者,其實,這不用立委來勝任,隨便找一個升斗小民,在路上潑婦罵街即可,或者找一個三歲小孩,沒有行為與自主能力,也無法判斷是非,給她張歪歌歌詞,叫她照著稿唱.這也是她辯解之詞,她只是應別人的要求唱一首歌,歌詞皆非她創作,她不懂歌詞意思,看不懂中文,還在學ㄅㄆㄇ,只是覺得這個怪叔叔對她很好,給她一顆糖吃,所以她就聽他的話,別人叫他幹什麼就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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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一個民意代表,當成一個未成年的小女孩來做,這是不可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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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就算一個小女孩做出這種事,回家也會被爸媽教育,加以訓斥不能隨便罵髒話,不要收陌生人給的歌單,但她的行為似乎沒有人能制止他,彷彿缺乏監護人的看護,使她失去教養.唯一像是監護人的東西,是她的上司,台北市長柯文哲,而他正是滿嘴「塔綠班、聖蟑士」的起頭者,不免讓人懷疑,她是否耳濡目染,有樣學樣,或者這就是市長教她這麼做的,在高虹安罵人了以後,市長還站在她身旁,稱讚她做得很好,稱她出口成蟑的舉動,贏得了龐大的網路聲量,這下子她的蟑話路人皆知了,就連彰化人都知道這個看似成年的小女孩,當眾罵人髒話,不免令人感嘆,有什麼樣的父母,就教出什麼樣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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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說,「難道你們沒有看到塔綠班這個詞是怎麼在網路上瞬間爆紅成為熱門關鍵字、引起大眾共鳴嗎?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豈是我一人可以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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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這個大樹鋸專家,是怎麼把網路聲量看成是對自身行為的認同,網路聲量,有正面,也有負面,也可以經由少數一群極端的人,不斷刷洗歧視性的話語,而躍上版面,現在,「高虹安」這個詞,也成為網路上瞬間爆紅的關鍵字了,它是否意味著大眾的共鳴、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在我看來,它比較接近負面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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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說,塔綠班和聖蟑士,是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在網路上恣意出征不合黨意的公民意見,意圖引發寒蟬效應的反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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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話的理解,透露出常識的缺乏,短短幾個句子,卻有諸多謬誤,令人不知如何吐槽起,為了自己咒罵與羞辱別人,創造出這麼一大串歪理,也真是令人佩服起人類的本能,一種自利取向的自我防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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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事件發生之初,不就是高虹安莫名的唱起一首歌,羞辱起不相干的民眾?歌詞中,毫無道理的指涉泛綠本土派支持者,是塔綠班,並以激怒他們得到自己的歡愉「綠畜生氣有夠讚」,並且糾眾和她一起發出暴言,塑造大家都厭惡的氛圍,要其他人跟隨他們一起進行集體嘲弄,「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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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與其說是一種反諷,不如說是惡意的嘲笑,而且是沒有目的,也沒有原因的,並沒有人冒犯她,此前,大家並不特別關注這個人,甚至不知道她的存在,而她藉由戲謔一群人,討好一群人,為自己博得優越感,吸取其他人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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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諷,還要有一個諷刺你,你加以反擊的對象,講白了,高虹安這種行為,就是單方面的網路霸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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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自己進行網路霸凌的行為,被看不下去的人批判,卻稱自己遭受到網路霸凌,加害者反倒變成被害者,這邏輯的弔詭,也令人瞠目結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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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作為一個民意代表,妳千不該,萬不該,去謾罵選民,就算他們是別的黨派的支持者,這是從政者的大忌,民意代表,你監督的對象,是政府,不是人民,人民反倒是要監督你的對象,確保你是否有正確的反應民意,立法、審查預算、質詢、召開公聽會,監督你是否有完成自己的工作,你要質詢的是各部會,而不是質詢人民是否偏激,是否是塔綠班.代議士(representative)指人民賦權與民意代表,代替自己行使權力,制定法律和管理公共事務,實行間接民主,這個代替並非出賣或者轉讓,誠如人民並沒有將自身之權利無條件賦予主權者,在人民與政府之間,代議士作為一個中介者,是人民的辦事員,換言之,和政府一樣,都是人民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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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權在民,誠如盧梭所說,「要尋找出一種結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來衛護和保障每個結合者的人身和財富,並且由於這一結合而使每一個與全體相聯合的個人又只不過是在服從自己本人,並且仍然像以往一樣地自由.」政府與人民與代議士的關係,便是基於社會契約,人們放棄天然自由,獲取契約自由,從自然狀態進入社會狀態,從本能邁入道德和公義,這就是社會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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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而自由,卻無處不在枷鎖之中」,一個人倡導的絕對自由,就意味著剝奪另一個人自由,當個人尋求自己的利益至上,彼此的利益就會產生衝突,社會契約的產生的前提便是基於公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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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個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於公意的最高指導之下,並且我們在共同體中接納每一個成員,作為全體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公共意志在於接納每一個成員,以群體的福祉作為發想,而非單一個人或一個小群體,是所有個體結合而成的公共人格,是主權者,而人們參與其中,換言之,無論是人民/政府/代議士,都必須遵守這樣的社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