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誅筆伐 文勝於武
Pen is mighiter then the sword
用話罵人大家都會, 寫文章罵人就比較少, 重點是罵完人之後文章還被刊登出來,而被罵的人還不知道他被罵,這才是絕!
沒想到我在2004年的時候就已經練就了這番功夫雖然人記在警界屋簷下,還是不改其本色開駡警界高層管理者,罵完還得到一支嘉獎然後還刊在警光雜誌上!
現在想起來讀書真的很重要!( 這篇文章是我在讀研究所的時候應5組巡官的邀請投稿一篇到警光雜誌, 沒想到隨便寫一寫信手拈來就刊登出來
如今這位巡官己經離開警界去開飛機去了,而我也隨著業務移撥到其他單位!
#讀書真的很重要
#但正直與勇氣是與生俱來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0的網紅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本集主題:「漫夜馨光:愛與勇氣的旅程」新書介紹 專訪:吳佳穎(台南分會執行祕書) 內容簡介: 必看!緬甸首屈一指熱門景點全攻略 仰光人民信仰中心大金塔、曼德勒三大古城遊 蒲甘搭乘熱氣球、茵萊河賞漁夫絕技 還有絕對不能錯過體驗庶民生活方式──搭乘環狀線火車 再帶你深入庶民街道,吃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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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跟著人走
民國74年,他被人口販子從印尼帶到台灣來賣給了她先生28萬, 之後經歷了家庭的風波,先生的外遇,一路奔波流浪到台中丶高雄丶最後終於落腳在台東
二十幾年前,我在臺東縣警察局外事課的時候,接獲民眾舉報有人非法工作, 於是我依規定前往取締,將他帶回警察局調查, 因為他 在結婚的當下並沒有去辦居留許可, 所以他的狀態一直是處於非法的情況
當時的外國人管理法令並不完備,於是我只能先將它收容後等待遣返, 但是又沒有護照,於是只能讓他先回家,等我們辦妥護照之後再做進一步處理
在那之後將近10多年再也沒見到他的消息,過了十幾年之後我隨著業務移撥來移民署服務, 再度遇到他的案子, 我才一點一滴想起他的事情
這二十年來他還是一直處於沒有身份的狀態, 他自從民國74年他持偽造護照進來台灣之後他就一直沒有 合法的身份也沒有健保 生病吃藥都要靠自己 日子過得非常的辛苦, 在這當中先生也去世了小孩子長大後也紛紛的離去不在他身邊家人也對他不諒解, 認為他離家之後沒有照顧小孩, 但沒有人要傾聽他的故事,原來當時他離家是是因為先生的外遇及家暴,所以才憤而離家
多年後我再度看到他的時候,早已經忘了他的長相,但看到他所持的相關文件內容,竟然是我在民國81年我當外事警察的時候所製作的處分書, 案件一點一滴的回憶回到我腦海, 想起了我年輕時候曾經處理過他的事情
其實在我處理過的案件中,他這個案子啊還算好處理,並沒有很棘手, 我記得有另外一個和他一樣是從印尼人口買賣過來的新娘,本來住台東禡祖廟仁愛街那裡,後來搬到了知本地區了, 當初我們要去訪問他的時候,他竟在身上澆汽油打算當場點燃汽油,以死在台灣做為抗議,那件案子處理起來才真的更棘手!
