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年初連載的作品重新寫了。
如果想等書的朋友,
可以忽略這則,
為了防雷,
所以再寫寫幾行字。
這次想嘗試把節奏寫快一點,
如果喜歡,也請幫我在這則貼文按個讚,謝謝。
/////防雷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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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很幸運,今天恰巧是老大上班的日子。」
一個月前,夜璐在網上報名了日樂遊戲公司的新作封測。
此刻,他正跟著櫃台小姐前往會見老大的路上。
日樂遊戲公司堪稱遊戲界的造角之神,擬真角色連思考行為都猶如真人般活靈活現。其公司更與醫界研發獨創VR技術,能利用玩家在睡夢中上網玩遊戲。
玩個遊戲還能如此有效利用時間,夜璐說什麼都要玩上幾款才能跟上流行。感想果真如一面倒的遊戲評論所言:如果你有失眠症狀,建議玩上一款,包准你往後好睡,睡醒不會記得毫無深度的遊戲內容。如果你不在乎帥哥美女角的內涵與性格,歡迎你成為日樂遊戲的粉絲。
那個被玩家鄙視的遊戲腳本據說出自於這間公司的製作人老大「ZZ」一手打造。夜璐也和大眾一樣,雖然嫌得要死,還是一邊吐嘈一邊課金。他不期望能成為骨灰級玩家,但願新作都能在開服時參一腳嚐鮮。
他並不驚訝老大的出勤率,奇才總是不照規矩來,睡不醒就不來,他組裡也有這種人,這種人不會被老師二一,在公司鐵定也是高層。
櫃台小姐帶夜璐進到辦公室之後在門外止步,目送夜璐一人走進辦公室。夜璐心覺不安,畢竟他曾在網路匿名痛罵過ZZ,現在要和對方相見歡,實在只有心虛沒有歡樂之情。再說,報名個封測,被抽中在家直接玩不就得了,對方卻寄來一封電子郵件,要他來公司一趟,想親自和他說明比較清楚。
究竟要對他說什麼,莫非,他那則娛樂眾生的吐嘈文東窗事發,被ZZ查到IP了?
夜璐心虛地走進辦公室,都還沒見到人,他就突然雙膝跪地,天意讓他以跪姿和ZZ相見。
製作人老大從堆疊的資料中抬頭,見到夜璐跪在他的辦公桌前,趕緊向前扶起夜璐。
「抱歉,這裡不好走。」老大用鞋尖壓平了地毯翹起的那角。
出現在夜璐眼前的人清秀俊逸,穿的是一件乾淨白T與深色牛仔褲,和他在學校閒晃所見的大學生穿著差不多,身上帶了一股清雅溫和的氣息,掛在白皙臉蛋上的過長棕髮似乎扎得眼皮有些不適,老大就順勢撥開柔順的髮絲,微瞇雙眼對著夜璐微笑,那和藹可親的模樣實在讓夜璐很是心虛。
那個奶油小生、文弱書生、一推就倒……全浮現在夜璐的腦中,他對老大的第一印象就是弱但是很上相!
曾經罵過ZZ是死肥宅的人,絕對不只有他啊!
「我叫日輝,我調過你的資料。」
夜璐故作鎮定地盯著老大手中的那疊資料,該不會都是他在網路上酸過ZZ的文章吧。
「我發現你參與過我們家很多遊戲的封測,回饋表單中你是眾玩家裡列出最多遊戲Bug的人,感想精闢,夠狠……」
日輝翻著助理搜來的資料,看著看著,臉沉了下來,最後直接把那疊紙扔到垃圾桶。
「你還是大學生,現在有打工嗎?」
「……我在做熊熊外送。」
「這種天氣外送很辛苦吧。」
「還好啦。」為了大學學費和生活費,還有偶爾的課金,他是該利用課餘時間動起來賺錢。
「如果能待在冷氣房裡,賺比外送員多一倍的薪水,你願意來打工嗎?」日輝將一份約聘人員的表單遞給夜璐,繼續道:「我想請你在參與封測時幫我們抓Bug,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都回饋給我知道,包括劇情……」
不知是夜璐多心還是怎樣,日輝說最後一句的時候特別沈重。
「因為遊戲還在研發階段,所有的Bug回覆都必須保密,你得透過公司的設備玩遊戲,或許得睡在公司,你願意接受這份打工嗎?」
錢多,事少,就算離家有點距離,夜璐也沒理由不接這份可以暢所欲言的打工。
他很快就與日輝達成協議。
由於夜璐下午還有必修課,隨便簽一簽合約,便回大學上必修課,晚上再偷接幾件外送單,回到日樂遊戲公司已經是傍晚八九點的事了。
封測開服在九點,夜璐抵達日樂公司時,櫃台小姐已經下班,但遊戲內部燈還亮著。
日輝就坐在櫃台小姐的位置,正無聊地翻著桌曆。一見夜璐出現在大廳,立刻帶他進到公司裡的遊戲測試間。
夜璐以為老大都是最晚上班最早下班的,職員們也和他有一樣的想法,見到日輝這時間還在公司,不約而同都正襟危坐了起來。
在門口掛上「遊戲測試」門牌的房間裡躺了兩張精配的VR設備床。一般玩家都會買家用型的VR頭罩,一來因為簡配便宜,二來輕巧好收納。而日樂公司的是整張床連同床具都是VR設備,其深入其境效果據說是一躺就不想醒來,雖然夜璐只是看過暴發戶們的試用文,沒試過。