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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像高虹安一樣,身為代議士,卻指控她的主權者是塔綠班,是「另一群人」,「是極端份子」,而將這群人排除在命運共同體之外,並要她的另一群主權者去嘲笑他們,貼標籤,進行仇恨動員,獵巫,與霸凌,這比較符合她口中的部分激進支持者,而這就是毀壞契約的行為,她應該自行辭職,或由人民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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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樣的制裁並不會是另一種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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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立委的薪水來自於全體人民的納稅金,這是不分政黨色彩的人所貢獻;該立委的權柄來自於全民參與的民主政治架構,而這是基於2300萬人的公共意志,所賦予,要求他進行質詢與立法代議士的義務,這些人無論政治立場為何,政治選擇為何,支持哪一個政黨,贊成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是他們自由的選擇,來自於他們的自由意志,並不能由代議士決定,或者干涉,甚至將之作為一種攻擊性的理由,攻擊自己理當付出責任的對象,純粹是因為人民不選擇她或她的政黨,或者不遵從她的個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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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檢討政府的防疫,應該提出你的論述和客觀依據,與哪些需要改進的地方,凸顯其不足之處,但絕非檢討選民是綠畜或是塔綠班,這不會對防疫有任何幫助,只是單純地進行惡意攻擊和羞辱,根本是搞錯對象.立委就職都必須宣誓效忠人民與憲法,憲法即規定,議會必須具有有自治、自律之權責,議案之討論、質詢等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為限,始有免責之權,如與會議事項無關,而為妨害名譽或其他顯然違法之言論,則係濫用言論免責權;而權利不得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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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此舉,是在違背自己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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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立委之議事攻防、辯論、溝通的過程,其判斷標準為「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白話來說,你可以向民眾陳述利害關係,爭取他們認同,而不是強制人民遵從自己的意見,反對者的意見都打成對立群體,進行抹黑和汙衊,比起黨意,極端的個人主義更令人無法苟同,前者仍符合民主的範疇,後者傾近於將自己當成一個暴君或奴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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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汙衊人民是塔綠班或者綠畜,並不屬於「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相反的,它屬於侵害公民存在的負面成分,壓制人們表達自己的主張,才有可能製造所謂「寒蟬效應」,當人民表達自身的主張時,隨時會被代議士貼上恐怖份子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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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當中最荒謬之處,那就是代議士拿人民因染疫而逝去800條人命,合理化自己對人民羞辱和歧視的行為,她似乎忘了,她才有質詢權以及代議的職權,而人民並沒有,她說「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事實上,這是她的工作,她不去做,要人民自己去做,而這發生在她被檢討唱歌的情境,只要人們質疑她為何罵人是塔綠班,就必須代替自己去質詢政府,如果你做不到,就不能質疑她,要接受她的羞辱.一個代議士,主動拋棄了自己的工作並對著自己主僱惡意的謾罵,並拿他人的悲痛,來為自身歧視言論進行背書,可以說,符合亞里斯多德所稱的「惡行」(adike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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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會說,羞辱與歧視是一種民意,霸凌與嘲笑是公民的行為,「塔綠班」是一種惡意的標籤,框架在無辜的人身上,對於他人進行莫須有的指控,用意在於報復與逼迫他人服從他們權威,如同盧梭所說的自爽之愛(I’amour proper),把民主社會當成一種複雜的人際關係,為了經營這種人際關係,試圖與他人比較並進行貶低,他們想從他人的目光中確認自我存在的價值,藉由反覆激怒與刺激他人,引起別人不悅,討好極端的對象,取得他們的認同,他們越生氣,我越高興,越將他們非人化,越能建構自身的優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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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反映的是它自身的脆弱性,必須依賴他人的認同才能生存,必須試著去忌妒和怨恨,他們的戲碼才能繼續演下去,在這個螺旋之中,它是在服膺另一群主權者嗎?我想不是的,它像是在爭奪獲得支配自己的權力者的寵愛,一種怨婦式的忌妒,奴隸般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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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綠班之所以是歧視的字眼,是因為它遭致了台灣本土伊斯蘭教信徒的反對,他們屬於客觀的第三者,就像柯文哲當初說「希特勒屠殺600萬人的歷史悲劇,是猶太人對國際上最大宣傳」,而遭到猶太協會所杯葛一般,台灣伊斯蘭協會對於ptt上「塔綠班、聖蟑士」的戲謔用語,認為是一種謾罵並且像是一杯毒藥,牽連無辜穆斯林,並認為使他們遭受到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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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對於羞辱與歧視的詞彙,它所指涉的對象,以及加諸的語境,並不是由加害者所定義,那只會淪為二次傷害,加害者出於自利取向,必然會合理化自己的羞辱行為,認為他們十分合理,如此,就會出現「我所指稱的就是一群可恨的人他們應該被憎恨」,或者「塔綠班當然不是塔利班就如同塔利班早已不只是字面上的神學士」,這樣虛構的謊言,將原本人們欲脫離的傷害字詞,再度烙印在被害者身上,使惡意成為一種平常,將錯誤變成一種正確,原本應該被遏制的行為,變成強迫別人接受,而不許抗拒的日常,明明感受到了惡意,也確實被傷害,他們要其他人裝作沒這回事,掏洗人們的認知,只能默默的忍受,把他們惡意當成善良來解讀,為了少數人的慾望,施暴於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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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與羞辱字詞,應該由受指涉的對象,他們的感受為主,以普世價值審視他造成的傷害性,塔綠班不是塔利班但卻將塔利班與之連結,如高虹安想指涉的對象是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她就直接說「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就好了,犯不著使用塔綠班,她也可以使用傷害較小的網軍或1450,但是否,從她本身的意圖來看,她故意使用塔綠班標籤他人,就是要讓觀者往塔利班神學士的惡行進行聯想,say,「他們就是那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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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進黨支持者來說好了,或者她所謂「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他們可曾去強暴婦女,或是殺害平民?