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時事法普】「散播新冠肺炎不實消息罪」一審判決有罪案例
成罪行為態樣:擅自改作他人的照片加註「此人有武漢肺炎」
台南地院109年度簡字第2884號判決全文請見:https://bit.ly/2ZNNl8S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以下簡稱「 紓困條例」)第14條的散播假消息罪,以及與「假消息」有關的行政罰(例如社維法),
在構成要件的設計上,不是說大眾覺得、事後證實是假消息就會成立犯罪,
由於涉及言論自由保障,以及舉證必須證明「謠言或不實訊息」,更要證明行為人在行為時知道那是不實的謠言而「故意」散播,還要「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因此在司法實務上紓困條例第14條罪名不易成立。
這兩三年來,在社維法等假消息的謠言管制上,面對警方的大量移送,法院大多認為不罰。
詳情如果大家有興趣,可參考:
台權會聲明〈管制不實訊息,應兼顧言論自由〉:http://bit.ly/3bE9jjU
鳴人堂其他作者投書〈假新聞關三天?社維法的謠言管制,是維護秩序或寒蟬效應?〉:http://bit.ly/3o1PKqi
在行政罰上的要件都有所限制,更不要說紓困條例第14條的刑罰了,成立要件以及舉證上自然比行政罰更嚴謹。
實務上面對民眾的大量告發、警方在「政治正確壓力」下大量浮濫移送,對於地檢署形成很大的負擔,最後結果是以不起訴案例占大多數,能夠起訴的可以說是少之又少。
而台南地院109年度簡字第2884號刑事簡易判決的這則有罪判決,恰好就是構成這條的紓困條例第14條的經典案例。
判決全文請見:https://bit.ly/2ZNNl8S
被告(這個名字大家可能會覺得似曾相識,什麼戰戰神的本名,不過大家更熟的是她在網路世界的另一個名字,以及各種小帳號就是了)因故在網路上與被害人爭執,對於被害人心生不滿。
在網路上擷取被害人臉書照片(這個行為大家是不是也覺得很熟悉,好像是什麼戰戰神的常見行為),在人家的照片上加註「此人有武漢肺炎」,
又用她的小帳號(名稱為Mei Mei)在網路上散播以上「此人有武漢肺炎」的胡言亂語改作照片。
(這種行為大家是否覺得似曾相識呢?判決裡說,她還有其他類似行為,例如以一樣的方式胡言亂語指訴別人「罹患愛滋」)
這種拿別人的照片加註胡言亂語的典型「黑粉」行為,在實務上很多人都會選擇無視,懶得計較,就像本粉專迄今都沒有採取法律行動。
問題是這次她改作他人照片散播的內容是「此人有武漢肺炎」,這樣的照片被散播出去,是否可能造成大眾恐慌?
於是被害人檢舉後,衛生局轉報警方調查後移送地檢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被告否認犯罪,法院則認為成立犯罪,論據為:
「被告本件於鄭●●個人臉書頭像照片加註「#此人有武漢肺炎」後上傳於鄭●●臉書留言內容下方之散布方式,依該臉書之前後文義,其為該貼文雖應係以該疫病詆毀侮辱鄭●●之意思(依同網頁留言中有以相同方式指訴他人罹患愛滋病),惟依其貼文當時(109.03中旬)之國內外情勢,國內外均因該疫病陷於恐慌不安,是對於該疫病相關傳播、確診等之訊息,均屬 #易造成社會恐慌不安、#促使政府發動防疫追蹤之敏感訊息,是依當時至現今之疫情仍屬持續嚴峻之狀況下,如 #明知不實而散布以該疫病為內容之訊息,客觀上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而該當本罪。」
附註:
紓困條例第 14 條
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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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重介紹本粉專的知名黑粉】
法院在判決中說明被告前科:「被告於民國101 年5 月16日犯散布文字誹謗罪,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 月(易刑從略),經臺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確定(103 上易2098號,104.01.13 確定)」
而高院103 上易2098號判決的事實:
「吳彥穎前為……#長庚大學中醫系學生,因認為該校學務長陳○○教授處理其與其他同學之糾紛立場不公且主導學生獎懲委員會對其做出 #強制休學之處分,心生不滿,基於對陳○○以散布文字方式之誹謗犯意......」
大家有沒有覺得這故事好熟悉?