夜璐聽取日輝簡單的教學,把連接枕頭的那兩條類似耳機線的東西塞進耳朵裡,迫不及待想躺進床單裡睡覺兼玩遊戲,卻沒想到日輝也跟著躺在另一張床。
日輝向他解釋:「我都會跟玩家一起進行封測,待在玩家群裡面才能聽見真實的反饋。不過別擔心,你曾罵過我的,我不會放在心上。」
夜璐緩緩抽了口氣,如果不放在心上,為何日輝會知道他罵過?回想下午填寫的那份基本資料,他可是清清楚楚填了戶籍地址和身分証號啊,幾天後他應該不會收到法院寄來的通知函吧。
「時間到了,快進入遊戲吧,今天登錄有封測大禮。」
日輝已經蓋好棉被,準備睡睡去遊戲裡了,夜璐也跟著閉上雙眼。這畫面實在有點好笑,和他距離不到一公尺的人,是他在網路罵過最凶狠痛快的製作人,兩個成年男子就躺在一個空調合宜、味道小清新的房間。
當夜璐覺得有些小尷尬時,忽有一隻手伸向他,他低頭看著日輝就握著他的手。
「說起來難為情,我不握著別人的手就睡不著,睡不著就不能進行封測。為了封測,你能不能就讓我牽著睡?」
……賺別人的錢,他能說不嗎?夜璐被牽著手,反倒是自己睡不著。
開服已過上半小時,等日輝發出鼾聲,夜璐立刻抽回手,還趁機打了對方一小拳。那個「小」是因為他怕對方被他打醒,醒了之後又要被職場性騷擾。
一個電流慢慢地竄到全身,夜璐感覺到有些異狀,但那並非不舒服。一陣黑,一陣白,他的意識就像被人拋高又丟下,被一個引力拉進某個異空間的深處。他平常在租屋處使用的家用型簡配裝置,進入異空間的感覺不像現在這麼強烈真實。
進入遊戲到可以自由行動的適應時間會依照每位玩家的體質不同而有所增減,一般人大概會有石化三十秒左右的時間,夜璐也是,最快差不多要十秒的時間才能聽見遊戲開場的背景樂。
夜璐此刻就站在初學者遊戲大廳裡,周圍都是和他一樣穿著簡單白T牛仔褲的男性玩家。
沒錯,清一色都是男性,因為這款遊戲目前開放的是男性偶像角色,而且封測採實名制,也就是說,玩家也得是男性,這種性別不平等的封測抽選活動可是被網路罵到臭頭,他也是酸民之一。
此款新作叫做《C位爭奪戰》,顧名思義是要爭取站在偶像團體正中心的位置,成為最受歡迎、最帥最美的封頂偶像,玩家可以與NPC組成偶像團體,也可以跟玩家好友自行組團。平常在MMORPG組團打怪累積經驗值,在這款遊戲裡,就是組成偶像團體,爭取演出機會增加曝光度與粉絲數量來升等。外在、跳舞、歌唱、演技、主持功力零零總總的數值,都得靠平常參與練習課程和執行主線支線故事來累積數值,當然還是有一些能馬上飛升的密技。例如在一開始選擇成為社長的情人,住在社長的愛巢裡就能內定成為C位,缺點便是日後成為狗仔追逐的對象,被社長玩膩了也形同過氣的偶像,甚至被冷凍……總之是大好大壞。
夜璐很想選這條路線,畢竟就只是玩個遊戲,與其花時間練等,不如找個不用課金的方法快速踏過其他玩家的屍體到達頂點。但是要成為男人的情人,這要有多厚的臉皮呀,身為一個正在尋覓戀情的大學新鮮人,他還是想抱柔軟又香氣撲鼻的生物,因此,他按部就班地跟著所有玩家擠在沙龍大廳,替自己的外型做些改變。
夜璐推開那些顧著聊天的玩家,擠進大廳唯一的沙龍商店。
向NPC沙龍店主填了基本資料,確認玩家帳號「夜璐」,方便日輝在線上能找到他。而日輝所說的封測登錄特典,是送一套偶像打歌服,設計出自繪圖界大手之作,穿上那件衣服,身上會散發奪目的光芒特效,能吸引粉絲關注自己。但現在所有封測玩家都穿上了這件,倒像一件封測制服,夜璐就把這件衣服收進背包,就像放進異次元口袋一樣,東西一收進背包就消失了。
此款遊戲的粉絲基本上是NPC,也就是擁有AI智慧,擬真外型,實際仍是程式操控的虛擬角色,大致上只要到達某個數值或是完成某項任務就能漲粉,熟悉系統,迷倒NPC粉絲不是難事,而最不定的因素,就是玩家粉絲,玩家既可以成為偶像,也能支持同樣身為玩家的偶像,當玩家粉絲課金起來支持某位偶像,那就不是一般的漲粉而已。
幫遊戲公司找金主,遊戲公司能不疼這位玩家嗎?肯定讓他升得更快。
也就是說,如果你在現實是個網紅,把粉絲帶進遊戲,讓粉絲送錢支持你,就能馬上稱霸伺服器。所以,遊戲裡有個制衡系統,不過這些都要等夜璐親自玩過才能再多加解釋,總之,這些都是從電子雜誌上看來的訊息。
夜璐確定了玩家姓名和外型之後,便走到隔壁的仲介房屋,選擇玩家住處,除非有密技可以選社長的愛巢,一般玩家只能選庶民住處。他與仲介合作的室內設計師溝通,挑了不用課金的簡單壁紙和寢具樣式,就被帶到專屬於自己的玩家住處了。
夜璐進到住處第一時間不是跳到床上滾來滾去,他去廚房翻那看起來很威的雙門冰箱。初期沒錢買東西,系統會送上不讓玩家餓死的能量飲。但玩個遊戲怎可以可以委屈自己的五臟六腑,夜璐決定出去街頭閒晃,看有沒有支線任務可接,至少接一個能買得起肉包的任務。
走出外頭,夜璐感覺到有風、有香味、有路人交談的聲音、也有陽光投射下來的溫暖感。
經過夜璐身邊的人們正計畫著在聖誕節辦一場派對,也有人進到花店想買一束花獻給女友。還有一群人正聚在百貨公司前的廣場,觀看大型螢幕中的廣告。