畢竟公權力一出手,這種脆弱處境的新住民家庭家破人亡在所難免,所以那時候我一個執法人員的心情是非常的複雜,但是又不得不處理!而個案主她只是去躲起來不讓我找到而已,所以相對的來說,所以並沒有造成很大的困擾,所以我印像自然也不是那麼的深刻
後來移民署成立之後,相關的法律有修改, 可以讓他取得的一個合法的身份留在台灣居留,記得當時,我真的也是費盡了九牛二虎之力還原民國74年那時候的事情, 再加上當時的印尼辦事處並不理會這種案子,造成後續處理上非常的困難, 有很多事情都是必須在幾番的折衝之下,才做出最後的抉擇,其中的辛苦不足為外人道
但是他依然還是沒有取得在台灣的身份證明, 這麼多年了他一直努力想要成為台灣人拿到台灣身分證, 這個案子也一直在冥冥當中就跟著我, 還好我當時有預感,這案子沒有那麼快的善了, 於是主動幫他保管了他來台灣所有的證件還有法院的判決書, 果不其然這些文件都用來作為他日後申請,中華民國國民的身份文件
有天早晨,戶政事務所承辦人打來告訴我,他已經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事情, 不出所料當天下午他就高興的跳著跑道我們辦公室找我要辦理下一個身份,事情若順利沒有意外他1年之後就可以拿到我國的身分證
她也算是夠辛苦了,這25年來,沒有看她笑過~那天她笑的特別的香甜
我回頭算了一算,這件案件至少跟著我25年以上,有四分之一個世紀這麼長的時間, 在公部門資深的辦案人員都有一句話,屢試不爽, 「案件是跟著人走」! 我雖然不是屬於那種特別 資深的人,但這句話在我辦了許多case後得到了驗證, 案件果然是跟著人的~
這些年來服務民眾的經歷與過程,心中於是有感而發觸動許多的想法,身在公門確實好修行, 莫因善小而不為 這是我最大的心得, 因此,後來我才發願成立了台灣司法通譯協會,想要去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 並且勉勵我的會員還有來和我學習司法通譯的學生們,
「你的權力你的能力是上天賦予給你的,請善用這些上天賦予你的恩賜,去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
與大家分享我的人生小故事
#案件跟著人走
#你的權利是上天賦予給你的
#善用你的權力與能力去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身在公門好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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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不等值的巡官~
錯誤的政策才是造成混亂最大的罪魁禍首(文長慎入)
2007年1月因為業務移撥的關係, 我隨著業務移撥到移民署上班, 在那之前我是在台東縣警察局台東分局的外事巡官!
當時的時空環境背景, 巡官是一個非常令人敬畏的職務, 在鄉下地方若是能升遷到巡官這個職位, 是受到鄉里間仕伸的景仰與黎民百姓的尊敬,那簡直喊水就會震動的局面( 那時候的時空環境這一點也不誇張)!
巡官的產生,大部分是中央警察大學畢業才能取得的資格, 另外基層員警也有年資到了(己升巡佐),依序到警大去受一個巡佐班的訓練,取得任官資格後,也可以當巡官, 另外警員要努力的話,也可以經由考試的方式去取得二年制的技術學院資格,進警大受訓,兩年畢業以後取得巡官的任用資格,它的遊戲規則是要看你服務時候的功獎佔一定比例,加上自己讀書考試的分數加總起來全國的警察去考試評比優勝劣敗,就看自己下的苦功及讀書的功力,許多的基層警察,為了要進官校取得巡官的任用資格,無所不用其極的爭取功獎,爭功諉過的比比皆是,這有許多社會新聞都有報導我就不再多說 ,背後的原因大都只是為了要爭取升巡官的機會!
但我到中央警察大學進修這個管道與大多數的人不太一樣,那種考試完全不計算自己工作時的功獎, 只看你考試的成績,它更特別的是,考試的時候並沒有選擇題,完全都是申論題 ,換句話說你肚子裡面沒有點東西到考場是完全屁不出來的! 而我肚子裡面的東西就是工作這十年來親力親為, 什麼事都是自己動手做換來的經驗!
我那時候在警察總局外事課,看起來像內勤, 但實際上因為剛到警察局報到的關係是一個菜鳥,根本整個台東縣警察局的涉外案件,都是我處理,因為發生的時候都是三經半夜,從台東最北到池上,南到森永加起來有150公里以上這麼長,我都是一個人開著公務車前往處理,隔天早上8點還要去上班,雖然警察局內部也有配置司機工友,但因為當時司機工友大哥們年紀都大了,我當時年輕仗著自己體力還好,我都請他們繼續休息,我一個人拿著公務車鑰匙就出發了,協助偏遠地區的派出所處理發生的涉外案件,幫忙問筆錄之類的,現場有時候還要充當翻譯,甚至遇到現行犯的狀況也要陪著到地檢署充當司法通譯一下,回到辦公室還要打報告傳真警務處做結案,有時候取締到非法的外國人在警察局收容時的證件沒有備齊全送不回國,還要幫忙他們到各國駐台辦事處協助辦理護照還有籌措機票款,為了要遣送他們回國!
