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男子和吳姓女友人在聚會一起飲酒,他明知對方喝了不少,仍把車給吳女開自己坐在右前座,回程遇攔查吳酒測值達0.68被送辦,林也被依連坐罰裁罰8萬5000元,他辯稱「當時喝到斷片」主張撤銷處分,但法院發現,林還能下車和員警爭執、抽煙,並非全無感知,駁回其訴,可上訴。
警方調查,林男今年1月16日早上6點多,將所有的小客車交給吳女開,自己則坐在右前座為乘客,途中被新北樹林警分局攔查,測出吳女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68毫克,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吳女送辦。
此外,警方再依連坐罰,認定林男是車主兼乘客,有「汽機車所有人明知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0.55以上)而不禁駛」違規,舉發後經桃園市交通裁決處裁罰林罰鍰8萬5000元、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
林男不服提行政訴訟,主張當天和朋友聚會喝酒,因為自己喝到斷片無意識,吳女好意想載他去休息,途中遇到警察臨檢才被叫醒,這才知道對方開他的車。
法院勘驗當時警方的密錄器,發現吳女被攔停時向警方坦承15分鐘內有喝酒,員警等待15分鐘準備酒測時,林男下車帶酒意質疑警方態度,吳則上前攔阻並向警方道歉,幾分鐘後又再度喊林的名字,阻止他對員警講話,後來吳、林都坐在分隔島上休息,15分鐘後吳就接受酒測超標。
法院審酌,林雖自稱「喝酒會有一種狀態,喝到斷片意識完全不輕,可是別人帶他走,自己還是可以走,但很多事情沒有記憶」,但林當時坐在右前座,被攔查時仍可以自行下車、和員警爭執,就算有醉態仍行動自如蹲坐分隔島休息。
且攔查的員警也證稱,覺得林男很清醒,還可以對談、抽煙,打電話給朋友等,依客觀判斷顯然未達酩酊而喪失意思能力,對於周遭事物並非無感知,顯然有知悉並容許一同飲酒的駕駛人開車,不採信其辯詞,認定裁罰無誤,駁回林男之訴。
桃園交通裁決所電話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即時【長榮空服員靜坐 抗議資方打壓工會】
桃園市空服員職工會(以下稱桃空職工)今天(26日)下午4時到勞動部前展開24小時靜坐並召開記者會,希望明天下午最後一次勞動裁決開庭能撤銷「0508公告」(取消罷工會員的員工優惠票福利),停止對罷工組員做出差別待遇;並要求交通部、勞動部應調查長榮航空航班超時和缺員的情況,停止打壓工會。長榮航空則回應,絕無打壓工會,並反批桃空職工影響裁決結果和抹黑長榮航空。
桃空職工秘書長鄭雅菱表示,兩個月前罷工結束後,桃空職工和長榮航空已經針對優待機票開過四次協商會議,但長榮卻仍堅持做出1年半至3年的差別待遇(指長榮目前同意罷工空服員可於2020年給予所有聯航優待機票使用權利,2021年1月1日起給予免費票除外之各種折扣優待機票使用權利,2022年6月19日起給予所有優待機票使用權利),不願恢復參與罷工會員的優待機票,這與當時簽訂團體協約時的承諾仍有差距,明顯是打壓參與罷工的空服員。
長榮航空對此回應,0508公告是獎勵出勤員工的方案,並非懲罰參加罷工的空服員,目前的方案完全符合團體協商時雙方共識「提出漸進式恢復優待票」之原則和精神。
鄭雅菱並指出,長榮航空於2019年被勞檢出共63次違法超時航班,其中以台北東京線16次最多,台北胡志明線9次次之。自工會成立三年來,長榮航空因超時問題已被罰款高達250萬。工會希望,長榮也應將工時瀕臨12小時的短程航線改為外站過夜,解決超時問題。
■千餘航班缺員 工會控長榮秋後算賬
桃空職工監事曲佳雲質疑,長榮在兩個月前空服員罷工時對外宣稱,即使有過半空服員罷工仍能維持7成運能,如今空服員全部上線,也都打電話去要求排班,長榮卻回應無班可排,還屢屢出現缺員情況,「這種(缺員)狀況在罷工前都沒出現過,現在出現很難說不是秋後算賬」。曲也指出,缺員的1600多班次每班平均缺員1人,甚至有個別航班缺員2到5人,雖符合法規規定,但仍讓服務品質大打折扣,也增加飛安疑慮。
對此,長榮航空回應,長榮派遣空服員均符合民用航空法、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等規定,絕無安全疑慮。缺員狀況是因為近來國定假日或連續假期,有部分空服員申請臨時性差假,造成特定日期少部份航班到勤組員人數相較預排人力略減現象,但為體恤協助調度的空服員,也發放「缺員津貼」給出勤的空服員作為補償。長榮更批評,桃空職工是刻意操弄飛安議題。
長榮並喊冤指出,目前航空業的經營環境日益嚴峻,國籍航空業者不僅法規上面臨AOR與勞基法的衝突,更面對勞動裁決的挑戰,與其他外籍航空公司相較,「完全處於劣勢的不平等競爭」,希望政府主管機關能深入瞭解台灣航空業者的困境,讓業者能在更公平的環境下持續努力。
今天下午桃空職工在勞動部前架起棚子,並有近10名空服員在記者會開始於棚內靜坐。鄭雅菱表示,接下來24小時內空服員會排班靜坐,直到明天下午勞動部針對「0508公告」進行勞動裁決開庭為止。至於勞動裁決的結果,也就是「0508公告」是否被認定違法,將會在明天起算的20天內出爐。
以下為桃空職工指控長榮打壓工會之行為:
1.對工會司法追殺:向工會幹部等12人求償3400萬高額賠償金,至今不願撤告。
2、取消罷工組員員工機票:本會依約與長榮航空進行4次協商,然而長榮航空卻堅持長達1.5至3年的差別待遇,並要工會同意放寬勞基法84-1審查標準(使超時航班就地合法),才願提出更好的恢復方案。
3、取消獎勵方案:罷工依法規不算差假,長榮航空卻依此取消罷工組員不請假就能擁有的自選航班權益。
4、扣假又扣薪:雖然罷工期間雇主可不支薪,然而長榮航空扣除罷工20天的薪資後,再額外扣除罷工組員的6天年度休假,造成扣假又扣薪的雙重扣除。
5、限制言論自由:長榮航空7月17日發新公告,禁止工作中討論特定團體(如工會),限制員工的言論自由。(文/林雨佑 攝影/吳逸驊)
#延伸閱讀【惡戰17天後的考驗——長榮空服員罷工結束,工會保衛戰才要開打】http://bit.ly/2lVdO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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