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在房間 4 天不講話、常常離家出走:梁朝偉,一個古怪的王者】
有些人,僅管不常出現在江湖,江湖卻從未忘記過他,像是今天《尚氣》上映,梁朝偉的演技,依然是神一般的存在。
後輩們無不期盼與他並肩前行,最終依舊只能望著他絕塵的背影,神秘、難以忽視,兩相矛盾的形容詞,放到梁朝偉身上沒有二元對立,反而交互襯托,存在感強烈,倒是成為無雙。
李安形容,梁朝偉是導演們的夢想;王家衛則說,梁朝偉是一個永恆的演員。
一個演員能做到讓人看見夢想、洞見永恆,無非就是長存赤子之心罷了,如何讓自己永保童心,梁朝偉做的只有兩件事:獨處,以及有意識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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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藝圈皆知梁朝偉熱愛獨處,甚至已到孤僻與古怪的程度。
早年,妻子劉嘉玲會邀請林青霞、王菲和張國榮湊桌打麻將,梁朝偉不大會出來打招呼,而是關在房間聽很大聲的搖滾樂,吵得客廳的張國榮直喊「我頭好暈」。
好不容易,梁朝偉走出房間,自行跑去廚房泡龍井或普洱,喜滋滋走到牌桌向朋友們逐一介紹茶品與茶道,不過大家忙著算牌、無人搭理他,最後一樣是張國榮不耐煩回應:「隨便啦,你弄個茶包給我就好。」
與朋友身在同個空間,梁朝偉彷彿活在異次元,用自己的方式向朋友傳遞善意,所幸朋友們願意理解。
張國榮就曾說:「梁朝偉是一個古怪,但是心地非常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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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朝偉的古怪,是他鍾情於一個人的悲歡,還是個「想到什麼就去做」的人,從未在乎時間與場合。
他崇拜作家村上春樹與三島由紀夫,遇到喜歡段落能夠一字不漏背出。
因讀完《挪威的森林》而一個人飛去日本住好幾個月,夜夜待在居酒屋,盯著紅男綠女們酒酣耳熱的姿態,想像他們就是村上春樹口中「身在無人島、為了寂寞相擁的光屁股孩子」。
他曾搭飛機去倫敦,在公園餵一個下午的白鴿,當天夜裡就搭機返港。為此,香港知名作詞人黃偉文還曾在專欄中提起這件奇事:「雖然心想『他有沒有搞錯啊?』,但心裡還是恨不得馬上去試一次。」
梁朝偉被問起這段餵鴿奇談,笑著回答誇張了,仍向記者承認:「我是喜歡一個人跑來跑去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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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嘉玲數次提及梁朝偉的「怪」。
她透露某天家裡施工來一堆陌生人,丈夫不喜噪音與人群,直接拎著行李箱就走,直至工人離去後才返家。
拍攝《阿飛正傳》,因一場吃梨子畫面拍 27 次都拍不好,梁朝偉回到家一語不發做家事,幾天後向她拋出一句「原來王家衛只是要我一個背影呀」如此前言不搭後語的體悟。
但最讓劉嘉玲難忘的,依舊是張國榮過世,梁朝偉把自己關在房裡四天,不說話,不想吃飯,直到第五天才嚎啕大哭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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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遺世獨立的奇特隱士,不見得代表他無情,而是把他的心思花在值得的人事物上,並且深情以待。
梁朝偉是浪漫的,曾醉心於 Lawrence Block 的偵探小說,去美國宣傳《2046》前主動寫信給作家,只想與偶像暢聊文學一個晚上。
他是念舊的,某年聖誕節前夕與張震小酌閒聊,有感而發說出十年前拍攝《東邪西毒》的對白,長達三分鐘,讓張震暗暗心驚。
他是熱情的,因《一代宗師》練詠春拳上癮,成天與導演好友麥兆輝與莊文強討論練拳體悟,煩得麥兆輝都說:「好了,別再來找我聊天了。」
甚至,他首次參加維多利亞港的帆船大賽,開心地說只想與帆船好手以船會友,結果當天比賽奪得亞軍。
一個人,梁朝偉可以做很多事。
可重點是,他都能把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做到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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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朝偉會愛上村上春樹,我並不意外。
村上春樹是一個熱愛獨處的人,除了寫作,他也是爵士樂愛好者,每天早上出門慢跑,還深耕「翻譯」學問,將自己喜歡的英文小說翻譯成日文。
歷史中許多知名的思想家都知道「獨處」的重要性。
盧梭堅持每天獨自步行 6 小時,出版《一個孤獨漫步者的遐想》,強調孤獨有助人類靈魂解放;吳爾芙早上十點都要獨自外出散步,聞花香、聽鳥鳴,就擁有寫作靈感;梭羅直接將自己流放到瓦爾登湖,透過半隱居學習專注。
但我認為,若想成為一位懂得感受的人,「獨處」不過是第一步,還是最粗淺的,畢竟這兩年因疫情緣故,我見到很多人都「被迫獨處」,卻也不認為他們有多開心。
於是這便回到我一開始說的:不只獨處,你還必須練習「有意識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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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衛說過,演員有三種。第一種演員很聰明,讓他練 30 遍他只練 3 遍就會,接著便不練了;一種比較規矩跟認真,像是劉德華,讓他練 30 遍他就會練足 30 遍。
「但是梁朝偉,他是那種你讓他練 30 遍,他會練 300 遍的人。」
一個 30 遍的事情,為什麼梁朝偉可以練到 300 遍?