記得當時有很多非法的雇主還有仲介故意不付那些外勞機票錢,都被我叫來警察局一一恐嚇警告,請他們將該還人家的錢吐出來!大家都乖乖的還給人家,我當時覺得這麼幹還蠻高興的,小有成就感 XD!
記得當時要遣送外國人是要送到桃園中正機場,高雄小港機場並沒有飛機飛往國際線,台東這裡的特殊地理環境我們要遣送外國人,必須開車到桃園然後再從台北坪林宜蘭花蓮一路開回台東, 每次出去遣笑勤務就是繞台灣一週,比較誇張的是我們公務車除了加油之外中途並沒有熄火,總共16個鐘頭就可以繞回原點!
我這樣子的苦差事工作,最高1年總共出差69天,也就是我每年最高繞台灣23次! (因為超過40公里以上嘉義以北一次出差就是3天 ),但是我當時並沒有什麼怨言(除了累之外)!因為一路上的風景都還蠻好看的!
我當時好像是和電影阿甘正傳當中的主角一樣,什麼工作我都去做 因為覺得非常的新鮮,也沒什麼抱怨,也曾經分派也到台北出差負責李前總統就職大典的外賓安全隨扈10天的苦差事,雖然住的是大飯店,但每天都要配著槍睡覺,那種奇怪的工作說起來也非常的特別,我當時是負責帶甘比亞副總統,那一團外國元首在台北市的交通聯絡和外賓安全的工作是我和另一個警政署外事警官隊的科員一起負責,除了認識到許多的兄弟 還有外國的友人之外,更獲得許多人這輩子不都可能得到的寶貴經驗,就是因為這幾年從事基層外事警察特別的經驗,讓我在考試的時候發揮的淋漓盡致,基本上我根本不用準備什麼!
我當時是以專科警員身份直接跳級報考中央警察大學外事警察研究所,中間跳過大學部那一級,但那考試對我來說一點也不難,我就是自以一個最基層的外事警察經驗,不過是把自己多年來的經驗寫到考卷上而已,記得當時我第一年去考備取第一,第二年我再去考一次就是正取第一! 這也多虧了這幾年來許多工作都親力親而累積的經驗!
在研究所畢業之後我是一個人從學校畢業所以並沒有馬上分發,我自己因為要隨業務移撥到移民署所以也並沒有想要當巡官, 我厭惡警察這個制度,我痛恨這個制度和裡面官僚的作風,當時這個抬頭對我來說已經沒有意思了!後來人事室還是告訴我必須去做一個升等要不然將來很吃虧,於是我自己跑到警政署的人事室,去找任免科的科長請他幫我分發巡官,很幸運的我在同一個單位有一個外事巡官缺與是我原地就升了外是巡官!
