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正機關,開學了嗎?】
矯正學校的特教資源在哪裡?矯正機關的防疫措施怎麼做?
以下附上質詢稿,供各位參考
壹、 原少年輔育院改制之矯正學校的特殊教育資源
一、 2013年2月在桃園少年輔育院發生買姓少年命案。買姓少年罹患過動症及輕度智能不足,但因為少輔院缺乏特殊教育師資,使這些特殊學生缺乏妥善照顧,在矯正的環境中,也忽視買生自100年7月進入班級後,遭到同房同學欺負及主管嚴格要求,並多次因不同程度之扭傷及挫傷而就醫等狀況,甚至在買生二度向少年保護官反映,以及少保官提醒院方注意後,還繼續同意導師及科長對買生為更嚴格之考核,疏於對買生之照顧;最後買姓少年在入禁閉隔離舍房後,延誤就醫死亡。這個案件展現的,是在一個封閉而資源缺乏的體制下,特殊需求的人如何被漠視甚至歧視,最後沒有未來的狀況。
二、 買姓少年命案於2013年2月發生迄今,已屆滿7年。涉事的桃園少輔院,也在去年(2019年)改制為誠正中學桃園分校。(此外,彰化少輔院也同時改制為誠正中學彰化分校。)改制前,依據108年的工作計畫書,有安排少輔院人員於上半年及下半年各一次的 ,也有與桃園市教育局合作,對於經鑑定及具有學籍的身心障礙學生,引進特教資源,由同德國中及國立北科附工特教老師到院授課。但在改制後依據桃園誠正108年度普通型課程計畫書,可以發現計畫書裡面並沒有特殊教育相關的需求與規畫表。此外108、109的技術型課程計畫書,也都沒有相關著墨。就算是依照原先的規劃,也只是部分引進外部特殊教育資源。然而對於這些特殊狀況的少年,有沒有實際助益,我們目前未見到具體相關報告與評估。
因此,我要在這裡請問:
少輔院轉型成矯正學校,有沒有系統性、制度性的引入特殊教育資源?有沒有關照到少年特殊的需求?原有針對矯正人員的特殊教育相關研習及課程,有沒有持續進行?這些都要體現在計畫和具體的執行上。
三、 最後,「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分組第六次會議,曾考量矯正機構多數少年基本學力與實際學歷存有嚴重落差,為能設計符合學生學力及需求之課程及教學方式,建議法務部評估另行成立『少年矯正教育研究中心』之可行性。」
我也要在這裡問:
法務部、教育部有沒有投入更多資源心力在少年矯正教育?有沒有跨部會的溝通與資源整合,或者仍是以矯正為主、換湯不換藥?機關在轉換和磨合的過程中,有沒有遇到困難?
貳、 矯正機關防疫措施
一、 到2020年1月底,矯正機關的核定容額為57,573人,總收容人數58,875人,雖然人數有減少,但仍是超額收容。考量矯正機關人口密度,以及於工場舍房的密集居住,防疫更為重要。
二、 蔡法務部長於3月2日明示防疫期間的具體行政作為。從這些指示上來看,目前矯正機關主要的因應措施,是將病毒阻隔在機關之外。不過在面對訪客的接觸史過濾上,主要是用「詢問」的方式。
我要請問部長:
用詢問的方式,如果訪客有所隱匿,要怎麼因應?這個部分可能否跨部會協調,採用類似醫事機構的方式,透過身分證字號查詢的方式過濾訪客?