這已經與「認不認真」沒有多大關聯,梁朝偉是發自內心在感受與享受這門技藝,測試看看自己能把這件事練到怎樣,是一種以玩樂心態去摸索,觀察自己可以走向哪裡。
張曼玉跟劉嘉玲,一個是演戲上的知音,一個是相愛 30 年的妻子,她們對梁朝偉的共同評價是:偉仔,他就是一個小朋友。
讓我們回想小孩子是什麼模樣?
大家是否見過小朋友獨自在家,明明給他一個破紙袋,他不但能自得其樂,甚至還會竭盡所能去「開發」這個破紙袋,把它當成包包,把它當成帽子,諸如此類。
尼采說過,人的最高境界就是回到孩童狀態,天地萬物皆為遊樂場,抱持著這種心態,你自會在冒險裡有意識地專注,學都不用學,是一種渾然天成的行為。
梁朝偉,能把泡茶變茶道、打拳變拳道、玩帆船玩到亞軍去,把自己放進世界裡,進行無窮無盡的探索。
這種人,演戲演到被封神,我絲毫不覺得奇怪。
#尚氣
#尚氣與十環傳奇
https://www.adaymag.com/2021/06/12/leung-chiu-wai-and-his-solitude-philosophy.html
森挪威評價 在 許榮哲 × 小說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這位全職太太的故事也太讓人心疼了吧】
大家肯定都聽過,全職太太被稱作「黃臉婆」,對於丈夫在外的某些糟糕的行為,不得不忍氣吞聲。
今天要分享的這篇〈白水青菜〉,就是這麼一個故事。乍聽之下似乎挺常見,但在作者潘向黎的筆下,卻以一種跟篇名一樣平淡的筆觸,重擊讀者的內心(小編一度感到難受得看不下去......)。
一起來看看這個故事,也說說你的感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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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青菜 / 潘向黎
他進門的時候,客廳裡沒有她的身影。他微微一笑,向廚房走去。她果然在,正在用飯勺攪電鍋裡的飯。她總是這樣做,盛飯之前要把電鍋裡的飯徹底攪翻一下。他曾經問為什麼,她說:「好把多餘的水分去掉,口感才好啊。」顯然她是聽見了開門的聲音。
飯冒著蒸汽,她的臉有一瞬隱在水氣裡。他聞到了飯香。
飯很香。奇怪的是,他在別的地方幾乎聞不到這種香。這是好米才有的香味。他知道她只用一個牌子的米,東北產的,很貴,因為是有機栽培。
好米只是密閉著的香味,要加適量的水,浸適度的時間,然後用好的電飯煲煮,跳到保溫之後,燜合適的時間,香味才會爆發出來,毫無保留,就像一個個儲滿香膏的小瓶子打破了一樣。
她是他遇到的最會煮飯的女人。他這樣說過,她回答:我尊重米。
在他笑起來之前,她又加了一句:不過只尊重好的米。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邊時,兩碗飯已經在桌上了,他的這邊多一個空碗,筷子照例擱在擱筷上,是一條魚的形狀。她端上來兩個青花小碟,一個碟裡是十幾粒黃泥螺,並不大,但很乾淨,一粒粒像半透明的岫玉,裡面有淡淡的墨色。一個碟裡是香菜心,嫩嫩的醬色,也是半透明。家裡的菜一向這麼簡單,因為他都是在外面吃過了,回來再吃一遍。
最後她端來一個小瓦罐。這才是他盼望的重點。馬上打開蓋子看了一眼,裡面有綠有白有紅,悅目得很。她說:「你先喝湯。」自己坐下來,開始吃飯,撥幾口飯,就一點菜心,看她吃飯的樣子,好像不吃一口菜也可以似的。
他就自己從瓦罐裡舀了小半碗湯。清清的湯色,不見油花,綠的是青菜,白的是豆腐,還有三五粒紅的枸杞,除了這些再也不見其他東西。但是味道真好。說素淨,又很醇厚;說厚,又完全清淡;說淡,又透著清甜;而且完全沒有一點味精、雞精的修飾,清水芙蓉般的天然。
就那麼一口,整個胃都舒服了,麻木了一整天的感官復甦,臉上的表情都變了,好像一個薄薄的殼被敲碎了,所有的肌肉、每一條紋理都活了起來。真是好湯!