他們可曾對公共設施進行恐怖攻擊?他們可曾解釋一部律法,剝奪女孩子的受教權力?他們可曾說,「女生不能養寵物」而在飼主前面槍殺他們的毛小孩?他們可曾毆打或殺死記者,阻止人們說出真相?或入侵電視台,用槍逼迫主播說出他們想令她說出的口不擇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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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而高虹安,作為一個代議士,說他們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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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令人想起黃士修,曾經攻擊立委王婉諭為「小綠燈媽媽」,他們慣性以「綠」作為一種原罪,並拿他人的創痛,使他人無法忍受,難以反駁,讓人陷入退無可退的境地,而諷刺的是,當神學士把女性當成羔羊那樣宰割,身為一位女性,卻把兇手的暴行嫁接在不相干的人身上,這是在利用太平洋一端的受害者,拿著她們的吶喊聲,來為自己取暖,尋求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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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士不是神學士,淪為負面的詞彙,塔綠班卻不是塔利班,是一種無害的歌頌,這理科出身的中文造詣,實在令人不忍卒睹,既要罵人,展現自身的惡意,又想要免於責難,掩飾自身的意圖,要其他人當這股惡意都不存在,不准別人批評,可以看見其中極度自私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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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塔綠班一詞的發源地與推波助瀾者,ptt八卦版與成衣商人,他們明確的使用這個詞,用來指涉所有泛綠的支持者,只要遇見泛綠支持者的存在,無論他們說什麼,贊同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來上一句「好的,塔綠班」,高虹安既然稱歌詞皆非她所創作,但又認為歌詞不是他們所定義的那樣,而是自己所獨創的那一種,「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這是沒有邏輯的,她獨創這樣的概念,又加以違反,對於這個詞彙有反應的「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是自己「對號入座」,凡看不下去她出口成髒,羞辱他人行為的人,都是一種霸凌,而霸凌她的人又會將自己的言行舉止,刻在人民心底,塔綠班將成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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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早已將所有具有正常道德與價值判斷的人,看不下去她惡行的人,都當作是塔綠班,「只要批評我的,都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我說你是,你就是」,只要我爽,我就能將塔綠班貼在不合我意的人身上,而對我有利的人,就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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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點像是當初母豬教徒的「仇母豬不仇女生」,將女生分為好女孩、壞女孩,被我仇視的,就是母豬,遵從我的女孩,就是好女孩,不是母豬.在這邊,高虹安把她不同政治傾向的朋友,以及她認可的,就事論事的民進黨員和非民眾黨支持者,定義為「聰明溫暖的活人」,她「永遠也不會用塔綠班來稱呼他們」,至於她稱呼塔綠班的人,都是一群愚笨冰冷的屍體,她不需要在意他們的感受,然而,事實真的如此嗎?簡單的劃分成對我好的和對我不好的,孩童般的世界,我想,在她的朋友中,也必然存在不認同她羞辱他人行為的人,在她認可的非民眾黨支持者中,也有看不下她罵人綠畜的人存在,是說,正常人都會這麼認為,不過,在她眼中,就會突然被歸類成「不能就事論事」,哪怕,是針對她辱罵別人的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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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我意的,就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證據就在於,她的定義不斷地再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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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是不是理科的人,都容易產生這樣自我掏洗腦袋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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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八卦版早前,在塔利班攻進首都喀布爾時,改版標「賀阿富汗酋長國成立」,成衣商人則在此時直播中表示,「塔利班以前就是一個政權,是後來美國人來,把塔利班政權趕走,這才是整件事的開端.」,並稱「美國人說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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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他們濫用這詞彙的前提,和其他人不同,是肯定塔利班的行為,並對他們展開奇異的同情,透露出他們隱約的反美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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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他們又將「塔綠班」標籤在任何他們認為是本土派支持者的人身上,他們某種程度贊同塔利班的行為,又將他們的暴行轉嫁給其他人,無的放屎,這樣的行為,就是在認同惡意,轉移加害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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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看一個強暴犯在強暴凌虐另一個女孩,他們一面大聲叫好,一面對加害者抱以同情,並大聲嚷嚷著,無辜的路人,你們是強暴犯,對著所有想幫助被害者的幫助者,說,你們就是那個強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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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思維,無疑是一種共犯的思想,我們周遭的人們,出現了一群強暴犯預備軍,而高虹安唱起他們的語彙,並說,不是她創作的,是應觀眾要求,話鋒一轉,又直接指控「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不正是坐實了民眾痛恨的塔綠班?」