是的,就是同一個人,只是這回她的網路帳號叫做"Mei Mei",角色真多啊!
遺憾的是,這樣的人,在網路上的帳號和粉專竟然還有粉絲,這也是人類大腦多樣性為我們帶來的娛樂。
▍追伸:關於某被長庚大學三二、在PTT上自封戰戰神的笑話
〈我國採真實惡意原則?兼談「中醫演講老師」遭指密醫敗訴案〉:http://bit.ly/3hLTkBw
PTT上的老卦-
〈有沒有長庚戰戰神的八卦?〉http://bit.ly/2X6m5AT
〈[討論] 長庚 吳姵玟〉https://bit.ly/2MuB71s
三盲粉專最新造謠故事:http://bit.ly/3dHoc7H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詳細新聞內容請點下列連結: 【關廠工人案】法院再刮勞動部:並非罹於時效 根本無權求償 http://pnn.pts.org.tw/main/2014/04/18/%E3%80%90%E9%97%9C%E5%BB%A0%E5%B7%A5%E4%BA%BA%E6%A1%88%E3%80%91%E6%B3...
桃園地方 社會 新聞 在 桃園市議員李光達-市長初選民調參選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李光達2022市長黨內初選参選聲(暨新聞稿)
#民主進步黨
#您若問派系我是正港桃園派
#現任二屆民代市議員最了解市政現況且是貢獻ing
#問政為市民地方不分地域色彩
#接地氣不是接空氣
#謙卑傾聽廉能效率
#您給我機會我願意承擔更多
#民主君子之爭兄弟爬山各自努力
https://pse.is/3c9cha
6年多的任期來,除了選區及非選區市民服務、督促建設與改善之類事外,
#我用宏觀角度市民觀點達成了:
#與全市民有關的有以下幾項:
■促成清潔隊員公開招考制度。
■龜山-桃園萬壽陸橋詳列於第一屆參選政見,於105/01/15完成拆除,桃園體育場旁都市發展視野呈現宏觀與改變,也提昇交通便利性。
■在中央「公共化」政策擬訂前,我以服務類別樣態分佈分析,進而統計調查全市少子化及閒置教室一事,證明桃園市公立幼兒園嚴重不足,未符合教育部公私比的原則。我點出問題後,市府教育局立即展開清查各國中、小閒置教室數、可以利用的學校,繼而持續增設公立幼而員及非營利幼兒園。
■公幼教保員員額一時未能滿足廣增設前,私立幼兒園較高收費的因素,年輕夫妻經濟壓力,絕對是少子化因素。所以我提出應比照大班的補助,向下補助中、小班學費,後蒙鄭市長同意補助到中班每年3萬元。
■我主張小學團膳午餐當日菜色應上傳教育局入口網站,供家長點閱,係顧及成長中小朋友營養,以安家長的心。
■從104年議會高分貝點出桃園南崁交流道下的台4線春日路「爛路」而間接促公路總局重行拋鋪,後也促同為台4線桃鶯路重鋪,開啟了市府對路平重視,陸續有「路平計畫」;及從玉山街平交道開始,幾處不具備升格樣貌及不足交通負荷的瓶頸街道從我強力關注開始,而影響市府形成瓶頸道路的「開瓶計畫」政策。
■升格後應追求都市美學,天際線凌亂是諷刺,嗣後有「天空纜線清整」計畫。
■點出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寬頻……違規附掛側溝及凌亂現象,致積卡垃圾影響水流順暢,遇雨局部淹水,影響安全,也造成里長解決上的壓力。
■最關心有線電視業者寡佔市場聯合訂價,促使從月租費從105年起由530元降至510元。我深知仍不符合市民期待,在廣電法之有線電視法尚未修訂前,已促市府先行多元選擇付費方案,其分組內容持續督促中。
■從104年位於桃園區桃園-內壢都市計畫編訂為【公二】公園預定地的爭取興闢開始,因多仍為未徵收的私人土地產權,整個桃園市諸多這類從民國6、70年代即被市民耳熟能詳卻數十年不見開發興辦的公園、學校,道路用地……公共設施保留預定地,永遠只停留在圖面「計畫」。從爭取興闢該公二公園開始,因為地價攀升已十、百倍「價購」對市政財務壓力難度相當高,爰促成市府形成「公共設施保留地通盤檢討」政策,加速開發。
