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調閱小組是
人民主權的實踐
如果大家還認為中華民國是憲政國家,那疫苗調閱小組絕無正當性問題。明天衛環委員會,民進黨團將挾人數優勢,透過確認議事錄的方式,想盡辦法要阻擋調閱小組成立與運作。事關重大,玉珍在此呼籲朝野立委不分黨派,透過調閱小組一起監督政府採購新冠疫苗,早日讓台灣步上正常經濟活動的管道。
依《憲法》第六十三條,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立法院是人民所選出來、代表人民執行國家主權的憲政機關,行政院施政經過立法院的監督,取得法理上的人民主權正當性,這是基本的憲法常識。
衛福部屢次以保密為由,把疫苗採購當成國家機密,對立法院設限,這顯然是違憲、違反人民主權原則的做法。何況調閱小組一樣可以舉行祕密會議,把私法上應為保密的商業契約予以保護,並不會因此損及廠商利益,更不會讓國人喪失取得疫苗的機會。
挾人民取得疫苗的理由,限制國會議員代表人民行使監督之權,違法違憲,這是獨裁政府欺騙百姓的做法,這道理說不過去,也騙不了人民。
還有人對疫苗調閱小組扣紅帽子,說立委是為了要取得採購合約書,以便傳給中共來打壓台灣,這種說法更是讓人啼笑皆非。
若中共真要打壓,其實只要對外放一句話:「你們這些疫苗大廠,誰把疫苗賣給台灣,就休想把任何藥品賣到大陸」,不用任何成本,保證所有大廠絕對不吭一句乖乖照辦,哪還需要去拿到什麼合約書?這一點不需要多高深的兩岸關係研究,用常識即可理解,這種抹紅說法根本騙不了任何人。
到今天為止,全世界已經有133個國家、總共4.3億劑新冠疫苗施打,台灣人才剛要打破鴨蛋。玉珍要呼籲所有朝野立委,不要杯葛疫苗調閱小組的成立與運作,一起監督政府採購疫苗,讓有心上下其手的人能知難而退,共同為全國人民的健康謀求最高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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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推❓不急推❓
私下協議破裂,公開協商關門❓
全國商業總會發球 國、親兩黨急接球❗
全國商業總會28日發函給立法院各黨團要求「停止修法(中共代理人法)」,今(10/30)日下午4:20親民黨立院黨團率先發出「再推修法,立即退出朝野協商」,之後下午4:47國民黨立院黨團也跟著發出「全面關閉協商大門,反制『中共代理人』強行修法」。對此,我有三個問題要提出來。
1⃣ 首先,我要請教國、親兩黨,以法制來保障台灣主權和國家安全,有何不可❓
2⃣ 再者,我要請問全國商業總會,以法制來保障愛台灣守法的台商,免受中共政治代理人之疑,有何不可❓
3⃣ 第三,兩黨均不約而同指出,與民進黨團間有「緩推」、「不急推」的協議,想請問,是在什麼地方,什麼場合,什麼時間,執政黨和國、親兩黨有此默契❓法案議事在立法院由四個黨團共同討論,天經地義,有何不可❓
台灣主權和國家安全的確保,是台灣人民共同的關切。身為立法院的一份子,將法案依照議事規則排入審查,各黨團提出意見並可受公評,這才是最負責任的態度。國、親兩黨自失在野黨監督角色,執政黨私下承諾不推口中所說「非常在意」的中共代理人法案,更是荒腔走板。
本屆立法院只剩最後一會期,然而迄今處理的法案只有3個法案(總質詢結束第一次可排討論事項)、1個同意權行使。然而在上一屆(第八屆第八會期),一共通過71個法律案、29個預算案、2個決算案、17個廢止案、1個同意權行使;上上屆(第七屆第八會期,含臨時會),則一共通過了119個法律案、1個預算案、3個決算案、3個條約案、1個同意權行使、1個立院內規等。
衡諸這四年來,有許多重要法案在付委後遲遲等不到召委排案,或是繼續推動,例如:三二四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反媒體壟斷法、總統副總統交接條例、最低工資法、國定假日法、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權利回復法、礦業法、私立學校法、刑事陪審法等,還有只差臨門一腳的集會遊行法、社會團體法、醫療法(財團法人治理等)等等,排案審案的政治考量,總是凌駕於人民需求之上,聽不見人民的聲音,令人遺憾。
#人民的立法院
#國會議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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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協議破裂,公開協商關門❓
全國商業總會發球 國、親兩黨急接球❗
全國商業總會28日發函給立法院各黨團要求「停止修法(中共代理人法)」,今(10/30)日下午4:20親民黨立院黨團率先發出「再推修法,立即退出朝野協商」,之後下午4:47國民黨立院黨團也跟著發出「全面關閉協商大門,反制『中共代理人』強行修法」。對此,我有三個問題要提出來。
1⃣ 首先,我要請教國、親兩黨,以法制來保障台灣主權和國家安全,有何不可❓
2⃣ 再者,我要請問全國商業總會,以法制來保障愛台灣守法的台商,免受中共政治代理人之疑,有何不可❓
3⃣ 第三,兩黨均不約而同指出,與民進黨團間有「緩推」、「不急推」的協議,想請問,是在什麼地方,什麼場合,什麼時間,執政黨和國、親兩黨有此默契❓法案議事在立法院由四個黨團共同討論,天經地義,有何不可❓
台灣主權和國家安全的確保,是台灣人民共同的關切。身為立法院的一份子,將法案依照議事規則排入審查,各黨團提出意見並可受公評,這才是最負責任的態度。國、親兩黨自失在野黨監督角色,執政黨私下承諾不推口中所說「非常在意」的中共代理人法案,更是荒腔走板。
本屆立法院只剩最後一會期,然而迄今處理的法案只有3個法案(總質詢結束第一次可排討論事項)、1個同意權行使。然而在上一屆(第八屆第八會期),一共通過71個法律案、29個預算案、2個決算案、17個廢止案、1個同意權行使;上上屆(第七屆第八會期,含臨時會),則一共通過了119個法律案、1個預算案、3個決算案、3個條約案、1個同意權行使、1個立院內規等。
衡諸這四年來,有許多重要法案在付委後遲遲等不到召委排案,或是繼續推動,例如:三二四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反媒體壟斷法、總統副總統交接條例、最低工資法、國定假日法、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權利回復法、礦業法、私立學校法、刑事陪審法等,還有只差臨門一腳的集會遊行法、社會團體法、醫療法(財團法人治理等)等等,排案審案的政治考量,總是凌駕於人民需求之上,聽不見人民的聲音,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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