他一連喝了兩碗,然後吃飯,就著黃泥螺和菜心,一個滑,一個脆,都是壓飯榔頭。不知不覺就把一碗飯都吃完了。他也不添,而是又釅釅地喝了一碗湯。然後把碗放下,對她笑。
她也笑,「好像在外面沒飯吃似的。」
「是沒飯吃。現在誰吃飯?」
他說的是真話。他的工作宴會應酬多,那種宴會不會有飯。總是太多的油膩、濃烈的味道轟炸口腔,味蕾都半昏迷了,直到喝了她的湯,才緩緩醒過來。
「你的湯怎麼做的?」
她莞爾一笑,笑容裡有陽光的味道:「好嗎?」
「好。」
「那就多喝一點。」
「喝了。到底怎麼做的?人家都說老王家湯館好,我看就是那裡都喝不到這麼好的。說給我聽聽。」
「說起來——其實也簡單,就是要有耐心。」她說。
後來,他不只一次懷念那時的生活。那種安寧,那種坐在餐座前等著妻子把瓦罐端上來的感覺,掀開瓦罐的蓋子時看到的好看的顏色,第一口湯進口,微燙之後,清、香、甘、滑……依次在舌上綻放,青菜殘存的筋脈對牙齒一點溫柔的、讓人愉快的抵抗,豆腐的細嫩滑爽對口腔的愛撫,以及湯順著食道下去,一路潺潺,一直熨貼到胃裡的舒坦。
他們的家是讓人羨慕的白金家庭。白金的意思是,既有錢又白領,這個白領的意思是泛指,指的是讀過書,有修養講規則,憑知識和智力掙錢,不是手上戴好幾個寶石戒指的暴發戶。
他先是吃皇糧的機關幹部,後來不願意看人臉色慢慢從孫子熬成爺爺,早早下了海,折騰了許多行當,最後在房地產上發了,然後是網站、然後是貴族學校,他的事業像匹受驚的野馬一樣勢不可擋。
他成了本市的風雲人物,電視臺人物訪談的明星,各種捐款、善事的大戶。畢竟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他的風度、談吐,贏得了矚目和好評。有一次電視臺讓女白領評選全國範圍的十佳丈夫人選,他就上了榜,而且擊敗了幾個電影明星、歌星。現在的女白領真是不傻。那些又蹦又跳的男人,只能遠處看看,怎麼能近距離相處?要是她們知道他還每星期兩次開著寶馬到那所著名的大學讀哲學碩士,她們可能會發出尖叫——要多少實力才能有時間和閒心做這樣的事情啊。但是他從來沒有對外面透露過,這種事,要等人家自己無意中發現才好。越不經意越有風度,像他這樣的年紀和身份,這種選擇已經不需要經過考慮了。
他當然結了婚。都十七、八年了。妻子是她的大學同學,是初戀,而且是那種把情竇初開和愛和性和婚姻一鍋煮的關係。他們從來沒有想過兩個人還會有其他選擇,那時候也不知道要給自己多留一點時間,畢業後第二年就結了婚,然後很快就有了孩子。就是現在進了寄宿制雙語教育的培鷹學園的兒子。兒子是他們的驕傲,他不但聰明、學業優異,而且長得非常漂亮。這不能完全歸功於他,因為兒子明顯地集中了他們兩人的優點,而妻子當年也是學校裡的美女,不化妝也青翠嫩葉一樣清新可人。
因為有這樣的妻子,他對女人是不容易驚豔的。而且他知道現在的女人的漂亮已經充滿了化學的味道。
嘟嘟的出現完全是一個意外。起初他覺得這是個稚氣未脫的女孩子,像個水晶花瓶一樣好看又透明,而且不實用。等到看出她的企圖還覺得有些好笑——這不是胡鬧嗎?要不是她是他的下屬,本來可以叫他叔叔的。當然心裡還是有點高興的,很隱蔽但是很真切,這可是一個比自己小20歲的女孩子啊,又漂亮,而且出身很好,父親是大律師,母親是名醫,家裡本來要送她去劍橋留學的。這樣的女孩,沒有任何為了錢而接近男人的嫌疑。
起初他真的沒有什麼。因為覺得嘟嘟是一時衝動,再說他不可能破壞自己的家庭,這麼些年,妻子辭掉幹得好好的中學教師工作,專心在家相夫教子,他沒想過要辜負她。他若是辜負她,她真是什麼都沒有了,一個40出頭的女人,沒有工作沒有事業沒有朋友,她怎麼活?況且,許多男人成功了就另覓新歡拋棄髮妻,他不想也掉進這種俗套,犯這種通俗的常見病——他不是一般的男人,這是他對自己的要求。
起初真的沒有動心,他只是考慮怎麼讓嘟嘟少受一點傷害就退出去。但是現在的女孩子真是任性,她們想要什麼就敢大喊大叫、又哭又鬧、要死要活,他又下不了狠心把她開除掉。嘟嘟真是一個水晶花瓶,而且因為對他無望的愛,這個水晶花瓶就站到了懸崖邊上,隨時可能掉下來粉身碎骨。最後,他只好伸手把她接住。
他不回家吃晚飯了。後來,他連晚上都不回來了。他說,實在太忙,不趕回來了。後來又說,想一個人靜靜。
她沉默,就像他每次說不回家吃飯時一樣,綿長而細密的沉默,那重量使他感到壓迫,但是不敢掛電話。最後,她說:「這樣吧,你要回來吃飯就打電話。」
他想,這等於說,如果不打電話,她就不會做好他的飯,還有那罐湯,等他回去了。那是他的家,但是從現在起,沒有他的飯了,沒有人等他了。他有點失落,但是馬上感到了巨大的輕鬆。這太好了。她當然會有看法,也會生氣,會傷心,但是以她的性格,不可能會主動挑破、發作出來。這些年來,他一直覺得自己選對了人結婚,現在又一次這樣覺得。在愛上別人之後這樣想,也許有點荒謬,但是他就是這樣覺得