■從桃園區後站淹水的緊盯關注,促水務局用心於全市水利整治。
■台鐵桃園段從高架改地下化,程序核定過於冗長,有攸關全市交通及城市發展,促應盡早施完工。第一屆任期獲市府承諾將在107年完工通車,然而依照交通部「桃地計畫」即台鐵桃園段捷運地下化表定民國109年才會完工,時程過久對交通影響恐甚鉅。嗣光達促市府務要善盡與交通部台鐵局溝通,既已採取全線明挖工法,在工程招標上,應該招標遴選機具、員工團隊量能最大,有能力同時多點施工才能盡早完工通車。
■關注最能方便市民通勤、最有營運效能的龜山迴龍-桃園車站「棕色捷運」可行性評估、環評、綜合評估,爭取盡速核定施工。
■關注航空城全國最大土地徵收案程序正義,未來航空城計畫產專區應落實高附加價值產業發展與國際性產業研發或總部進駐,增加高薪高端產業人才就業,避免僅淪為不同型態工業區。
■關心市府第二行政園區的落腳處,務要以市民洽公便利,反對淪為區段徵收的地價加持炒作。
■石門水庫淤積,因應民生、產業發展用水,應要有遠見務實解決方案。
■最早發響醫學中心、專科醫院不足以因應人口急速成長與老齡化。經5年多緊盯衛政單位,部立桃園醫院已升級「準醫學中心」持續擴充醫療品質與容留病患量能,更有與陽明交大、中山大學合作於機場捷運站周邊及八德設立智慧國際醫療中心結合公衛及教學醫院。
■本市有諸多4、50年以上老屋,早年發展的街廓狹窄,不足以符合現時交通;除了險象,停車亦大不易。最早力促都市發展局應重視都市更新。雖然因我關心而成立「都市更新輔導團」,成效上除了自行整合少數個案外,尚未見輔導顯著成效,其癥結點及該努力方向……如果有機會承蒙支持,我會全力以赴。
#以上舉其犖犖大者向全桃園市民朋友報告。
【簡歷】~
過了這個農曆年就邁入57歲了,人生閱歷、經驗加上凡事用心是處於人格穩重成熟也正直精華階段。
光達曾經是從銀行金融界出身,只因一個機緣而投入的政治素人。沒有政幾代、派系的包袱、了解桃園地方與產業、勤跑基層更懂市民心聲,彼時起就把自己當年輕小夥子一般的體力,一直跑、一直跑……謙卑傾聽,廣結善緣,從無名氣、一切從零開始,憑藉的是顛覆作風與驚人意志力。
在爭取為選區市民服務競選103年11月底選舉第一屆市議員的過程中,相信全台少有人會以選前4年餘的時間全職投入,每日早出夜歸,與當選後的作息節奏一樣,所以在態度上與風格我做到了「始終如一」。
認識或有觀察到我的人應該都知道我是以4年餘如一日的精神默默耕耘,與非常多的鄉親深聊過,談理念、聊理想,交流我對桃園升格後整體建設願景的城市發展。
過程中,也當然有鄉親問到金融銀行業出身與政治的落差關係問題。我的看法與回答是,為民服務這回事,是與鄭文燦市長的註解一樣,除了要具備勤奮,要有遠見、還要以市民的觀點出發,相信很多人應該認同我有類似特質。
與我接觸深談過,相信很多人應該是認同我的看法及正面理念。
在台灣為眾人服務所謂「政治」這回事,不必然一定要是政治學本科系、有更多儼然當是家傳事業、近幾次從中央到地方的選舉,有更多人願意給年輕人機會,即使沒有或深厚的任何社會經歷背景。
回顧在各朝從中央到地方,我們看到也感受到不少頂著最高學位的所謂專家學者,在特定學術專精卻有流於不食人間煙火,導致所提出意見被採納形成政策執行,有些是並不符合人民期待的,其中未充分具備民間基層的歷練會可能是因素之一。
我從81年初銀行界 近16年經歷從基層到主管,曾經我也是基層勞工、上班族,87年我也白手起家創立中小企業給家人經營。故我深切了解勞工基層心聲,也理解企業經營與企業主立場。我在銀行界的民間職場生涯中,經歷貿易外匯、法務部門、兼做消費金融外,最多的時間是在企業徵授信的領域,所以我常講我在銀行職場服務經歷見證的就是社會的縮影。日常接觸對象從上市公司、各行業別的中小企業、甚至信用消費性貸款、土建融資、房貸戶鑑估服務,奠定了我對產業類別一定了解,也深知各行業勞工,桃園產業、房價、交通演變歷程。
