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學校長遴選辦法爭議澄清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於 110 年 3 月 31 日發布新聞稿,指稱本校未依該局之函文修 訂本校遴選要點,且未依大學法規定現任校長任期屆滿 10 個月前組成遴選委員, 並跳過組織規程規定代理順序,逕行辦理推選代理校長,要求本校須依法行政及 尊重體制。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身為本校業務主管機關,於 105 年公告修訂「臺北市立大學校 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時並未函知本校,本校啟動修訂校長遴選辦法時, 赫見該辦法已修改且已公告實施多年,此作為有愧身為上級機關,且訂定之辦法 與「大學法」及教育部頒定之「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不相 符,其中校友代表三人及社會公正人士三人之推薦方式,學校需提報三倍之人選 由市府圈選,換言之市府在整個校長遴選委員會 15 票中,將可掌握 9 票,市府 有意官派校長之臆測在校內不脛而走。
本校校務會議時間均明載於行事曆,校方正大光明召開會議,新聞稿所指悄悄開 會為無的放矢。此外現任戴遐齡校長已多次公開表示不會參選續任校長,並已於 110 年 1 月之行政會議要求行政團隊準備交接工作。為維校務正常運作,本校校 務會議於 3 月 23 日會議中決議,於教育局完成修法前,推選代理校長綜理校務, 校內有意參選之教授已立刻展開連署,至報名截止時間,人事室並未收到戴遐齡 校長參選之連署書。
校務會議為本校師生代表組成之最高層級會議,校務重大事項均由該會議議決, 歷經 108、109 學年度兩屆校務會議代表三次會議均不接受市府現行之校長遴選 辦法,並多次函報教育局請其修法,惟仍延宕不願依大學法及國立大學校長遴選 辦法修正取消三倍人選一節,只因現行之辦法有利市府內部安排校長人選,本校 校務會議代表自然不能接受。教育局有足夠時間完成法規修訂,應作為而不作為, 卻指稱學校未依法行政,不願配合市政阻礙學校之發展,毫不掩飾其積極護航特 定人選之意圖。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台北市立大學校長戴遐齡,兩屆任期7月31日屆滿。由於校方不願按照北市遴選辦法,遲遲未啟動遴選程序,上周在校務會議以臨時提案,連署代理事務,遭教育局痛批漠視法制,便宜行事。北市大反擊,市府意圖藉由遴選辦法,護航特定人選,雙方公開互槓。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
校長任期屆滿 在 立法委員 江永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再見了前校長,感謝您!
歡迎您新校長,新期許!
驪歌奏響,畢業生剛離校月餘。
幾位校長也因為任期屆滿的輪調,必須放下在原校園累積的點點滴滴,將工作告一段落。奔赴新的學校繼續努力,開創新局。
上週,在中和有3所國中進行新舊任校長交接,對學子及校務發展意義重大的事情,永昌都全程參與!
相較國小強調快樂學習、健康成長;高中著重發掘志趣、摸索方向,國中的青黃不接總略顯尷尬,從懵懵懂懂到似懂非懂,卻又是人格發展與學習態度養成的黃金時期。
國中校長的功能,除了硬體的設備建設升級、提高教學品質與行政效能。校風型塑並為教育賦予精神與意義,更是重中之重。既要激發教師的教學熱忱,也要帶領學生認識世界,這一切談何容易!
縱然國中校長對學子與校務影響甚鉅,校長任期屆滿輪調之目的,旨在暢通教育人事管道、避免僵化、建立公平制度,使每一位有志擔任校長工作者,在不同學校環境中,都能施展教育抱負及辦學理念。
一所國中的校長,無疑是學校經營成敗的關鍵,更是學校最重要的靈魂人物!
感謝
#中和國中呂治中校長
#積穗國中鄭建立校長
#自強國中池旭臺校長
歡迎
#中和國中陳春男校長
#積穗國中張國振校長
#自強國中鄭建立校長
校長任期屆滿 在 法律救生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高醫大前校長逆轉告贏學校討回扣薪】
📌新聞提要:
109年7月8日新聞報載,高雄醫學大學教授劉景寬於101年7月擔任高雄醫學大學校長,並於107年6月底任期屆滿後轉聘為教授。其後高醫大於107年8月,以董事會前於106年6月間業已決議調整「特別加給」標準為由,向劉請求106年8月至劉校長任期結束為止溢領之加給193萬元,並自行從劉轉聘為教授後之薪資中扣除溢領之費用。劉因而向法院提告要求高醫大返還193萬元。一審判劉敗訴,二審逆轉勝判劉勝訴,仍可上訴。
📌📌法院見解:
✏️一審:
劉與高醫大所簽訂之校長委任契約已明定「薪資報酬均依現行及日後修訂之高雄醫學大學教職員工待遇及加給支給原則為給付標準」,故高醫大於劉任期中,依據董事會調整「特別加給」之決議,核算追扣劉景寬溢領薪資款項,並無違反契約。故判決劉敗訴。
✏️二審:
1. 劉與高醫大所簽訂之校長委任契約部分:委任關係所產生之權利義務隨著委任關係結束而無法再行變更,委任契約既已於劉校長任期屆滿時終止,自高醫大無從片面變更劉於校長期間之加給(此部分判決理由容有疑義)。
2. 劉於校長任期屆滿轉聘為高醫大教授之僱傭契約部分:劉於107 年8月後迄今,係高醫大教授而非校長,劉係依照高醫大與教授之僱傭契約領取報酬,自不得以劉先前擔任校長期間之委任契約有溢領加給193萬元之情事,而自劉之僱傭契約(教授)扣除193萬元。
📌📌本案法律討論:
✏️高醫大雖於106年6月調整特別加給標準,高醫大給付卻未同步調整,可認高醫大已默示同意劉之加給維持原狀,劉亦因認為高醫大並未變更給付,因而未主張終止契約,高醫大事後自不得反主張劉溢領加給。
✏️設高醫大於106年6月調整特別加給標準後,欲行同步調整劉之加給,依照劉與高醫大校長委任契約規定「薪資報酬均依現行及日後修訂之高雄醫學大學教職員工待遇及加給支給原則為給付標準」雖係合法,然高醫大應於調整時通知劉,劉可決定是否接受調整給付,若劉不願接受,仍有行使終止委任契約之權利,然而本案高醫大並未為通知,致使劉誤認委任契約並未變更。
✏️縱使認劉確實有溢領校長加給之情形,高醫大亦應依照訴訟程序請求193萬元,而非逕行從劉與高醫大現行之教授僱傭契約之薪資扣除,亦即高醫大無逕行扣除之權利,是以判決高醫大應返還逕行扣除之部分。
📌新聞來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68789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鄭深元律師、林俞辰法務助理 撰
#高雄醫學大學 #高醫大 #校長 #劉景寬 #委任契約 #僱傭契約 #董事會 #特別加給 #溢領 #默示 #意思表示 #終止權
校長任期屆滿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台北市立大學校長戴遐齡,兩屆任期7月31日屆滿。由於校方不願按照北市遴選辦法,遲遲未啟動遴選程序,上周在校務會議以臨時提案,連署代理事務,遭教育局痛批漠視法制,便宜行事。北市大反擊,市府意圖藉由遴選辦法,護航特定人選,雙方公開互槓。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19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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