他不喜歡租房子,他說哪怕只住三個月,我也要住在自己的房子裡,我不住別人的地方。嘟嘟欣賞地看他,說:我也是,我也是。他就說要買一套房子,全裝修的,帶全套傢俱和電器的,「只要帶上牙刷就可以住進去。」他愉快地說。嘟嘟卻不要,她說那種房子沒有風格,她不喜歡。最後她讓他住到她那裡去。
嘟嘟一個人住著兩房一廳,是父母給她買的,裝修是她自己來的,是很現代的簡約風格,但是卻比華麗更費錢的那種。全套北歐風情傢俱加全進口潔具,一色的白,臥室裡連地毯都是白的,這不是這個年齡應該有的氣派。看來她父母確實把她寵壞了。
嘟嘟為了歡迎他,給他買了名牌的浴袍和拖鞋,他沒有聽說過,只記得她說那是某個國家皇室用的牌子,她喜歡這個牌子,她說皮膚感覺到的奢華比眼睛看到的更真實。但是沒有睡衣,她說他不需要。真的,一旦上床,他們都不再需要衣服。
新鮮的愛情,新鮮的瘋狂,新鮮的住處,新鮮的氣氛,好像連他自己都成了新的。幾個月的時間過得像飛一樣。
也有問題。問題是出乎意料的小問題:他們還是會肚子餓。
他是半個公眾人物,不能到外面吃飯。嘟嘟一個人出去買肯德基,他倒是可以接受,只是覺得好笑,說:「我兒子最喜歡吃。」嘟嘟就變了臉,拒絕再買了。
只好叫外賣,從茶餐廳的簡餐到永和豆漿,從日式套餐到避風塘,從披薩到義大利通心面,他們都叫了個遍,外賣沒有湯,他們有時喝罐裝的烏龍茶,更多的時候喝可樂。
慢慢的,吃飯成了個苦差事。因為難吃,而且他必須掩飾他對這些食物的難以下嚥。真潦草啊,有的硬梆梆的,有的乾巴巴的,有的木渣渣的。他思念一碗香香柔柔有彈性的米飯,更思念一碗熱熱潤潤讓味覺甦醒的湯,冰涼的飲料怎麼能代替湯?和他以前吃的晚餐相比,這些簡直是垃圾。
但是他不敢說。只要他一流露出不滿,嘟嘟就會生氣:那我們出去吃啊,什麼好吃的都有!我也不喜歡吃這些!還不是因為你!或者說……我知道,你又在懷念你過去的生活了!你是不是後悔了?後悔了就明說嘛!
每次他都要冒險出去請她吃一頓飯才能平息。
吃飯成了他們的一個心病。甚至下了班在往那個甜蜜的小巢走的時候,他就在犯愁,要不要自己先到哪裡吃一點東西?不然等一下進了門就是一通昏天黑地的親熱,然後吃點吃不飽的東西,半夜又要餓醒。
按照現在流行的劃分,嘟嘟在這個城市裡應該算個真正的「小資」了。說她真正,是因為她小資得天經地義,而且不是為了在人前裝樣,她不欺暗室,別人看不見的地方更下功夫。他從來不知道一個女人可以為了享受,這樣認真把錢不當錢,這樣一絲不苟。她的內衣比外衣更貴,她基本上不化妝,但是她的保養品一套都是她一個月的工資,而且用了覺得不好就被丟在一邊。
她說:「用名牌有什麼?把過期的名牌化妝品丟掉,那種感覺才算奢侈,我喜歡!」
她也解釋為什麼這樣:「我要讓自己眼睛看的、耳朵聽的、皮膚接觸的都是好東西,這樣氣質才會好。」
嘟嘟有兩個愛好,一是健身,一是讀村上春樹。她不但有村上春樹的所有作品,而且每種都不止一本,有各種版本,他懷疑只要國內有的她都買齊了。甚至還有日文原版的,雖然她不懂日語,「我可以學啊!」她唱歌般地說。只要有空,她就會隨手拿起一本村上春樹,隨便翻到哪一頁,開始看。看著看著,她的眉頭就會微微蹙起來,光潔的臉似乎突然長了幾歲。書架上、沙發上、床頭、甚至洗手間的梳粧檯上,都放著村上春樹,有的合著,有的打開封面封底朝上趴著。
他看過幾次,但是都看不下去,好像是一些莫名其妙的生活片段、稀奇古怪的夢和幻境,不知道在說什麼,也不知道想說什麼。這麼亂哄哄的,真奇怪,嘟嘟在裡面看到了什麼呢?是什麼吸引了她?他沒有問,怕她根本不解釋,反而笑他落伍。嘟嘟太年輕了,她的年輕使她的一切都有一種理直氣壯,這一點讓他感到可愛,也有點怯意。
沒想到有一天,他一走進門,就看到嘟嘟因為興奮而泛著粉紅的臉。「今天有好東西吃!我給你做!」他望著她,好像她突然在說英語,雖然他能聽懂,但是一時反應不過來。她又說了一遍,他才相信自己的耳朵。這真是好消息,他能聽到的最好的消息。
他跟著嘟嘟走進廚房。眼前的廚房一掃往日的清寂,熱鬧得像個小型超市,工作臺上放著兩塊碩大的案板,嶄新的,上面擱著兩把刀,一把黑黝黝的切菜刀和一把雪亮而窄長的、帶著鋸齒的刀,旁邊還有紅的火腿、綠的黃瓜、嫩黃的乳酪,一大袋蔬菜,還有一個長麵包,還有五顏六色的罐頭,瓶裡袋裡的各種調料。這是個地震後的小型超市,一切都顯得有點凌亂,嘟嘟的頭髮上也黏了一抹可疑的黃色膏體物質,但是也顯出了熱誠,心無城府、掏心掏肺的那一種。