每天晚間十點,遊戲裡的世界頻道和所有螢幕都會替頂尖玩家進行五分鐘的宣傳廣告。現在開服才剛好一個小時,廣告中出現了目前最高等級的男偶像。
「哈囉,大家好嗎?我是開服第一天立刻站在頂端的男人,請你們記好我的名字——唐星,我會比你們這些雜碎們都早封頂,哈哈哈哈——」
遊戲世界裡傳來對方高亢的笑聲。
「居然說我們是雜碎。」
「這傢伙是誰啊,只不過是第一天開服封頂,明天就有人能追過他了。」
玩家們就算抗議,也入不了對方的耳裡。
夜璐盯著螢幕中粉紅色頭髮的玩家,一開始的髮色就黑、棕兩種髮色,粉紅色這種特殊染髮是要課金的,而且那頭髮造型顯然有燙過,而讓夜璐覺得疑惑的是那位玩家的住處背景,豪宅等級裝潢,看起來就像社長類型會住的家啊,那傢伙鐵定用了密技直接空降C位。
刺耳的煞車聲吸引了夜璐的注意,他忙著看廣告,壓根沒想到只是過個馬路,他會被遊戲世界裡的小貨車撞飛。他被撞飛到垃圾堆中,內臟痛得讓他無法呼吸,他只能倒在路邊,盯向那些面露擔憂卻無法有所行動的NPC角色從他身邊經過。
明明還沒綠燈,怎麼可以設計一輛闖紅燈的小貨車來謀殺玩家!這是第一筆BUG!
夜璐的生命值在被撞到瞬間降為零,於是他回到住處的單人床上。
剛剛走那一回便利商店都是白做工了,夜璐決定妥協,打開冰箱去吸那個果凍能量飲。也因為直接重生,他的劇痛在瞬間消失。
他決定先待在家裡把每日任務都做完就安排明天的行程。
運動個四十分鐘,跟植物澆花、稱讚植物、泡澡、敷臉、抬腿、洗洗抽油煙機,嗯,有一種培養良家婦女的Fu,這個每日任務內容應該也算個Bug。
封測階段一共有二間經紀公司可以選,一間就是專門培育男子偶像團體行之有年的藝能事務所,加入後必須先向公司貸款一筆金額作為練習生的課程費用,有幸出道就必須努力還清這筆貸款。另一間則是邪魔歪道,沒什麼資金,不用繳費也不用當練習生,能接到的工作都是跑跑龍套當路人甲乙丙丁,夜璐根本不用選,直接選了邪魔歪道路線。
這世界有錢的人是少數,聰明的人也是少數,他從小就喜歡選少數人走的路。但少數不是重點,要先貸款才能成為練習生,這根本才叫做邪門歪道!
初學者階段一天只能安排兩門課程,夜璐早上選了舞蹈課,下午是發聲練習,就把那個在遊戲中堪稱是操作手把的萬能手機丟到一旁。
想早點參加學習課程升等,就得趕快躺床讓系統跳到明天早晨。
就算不想睡,玩家只要躺在床上就有睡意。然後久了就會發現系統開始和你的心靈溝通,問你是否要直接度過這一天。
「夜璐,玩得還順利嗎?」
夜璐聽見上方傳來日輝的聲音,趕緊滾下床,不讓睡意帶走意識。周圍沒有別人,這聲音是透過聊天系統傳來給他的。
「我說,那台小貨車得管一下了,你知道我剛就死在他的闖紅燈行為嗎!」
「哎呀,那是程式組藏的小彩蛋,其實第一天還有許多的死法喔,聽說第一天碰上十個死亡路線,系統就會可憐這個悲慘玩家,開啟第三條路線,讓你一飛沖天。」
「有人開啟過嗎?」
日輝頓了許久,才低語著:「沒有,因為你是工讀生,我就告訴你。」
……死的瞬間雖然會痛,但也就那麼一瞬間而已。
夜璐是真的認真在思考,該不該讓自己再死個九次,馬上一躍升天。
想想那名透過世界頻道在螢幕宣戰的唐星,他都已經如此閃亮亮左擁社長右擁鈔票,估計接下來的電視節目、網路影音平台都會看到他。他卻還在這裡思考明天要安排什麼課程?他得走少數人會選的路線。
「只要我再死個九次,系統真會開啟?」
「不騙你,這個密技是我藏的。」
聽了日輝的建議,夜璐決定披件外套去外頭尋死亡路線。
幫忙NPC拿回被搶走的錢包,被歹徒開槍射死;跑到交流道中心,解救流浪貓不幸被撞死;為了阻止要跳軌的人,最後反被推入軌道裡輾死;只是走在電線桿旁,就被掉落的電線電死;被鋼筋砸死;被毒死;溺死……最後一個夜璐都不知道怎麼死的,只是感到痛就飛回住處單人床上。
夜璐認真覺得,日輝這是在報復他在網路上的那些吐嘈文。
夜璐醒來時,發現日輝就坐在他的床邊。眼前的男人捏出來的臉居然和現實世界的日輝幾乎一樣,讓他誤以為自己回到了現實。
夜璐突然被對方揪住了領口,硬是被拉了過去,他能感受到日輝呼吸的氣息,近到他頭皮發麻。
此時的夜璐等級低,沒什麼力氣能抵抗,而日輝身為一個可以把自己帳號做到完美的製作人,當然輕而易舉就能逼迫夜璐,甚至壓倒夜璐。
明明現實是個一推就倒的文弱書生,此時立場缺顛倒了,夜璐只覺得胸口被對方壓制得快喘不過氣,使不上力,無法開口說話,只能瞪著不懷好意的日輝。
得到夜璐的注視,日輝掐著夜璐的臉頰,將那雙唇擠出了個開口。
「最後一個死,跟我有關。看你是要被我殺死,還是被我弄到羞恥致死呢?」
「……變態……放手……」
「是啊,我不但是個變態,還是死肥宅,只有狗屁不通的邏輯和閉著寫都能贏的文筆。」
「你這不是記恨,是什麼……」
夜璐的雙頰被掐得夠疼了,還得承受對方的重量。日輝的等級可能很高,所以壓來的重量就比他想像得厲害許多。
就算現在做做每日任務才升一等。
但別小看他啊,他可是玩家,也就是說,他有「強制登出」這項權力!
