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第一案重判9年;國安法庭現「四不像狀態」;「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極可能從此成禁語】
香港《國安法》正式落地生效一年後,香港今(7月30日)出現第一宗《國安法》的判決。判決對象是香港24歲青年唐英傑,在高等法院經歷審訊,早前被判「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香港高等法院於今天下午3時宣判監禁9年的刑期。
法庭指出唐英傑的罪名有二,其中「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量刑起點為6年半,「恐怖活動」罪量刑起點為8年,當中兩年半分期執行,終判處9年監禁,同時吊銷駕駛執照10年。唐英傑代表律師隨後表示,將會提出上訴。
此事件起源2020年的7月1日,當天香港《國安法》落地生效,儘管警方拒絕七一遊行申請,大量市民仍自發上街抗議;唐英傑騎著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下稱光時旗)的重型機車,涉及未按警方指示停車並衝向防線,造成3名警察受傷。唐英傑隨後被捕,成為香港第一名以《國安法》被起訴的被告。被捕後唐英傑一直被收押,直到今年6月23日正式於法庭接受審訊。
24歲的唐英傑是餐廳的服務生,他在此案中選擇不自辯,交由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大律師劉偉聰代理,劉偉聰此前參選區議員、亦在民主派初選47人案中被控違反《國安法》,目前保釋在外。罪成之後,郭兆銘在求情階段表示,被告在七一當日做了非常非常愚蠢的事,但被告曾經嘗試煞車避免意外發生,並非嘗試去撞死一名警員;被告單身,與父親及妹妹同住在公屋,被捕後他在收押所中修讀英文及管理學,希望出獄後能找到工作維生,現已真誠地為其行為感到後悔。
但法庭不接納所有求情,指出認為此案沒有減刑因素,雖然被告有悔意,但沒有認罪,法庭知道唐英傑是家庭經濟支柱,過往良好品格,但品格和家庭背景不可以用作求情因素。
自27日判決成立後,香港包括律師、學者、媒體都在討論未來「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一口號從此是否將成為禁語,是否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展示均違反香港《國安法》,目前各方只能猜測,結論仍是未知數。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對《明報》表示,日後如有市民公開呼叫「光時」口號或展示光時標語,「有相當可能構成煽動分裂國家」。
而香港法律學者、民間法律團體法夢成員阿腸(化名)表示,這次判刑相當具體和技術性,法庭沒有就《基本法》中所保障的人權進行辯論,也沒有針對「煽動」及「分裂國家」等控罪元素提出抽象的、一般原則性的總結,而是根據唐英傑揮動光時旗是在七一移交紀念日等具體情境,判決有罪。他預計在司法層面,這次判例不一定成為日後案件的直接參考,但由於法庭沒有就紅線畫出具體界線,反而未來可能讓市民進一步加強自我審查。
■ 有別其他法律的審判過程,國安法庭不設陪審團,唐英傑案為香港先例
這一次審訊,是香港高等法院對高刑期的案件,首次不設陪審團。
在15天的長期審訊中,控辯雙方的一大爭議點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八字口號是否指向香港獨立的政治倡議,最終由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決,在本案語境中,這個過去兩年於港人口中朗朗上口的口號,帶有分裂中國的意思。
在香港法庭過往的高刑期案件中,事實裁決和是否罪成由陪審團做出。針對高等法院初審刑期達7年以上的刑事案件,香港法院過往會組成7~9位市民組成的陪審團,負責裁定不同的控罪元素成立與否,罪成之後,再由法官進行量刑。
從制定過程到執行方式,《國安法》均有別於香港現時法律。它沒有經過本地諮詢、立法會通過,完全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制訂。整部法案從消息傳出到正式生效僅僅花了41天,立法過程從未對外公開。
根據港府最新數字,自去年6月30日深夜生效以來,至今年6月底,香港已有117人被以《國安法》拘捕,當中64人被檢控,包括傳媒大亨黎智英、《蘋果日報》多名高層、主筆,不同光譜的民主派政治人物、學者如黃之鋒、朱凱迪、何桂藍、戴耀廷等。另外,包括《蘋果日報》在內的3家公司也因《國安法》遭檢控。
作為《國安法》第一名被告人,唐英傑被法庭宣布不得保釋,在開審之前已遭還押356天。唐英傑後,絕大部分被控《國安法》的嫌疑人均不得保釋。