、「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直接將塔綠班說成是刻畫在民眾心裡的你的名字,噢,我想她真正想說的,是已經刻畫在自己的心中,成為永遠的名字,她已經命定了,所有批判她的人,你們就是一群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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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不敢說,說成是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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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方的人正在受苦,他們被用鞭子鞭撻著,被蓋上罩袍,遮住了眼睛和嘴巴,而一群人不同理他們的處境,不正視他們的痛苦,甚至捨不得別開眼睛,當作事不關己,看著一群人被奪去了自己的名字,被另一群人奴役,你不為他們發聲,反倒是把加害者的名字,當作是鞭子,試圖鞭撻另一群人,活在你身旁的人,也奪去他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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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很痛苦,而他們卻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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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情緒,這樣的剝奪,和兇手又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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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高虹安為了保護自己,而將自己周遭的人,都刻化成兇手的名字,那麼,神父必須為那些被削去自己臉孔的人,找回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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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為和她同樣活在這座島嶼上的人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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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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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作為同樣活在島上的人,她必須意識到,她和其他人不同,她不是一個鄉民,或是名嘴,她是一個代議士,具有公職的身分,她具有著權勢,立法權,質詢權,要代替人民上國會殿堂,理所當然,具有較多的社會責任,必須以較高的道德標準加以省視,何況,她還任職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教育、文化政策的議案,難道她要用謾罵綠畜的眼光,去制定民眾教育的規準?用唱「塔綠班之歌」的方式,去審視族群的文化?而她犯了錯,不肯道歉的態度,難道不會有家長問「我要怎麼教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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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如鄭太吉所說的,「過高屏溪,殺人無罪」,如果他不是一個代議士,他只是一個罪犯而已,他說的話不具備影響力,但他選上了議長,這就表示,他不同於一般人,他的話語,不可避免的會對公民社會造成極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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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隨口說出「塔綠班、綠畜」的代議士,是不是認同「只要是綠的,辱罵無罪」,如果是,他擁有立法權,不知道會提出什麼樣的法案,來合理化自己的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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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她必須具有基本的常識認知,自己的話語,對照自己的職權,是如何的撕裂這個族群和社會,她絕非只是隨意唱歪歌的小女孩,如果她認為她是,請辭職,辭去自己的職務,想要罵什麼樣的髒話或是羞辱特定族群,沒人會理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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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伊斯蘭信徒,並不認同塔利班的行為,認為少數人曲解伊斯蘭後還自詡為穆斯林,使得他們受到了牽連,而這份心情,轉化成同理,使他們精確的辨明了,那些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正在消費他們的信仰,將罪加在冤枉的人身上,正如其他人用塔利班的行為,對他們進行歧視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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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感同身受,發出不平之鳴,人之所以為人,乃因對其他人的痛苦,能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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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不能,我們希望他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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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那些謾罵塔綠班和嘲笑綠畜的人,能使自己的心靈早日得到平靜,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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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的完成 感謝 #鶴 #林靖賢 tomoyo的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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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神父的菸 尋找平靜心靈】
https://g6m3kimo.blogspot.com/p/blog-page.html
同時也有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3Q陳柏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黑名單及其後代的接觸與處理 因為過去的歷史事件因素,台僑對僑委會的印象很多時候並非正面。僑委會早期被說是海外的警總,可能接觸政府人士後,有些人就變成黑名單沒辦法回家。 去年我曾質詢過,關於台僑轉型正義的議題。今年因為美國政黨輪替,有一位吳修銘先生,現在是美國總統科技和競爭策略的特別助理,聽聞吳修銘的...
林獻堂重要事件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今天是律師節
今天是 9 月 9 日,也是「律師節」,你知道這個節日怎麼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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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來說一個律師的故事。
1880 年 9 月 16 日,台灣第一位法學博士:葉清耀,在台中出生。
👨🏻⚖️ 他是誰?