記得當時人事只給我一個兩線一星的階級章,叫我自己戴上製服上, 過了好久他們才在一個會議上叫我去給警局長授階,後來我太太還把授階的照片扔了,我也沒有要再找回來的意思
而我穿著巡官的製服第一份工作還是遣返外國人!台東縣警局的同事根本不知道我生了巡官, 第一個看到我穿巡官制服的竟然是屏東草埔隧道那一頭的草埔派出所值班同仁, 他以為是新來的巡官來查勤了所以趕忙出來向我敬禮! 其實我只是路過去上廁所而已, 當時還小小驕傲了一下,心裡想著我家裡三代沒有當官,這代我大概當了最大的官了! 同車一旁戒護跟我一起出差的同事邱儒先上車的時候在旁邊笑到肚子痛!但後來我也到移民署去了,所以這個巡官對我來說其實沒有什麼意義,因為移民署根本就不重視巡官這個職務或是經驗!這個以後再談~
其實今天說書的重點是,巡官這個職務,在現今警察的環境當中已經不那麼的稀奇了,因為整個制度的關係一大堆人等著要升巡官, 只要3等特考或是當時的乙等特考有通過的人都可以有機會到警大去受訓出來就可以任巡官,現在的巡官感覺上有一點警員化的感覺,到處都是等著升巡官的基層同仁,而這個現象並不是突然爆出來的
早在數10年前就已經有人提出來檢討為什麼國家考試通過的不能勝任巡官一定要在警大做另外一次考試?後來基層同仁大家努力,甚至和警政署打官司,去做大法官釋憲,大法官最後也認同這個道理,於是就廢止了原來警政署的自己那個不合理的官職分立的行政命令,於是所有考過的三等的警員都可以依規定排隊到警大受訓, 這人數目前至少有好幾萬人吧,搞到現在巡官變成警員化在也不那麼等值或稀罕,大家都是巡官!
只是這個制度早就是有問題的, 而這個問題早在數10年前就可以解決並且承認錯誤做改革,但警政署就是鴨子嘴硬不想改後來才被 基層警察同仁用司法的力量在體制外做大法官釋憲強迫他們改,可見行政機關並不是不會做錯事, 而是他們經常做錯事 死不承認,而是人的觀念趨近於官僚和保守不肯做改變,把一些人應有的權益忽視了而自己高高在上自以為是!
換句話說今天這個混亂失序現象,最應該負責的還是當時就可以改變這個情況的決策者
這個小故事讓我深深覺得,只要是有人,就一定會有一些偏見或是觀念與民主潮流不相符合或甚至侵害人民的權益,而能夠防止這一切就是要建立良善的製度, 並且要監督這個制度的實施作權力的製衡才能夠為大家謀福利!
而這一切,並不是一個警員,巡官或是署長能夠決定的, 唯有良心的參政者或執政者, 才能有辦法改變這一切 不公平和不合理的製度
人家常說,你不參與政治總有一天就讓政治玩死你!
我想要改變一切就從參政開始, 這也是我當初亦然決然決定從政這條路的心情和態度,我想要改變這一切, 改變台東,改變我們的未來!
#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與
#制度的錯當然是管理人員的錯
#你不玩政治你就等著讓別人玩死你
#建立制度才是最重要的工作
#改變台東改變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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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吳佳穎(台南分會執行祕書)
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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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絕對不能錯過體驗庶民生活方式──搭乘環狀線火車
再帶你深入庶民街道,吃遍撣式米飯、滷豬雜與茶葉沙拉等在地小吃
全程步驟化圖解,玩緬甸So Easy,這一本就夠!
本書特色:
面對殘酷的遭遇,人生該何去何從?失去親人的痛,該如何面對?遇到生命的困境,又該如何勇敢去與命運搏鬥?
