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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奮斗者](https://www.facebook.com/…/%E6%9C%80%E7%BE%8E%E5%A5%AE%E6%9…)】中華警民通訊社/石人仁總編輯兼新北分社社長 臺灣臺北市整理報導
在國家博物館“復興之路”大型展覽中,有一件黑色 [#法官袍](https://www.facebook.com/hasht…/%E6%B3%95%E5%AE%98%E8%A2%8D…) 被整齊疊放在展櫃中。
這件法袍的主人,正是 [#梅汝璈](https://www.facebook.com/hasht…/%E6%A2%85%E6%B1%9D%E7%92%88…)——原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法官](https://www.facebook.com/…/%E9%81%A0%E6%9D%B1%E5%9C%8B%E9%9…)。當年,他就是穿著這件法袍參加了 [#東京審判](https://www.faceb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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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汝璈 在 知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南京大屠殺遇難人數從何而來?
作者: 中國歷史故事網
據資料記載,南京大屠殺的傷亡統計來源有三種:一種是曾經避難于南京城內的難民和放下武器的軍人根據自己耳聞目睹的事實作出的估計;二是中國記者根據尋訪所得的資料作出的估計;三是留在南京的外國傳教士和外僑作出的估計。
30年代中外人士對南京大屠殺死難人數的認定帶有原始性和直觀性,而四十年代前期,由於抗日戰爭仍在進行,中國官方無力對遇難人數從容進行核查,學術界亦無條件作深入研究,因而對於遇難人數的表述,只能在30年代報導的基礎上選擇引用。
大規模的官方調查是在戰後才進行的。國民政府不斷對死難人數進行修正,所以遇難人數有29.5萬、39萬、50萬等多鐘過程性的數位。到1948年,認定人數又出現變化。當年11月,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南京的暴行》的判決書中稱,“在日軍佔領南京後的最初六個星期內,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殺的平民和俘虜,總數達二十萬人以上。這由掩埋隊及其他團體所掩埋屍體達十五萬五千人的事實就可以證明了。根據這些團體的報告說,屍體大多是被反綁著兩手的。這個數字還沒有將被日軍所燒棄了的屍體、投入到長江、或以其他方法處分的人們計算在內。”
由於翻譯的原因。學界對《判決書》有著不同的解讀。上文末尾“這個數字還沒有將被日軍所燒棄了的屍體、投入到長江、或以其他方法處分的人們計算在內。”一句,究竟是修飾補充說明“二十萬人以上”還是針對“十五萬五千人”。若屬前者,在二十萬人以上,再加上大量毀屍滅跡的數字,則可理解為“三十萬人以上”之說;若屬後者,在十五萬五千人之外,再加上若干毀屍滅跡的數字,則可認為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乃以此證實“二十萬以上”的估計並不誇張。
作為出席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中國法官,梅汝璈認為除了注意被消滅的屍體外,還要留意《判決書》統計死亡的時間,他指出“20萬以上”僅僅是統計了“在日軍佔領南京六個星期內”的。他認為,這六個星期雖是日軍殺人如麻的高潮,但是六個星期過後,日軍殺人的勾當並沒有完全停止,娶她無跡可尋,或發現稍遲,來不及向法庭提出證據的,亦不不在少數。這一類被害者必在10萬人以上,是非常保守的,中國方面常說被滅跡的犧牲者達19萬人,也絕非故意誇大(在谷壽夫案的判決書中便有這樣的認定)
按梅汝璈的解讀,把以上所舉的種種因素考慮在內,可以很肯定地估計:在日軍佔領時期,南京無辜同胞被殺害的人數必定在30萬至40萬之間,即35萬左右。中國學界一般採用這一思路,因此,從上世紀80年代以來,在人數問題上,中國學者基本上採用30萬這個數字。
文章來源: http://www.gs5000.cn/gs/zhanzheng/kr/12141.html
鳴謝:中國歷史故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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