葉清耀出生在經濟不好的家庭,從公學校畢業後,放棄升學從事樟腦油的工作。但是學校老師認為他很聰穎,不升學實在可惜。在老師鼓勵下,考上當時的台中師範學校。畢業後先在公學校教書,後來又在法院擔任通譯。1910 年,葉清耀決定繼續深造,由於當時台灣沒有大學,於是前往日本明治大學法科就讀,半工半讀之下大學畢業。
然而,當時日本政府不允許台灣人考辯護士(律師),在他和司法大臣請願抗議後,日本政府開放台灣人應考,葉清耀也順利成為台灣史上第一位辯護士。1932 年,葉清耀以《刑法同意論》為題的論文,取得明治大學的法學博士學位,也成為台灣史上第一位法學博士。
👨🏻⚖️日治時代的美麗島事件:治警事件的辯護律師
日治時代的台灣人,在武裝抗日失敗後,為爭取一定程度的自治,所以林獻堂等人進行「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而第二次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失敗後,蔣渭水等人深感結社的重要,遂於請願運動進行到第三次時,組織「臺灣議會期成同盟會」。但是,當時日本政府統治下的台灣,根本沒有結社自由,申請案直接被台北州警務部打槍。
1923 年,於是他們藉由前往東京進行請願的機會,向東京早稻田警察署申請成立獲准,「臺灣議會期成同盟會」在東京正式成立。台灣人繞過台灣總督府,跑到東京組成政治團體,總督府非常生氣,於是以違反《治安警察法》為由進行全台大逮捕,總共 18 人遭到起訴,其中包含大家熟悉的蔣渭水、蔡培火等人,史稱「治警事件」。
於是,葉清耀決定挺身而出,擔任他們的律師。
👨🏻⚖️奮力一搏,一審無罪,但二審失敗⋯⋯
當時,檢察官在庭上這樣指責被告:「台灣人竟不知感恩,反對同化政策,要求自治權利,是不自量力!」 在葉清耀等人的辯護下,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被告通通無罪。法院認為,他們的行為並沒有違法,此外,如果判決他們有罪,反而會使他們「英雄化」。而這個無罪判決,也使得葉清耀一戰成名。
可惜的是,台灣總督府高等法院二審推翻一審判決,蔣渭水及蔡培火被判 4 個月有期徒刑,剩餘等人分別被判 3 月、罰錢、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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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組織台灣地方自治聯盟
1930 年,葉清耀組織台灣地方自治聯盟,爭取台灣人直選地方公職,然而,葉清耀卻在 1942 年不幸病逝,享年 63 歲。
葉清耀見證了台灣人在日治時期的反抗,並且自己也參與其中。台灣人的民主,大概就是不斷一直拚搏而來的。因為民主自由得來,從來就不是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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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今天是律師節
為什麼律師節訂在 9 月 9 日?流傳兩種說法,1948 年全國律師公會在南京召開第一次大會的時候,為了「紀念國父提倡法治、實施民主憲政」,以 1895 年第一次廣州起義——10 月 26 日(農曆 9 月 9 日重陽節)作為律師節。
不過,後來因為一些原因,轉了幾圈以後變成陽曆的 9 月 9 日。
而根據全國律師聯合會的資料,1948 年 9 月 9 日,全國律師公會在南京召開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因此將這天訂為律師節。
但你覺得這天適合嗎?
究竟是台灣第一個弁護士葉清耀出生日 9 月 16 日,還是遠在南京的 9 月 9 日更適合當「台灣的律師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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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律師節
林獻堂重要事件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裁判時報 第110期(2021,8)
本期公法欄位部分,許育典教授針對司法院就原住民持槍枝狩獵遭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刑而引起社會諸多議論的釋憲案,作成之大法官釋字第803號解釋,從原住民族狩獵活動的文化權利究竟是個人權或是集體權等憲法角度深入析論,值得研讀!
民商法欄位部分,林秀雄教授撰文分析法院判決來回更審之民事事件,釐清遺贈與贈與之性質是否相同及得否類推適用撤銷贈與之規定等重要觀念。游進發教授以最高法院最近判決為例從法條邏輯結構出發,闡述責任成立與責任範圍因果關係之內涵。徐婉寧教授以一則網路媒體披露後受矚目與討論之行政法院判決,撰文深入剖析一名臺南地區長者於夜班下班通勤途中前往吃鹹粥當早餐之行為,是否為「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而符合勞保條例授權訂定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規定:勞工上下班途中於適當時間在往返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遭遇通勤災害,應視為職業災害之情形?此外,周振鋒教授則撰文分析如何判斷法人股東及其代表人董事利益衝突時,有無公司法第178條規定不得加入表決之情形。
刑法部分,張天一教授則針對最高法院之最新判決,撰文在檢視銀行法第29條之1「準違法收受存款罪」中,有關「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要件之認定標準。
在其他欄位,本期月旦時論中吳巡龍檢察官撰寫的「民代收賄『職務上行為』之判斷標準」、黃珮禎法官執筆的「國民法官法模擬法庭觀察筆記」。司律評台欄位中邱忠義法官的「論賄賂罪『對價關係』之判斷基準」、張哲倫律師的「專利貢獻度對損害賠償界定之影響」等,均具有重要實踐意義。此外,「法苑‧法觀」專欄的法律小品,施慶堂檢察官的「民事執行處VS討債公司」、楊智守法官「賠償與量刑的算計」,亦值得本刊讀者品味。