阿腸指出,除不准保釋外,綜觀《國安法》第一案的審判過程,可見香港國安法庭出現了一種新型態,一種介於「普通法和大陸法之間的四不像狀態」,例如在討論「煽動」等控罪元素時仍沿用香港過往普通法的概念,但此次國安法庭不設陪審團,法官的角色在審訊中極大轉變,從原本中立的裁判員,變為經常親自下場、與控辯雙方討論、盤問雙方證人的角色。
對於《國安法》第一案,律政司一方此前稱旨在「保護陪審員的安全」,指示香港高等法院不設陪審團,改由3名指定法官審理。唐英傑一方曾就此提出司法覆核(指要向行政機關提出合憲性的審查),但申請未被接納。
香港法庭指出,《國安法》創立了「一種全新的刑事審訊模式」,律政司司長的指示屬於強制性質;法庭認為按照《國安法》特殊的法律地位及立法原意,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刑事程序中,即使被告擁有陪審團審訊的權利存在,亦應被廢除。
■ 「光時」定義歷經兩方辯論,但香港法庭一錘定音
香港反修例運動中後期,「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一口號經常在香港民眾聚集的時候被高呼。此次案件的審訊焦點之一,在於上述八字口號是否倡議香港獨立,從而指向「分裂國家」。
控方找來香港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作為專家證人。劉智鵬從中國歷史上的字詞使用切入,「光復香港」意指香港淪陷敵人手中,須奪回香港,包含不承認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的意思,並視中國為香港的敵人;「時代革命」則指利用不同方法改變政權和社會系統,借此改變時代,故包括拒絶中港政府的管治。
劉智鵬認為,光時口號有著「穩定的意思」(意為此口號代表著固定的意義)、「沒有其他條件或因素影響時,我認為一般人都會這樣理解」。
與之相對,辯方邀請了香港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與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教授李立峯作證。兩人從「光復」和「革命」二字的歷史淵源分析,同時採用社會科學的實證研究方法,共同撰寫專家報告。
李詠怡和李立峯的報告採用焦點小組與抽樣訪問等方式進行研究,訪問了超過400個市民的意見,分析超過2,500萬條網上帖文。數據顯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兩句與「香港獨立」的相關係數分別僅為+0.295到+0.353,代表兩個詞組之間的相關性是「中等(moderate)」。在7月13日至15日的庭審中,李立峯在約兩天半的作證時間中,以大篇幅向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介紹統計學的基礎原理,以及社會科學視角看社會的複雜性。
李詠怡指,民眾對「光時」字眼有不同理解,不一定指推翻政權,亦可指「恢復舊有秩序,及團結熱愛自由的不同年齡人士,為時代帶來改變。」儘管李詠怡強調口號在不同脈絡會有不同意義,而控方則連番追問李詠怡,「光復香港」的其中一種解讀是否為「香港特區落入敵人手中」,李詠怡最終回答:「如果答案只能是或者不是,那我說是吧。」
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在27日最終裁決,辯方專家的方式未能協助法庭理解「光時」口號意思。判詞中,法官指出兩位專家在報告表明接納「香港獨立」是其中一個與口號相關的概念;判決內容也強調,李詠怡作證時雖說並非必然,但也有承認「光復」一詞能指恢復失去的主權,而「革命」也能指推翻政權,強調他們不反對口號可帶港獨含義。
■ 法庭擴大了「煽動」與「恐怖活動」的定義
針對唐英傑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法庭認為,案發當天是中央對香港恢復主權統治的紀念日,也是港版《國安法》實施首日,並有反《國安法》示威發生,被告插着「光時」旗騎駛重機,在繁忙街道上來回巡遊展示背上的旗幟並故意違反警方指示,顯示他想吸引公眾注意力。法庭認為,所謂煽動屬「廣泛面向大眾」,「形式不管文章、廣告、演說亦成」。
法庭最終裁決,在當天情境中,旗上光時口號有煽動的「自然及合理效果」,是能夠帶有把香港從中國分裂的意思,也能夠煽動他人干犯分裂的行為;唐英傑理解口號有港獨含義,並故意展示口號與他人溝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至於唐英傑另一項成立的罪名是「恐怖活動罪」,法官的判決指出,被告蓄意騎重機撞向警員,符合「針對人的嚴重暴力」的定義;而且被告公然挑戰「象徵香港法律與秩序」的警方,無疑會引起守法市民對自身安全的恐懼,並擔心香港的公共安全,尤其會令他們覺得一個安全和平的社會將淪為無法無天,「必然會對社會造成嚴重危害」。
法官再提到,涉案口號不論是如上述裁定有分裂國家的意思,或者採用辯方的解讀,都屬於一個「政治主張」,因此,被告的行為構成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因而罪名成立。