夜璐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叫出系統,一秒登出。
一把掀開棉被,把那礙事的耳機給摘掉,完全不想管隔壁的人有沒有醒來,趕緊逃出遊戲測試間。
他才沒時間跟別人玩甲甲遊戲呢!
明天就向人事部辭退工讀生之職!
夜璐走向電梯前得經過公司內部。因為在遊戲裡只待了一小時,那些加班的職員還在公司。
只是說也奇怪,職員一見到他立刻關掉PTT,點開3D軟體,滑滑游標,替角色套上骨頭刷權重。
這些人可能把他當作會跟主管打小報告的小人,他,夜璐,雖然在網路上嘴巴是壞了點,但對於工時較長還領不到對等薪水的基層,可是憐憫都來不及了,怎會做這種心機重重的事情。
「老大,要記得刷下班卡。」
「老大,明天中午會議記得要來!」
「老大,明天吃滿福堡好嗎?」
夜璐走到門口,只差推開玻璃門就能逃離這個日樂遊戲公司。
可是這群人說的話令他不解。
「你們叫我什麼?」
「老大,還是您希望我們叫您阿輝?阿日?企劃部的朝陽?」
夜璐衝進男廁,看清楚自己現在的長相。
傻了,玩個VR網遊居然可以交換靈魂。
此時,他正頂著日輝的外貌,立刻衝回遊戲測試房,就算用打的,也要把對方打醒。
可當他看見躺在那裡的人是他自己,他捨不得打他自己啊。
這二十年,他可是在各大運動社團叱吒風雲過。雖然沒有日輝那張上相的臉,至少體格肯定是精壯結實,呵護都來不及了,怎麼可以打傷自己。
夜璐只好乖乖躺在床上,再次戴上VR設備,進到遊戲裡,決定要帶日輝一起登出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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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溫層外的故事》──玉山的親子驚魂記
因為周圍有少部分親友知道我在經營登山主題的部落格,所以偶爾會傳一些或有趣、或驚悚的網路文章過來。
由於文章在發布後被噓爆了,有些地方已撤下,但還是可以找到原文跟擷圖,真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特別聲明我不是拿出來再鞭一次,而是希望把他當成匿名的個案討論,也請大家不要太在意他們的真實身分,因為最重要的是避免山難,一味落井下石只顯得幼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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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事件的主角是帶著3歲女兒爬玉山的雙親,單純從登山口前往排雲山莊這段路,卻意外地險象環生的故事,資訊來源是PTT。
因為父母二人都把登上玉山列為人生必做的事情,也希望帶著3歲幼女一起參與,且認為她已經有能表達自己哪裡不舒服的言語能力。事前一家人走過石門山、七星山、合歡群峰 (想必是不含西峰)等路線,以及國內外數十條國家步道,作為行前訓練。
出發前爸爸興奮得徹夜未眠,凌晨一點從台北開車出發直抵塔塔加就開始行程。天氣型態為雷陣雨、雨伴雪、濃霧,由於爸爸非常堅持前進,沿途眾多山友的鼓勵就收下,勸退則充耳不聞,自認安排了10小時一定足夠。之所以會有這麼多人勸退,主因是一家人的衣著看起來就不合格,而且還帶著幼女同行。
從媽媽的發文中,看得出來她對裝備、路線等一竅不通,衣著連運動品牌都稱不上,背包則是通勤用,也並未向山莊訂睡袋與餐點,只知道山上低溫,甚至沒帶風雨衣。
往排雲山莊的路走到剩3.5K,開始下雨,女兒的鞋子此時意外掉下一座木橋,於是爸爸冒險下橋撿拾,卻在過程中氣力放盡,僥倖地回到橋上。此時大雨落下,他們僅以雨傘遮雨,女兒體力耗盡,必須由爸爸揹著前進。
「我們耗盡身心,若不輕咬舌頭,一秒就能失去意識,坐下就不想再走,只剩意志力支撐著。」九死一生抵達山莊後,爸爸自己肩膀腫痛不堪、雙腳寸步難移。由於現在尚未傳出山難新聞,我猜測他們隔天應該是撤退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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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邊,有點經驗的人都知道他們犯了數量多到不可思議的錯誤,但與其指責家長的愚蠢或拿著火把與稻草叉去獵巫,不如想想為何發生這種事,以及預防的方法。
簡單來說,這只是又一起準備不足就上山的個案,但他們還帶著小孩,讓風險管理上的容錯空間更小。大家都知道網路時代資訊取得容易,應該做點功課就能趨吉避凶?並不是這樣。我們應該把這種「暴衝型」登山者當作一種常態,也就是說,除非回歸到以前強制雇用嚮導的年代,這是無解的現象。