📕本期內容
【裁判時報】
ℹ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作為文化集體權──評釋字第803號解釋的釋憲同理心/許育典
ℹ論繼承人可否撤銷遺贈──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48號判決評析/林秀雄
ℹ侵權責任法責任成立與責任範圍之因果關係──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61號民事判決/游進發
ℹ臺南長者通勤途中吃鹹粥當早餐是日常生活所必需?──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6年度簡上字第50號判決/徐婉寧
ℹ法人股東及其代表人董事之競業禁止與利益衝突之判斷──評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上字第465號民事判決/周振鋒
ℹ對銀行法上「準違法收受存款罪」之再檢視──兼評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403號判決及其歷審判決/張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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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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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8條之人格權侵害除去請求權,無消滅時效適用(106台上2677)/曾品傑
【法苑、法觀】
◼民事執行處VS討債公司/施慶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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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獻堂重要事件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黑名單及其後代的接觸與處理
因為過去的歷史事件因素,台僑對僑委會的印象很多時候並非正面。僑委會早期被說是海外的警總,可能接觸政府人士後,有些人就變成黑名單沒辦法回家。
去年我曾質詢過,關於台僑轉型正義的議題。今年因為美國政黨輪替,有一位吳修銘先生,現在是美國總統科技和競爭策略的特別助理,聽聞吳修銘的父親吳明達過去也在黑名單上,以他的高度,應該很適合僑務委員會接觸。
委員長回覆我,有請同仁透過一些管道,跟吳教授來聯繫,過去曾有互動,但近期比較少一點。
我想說的是,提起這個案例,並不是要針對個案處理,是想建立通例的精神。過去世代曾經被國民黨政府壓逼,很多菁英人才在外國無法回台,而這些人和他們的後代,很多都很優秀,有在白宮工作的、有在NASA工作的,在全世界各地都是很優秀的社會賢達,擁有某種程度的影響力和話語權。
那僑委會是否有可能努力來翻轉這個印象,實踐轉型正義?不能讓人家覺得我過去做台灣人,結果被黑名單趕出來,現在又叫我挺台灣,這感覺實在不會太好,不論是黑名單本人、或是他們的後代,應當要慎重以對。
委員長說,目前僑委會有在海外僑界舉辦二二八紀念活動的實施計畫,比如鼓勵或協助,或是提供租借場地等等,也邀請海外受難者的家屬,或其相關的朋友,可以回台灣來參與,我們有在和台僑積極溝通交流。
我想提醒委員長,威權政府的壓逼,不只是二二八相關事件而已,像是林獻堂二二八也沒有受到牽扯,但他嗆了嚴家淦,最後林獻堂遠走日本,至死都未回到故鄉台灣。過去黨與國家沒有分別,混雜不清,包括「海工會、文工會、陸工會」這些國民黨的系統,常常就是製作黑名單的單位。
我們需要讓台僑徹底了解,現在已經是民主的時代,我們已經轉型完成,不再是過去那一套威權時期的作法。我在預算案時曾具體提出:過去面臨威權政府逼害僑民和後代,應當要聯絡、建立制度化方式,了解到底有多少人並認識,他們的後代目前的狀況,並讓他們理解現在是民主政府,不是過去的威權政府,我想請問關於這個部分進度如何?
委員長表示僑委會有鼓勵駐外單位的同仁,可積極接觸這些朋友,讓他們了解台灣現在沒有這類事情,也希望他們有機會可以和僑委會多聯繫、多接觸。
但我希望,相關單位還是要給予具體的數字以供統計追蹤,委員長回應我,暫無這方面的統計,因為有時很難確認互動的對象是否曾遭受政治迫害,但二二八這部分,相關單位有直接的溝通與協助舉辦相關的活動。今年在十三個駐外館處,約有一千多人來參加相關的活動。
我覺得相當可惜,沒辦法了解實際有多少人,我也知道促轉會去要求過去的系統公布檔案,那些人都說檔案都不見了,但我覺得至少僑委會這邊,要更積極地去接觸處理,而不侷限於二二八的部分,特別是當初黑名單以及其後代狀況的了解。
僑務委員應多引進年輕新血
我也請教委員長,目前一百八十個僑務委員平均年齡幾歲?
委員長回應我,差不多六十四歲出頭。
依據委員長的答覆,僑務委員是在海外來協助推動僑務工作,服務僑社、僑商、僑教,另外也協助政府推動國民外交,並反映僑界的訊息,讓政府了解海外僑界的動態。
而我上任之後,許多少年朋友,包括在矽谷、歐洲,不少人在重要的機構或商業界任職,他們都表示,對僑委會沒什麼印象,後來深入詢問後,說從父母那個年代,海外僑委會就會自己篩選服務對象,這個可接觸、這個不可以服務,所以對下一代來說,已經忘記自己是台灣人,以至於沒辦法投入僑務工作。坦白說看僑務委員的名單,只有兩個四十五歲以下的。現在年輕朋友、青壯年這世代,幾乎都習慣使用社群媒體、網路工具,也對新創科技很友善,我認為僑務委員可以試著朝向年輕化稍微努力看看。當然資深人員代表有豐足的經驗,有其重要性,但我們也應當要引進年輕世代。
委員長表示現在已要求未來每一屆的海外僑務榮譽職推薦名單,至少要有一個是四十歲以下,特別需要調整科技、創新、文創,這類年輕的議題要多交流。
我們台灣的路不容易,官方因為一些限制,沒辦法與國外直接交流,大家也都知道國際的壓力,特別是有一個國家對我們特別差。但不要忘記我們民間的潛力,雖然過去民間交流比較著重在傳統商業的產業,但我們也可以多致力於創新產業,比如社群媒體也好、矽谷新創產業等等,這些新的領域,很可能目前沒有僑務委員,這樣就等於斷絕年輕世代與新經濟這一塊的可能性,我會覺得很可惜。委員長回應我,之後會盡量來做。
希望我們民間、官方,一起攜手努力,讓台灣走出世界!台灣是世界的台灣!