■ 商人、新聞學者:對判決感無所適從
曾在店內展示「民主女神像」、店鋪曾被警員以涉嫌違反《國安法》搜查的童裝連鎖店老闆周小龍知道判決後,向媒體表示認為判決仍有很多不清晰的地方。周小龍說他們只是把標語放在自己店內,沒有插在機車上衝向警察,希望法庭政府清晰解釋什麼「不可以做」。
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新聞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則反映,判詞顯示,法庭採納「光時」口號只要其中一個含意涉及港獨,已足夠構成違法。他指出法官可以憑環境裁定被告人犯案時的動機,情況會令新聞界擔心,以致損害言論自由。
(判決全文連結:https://bit.ly/3C66Dbx )
(文/李智賢、溫艾鋒 發自香港 )
#延伸閱讀
【評論/打造三位一體的巨獸:香港國安法制的演化與擴張】https://bit.ly/3j2WbIV
【「愛國者治港」為民主上鎖:47位泛民派被控顛覆政權,中國人大改變香港選制】https://bit.ly/3BTrr5L
【香港反送中兩週年:運動窮途下的消音與抵抗】https://bit.ly/3krrg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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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微弋,旅美新聲代小天后,姿態百變,風情萬種。2008年在綠光劇團世界劇場系列《出口》(Rabbit Hole)中飾演姚坤君老師的小妹後,就消失在台北的劇場圈。
黃士勛,人稱公館班史提勒,唱作俱佳,風格多元。2008年演出仁信合作社第一版《枕頭人》後,過了近十年才又出現在戲劇舞台;年齡與資歷不符,基本上是劇場菜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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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微弋|雙語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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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迷名家專欄作家,以及林克雷特聲音系統認證中教師
▼美國紐約哥倫比亞大學劇場表演藝術碩士、台灣大學戲劇系學士
2015年,成為第一位受日舞影展導演工作坊邀演的台灣女演員,並以短片 〈When Mom Visits〉獲美國達拉斯亞洲影展最佳演出獎以及洛杉磯電影節獎最佳演員獎;同年以戲劇《Buddhas Are Screaming in China》獲紐約Planet Connection戲劇節最佳女主角提名
2016年,首支電影長片《自畫像》獲選為金馬影展開幕影片,該片隔年入圍鹿特丹國際影展大銀幕獎及台北電影節最佳劇情長片提名
2017年,於紐約Urban Stage主演外百老匯話劇《A Deal》,為台灣首位以主角之姿站上外百老匯舞台出演全英文戲劇的女演員;主演短片 〈Ma〉入圍紐約翠貝卡影展
2018年,主演之長片《最後一日The Very Last Day》獲義大利威尼斯Retro Avant Garde電影節最佳影片及最佳導演獎
黃士勛|以戲劇表演、音樂演出與吉他教學為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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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發行第二張個人音樂創作作品,但是還是很需要戲劇舞台
▼臺大戲劇研究所沒畢業、臺藝大電影系學士
2009年,發表個人音樂創作專輯《我小時候是嬉皮》,入圍第一屆金音獎、華語傳媒音樂大獎以及INDIEVOX年度最佳專輯Top 10
2014年,開始主演閃靈樂團《暮沉武德殿》等四部音樂錄影帶;其中〈暮沉武德殿〉入圍金曲獎最佳音樂錄影帶獎
2018年,主演讀演劇人《白話》、三缺一劇團《退休戲劇教授和戲班子-2018邀莎翁遊台灣》、故事工廠《你必須醒來》
2019年,主演電影短片〈雄雞卡克〉;該片隔年入選日本大阪亞洲電影節、入圍高雄電影節短片競賽,並榮獲加拿大奇幻電影節最佳導演獎