能做的,就只有請政府逐步加重推廣登山安全的力道,降低無頭蒼蠅的孳生機率,但即使做的再徹底,這只可能讓它趨近於零,而永遠不可能等於零。大眾這個群體浩瀚如海,過度自信者大有人在,我們永遠都不知道何時會有人發起神風特攻行動。
所以真的出了事,放輕鬆些,當成必然吧。如果有一天大家都學會從登山者的事前準備程度來看山難,那就是一個山岳國家的理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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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其他能討論的問題,就是老生常談了,懂得人看了只會覺得無聊,但我這兒永遠都樂於為新手服務。
1. 【攜幼登山的風險分析】
首先我不認為帶小孩登山有什麼錯,只要準備做的足,為何不行呢?但顯然歲數越小,風險就越大,而且何為可承受的風險,實在難以量化。我見過爸爸山友以專業背包(O牌)揹嬰兒爬小百岳,也一樣走過拉繩崩壁路段,只要家長清楚自己在做什麼,並無不可。
但由於本案的場景是玉山,一夜未眠直奔登山口(2,610公尺),還要再前往3,402公尺的排雲山莊,明顯缺乏休息和高度曝露的時間,這種情況下可能已經有人會出現輕微狀況了。自識和言語能力都有限的幼童,真的能清楚表達自己的不適嗎?而家長又懂得辨識病徵嗎?有如此剛愎自用的家長,出事也是無可奈何。
再來講家長的部分,孩子自理能力有限,使得家長所背負的責任極大,假如連自保都有問題,不只是失格的登山者,更是失格的雙親。故事之中,光是沒有風雨衣這一項就足以致命,一隻手撐傘也會影響在不平地形上的平衡感 (登山不用手電筒也是同理)。然後我觀察到他們行動速度緩慢,應該也會讓身體發熱也慢,使得失溫的危險更為提升。
再來就是體能上的準備。由於列舉的路線難度偏易,並無太高的鑑別度,而且從家長在行程後段體力耗盡的描述,也看得出來離山難只差一線之隔了。要帶小孩上山沒問題,但請要有能帶他平安下山的實力。
※後來發現有醫師提供專業意見,比我寫的更有參考價值喔:https://www.facebook.com/FMOMdoctor/posts/2736945289869860?hc_location=ufi
2. 【對冒險不切實際的浪漫】
因粉專或部落格的市場需要,許多新世代的自媒體(YouTube、FB、IG、抖音等)經營者,或是自信滿滿的個人,都會刻意強調登山的冒險面與危險面,以吸引觀眾的矚目。獲得讚就像嗑毒品,是吧?我發文讚數少也難免會在意啦,更別說是要以內容賺錢的人們了。
其實從本案的行文中,多少能感受到對「承受風險能力」的自豪感,好像別人都不這麼做,我這麼做卻成功了,就是個值得掌聲的壯舉。假如事主已具有一定經驗,挑戰台灣尚未開拓的高山溪谷或攀岩路線,站在未知的前沿本身就是一種不需言喻的浪漫,即使撤退也是雖敗猶榮,又何須巧言文藻飾之?但假如是過度強調五寮尖、鳶嘴山、劍龍稜等千百人踏遍的「驚險之處」,那麼也只是有心或無心的利用了大眾對山了解有限的情況罷了。
這無奈地反映了台灣山岳媒體匱乏的現狀,我只希望往後傳媒和自媒體上面的知識傳播能做得更好。
所以說,兩位家長假如能潛心從教訓中反省,不要浪漫化撿鞋插曲和自身痛苦經歷,寫成一篇具有教育意義的檢討文,我想就不會遭到這麼大的批評聲浪了。退一百步來說,休閒登山只對主觀有意義而已,客觀上並無任何成就可言,過於浪漫化自己的失誤只會顯得懵懂無知。
話說回來,就連火炎山都能摔死人,又有哪一篇IG上穿運動內衣的照片裡提到要注意地基掏空呢 (不信你去IG搜尋火炎山)?就算提了也沒有用吧,在旁邊立一個「崖邊拍照累積已X死」的牌子才是真的。(離題了)
3. 【體能,從了解自己開始】
計畫想去海拔超過3,000公尺的山峰,又不知道自己體力能否應付的了?首先你需要了解自己的體能大概到哪裡,然後再適當的加強,可以參考以下我的心得 (但為求保險還是先學會登山手機導航,避免迷路吧):
北部建議陽明山東西大縱走,中部谷關七雄,南部雲嘉七連峰(還可以一直接下去)或尾寮山,看一下網路上紀錄的平均完成時間,首先爭取努力達標,然後再試試看能否更快,或是增加負重,並且持之以恆的訓練,切記不能偷懶太久。記住這個快/重不是為了證明自己很強,而是為了在更艱難的行程中游刃有餘。除非你是天縱奇才,不然永遠都有人比你更快更強,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郊山爬夠了,不妨找超過3,000公尺以上的步道試試看自己身體的反應,我最推薦一日來回合歡西峰,如果感到不舒服的話,北峰前撤退就好了,可別硬撐啊。任何登山活動都有其風險,建議沒把握的新手攜伴同行,最好是有登山經驗的親友 ... (如果沒有,推薦從商業團開始,或是去報名上商業登山教育課程,培養自理的能力)。
我不是體能至上論者,因為事實證明有許多手段能夠幫助體能普通的山友完成行程,例如免揹團、神隊友、寬鬆的行程安排、挑天氣等等,而登山也遠遠不只是體能而已。可是!體能強一分,安全就多一分也是事實,所以才強烈建議大家平時要保持運動習慣,尤其是耐久力。不能爬山時,也可用跑步來加強或維持心肺能力喔!