2021-03-15,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僑委會 童振源委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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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獻堂重要事件 在 hulan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民進黨政府鴨霸關掉中天新聞台,引起社會很大的關注,旺旺中時媒體集團董事長蔡衍明再次成為焦點人物。他在一次聲援中天的群眾活動中自稱是「誤入叢林的小鬥犬」。他出生於1957年,不年輕了,論經營企業也有45年,絕非「小鬥犬」,但他絕對是一隻鬥犬。這隻鬥犬誤入政治叢林12年,繳了不少學費,但他意志堅定,學習很快,「中天新聞台」也許會消失,但「中天新聞」會挺下去,讓無色理念發光發亮。
蔡衍明是成功的商人,霸氣、率真、講義氣、思考不受框架限制。他出身後火車站富商家庭,父親吃過白色恐怖苦頭,年輕時支持黨外,在台灣賺了第一桶金,90年代到大陸投資設廠,成為第一批西進台商,跟著大陸黃金30年賺了大錢,成為台灣首富之一。台灣人重感情,賺了錢就想投資故鄉,造福鄉親,初期投資飯店餐飲,也賺了錢,經營企業連戰皆捷。
後來因緣際會買電視台,誤打誤撞連帶買了《中國時報》,卻渾然不知「媒體即政治」,闖進政治叢林吃了不少苦頭。入主中時集團,正如他自己所說,只帶了長子進入,其他完全尊重既有班底,初期尚能相安無事。
但《中國時報》有自己的報性與獨特的組織文化,蔡衍明經營企業一路順遂,也有自己的理念和風格,更不懂如何與新聞人溝通相處,大約1年後開始發生文化衝突。
《中國時報》長期與《聯合報》並列兩大報,內容相對較開放,對台灣民主化有貢獻。余紀忠先生文人辦報,輕視組織管理,自己找能人幹才,給最優厚薪水與獎金,重要新聞自己指揮編採,主筆室擺張辦公桌坐鎮指揮。直接領導的風格養成編輯部人人頭角崢嶸的特殊文化,報社充滿自由主義、反權威色彩。
蔡衍明第一次和報社中層以上主管會面,就有人挑戰他的政治立場,詢問未來《中國時報》是什麼顏色?形同要他交代政治立場,已預告遲早難免發生的文化衝突。
他受正統國民黨教育長大,自認為是「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到大陸拚事業30年,又見證大陸經濟社會神速的進步,更以身為中國人為榮,希望中國富強。但台灣政治環境變了,不再是他成長時那個鼓勵學生「做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的社會,「親中」成為政治不正確。
大陸應尊重台灣人感情
他認為兩岸和平、合作最有利,台灣不需要敵視大陸,大陸應尊重台灣人的感情,誠懇幫助台灣發展經濟,讓台灣人日子過得更好,兩岸就可以漸漸融一。素樸的「無色」理念,看在反中人士眼中,卻成為「賣台」。他們連結他的政治觀點和在大陸賺錢兩件事,輕率認定「拿共產黨的錢、幫大陸辦事」,卻拿不出任何證據。
他接掌《中國時報》的所有風暴,都源自這二點。第一,頭角崢嶸的《中時》文化和賺錢企業家之間的文化擦撞,一些舊人不服紛紛拂袖而去。而《中國時報》是個大報,動見觀瞻,內部衝突外溢效應,讓討厭在大陸賺錢台商的人抓到機會,加碼攻訐蔡衍明「親中」、「賣台」,加上幾個政治立場鮮明的幹部,離開《中國時報》後,以親歷其境的身分加油添醋提供素材,更讓人百口莫辯。
經過這次中天新聞台關台事件的衝擊,一些真相漸漸浮現。所謂旺旺中國每年領取「補助款」,其實是大陸對企業的獎勵補助,所有中外企業都依法領取,並非獨厚旺旺中國,而旺旺中國和旺中媒體集團是兩家公司,前者是香港上市、大陸營運的公司,後者是台灣媒體集團,同一位董事長,但股東結構不同、法遵不同。
關台風暴過程中,曾有民進黨立委企圖打「國安牌」置中天於死地,在立法院質詢國安局,要求說明旺中集團和大陸是否有不法關係?國安局明確回答,中天換照無關國安問題,NCC主委亦有類似陳述。民進黨完全執政將近5年,蔡衍明有任何不法,老早查清楚了,「紅媒說」可以休矣。
社會大概都認定蔡衍明是統派,其實未必準確,這牽涉到定義問題,什麼是統派?2014年蔡衍明在上海主持《旺報》舉辦的「創富論壇」,在開幕演說中主張,應該用「融一」取代「統一」,先促進兩岸融合為一體再談統一。請注意,這是在大陸的演說,是對北京當局的建言。
兩岸融一可以過好日子
回到台灣,他多次在報社主筆會議進一步說明,「融一」是漫長的過程,大陸要心靈契合、和平統一,就是代表要讓台灣人心甘情願接受統一,何況「統一未必代表統治」。但台灣不能逢中必反,不能追求法理台獨,要讓大陸對統一不感到絕望,善用兩岸融合的進展,讓台灣人日子過得更好,這才是台灣的最佳策略。他倡議「無色覺醒」,簡單說,就是不藍、不綠、不紅,從人民角度思考未來。請問,這是統派嗎?