當選公職之前早就是具備對各階層、領域一定了解而懷著市民觀點、欲賦予這個第六都城市發展與機會而投身。
在4年餘的每日專職勤跑,從晨起到深夜。現在回想,若無如此投入,在選舉公報的政見欄位要如何寫才能真正與市民期許連結,恐都有困難。特別我個人特別重信守諾,為免淪為空洞或騙票之譏,總是想傳達明確目標及理想。
在近乎沒有任何奧援下,長期的勤耕與熱忱終獲選民鄉親父老姐妹的肯定,一舉在103/11/28升格市議員選舉,在全國最競爭的桃園區選區初試啼聲,選前在不看好下,11位當選席次中,承蒙市民支持一舉以第9名選票成績當選第一屆市議員。
回首,從當選開票那一晚,沒有太多喜悅,自認是責任的正式加身,加上個人嚴謹特質,臉皮薄不想被議論當選前如何、當選後又如何?基於此,致使我也時時鞭策著自己,型塑了我選前選後毫無改變的心態、勤奮度、風格,對於勤跑深耕所見所聞所感而羅列出的政見常在我心(雖然我知道很多人是不看政見的)。除了必需維持當選前市民 普遍觀感勤跑的熱力外,我更重視政見兌現度,這是我對市民承諾。行政權、行政資源能否給我奧援的不確定因素下,我總以全力以赴自勉,議會議場當然是發聲爭取的主要戰場。在12個會期的議會議事堂,我是以鍥而不捨精神,實事求是地追問。107年連任選舉前的第八個會期市政總質詢,鄭文燦市長在備詢時,公開承認李議員所提的政見對地方是很有意義,市府也對我所提政見最為重視,在這樣的基礎下,能使我的第一屆市議員任內政見兌現度達到最高。
無疑地市民眼光之雪亮令人欣慰,也是民主的成熟進步,漸對誠信度產生關注;相對於巴結、投機式騙票居心有了然於胸的判斷。對光達始終如一精神、努力捨己付出、為人誠信再次於107年11月底連任選舉時給我肯定。
107/11/24地方9合一選舉前,因参選者衆,在107年3月間舉行黨內提名的初選。為爭取電話民調能夠初選出線,縱然黨內非常競爭,我仍理解到我已是現任民代為民服務仍首要,一直是我堅持的認知,所以不能也沒有耗費太多時間、心神精力於初選的競選活動;也是在最少的初選花費下,一舉拿下黨內初選第一名的競選連任資格。
更欣慰的是在107/11/24九合一連任選舉,再次受市民肯定以民進黨提名候選人第一名蟬聯連任。
從出道迄今10年餘過程中,我不投機,暗室不愧欺,一步一腳印,始終如一,問政用心,聞者廣佈而受鄉親父老姐妹青睞才是主因。
從第一屆市議會在議場質詢的態度、關注議題的輕重判斷,應該與已成熟年歲有關,加上我嚴謹用心,我被認為是最不像菜鳥議員的首任議員。
為對市民負責,除了書面提案我不會以寥寥數語為衝量交差,在市議會市府各局處工作報告質詢10分鐘幾乎是不打折,往往10分鐘質詢不夠,還等排序質詢第二輪、市政總質詢對市長質詢亦然。為民為地方的值得關注的議題非常多,規定時間是40分鐘,扣掉答詢時間,也盡量在不打斷鄭市長及局長答詢下,40分鐘的時間往往是不夠用的,我也會再另情商時間,借10分鐘、20分鐘來探究我想要的答詢。
我的質詢均有直播在我臉書的粉絲專頁,敢這樣全貌呈現一刀未減,有問有答,讓整個議題民代角色與市長及市府局處首長政務官、科長的答詢原味真實顯現,期讓市民了解我關心的議題,有權的市長、行政局處首長怎麼回答。若有窒礙難行者,問題會是在哪裡?畢竟有不少市民不明白行政、法令與法規,而對施政失去信心、對處心認真的民代產生一致性誤解。基於此,我認為民代有義務藉議會質詢讓市民充分了解,進一步交流、共同提升,一起賜教尋求方案。在議場,務實、盡本份、不做秀是我奉行的原則。
除了議事之外,還有很多的民間參與、來自各選區個人的諮詢或請託的服務,我也善盡社會關懷,更多跑不完無止境的社團、組織受邀活動。
一路來我遍及很多行政區域,不諱言桃園市南區是仍稍顯相對陌生的行政區,但在市議會聆聽其它議員同仁為其選區地方的主張,也聽了6年多,大致知道各區特色與建設需求。