他感動地表示要幫忙,嘟嘟堅決拒絕了,要他到廳裡休息、看看報紙。她把他推到沙發上,把報紙遞到他手裡,甚至給他泡了一杯茶。他看了一下,居然是龍井,她笑著說:「剛買的。茶莊的人說是新茶。」然後她就像一個賢慧的妻子那樣進了廚房。
嘟嘟終於忙完了,讓他坐到餐桌邊。他急切地過去,看到了餐桌上的東西。每人一碟三明治,切成小塊的,一摞一摞的幾摞,旁邊點綴了嫩玉米芯和炸薯條。中間是一大盤紅紅的、一片混沌的東西,仔細看可以辨認出裡面有臘腸一樣的東西。惟一熟悉的東西是啤酒,麒麟一番搾。
嘟嘟說:「怎麼樣?」他說:「看上去很漂亮。」他決定先從容易接受的開始,就自己倒上啤酒,開始喝。嘟嘟一邊解著身上的圍裙,一邊興致勃勃地說:「這不是一般的東西,這可是村上春樹餐啊。」
「什麼?」他趕快把一口啤酒咽下去。
「村上春樹的小說裡寫到的美食很多,日本就成立了一個村上春樹美食書友會,根據他書裡的描寫,編了一本村上春樹食譜,讓大家分享。我今天就是按照這本食譜做的。好玩吧?沒想到吧?」
原來是這樣。他拿起一摞三明治,「這是什麼三明治?」
「黃瓜火腿乳酪三明治。《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裡生物學家的孫女做的。這個做起來很麻煩,生菜葉子要用涼水泡,吃起來才脆。麵包片上要先塗上厚厚的黃油,不然蔬菜裡的水分容易把麵包泡軟。最後也是我自己切的,特地買了一把刀,切得很整齊吧?」
他吃了一口,為了躲避作出評價,就指著那盤紅紅糊糊的東西說:「這是什麼?」
「番茄泥燉史特拉斯堡香腸。我買不到史特拉斯堡香腸,還好書裡注明原味維也納香腸也可以,就用了維也納香腸。主料是番茄丁和維也納香腸,調料是大蒜、洋蔥、胡蘿蔔、芹菜、橄欖油、月桂油、百里香、花薄荷、羅勒、番茄醬、鹽、胡椒、糖,我數過了,一共13種。本來想做蘑菇煎蛋捲,但是那是《挪威的森林》裡的,早期作品,風格不一樣,所以做了這個,這也是《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裡的,就是世界末日當天,他和圖書館女孩過了一夜,在她家做的早餐。」
他心裡湧起了愛憐,但是仍然沒有動,倒是嘟嘟,把一條香腸用餐刀切成幾段,用叉叉起一段,送進嘴裡,「哎呀,太棒了!另類!濃烈!豐富!絕對村上春樹!」她吃著,又喝啤酒,漸漸的眼裡泛起了迷濛,又說了一些「真是憂鬱世界的美味情懷」、「對於揮別人生而言似乎是個不錯的一天」之類的話,他知道,她已經進入了村上春樹的世界,正在裡面扮演一個角色,這些都是台詞了。
他也作出毫不遲疑的樣子吃了起來。這麼難看的東西,居然不是非常難吃。但是想到居然要花上那麼長的時間,動用那麼誇張的陣勢,那麼多的調料,他還是覺得有點可笑。這就叫用最村上的方式享受生活?那麼這個人的品位真成問題。不過這麼出名的作家,應該不會這麼粗糙。慢著,這個叫村上春樹的人,會不會故意戲弄這些崇拜他的人呢?這樣想,又馬上覺得有點對不起嘟嘟,於是努力往嘴裡塞進一疊三明治,馬馬虎虎地嚼幾下,急忙用啤酒把它沖下去,感覺好像自己正坐在某架國內航班的經濟艙裡。
什麼玩意兒呀,就是夾餡麵包片,怎麼看都是簡單對付肚子的東西,好吃?見鬼吧。搬出川端康成來也沒用。看看中國的小說家,看看《紅樓夢》,裡面寫的好吃好喝的,那才叫美食,那才叫見識!可是這些他都沒有說,因為嘟嘟忙了半天,他不能讓她傷心。何況說了她多半也不懂。
吃完這頓難忘的村上春樹餐,他最後說了一句:「以後不要這麼麻煩了。在家裡吃越簡單越舒服。」
「今天這樣不是很舒服嗎?」嘟嘟奇怪地反問。
他把嘟嘟的手抓起來,輕輕愛撫著說:「不是這樣的。真的會做的人,就是一碗白水青菜湯,吃起來就夠好了。」他說完這句話,看到嘟嘟臉上的月亮被雲遮住了,他立即知道,自己說了一句不該說的話。
他們都不願意想起一個人,一個女人。但她總是在最不經意的時候出現。就像一個狡猾的債主,從來不會攔在大路中間,讓你可以放心地開車回家,回到家門口,也不會看到有人氣勢洶洶地站在那裡。於是你鬆了一口氣,走進房間,打開燈,卻猛然一驚,角落裡赫然站著一個人,正是躲也躲不掉的那一個。
她聽見門鈴響的時候,有一秒鐘以為是他回來了。但是她馬上知道不是。先從貓眼上往外看了看,果然不是。是一個女人。
她打開了門,一個年輕女孩出現在她面前,有著緊繃的臉頰和鮮嫩的皮膚的女孩。她用微笑的眼神發問,這個女孩子說:「叫我嘟嘟吧,我是你丈夫的朋友。」
她立即明白了。明白了這個女孩是誰。她打開門,請她進來。像一個有禮貌的女人對待丈夫的朋友那樣。嘟嘟從她臉上尋找一點情緒的流露,沒有找到。