論媒體老闆介入編輯台,先不談法理爭議,德國歷經多年憲政層次的辯論,最後肯定媒體老闆身為媒體一分子,也有權力分享媒體所擁有的新聞自由。就個人所學所知與實務經驗,全世界、全台灣,從過去到現在,恐怕沒有一個媒體老闆不介入編輯台。
再看看眼前各電視新聞台老闆,誰不介入編輯台、介入政治,遑論民進黨政府毫無遮掩介入媒體,甚至操控NCC委員提名,把獨立機關變成手中玩具,不但介入媒體,還進一步剝奪反對方媒體經營者應有的新聞自由,合理嗎?誰更對不起受播大眾?
這隻鬥犬霸氣,但願意溝通,也能夠溝通,他的見解常常很跳躍,有時超前思考太多,讓人直覺不可思議,深思卻感到有道理,有助突破思想框架。
蔡衍明常說「碎碎念是最好的管理方法」,他表達很直接,不習慣的人容易受不了。但他主持會議從來沒有會議紀錄,也不追辦,幹部各自心領神會,微信群組更多是屬於「盍各言爾志」的性質。
這才是真實的蔡衍明。
(作者戎撫天為中國時報總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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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獻堂重要事件 在 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本集主題:臺灣鐵路旅館特展
訪問:馮佳福 研究助理
本展以臺灣第一間西式旅館「臺灣鐵道旅館」為題,分別從「現代設備,奢華裝潢」、「名家珍客與第一事件」、「法式料理及雅俗活動」帶領觀眾認識這座建築。
1908年,臺灣鐵道旅館趕在縱貫鐵道開通典禮前完工。她是臺灣第一間和當時唯一一間西式旅館,隔著寬廣的三線道(今忠孝西路)與臺北車站相望。
旅館隸屬臺灣總督府鐵道部,在官方支持下可以不計盈虧地維持館務,並舉辦各種營利與非營利活動。之後成立的鐵道餐車和臺南車站二樓的臺南鐵道旅館也由其經營管理。鐵道旅館是日本帝國展示國力的場所,是旅人對臺北的記憶,也是大眾看見新時代事物的媒介。文明現代化下的榮光與陰影,透過旅館向世人展現。
現代設備,奢華裝潢
旅館外觀由松ケ崎萬長設計,馬薩式屋頂是帝國擴張時期的官廳建築特色。旅館整體是歐風、現代且低調奢華風。旅館一樓有大廳、酒吧、撞球場以及可供千人開宴的75坪大食堂。這裡有臺灣第一座載客電梯、附有會客室的特等房、區分男女的公用浴廁。蹲式和坐式沖水馬桶均齊備。
名家珍客與第一事件
旅館常有聲名顯赫的客人,例如主持縱貫鐵道通車典禮的閑院宮載仁親王,國際知名飛行表演者鳥人史密斯,以及有能力搭上環遊世界豪華郵輪的「蒼眼珍客」。1908年板橋林家邀集300多人在此晚宴。1930年調查鴉片事件的國際聯盟委員在旅館二樓與林獻堂及蔣渭水等人會晤。各國大使和臺灣總督亦為旅館常客。重要機關團體的創立也常在此舉辦大會,也曾舉辦1926年蓬萊米發表和1934年日月潭水電廠完工慶賀會。
法式料理及雅俗活動
一樓的三個食堂,是旅館主要的營收來源,從皇族、國際大使到ㄧ般日常聚會均有舉辦,每年約有500場宴席。正餐比照日本國家典禮晚宴,為法式料理、法文菜單。為了雅俗共賞並增加使用率,旅館舉辦定期音樂會、庭院攤位、發放優待券。1911年大水災還作為災民收容所。舉辦室內體育競賽、南極探險展和郁達夫講座等活動時,觀覽者絡繹不絕。
歷史沒有終結
1945年臺北大空襲炸毀了旅館建築,旅館一度搬遷續開,原址後來成了新光摩天大樓等高樓。旅館雖只成追憶,但其各種現代性事跡,將透過歷史持續留存。
粉絲頁: 國立臺灣博物館 National Taiwan Museum(鐵道部園區)
住址:台北市延平北路一段2號
電話:022558-9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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