我總秉持願意傾聽、也用心在看,所以我懂民心。
是的,我是尚未當過立法委員,我想過這也並非當市長的絕對必要的條件;深受市民肯定佳評如湧的鄭文燦市長、表現也受肯定的新竹市林智堅市長就是很好的例子。鄭市長僅當過一屆桃園縣議員、林智堅市長是2屆「省轄市」新竹市議員而直接參選新竹市長並當選。所以,我認為為民服務的民代、首長地方執政,引領都市發展重點在於投入用心用度,。立法委員職務關心面向在全國性議題,並當其選舉區所屬行政顯示資源爭取的後盾。
基於為擴大為市民做事的熱忱,懷抱對桃園市發展的理想,加上我知道有很多市民朋友對接棒五星級鄭文燦市長人選上的焦慮感,前即有不少市民朋友給我鼓勵的勸進聲。為回應期許,也思考了一段時日,今光達以鄭重方式貼文宣布,並發稿給媒體先進。
預計最遲明年1、2月舉行的民主進步黨市長黨內初選民調,
#李光達將不缺席
如果在與黨參選先進同志各自努力競爭出線後,代表民主進步黨角逐2022年11月市長選舉,將與黨全力爭取勝選。
若承蒙市民支持,有機會擴大為全市民效力,除了將延續鄭文燦市長2兩任8年所奠定桃園市建設發展方向藍圖為基礎,將接續爭取評估規劃桃園市軌道捷運第二階段建設,串聯桃園主要要道紓解平面交通、精緻整合各區中、大型藝文文化民俗活動,撙節開支,用於強化交通、河川整治、雨水下水道水利……等基礎建設、加速有意義能高密度供市民共享的公共設施興辦;加強水污染阻絕防治、食安稽查……
#實現居住正義方面我第一屆市議員選舉時所提出「合宜住宅」落實居住正義概念。因2016年蔡總統宣示廣推社會住宅政策,為免造成政策干葛及政策聚焦分散,我沒再提出。如果市民給我機會,我會全力在全國平均最年輕的桃園市推動。弱勢家庭托老安養問題,也會在長照政策全力爭取促成。
重大建設、法規鬆綁的爭取上,鄭文燦市長高陞中央後,將會是桃園市未來再升級發展的強力後援。
#我的理念想法~
打造謙卑傾聽廉能的效率市府,重視各局處橫向連結與溝通,任用真正了解在地行動管理的的政務官。行政上,於情之外,依法、依規該作為的,行政單位應依法行政,避免鄉愿也免除里長、議員局部性淺碟性選票壓力。
重視基層里長、地方議員所提對里、地方有益的建設及建言。
有更多想法想分享給市民朋友,但我一直認為只有自己寫出來的才是內心真正想做的事,透過小編或秘書的,不會深植腦海謹記心中。
因此,其它市民朋友所期待的施政作為,我期待初選前政見會與黨內競爭先進們同台交流時再詳細闡明。
既然已經宣布參選明年初的黨內民調初選,春節年後起,應該會陸續會有桃園區以外的公部門及民間團體全桃園13個行政區邀約,也應擇重要者參與。承蒙有些已經知道我會參選桃園區的市民朋友及勸進地方士紳了解,來年近一年時間,我個人有些時間配置會到其它12區,在議會問政、質詢及為民服務我承諾我的服務團隊絕對不打折。
在明年初的市長黨內初選未到最後,我也不會穿上市長參選人的戰袍背心,以此向市民頭家報告我要參選的決定。
當然衷心期盼市民頭家關注明年初的民調相關資訊,接到電話也給光達最大的支持,並廣為宣傳光達宣布參選這件事。
結語~
人生的意義,服務路上,勇往直前,勇敢挑戰。
最後,在這小年夜,賀節也祝福桃園市民鄉親好朋友們
春節闔家團圓愉快!來年牛轉乾坤,事事如意。攜手抗疫,桃園平安,台灣加油!。https://pse.is/3c9cha
也感謝~
#您的轉發分享
桃園地方 社會 新聞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對於政府施政森七七,罵政府有罪嗎?】
日前因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否決中天換照申請,大批民眾前往抗議,大罵NCC侵害新聞自由,並撒紙錢表達自己的不滿。對於政府施政不滿意,而罵政府機關會有什麼法律上的責任嗎?