她讓嘟嘟參觀了他們的家,但是沒有讓她看臥室。然後她們坐了下來,喝著茶,一時都找不到話題。嘟嘟說:「謝謝你接待我。其實我今天來,一是想看看你是什麼樣子的,另外就是想吃你做的飯。」看到她臉上的驚訝,嘟嘟急忙解釋:「我總聽他誇你是個高手,最簡單的菜都能做得最好吃,真的很好奇。」
她似乎有點為難,想了一下,說:「那,你就在這裡吃一點便飯好了。」
嘟嘟像一個真正的客人那樣,坐在餐桌邊等。看著女主人端上來一碗飯,兩個小碟,然後是一個瓦罐。她驚訝地睜大眼睛:就這些?女主人給她盛了一碗湯,一邊說:「平時我們吃飯,也就是這樣。他總是自己盛湯,脾氣急。」
嘟嘟一邊聽,一邊看她的手勢表情,又注意湯的內容,簡直忙不過來。但是她還是發現女主人沒有碗筷,就問:「你不吃嗎?」她的語氣,好像她是主人。
女主人搖了搖頭。嘟嘟不知道是她不想吃,還是不願意和她一起吃,就不敢再說什麼了。
她喝了一口湯。她不假思索地「哇——!」了一聲。然後她難以置信地看看女主人,「這就是白水青菜湯?」
女主人說:「他這麼叫。」
「你能告訴我怎麼做的嗎?」嘟嘟一臉懇切,好像她正在上烹調課,面對著給她上課的老師那樣。
女主人停了一下,好像微微地嘆了一口氣。然後說:「要準備很多東西。上好的排骨,金華火腿,蘇北草雞,太湖活蝦,莫干山的筍,蛤蜊,蘑菇,有螃蟹的時候加上一隻陽澄湖的螃蟹,一切二,這些東西統統放進瓦罐,用慢火照三、四個鐘頭,水一次加足,不要放鹽,不要放任何調料。」
嘟嘟難以置信地看看面前的瓦罐,排骨?火腿?蝦?還有那麼多東西,哪裡有它們的影子啊。
女主人自顧自慢慢地說:「好了以後,把那些東西都撈出去,一點碎屑都不要留。等到要吃了,再把豆腐和青菜放下去。這些東西順便能把油吸掉。」
嘟嘟倒吸了一口冷氣。這就是所謂的白水青菜湯?白水?這個女人的心有多深啊。那個男人說的是什麼胡話?他每天享用著這樣的東西,卻認為是非常容易非常簡單就可以做出來的,他真是完全不懂自己的妻子。就在這一瞬間,嘟嘟深深地明白了眼前的這個女人,也明白了世界上,愛情和愛情之間有多大的不同。
「你每天都要弄這樣一罐湯嗎?」
「是啊。早上起來就去買菜,然後上午慢慢準備,下午慢慢燉,反正他總是回來得晚,來得及的。」
「那今天你怎麼也準備了呢?他不是……」
「你是說他沒有回來吃晚飯吧?是啊,都半年了,不過我還是每天這樣準備,說不定哪天他突然回來吃呢?再說我都習慣了,守著一罐湯,也有點事情做。」
嘟嘟整個人呆在那裡。半天,才說:「你真了不起。」
女主人愣了一下,然後失神地、輕輕地說:「他整天那麼辛苦,能讓他多喝一口湯也好啊。」她好像在自言自語,完全忘記了眼前還有一個人。
嘟嘟突然說:「你今天都告訴了我,你不怕我學會了,他永遠不回來嗎?」
女主人回過神來,看了嘟嘟一眼,笑了。那笑容,好像在說,他不是已經不回來了嗎?又好像在說,他怎麼會不回來呢?好像在責備:你這樣說是不是有點過分啊?又好像在寬容,因為這問題本身很可笑。
這樣笑完了以後,女主人輕輕地問:「你能這樣為他做嗎?」
嘟嘟偏著頭,認真地想了想,說:「我也可以的,但是不必了。」她說完,就站起來走了,走到門口,她站住,回頭一笑,說:「我不是你。」
她走得就像她來時那樣突然,毫無徵兆。
又過去了一個月。傍晚,女人照例在廚房裡,湯罐在煤氣灶上,微微冒著熱氣。女人的目光穿過後陽臺,往外看,好像看著樓下的草坪,又好像看著一個不確定的地方。
門鈴響。她應著「來了」,過去開門。她剛剛發現家裡的米快沒有了,就到那家固定的米行買了一袋米,還是那個牌子的東北大米,完全綠色無公害的,價錢比普通的新米貴了5、6倍。這是米行的夥計給她送米來了。
她打開門,卻發現是他。她愣了一下,一句話脫口而出:「怎麼?忘了帶鑰匙?」
他回答:「是啊。」
她馬上回到了廚房,丟下他一個人。他不知道她這樣算是什麼意思,有點想跟進去,又覺得不妥,一時有些渾身長刺的感覺。過了一會兒,她在廚房裡說:「等一下米行的人會送米來,你接一下。」
他說:「哦。」
「還是那種米。」
「我知道。」他說。
米行的人來了,他接下來人手裡的米袋,隨口問道:「錢付了嗎?」夥計說:「付了付了,太太每次都先付的!」
他用雙手握住米袋的兩角,把它提進櫥房。她說:「放這裡。」他就放下了,同時感到如釋重負。
這時他確定自己可以坐到餐桌邊等了。他就坐到了餐桌邊。
她好像看見他坐下來了,就說:「洗手去。」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邊時,她端著一個大托盤過來了。他想,家裡還是有改進,她不再分幾次跑了。托盤放到桌上,裡面有兩碗飯,兩碟菜:一個是蝦仁豆腐,一個是番茄炒蛋。一個小瓦罐。這是他思念的,忍不住馬上打開蓋子看了一眼,說:「我先喝湯。」