三、 此外,疾管署也有1.「矯正機構因應 COVID-19(武漢肺炎)感染管制措施指引」(3/1修訂) 、2.矯正機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Q&A(1/27版) 、3.長照、社福、兒少機構及矯正機關服務對象具COVID-19(武漢肺炎)感染風險時之服務提供建議及個人防護裝備建議(2/15) 等具體措施,矯正署也訂定「法務部矯正署因應矯正機關發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預防及緊急處理計畫」。而在服務提供建議中,對於矯正機關受刑人有感染風險的建議是:居住於機關中;最好安置於單人房室,若單人房室不足,必要時可規劃集中照護。然而,考量到目前超額收容的狀況,依照現有的軟硬體狀況,並不實際,也有困難。甚至如果有一個有感染風險的收容人確診較慢、隔離送醫不及時,矯正機關有成為「陸上鑽石公主號」的可能,甚至可能造成醫療機構的癱瘓。另外,法務部以至於矯正署,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中,沒有編列相關防治預算。
因此,我要在這裡請問:
對於矯正機關內風險控管的因應對策,矯正機關有沒有進行安排?有無足以阻絕病毒傳播的硬體設施?硬體設備是否足夠因應群聚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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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昇本市身心障礙照顧簽約機構比例
為使身心障礙者獲得妥善的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並減輕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屬經濟負擔,若符合補助條件者,可依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辦法申請衛服部補助,惟補助對象所入住之機構,需與地方政府簽訂契約才符合補助資格。
為避免身心障礙者家屬奔波勞碌,各縣市政府在與照顧機構簽訂契約時,皆會優先與在地機構簽約,除了嘉惠在機構外,也減輕家屬負擔、減少奔波,本市鄰近的桃園市、苗栗縣、新竹縣與在地機構簽約比達百分之百。
反觀本市的簽約情形,本市相關機構共有27間,市府卻只與其中的9間簽約,其餘簽約的40間皆為外縣市機構,導致家屬必須捨近求遠的將家中身障者送至外縣市,甚至台東、花蓮地區才能申請補助。
提案要求市府於今年度內與本市最近一次評鑑甲等以上並符合相關規定之機構簽訂契約
#第10屆第1次定期會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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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升格 勞工服務、福利升級!
「桃園青年安薪就業讚」方案
為協助設籍桃園縣未滿30歲的大專校院畢業待業青年就業,提升青年就業力,特規劃12小時免費專業課程,包括:履歷製作、面試技巧、工作態度等,將為面試加分!就業媒合成功之青年於同一事業單位工作滿3個月,第4個月仍在職者,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3,000元;滿第4-6個月,於第7個月仍在職者,每月補助新台幣4,000元,最長補助6個月,最高可申請獎勵金21,000元,每人申請以一次為限。事業單位每僱用青年連續任滿6個月以上,可申請僱用獎勵金每人1萬元訓練經費,如符合留用規定者將公開表揚。相關內容可向桃園縣政府13處就業服務台洽詢,或上桃園鄉親就業e網(http://ejob.tycg.gov.tw)查詢。
首創職災勞工三大貼心措施
有鑑於「職業災害」的發生,造成許多勞工家庭經濟來源中斷、心理創傷以及勞資爭議等法律問題,勞動局凝聚民間慈善機構力量,針對設籍桃園縣勞工,推出三大貼心措施,包括:
(一)職災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費
自102年1月1日起因發生職災死亡或致失能者,其子女就讀國內幼兒園或國中小學、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經濟困難有其需要者,予以補助5,000至20,000元之就學補助費。
(二)免費心理輔導
職災勞工及家屬經本局評估有其心理輔導需求者,將轉介至心理治療單位接受深度心理輔導治療服務。
(三)律師到宅服務
職災勞工及家屬經本局評估有其律師到宅服務需求者,由本局會同律師親至勞工家庭,提供貼心的法律諮詢服務。
以上內容可洽職災諮詢專線03-3323606詢問。
六都首創 微型保險為弱勢家庭撐起保護傘
桃園縣推出「保護傘專案-弱勢家戶微型保險」,將原納保之特殊境遇家庭擴大至六類福利身分對象,這六類弱勢家庭包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領有兒童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之家庭等,投保對象為16歲以上至65歲以內之家計主要負擔者,每戶以1人為限。當家中家計主要負擔者發生意外造成死亡或殘障事故,家屬最高可領到30萬理賠金,避免因臨時意外事故造成經濟困頓。該專案自今年2月15日起實施,符合列冊六類弱勢家庭,縣府主動為其投保,毋須另外提出,尚未列冊的新申請案,則透過民眾向戶籍所在地各公所社會課申請成為符合之扶助對象後,一併填寫微型保險加保申請書,由縣府主動協助加保並寄送保險卡。預計受益人數將由往年的1千7百戶,提升至3萬3千個家庭。相關內容可向各公所社會課或社會局婦女福利及綜合規劃科(03)3322101#6424、6425洽詢,或上社會局網站(http://sab.tycg.gov.tw/home.jsp?id=20162&parentpath=0)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