朋友都在三角點擺pose拍了十幾張照,有說有笑,你卻氣喘如牛地卡在半山腰懷疑人生,不覺得體能練好才有享受的餘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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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事件,讓我越來越覺得政府應該從全台各地挑選「郊山體能基準路線」,依照完成時間讓人民認識自己的體能層級,再用這個層級對應到大眾化的高山步道。雖然無法模擬海拔的差別,但起碼能給人一個粗淺的印象,避免越級打怪反噬自身。
想像步道口設置一個基準路線對應熱門百岳的解說牌,就可以讓民眾實際體會那個難度在哪。假如嘗試在X小時內完成基準路線就讓他叫苦連天,或是走完後覺得「哇~來回要四趟才等於雪山喔!」,也許就能降低暴衝的可能性。什麼都不知道就上路,那就太遲了。
拿陽明山東西大縱走舉例,就曾有山友說6小時內完成是神腳、8小時以內是勇腳、10小時以內是健腳、12小時以內是普腳云云 (FYI,越野跑最快紀錄是3小時內),其實這種分級方式不少見,但我的用意是以「循序漸進的自我鍛鍊」來讓登山活動更安全,倒不是鼓勵大家華山論劍、盲目求快,可別本末倒置囉!
回想起最初的自己,如果不是出於好奇心上網看行程紀錄 (然後覺得注意事項好多好麻煩還是跟團好了),搞不好一步走錯也會成為暴衝俠啊~~ 要為新手設身處地著想,登山教育才會順暢吧。😀
⛰
樂息喘ptt 在 我是貓奴隸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以虛偽不實的身分詐欺取貓
正式遭到檢察官起訴。
#碰到這種狀況非常悲憤但一定要記得搜集證據將兇手繩之以法
2019.07.12更新:
https://www.facebook.com/283783295323179/posts/860010097700493/
【茉莉事件全案終結 詐欺犯雲科大碩生謝智鈞遭判三個月又二十天】
大家好,我是溜媽
這場官司爭訟了近兩年,我終究是堅持走完了。
審判結果雖是輕判,但它不僅成為了全台詐欺認養的指標
更讓謝智鈞受到了司法的懲處和背負前科,這就是我最終的目的。
這樣的過程不僅舉步維艱,更受到了許多的質疑
有很多的人給予我支持與鼓勵,我非常的感恩
卻也有不少人指責我,認為不過就是兩隻貓,我何必把事情鬧大?
因此我想清楚告訴所有人,茉莉和香草是我的女兒
當初茉莉被原飼主棄養在自家門口時,全身脫毛、滿身傷痕,瘦骨如柴還懷孕
但因嚴重營養不良,懷孕期間大部分的胚胎都萎縮掉,只有香草一隻存活
我費盡心思的幫茉莉待產補身體,她卻在生產當天難產、大量失血
隨後我緊急將她送醫剖腹,香草才能順利誕生。
我們一起生活了很幸福的五個月,直到香草將近三個月大時才開放認養,
即使內心很想留下她們,但我是流浪犬貓的中途之家,當時已有四五隻貓咪在排隊等著要
進來
有出才能有進,因此我下定決心要替她們尋找最適合的家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核認養人的過程中我絲毫不馬虎
除了列出必要的認養條件外
還需透過以下流程:
清楚看完認養條件後才找的到通關密語 → 私訊我通關密語 → 填寫認養申請書 → 線上
訪談 → 對方親臨我工作室面談、與貓互動 → 我親送貓咪到認養人家中並請對方簽認養
契約書
而這些過程雖繁複,但唯一目的是希望認養人能夠嚴謹和重視他們即將要認養的這隻貓咪
,並且透過一來一往的談話來使認養人不斷去思考自己是否真的適合、是否真的願意去照
顧一隻貓的一生,永遠不離不棄。
當初喜歡香草和茉莉的人多達20幾組,大家條件也都很優秀,為何我卻偏偏選中了謝智鈞
?
除了他聲稱符合我指定的基本條件[年滿25歲、有穩定工作、家中無貓隻、經房東同意]以
外
他更聲稱自己為SOHO族在家工作,有大量的時間能夠陪伴黏人愛撒嬌的茉莉和香草。
他和當時的同居女友何X婷親臨我工作室與茉莉和香草互動時,一向好客、不怕生的兩隻
貓,對他們的到來熱烈歡迎。
因此我當時做了送養給謝智鈞和何X婷的決定,沒想到卻將茉莉和香草送往了地獄之門。
因為,他所說的一切,都是謊言。
(註:認養條件中的家中無貓隻,是因茉莉生了香草後持續哺乳,身為母親的天性不容許
任何貓隻靠近香草,會出爪攻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養兩個月後謝智鈞開始推託工作繁忙、到大陸經商等理由,並且傳送的貓咪生活照經我
比對後根本不是茉莉
因此我請律師寄發了存證信函,他收到後便謊稱茉莉抓破紗窗走失,一切才東窗事發。
原來在送養後兩個多月,香草就不明原因右後腿粉碎性骨折,茉莉更不明不白的死了。
直到四個多月後,我才救出了一隻後腿帶有終身後遺症的香草,和一袋腐爛了兩三個月只
剩皮毛和白骨的茉莉貓屍。
而我才終於明白,謝智鈞只是雲科大電子系的碩士生,不僅沒有工作,每週還需靠著父母
匯的2000元生活費過日子
欺騙我沒有養貓的他,在他所居住的套房裡其實還養著一隻摺耳貓,只是故意在我送茉莉
和香草去的時候藏在朋友家
房東更始終沒有答應他可以飼養貓咪,更不知道他的五坪小套房裡住著三隻貓!