他從瓦罐裡把湯舀了小半碗。還是有綠有白有紅,還是清清的湯色,不見油花。他急忙喝了一口,就那麼一口,他臉色就變了。像被人從溫暖的被窩裡一下子揪出來,又驚又氣,又希望一下子掙醒,發現是夢,好癱回到溫暖的被子裡。
「這是什麼湯?」他不敢吐出來,掙扎著把嘴裡的一口湯咽下去,急急地問。
「白水青菜湯啊。」
「怎麼這麼難喝?以前的湯不是這樣的!」他委屈地抗議。
她嘗了一口,然後說:「白水青菜,就是這樣的。你要它什麼味道?」
他放下調羹,審視她。她不看他,臉上沒有任何波動。她還是那麼喜歡吃飯,但是現在不像過去,好像沒有菜也吃得下去的樣子,她把蝦仁豆腐和番茄炒蛋都舀了一下,和飯拌在一起,自顧自吃起來,吃得很香。他乾脆不吃了,點起了一支煙。過去在她面前他是不抽煙的。但是現在,這些好像無所謂了。她連看都沒有看一眼。
吃完最後一口,她把所有的碗碟都收回托盤裡,然後正視著他,說:「我們家以後可能要雇一個鐘點工,我找到工作了,家裡這麼多事。」
他吃了一驚,「工作?什麼工作?」
「到烹飪學校上課。」
「你?當烹飪老師?」
「你忘了,我本來就是老師。烹飪考級我也通過了。」她說。
剛才那口難喝的湯好像又翻騰起來,他脫口而出:「這麼大的事,也不跟我商量。你現在怎麼這樣了?」話一出口,他就後悔了。他不該這樣說。理虧的人是他自己,是他對不起她,不管她做什麼他都失去了質問的權利。而且這些日子,他幾乎不回家,讓她到哪裡找他商量呢?他現在這樣說,只會給她一個狠狠反擊的機會,反擊得他體無完膚。
但是,她沒有反擊,她甚至沒有說什麼。她只是看了他一眼。這一眼,讓他真正開始感到自己的愚蠢。那目光很清澈,但又幽深迷離,好像漆黑的夜裡,四下無人的廢園子中井口竄出來的白氣,讓人感到寒意。
森挪威評價 在 一頁華爾滋 Let Me Sing You A Waltz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相信每個人開始著迷於電影的契機各個不同,仔細回想成長時光,會將喜歡的明星用立可白塗滿學校書包上的時光,屬於我的入口似乎有兩個,一是《駭客任務》三部曲,另一個為《#魔戒》三部曲,可想而知,書包上寫的就是基努李維,與維果莫天森,還用中文寫(超問號)。印象中一頭栽入中土世界與霍格華茲的時間是相去不遠的,雖然 J.K. 羅琳對國小、國中生而言沒有什麼門檻,但托爾金的故事之於當時的我,確實有些艱澀,因此讀得懵懵懂懂、囫圇吞棗,直到彼德彼得傑克森將這一切幻化成影像魔法,猶如亞拉岡在《魔戒二部曲:雙城奇謀》死裡逃生後推開厚重大門一幕,以雲垂海立之姿,瞬間開啟了無邊無際的想像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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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魔戒》三部曲下周的重映,對我來說意義著實重大,《魔戒首部曲:魔戒現身》從 2001 年美國上映至今,一眨眼竟然也經歷了二十個年頭,過了這麼長的一段時間,有《哈比人歷險記》,有相關影集得開發,依然鮮少有影視作品可以與之匹敵,令許多影迷念念不忘,真正在時間洗禮下成為恆久不墜的奇幻史詩經典代表作。眾所周知,此三部曲改編自「現代奇幻文學之父」J.R.R. Tolkien 同名著作《魔戒》,一次大戰時投筆從戎,在沙場上吃足苦頭,卻成為他前往中土世界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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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時常注意小說改編電影的觀眾大多都能理解,龐大複雜的架構為小說引人入勝的關鍵之一,但通常變為電影則凶多吉少,但凡事總有例外,導演 Peter Jackson 拍攝《魔戒首部曲:魔戒現身》的成本於當年僅僅只有 9 千 3 百萬美元,卻在全球獲得 8 億 7 千萬極其成功的票房與評價,帶領當時的全球觀眾一起走入電影產業的新篇章。場景磅礡、山河壯麗、配樂優美、敘事流暢、俐落精煉,且故事撼動人心,每個角色皆將人物魅力發揮得淋漓盡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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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戒》裡唯一與托爾金本人見過面的演員只有一位,就是享壽 93 歲,演出白袍巫師薩魯曼的 Sir Christopher Lee 爵士。