🎸「侮辱公署罪」是為了保障國家權力、制度與公任務的運作順利
「侮辱公署罪」規定在刑法140條第二項,對於公署公然侮辱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在刑法上,會被處罰的犯罪背後,都有需要保護的重要利益,本條要保護的除了公務員個人的人身、名譽,與公署及其中的構成員外,主要是「公共利益」。
國家公權力、法律制度與公任務需要公務員以公署的名義來執行,保護公署不受到侮辱,以維持機關的威信,其實就是間接在保障國家公權力的行使、法律制度的運行與公任務的達成,避免國家的可靠性與可信性受到動搖。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易字第765號刑事判決參照)
🎸必須有「侮辱」的行為與意圖,才會成立侮辱公署罪
覺得政府政績很差不能罵嗎?只要罵政府機關就會有罪嗎?罵政府機關是不是有罪,首先必須看罵的人是不是有「侮辱」的行為與意圖。
「侮辱」指的是沒有指出具體事實,而抽象、公然的嘲笑與叫罵,台灣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應該容許多元的聲音存在,不應該輕易地扼殺人民對政府施政自由討論與評論的空間,對人民的言論自由給予最大限度的保障,所以必須是沒有對於政府機關提出具體指摘,指出公權力如何施行不當,而是僅以抽象侮辱性言詞貶損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尊嚴,才會成立侮辱公署罪。
舉例來說,罵政府「幹你娘」、「幹你祖公媽」這些日常生活十分常見,用來貶抑別人社會性評價的粗鄙用語,貶低機關的地位及尊嚴,使機關難堪並貶損社會評價,就有可能成立侮辱公署罪。但如果只是因為評論通傳會不給中天換照,是介入新聞播製內容、干預新聞自由,而到通傳會門口抗議,具體的表達對政府機關施政的不滿,則不會構成侮辱公署罪。
即使刑法上有侮辱公署罪大家也不必太過害怕,實務上該罪成立的機會頗低,不需要認為只要罵政府就會被抓去關。公署是為了人民而存在,監督政府施政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當人民越關心國家的所作所為,提供意見討論施政可以改進的空間,國家才有更進步的可能。
桃園地方 社會 新聞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詳細新聞內容請點下列連結:
【關廠工人案】法院再刮勞動部:並非罹於時效 根本無權求償
http://pnn.pts.org.tw/main/2014/04/18/%E3%80%90%E9%97%9C%E5%BB%A0%E5%B7%A5%E4%BA%BA%E6%A1%88%E3%80%91%E6%B3%95%E9%99%A2%E5%86%8D%E5%88%AE%E5%8B%9E%E5%8B%95%E9%83%A8%EF%BC%9A%E4%B8%A6%E9%9D%9E%E7%BD%B9%E6%96%BC%E6%99%82%E6%95%88-%E6%A0%B9/
桃園地方法院今天就關廠工人案,做出具有重大宣示意義的判決,宣告關廠工人並沒有欠政府錢,當年透過銀行借貸契約形式撥給工人們的所謂「貸款」,根本就是政府對工人們的社會補償,本來就屬於勞工所有,勞動部根本無權要求「還錢」。到場聆判的關廠勞工代表,肯定此一判決洗刷勞工「欠錢不還」的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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