而更可怕的是,他當初傳給我生活照裡的那隻偽裝成茉莉的貓,難道代表著在茉莉死後他
又去認養了一隻長得很像茉莉的貓嗎?
(註:摺耳貓已由愛媽Lulu帶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謝智鈞在偵查庭上態度囂張跋扈,不斷指責我
「都是你把茉莉和香草的故事寫得太可憐,我才會認養她們!」
「都是茉莉自己身體有問題才會死啦!」
「你現在就是想要拿到錢嘛!」
「我哪裡沒符合條件啊!」
當事實擺在眼前時,他仍執意對著法庭說謊,毫無悔意,並且一字一句深深刺痛著我的傷
口
或許因他這囂張跋扈的態度和我所準備的證據充足,使得檢察官終於決定起訴他,將他送
往了刑事審判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刑事審判庭審理時,謝智鈞一改先前囂張跋扈的態度,開庭不到三分鐘即認罪,從頭到尾
在法官面前裝乖。
即使如此,他對於茉莉的死和香草的骨折仍無法交代,堅稱兩者皆原因不明,並且仍持續
說謊想欺騙法官:
「雲林斗六沒有夜間急診醫院,所以茉莉出事的時候我才沒送她去急診」
殊不知我早已蒐證,當場打臉他:
「距離謝智鈞居住地路程約10分鐘就有一家有提供夜間急診的動物醫院,而這家醫院還是
當初香草骨折時他帶去開刀的醫院!」
所以他簡直是睜眼說瞎話!擺明就是想要掩飾自己犯下的錯誤!
更可笑的是,他還當庭拿出國小輔導股長獎狀、國高中校內義工時數表出來,積極想要向
法官證明他是一個很有「愛心」的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今,全案終結,耗時將近兩年,法院總算是認證了這位詐欺犯的罪刑
詐欺取財罪 → 判刑三個月有期徒刑
未指定犯人誣告罪(警局謊報案件) → 判刑拘役20天
希望藉由此案的判例,能夠幫助到未來有需要因為被詐欺認養而打官司的中途
更希望藉有此案的判例,可以使得企圖想詐欺認養的人有一個嚇阻和借鏡。
雖遺憾的是最終無法以動保法虐待動物等罪嫌來將謝智鈞繩之以法,但能有此結果我已滿
懷感激。
(註:動保法起訴條件必須是「親眼看到他虐貓」或是有茉莉的「驗屍報告」或是謝智鈞
「自己承認」,但茉莉當時的遺體已腐爛近三個月只剩下皮毛和骨頭而無法驗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再次感謝高雄「王芊智律師」在第一時間幫我撰寫與寄發存證信函和撰寫刑事訴狀。
更感謝貓版版友「台北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黃念儂律師」的來信,願意義務性擔任我的委
任律師。
如今事件總算到了尾聲,我也終於能放下心中大石,香草回來後在我家過著公主般養尊處
優的生活,
而茉莉已完成火化,送完她最後一程後終得以安息。
最後我想跟茉莉說:
「茉莉,媽咪成功了喔!終於把欺負你的壞人給判刑了!你掛念的女兒香草現在有爸爸、
媽媽、阿公、阿嬤和舅舅在疼愛,往後你要快樂的當個小天使喔!如果要投胎,記得回來
媽咪身邊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茉莉事件詳細始末,圖文並茂清晰易懂,附於PTT文內:
https://www.ptt.cc/bbs/cat/M.1562838098.A.B0E.htm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1 早上9:15 雲林地方法院第8法院第一次刑事庭,一般民眾皆可進入聽審,請大家一同參與,給溜媽信心與鼓勵,目的是希望能夠讓法官看到全台有多少人在關注詐欺認養與茉莉死亡一案》
大家好,我是溜媽
先在這邊交代茉莉事件的簡易始末:
2017.08.26
當時26歲的認養人謝X鈞為雲科大電子系研究生
與其「同居女友」何X婷一同向我認養兩隻貓「茉莉」和「香草」
茉莉是在自家門前被棄養而流浪於街頭的孕貓
當時她身體與毛髮狀況很糟,並且嚴重營養不良
經由好心人士洪先生撿到送往我這邊待產
香草則是茉莉後來生下的女兒
歷經五個多月的照顧後我將他們開放了送養
謝X鈞從頭到尾謊稱其職業為工程師、收入穩定且家裡無貓隻
他不僅欺瞞雲科學生身份、家訪時藏匿自家貓隻
更對溜媽說的一字一句全是謊言
致使溜媽限於錯誤決策
將茉莉和香草送往地獄之門
茉莉在送養兩個月後不明原因死亡
而香草則是後大腿粉碎性骨折
當這對情侶發現自己謊言快被拆穿時
先是以別隻貓的照片傳給我來假裝茉莉還活著
我一看到照片就驚覺事情不對勁
後來謝X鈞和何X婷收到我委託律師寄的存證信函後竟謊稱茉莉剛走失
住高雄的我和台北的愛媽們千辛晚苦來到雲林尋找茉莉
最後謝X鈞和何X婷卻還給溜媽一具腐爛了兩三個月,滿是泥土和蛆的白骨貓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距離茉莉的事件(2018.01.12)已經將近一年半的時間了
我並沒有將此事遺忘,而是馬不停蹄的蒐證和準備資料來提告
歷經2018年2月到高雄橋頭地檢署提告
2018年3月到高雄橋頭地檢署開了偵查庭
2018年6月到雲林斗六分局做筆錄
2018年8月到雲林地檢署開偵查庭
終於在2019年5月收到了檢察官的起訴書!