另一方面,原本導演中意演出灰袍與後來的白袍巫師甘道夫的人選,除了最後勝出的伊恩麥克連爵士之外,還有已故的 David Bowie,但據說他當時實在是忙到分身乏術,連試鏡都無法前去,更遑論加入為期不短的紐西蘭夏令營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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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至於書包上寫滿的名字,亞拉岡,那遊俠的率性不羈、目光如炬,到最後君臨天下的王者風範,無疑不同於勒苟拉斯的唯美夢幻形象。亞拉松之子亞拉岡,為丹麥裔的美國演員 Viggo Mortensen 生涯最著名的角色之一,其角色設定相當有意思,大家所熟知的亞拉岡是遠古時西方人皇的直系後裔、人類王國剛鐸的王位繼承人,擁有邁雅和精靈的血統,在魔戒聖戰後登基成為重聯王國國王。故事中,他年輕時對自己的家族不甚了解,漸漸年老之後才發現自己的身世之謎,《魔戒》正傳的聖盔谷戰役照理說他已 87 歲,而 Peter Jackson 在電影裡做了不少改變,甚至讓他比佛羅多的角色還關鍵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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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當一切都塵埃落定時,能說出至少我還擁有幾個讓自己感到驕傲的故事,我不想以後回望人生時只能講些『我拍過多少本雜誌封面』之類的話,就像是金錢等身外之物,丹麥有句諺語說:『你人生的最後一套西裝不會有任何口袋』,最終生不帶來死不帶走,你可以賺取無數財富,但誰在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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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ggo Mortensen 一直是一個非常有想法的演員,總說自己從不規劃事業,只是靜靜等待好的事物有一天能找上他,實際上熱愛攝影、繪畫、音樂、寫詩、演戲,辦過攝影展、出版過詩集、發行過三張爵士樂專輯、《超完美謀殺案》裡藝術工作室的大片壁畫還是他親手繪製的,精通英語、法語、丹麥語、西班牙語,略懂瑞典語、挪威語、加泰隆尼亞語等,只以多才多藝稱之也有些含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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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賞完《神奇大隊長》與《幸福綠皮書》後寫下了這段話:他可以透過肢體眼神就成為隱隱散發不凡氣魄的落魄王族,也足以於三言兩語之際瞬間化身毫無文化素養的粗俗司機,唯妙唯肖複製出所有 Tony Lip 的細微動作,對於偷竊行賄等小惡蠻不在乎,邊開車邊滿手油亮啃食炸雞,整片披薩索性對折就塞入口中,挖鼻孔、菸不離手、吐出口中食物各種不修邊幅的行徑頻頻出現,卻仍將隱藏在吊嘎與大肚腩背後的赤膽忠心、仗義執言、人性本善自然而然地散發出來,始終還是清晰保有當年那對湛藍雙眸的亞拉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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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戒首部曲:魔戒現身》、《魔戒二部曲:雙城奇謀》、《魔戒三部曲:王者再臨》,4 月 29 日起三部齊發,二十週年磅礡重返大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