2020年,演出故事工廠《我們與惡的距離-全民公投劇場版》,並參與陳家聲工作室《黃金人生》、《馬文才怎麼辦-一番鮮榨》讀劇演出,開發劇場的第二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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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港鐵臨時煞停東鐵線新信號系統啟動計劃,內部管理、通報機制與監管問題再受關注。鐵路運輸安全至上,信號系統指揮列車,必須萬無一失。列車有可能因為信號指示「入錯線」、要靠人手監控或其他防撞系統「執漏」,情况令人難以接受;港鐵方面認為「沒有安全問題」,直到系統啟動前夕,政府知悉情况,港鐵「臨門一腳」才推遲更換系統,做法兒戲之餘,亦令人覺得港鐵沒有開誠布公。港鐵內部管理問題叢生,不透明文化屢惹詬病,今次事件難免叫人質疑,港鐵究竟有否汲取高鐵和沙中線工程等教訓,痛定思痛改革。東鐵線新信號系統和新9卡車原定上周六(12日)運作,港鐵本月初才表示已演練逾6000次,上月底通過機電署和運輸署審批,未料計劃臨門一腳煞停。
蘋果頭條
12名港人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正被刑事拘留在深圳鹽田公安分局。上周報道,最少兩名深圳律師受壓,被迫退出代理案件。據了解,有關人士仍在找其他深圳律師委託案件。深圳方面有關部門事先打電話給曾接過敏感案件、有可能接手的律師,「警告」他們不要接案件。「他們打電話過去給有可能被找的律師,預防在先。有些律師還沒接案件,就收到電話,(對方)告訴他們深圳有這麼一個案件,有可能會找到你,叫你不要接」。該名人士向《蘋果》表示,深圳方面預防接案,「來一個勸退一個」,足見這案件的嚴重程度。另外,再有最少2名受家屬委託的代表律師,被所屬地方的司法局「勸退」。一名受家屬委託代表律師今早被司法局約談,並引述司法部的通知,稱要做好管控律師的工作,希望律師退出辯護。當局要求他不要接受傳媒訪問,不得對外透露案情以及維權行動,又稱如果他當事人明確不見他的話,就不要再前往深圳看守所。
東方正論
有句流行說話,「錢可以解決的問題,便不是問題」,這句話假設有足夠的金錢,而現實中,沒有會生金蛋的雞,沒有花不光的錢,連一向以儲備可敵國自豪的特區政府,因為抗疫支出而令到庫房響起警號。保就業計劃是當中最龐大支出之一,更被指杯水車薪,只能為企業「止咳」,卻未能「吊命」。然而政府一邊喊財赤要量入為出,對某些機構還是豪爽地擲巨款來營救,海洋公園收了五十多億,國泰航空更厲害,獲得二百七十多億救命錢之餘,還申請第一期保就業計劃取了七億元。政府想保住國泰這公司,亦想保住員工飯碗,可惜與虎謀皮,國泰收了錢,最終還是要大裁員。國泰航空上星期宣布,國泰及國泰港龍不會申請第二期保就業計劃,而部分集團附屬公司,包括香港快運,則會提出申請,令外界關注國泰可能計劃大裁員。
星島社論
本報得悉,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於本月二日傍晚向刑事檢控科所有同僚發出電郵,表明所有涉及「不提證供起訴,改為簽保守行為」的決定,即日起全部須經由「副刑事檢控專員」的審批。消息指,有部分牽涉示威的案件是證據確鑿,但有部分檢控人員卻「輕易」決定「撤控」,疑「放生黑暴」,相反有部分示威案件的證據並非達到七至八成的定罪機會,卻決定「去馬」,結果令法庭基於「寧縱無枉」的普通法刑事案原則,獲法官判處罪脫。據知,律政司刑事檢控科至今共「撤控」超過一百九十宗涉及反修例示威的管有攻擊性武器,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以及襲警等案件。自去年六月九日反修例示威爆發以來,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為應付此類案件,乃成立「特別職務組」,專責處理「公眾秩序活動」的案件,但由於警方拘捕逾萬名人士,特別職務組應付不暇,部分涉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行的個案,卻交給其他組別處理。
經濟社評
全球新冠肺炎最近單日新增確診急升破紀錄之際,本港疫情隨着全民檢測昨結束而稍緩,但仍然反覆,這兩天確診數字又有回升勢頭,反映疫情未斷尾,食肆再成播疫高危地點。為免疫情反彈,食肆勿為追生意而違反防疫措施,市民亦更須繼續齊心抗疫,保持警覺性,才能擺脫限聚措施一鬆疫情即反彈,最終又要再加辣,經濟被掐死的惡性循環。世衞數據顯示,全球單日新增逾30.7萬宗確診,再創新高,印度位列榜首,逾9.4萬宗,其次分別是美國(逾4.5萬宗)和巴西(逾4.3萬宗)。印度疫情急速轉壞,皆因經濟窮困,民眾不理疫情惡化要解封經濟所致。美國半年來始終沒嚴格控疫,歐洲則因過早恢復通關,以致爆發第二波疫情。反觀香港疫情近日稍為緩和,這固然因限聚措施及全民檢測起了一定作用,令確診數字比7月時大幅回落。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指,疫情可能到「水尾」,但坦承仍未斷尾,因每天仍有本地感染和源頭不明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