認養人謝X鈞以刑法第171條和第339條起訴
分別為
第171條: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這是謝X鈞明知茉莉已死,卻為了取信於我而到警局謊報茉莉走失一事。
第339條:詐欺取財:這是謝X鈞為了從我手上得到茉莉和香草這兩隻貓而說謊把自己包裝成完美認養人一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另外還有加告動保法的部分,但此部分證據不足所以不予以起訴
所謂的證據是我必須「親眼看到他虐貓」或是有茉莉的「驗屍報告」或是被告謝X鈞「自己承認」
但茉莉當時的遺體已腐爛近三個月只剩下皮毛和骨頭而無法驗屍,而謝X鈞更是堅持茉莉是洗澡完後突然死亡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很明顯茉莉的死有諸多疑點:
疑點1.謝X鈞堅稱茉莉在洗完澡後突然開始氣喘倒地,但他並沒有將茉莉送往醫院,而是在茉莉死亡後直接帶到雲科附近的文化中心埋起來?
疑點2.如茉莉為生病死亡,謝X鈞為何卻心虛不敢告訴溜媽,而是繼續以別隻金吉拉貓的照片來蒙騙我,我一眼就看出那隻貓不是茉莉,但照片場景卻是他家,這是否代表他在茉莉死後又迅速認養了其他隻金吉拉呢?
疑點3.香草後腿粉碎性骨折,謝x鈞與何x婷前前後後說了三種版本,最後以不知道為結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只要謝X鈞不說出實話,我們將永遠無法得知真相,永遠無法知道溫柔可愛的茉莉在生前受了什麼樣的對待後孤獨的被埋葬在冰冷的土推裡。
2019 / 6 / 11 星期二早上9:15即將在雲林地方法院第8法庭開第一次刑事庭
若各位愛貓人士剛好有空,或是剛好在附近,希望您能夠一同前往,給我更多的信心與鼓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為謝X鈞被檢察官起訴的內容:
第一頁
https://i.imgur.com/Q5i9d8r.jpg
第二頁
https://i.imgur.com/9ky0pJQ.jpg
第三頁
https://i.imgur.com/SRye9Q5.jpg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為何X婷未被檢察官起訴的內容:
何X婷與謝X鈞為同居情侶,在面試時他們倆是一同來到高雄工作室與我和溜爸進行認養面談,
只可惜檢察官認為認養申請書和契約書都是謝X鈞填寫的,,即使何X婷完整參與了認養面談,
更完整參與了茉莉走失與警局報案的欺騙過程,卻仍以罪證不足不予以起訴。
第一頁
https://i.imgur.com/7luPtsw.jpg
第二頁
https://i.imgur.com/jc4IzpP.jpg
第三頁
https://i.imgur.com/x7rFRf6.jpg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為2017.08.26謝X鈞與茉莉香草的合照:
茉莉
https://i.imgur.com/Fe5Ncl7.jpg
香草
https://i.imgur.com/vVs45fq.jpg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這一路真的不好走,身心俱疲、花了我和溜爸非常多的時間和金錢,對我們來說茉莉和香草並不單單只是兩隻貓,而是我們的家人我們的女兒。
我們會選擇提告到底的原因是希望謝X鈞和何X婷可以懂得尊重生命並且勇於認錯,更希望他們能夠理解貓咪並不是玩具,而是我們應該用盡力氣去愛護的小生命。
最後,非常感謝高雄王芊智律師在第一時間幫我撰寫與寄發存證信函和撰寫刑事案的訴狀。
更感謝貓版版友台北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黃念儂律師的來信,願意義務性無償的擔任我的委任律師,在我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時給了我無比安定的力量!
真的很謝謝兩位律師的幫助,沒有你們的熱心我們不可能走到這一步,我們永遠感激您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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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目前10M
2/16因痰音很重支氣管炎住院五天,期間有吸支氣管擴張劑後醫生評估可出院回家休養
至今仍有陸續回診追蹤吃藥,但一個月了痰音仍然非常重,上週換另一家醫院重新照X光說是支氣管肺炎(痰都卡在支氣管出不來),今天回診抽痰,但醫院沒病房無法住院….
求版上爸爸媽媽們是否有類似經驗?能否推薦醫院/醫生?
P.S.如果可以的話也請版上大大協助教如何回留言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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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ne 14 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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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35.138.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679302949.A.88F.html
新北時/都可以唷~~~謝謝
※ 編輯: megchih (101.10.110.252 臺灣), 03/20/2023 21:37:46
※ 編輯: megchih (101.10.110.252 臺灣), 03/20/2023 21:38:53
※ 編輯: megchih (101.10.110.252 臺灣), 03/20/2023 21:39:20
※ 編輯: megchih (101.10.110.252 臺灣), 03/20/2023 21:40:50
※ 編輯: megchih (101.10.110.252 臺灣), 03/20/2023 21:41:49
※ 編輯: megchih (101.10.110.252 臺灣), 03/20/2023 21:51:39
※ 編輯: megchih (101.10.110.252 臺灣), 03/20/2023 21:51:57
※ 編輯: megchih (101.10.110.252 臺灣), 03/20/2023 21:52:42
※ 編輯: megchih (101.10.110.252 臺灣), 03/20/2023 21:54:11
※ 編輯: megchih (101.10.110.252 臺灣), 03/20/2023 22:10:30
※ 編輯: megchih (101.10.110.252 臺灣), 03/20/2023 22:11:19
※ 編輯: megchih (101.10.110.252 臺灣), 03/20/2023 22:11:59
※ 編輯: megchih (101.10.110.252 臺灣), 03/20/2023 22:12:54
※ 編輯: megchih (101.10.110.252 臺灣), 03/20/2023 22:32:32
※ 編輯: megchih (101.10.110.252 臺灣), 03/20/2023 22:33:28
※ 編輯: megchih (101.10.110.252 臺灣), 03/20/2023 22: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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