本書整理了二十個真實的案例故事,每篇都是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親身經歷的血淚歷程。每一個事件,無論是否曾受到社會關注,這些回首不堪、刺痛經歷的人,又如何能在時間迴廊裡重新站起來,成為別人生命中的導師。透過書中一篇又一篇的傷痛故事,喚起生命裡最堅韌的力量。這是一段段愛與勇氣的旅程,看看他們如何用「愛」與「勇氣」,永遠不放棄,更勇敢地活下去。
接受失去,才能擁抱未來,活出一個加法的人生;走出悲傷,生活的現實,再大的痛,還是必須想辦法活下去。因為意外悲劇,總是來得令人措手不及,是世人最難以坦然面對的遭遇。而如何完成哀悼不幸的事實,往往是走出意外傷痛最主要的功課。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近二十年來在各地默默地服務許多正經歷被害傷痛中的家屬,並結合社會各界有關法律協助、社會工作、社會救助、心理輔導及醫療照護等各種資源,協助遭逢巨變者走過生命的幽谷,陪伴他們度過黑暗,迎向黎明,成為漫夜中的星光。
《漫夜馨光――愛與勇氣的旅程》的出版,不僅是從事司法、社會工作、諮商輔導及教育工作者必須閱讀,更啟發我們去瞭解生命的無常並企圖找到意義的一扇窗口。藉此向每位馨生人予以鼓勵與致敬。
作者簡介: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Association for Victims Support (AVS)安琪
我國政府為重視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因而於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制定公布「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並於八十七年十月一日施行,以保障人民權益,促進社會安全。
本會係依據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由法務部會同內政部(現業務移撥衛生福利部)成立「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以協助因他人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遺屬及重傷者本人。
本會於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一日報奉法務部核准,翌日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財團法人設立登記,並於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九日成立。八十八年四月一日起本會於全國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所在地成立二十一個辦事處,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一日各地辦事處改制為分會,並設立委員會納入民間資源人士擔任主任委員,以廣納社會資源投入推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九十八年八月一日起配合「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擴大納入性侵害犯罪行為被害人、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及兒童少年被害人為服務對象。自一○五年九月一日起,本會配合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設,已成立第二十二個分會─―臺灣橋頭分會,以就近服務北高雄市地區民眾。全國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05-850
高安妮/採訪撰文
曾任報社雜誌社採訪編輯、出版社主編。現為自由文字工作者,著有:《歸零,才可以逆轉――重刑犯變身油漆大亨》、《預約人生下半場》
業務移撥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今(25)日林佳龍委員在衛環委員會針對署立醫院的定位質詢衛生署長邱文達。林佳龍日前在台中促成台中署立醫院與榮總在急診患者的合作,邱文達表示很支持此種作法,更同意林佳龍的主張,讓署立醫院與其他公立醫院開始整併合作,極大化我們國家的醫療資源。
林佳龍提出,五都縣市合併後署立醫院未來直轄市承接,台中與豐原各有署立醫院,在原本台中市醫療資源相較下充足,附近也有榮總醫療中心,就常遇到急診會者到榮總就醫卻沒有病床,所以他在月前就促成署立醫院及榮總的院長協調急診病床及醫師進一步合作的模式。邱文達表示,肯定並支持林佳龍的作法,讓醫療資源有效利用,並表示在非都市的署立醫院,大都支援偏遠的周邊縣市,現在院所及醫療資源剛好維持平衡狀態。
林佳龍進一步問邱文達,署立醫院由地方承接需要多少經費?衛生署答覆,目前豐原署立醫院人事補助7000多萬元(5%),台中署立醫院約8000多萬,但這是要經營很好的狀況下。邱文達表示,感謝林佳龍促成兩院合作,署立台中醫院已經跟榮總簽約,榮總可以用到署立醫院的病床,醫師也可以進駐,其他署立醫院也將朝垂直整合的方向走。
林佳龍表示,署立醫院的定位隨台灣醫療環境也跟著轉型,進入五都時代,有些轉變成市立醫院,有些與其他公立醫院開始整併合作,過程中署立醫院人事的負擔因為公務員的身分在轉型上遇到很多困難,偶而也傳出署立醫院設備或醫護人力受到很多的質疑。林佳龍問邱文達,台灣有幾間署立醫院? 五都縣市升格後業務移撥有沒有困難? 預算是多少? 邱文達回答,署立醫院目前有26家,除了6家在都市,以外都在偏遠地區,因為署立醫院有國家任務的定位,所以署立醫院的精神病房占全國的30%~ 40%,隔離病房、長期照顧病房、漢生病防、失智病房等都占高比例,很多特別門診如流感門診、輻射門診、塑化劑門診等,可看出署立有他存在的必要,但經營是比較艱難,所以在各方面衡量下若有台大、榮總接辦醫療項目,衛生署也是很支持,但是署立醫院還是要堅守基本的功能任務。目前總預算一年醫療收入230億,人事費衛生署補助24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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