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面對想資遣資歷高薪水高的員工,往往想以各種名目裁員,進而導致員工遭公司突襲而丟失工作。本案微軟以「業務性質變更」資遣老主管,然而公司業務性質變更是否即可資遣員工?是否應先有其他調職等措施以保障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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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性質變更資遣 在 一個以「業務性質變更」為由資遣員工與事實不符的論證(第2頁)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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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性質變更資遣 在 【宇恒週報】資遣事由「業務性質變更」 - 沈以軒律師's post 的推薦與評價
【宇恒週報】資遣事由「業務性質變更」,是否以營業項目變更為限? 關於資遣事由「業務性質變更」,如以字面意思觀之,應可直接認為所營事業項目變更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