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與人文-李克聰
人本交通的意義與推動作法建議
內政部近日預告修正「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部分條文,增訂人行道原則上不設置機車停車格,希望讓機車退出人行道,還給行人一個安全的用路空間。另外,今年九月開始實施全國同步路口安全大執法,藉由強力執法,以維護路口行人交通安全。看來談了近卅年的人本交通又重新引起重視。
「人本交通」的發展,起源於交通發展過程中對環境及使用者之省思,道路從以往「車輛」為主的規畫設計觀念,隨著社會進步,尊重弱勢及保護行人,逐漸轉變為以「人」為主的規畫設計思維,希望營造安全、友善、可靠、舒適、健康的永續交通環境。
只是台灣因車種多元,道路空間有限,造成混合人車流過於嚴重。要重新改變以「人」為主的規畫設計,以維護行人安全之路權,困難重重。如取消人行道設置機車停車格,不僅引發機車族反彈,朝野立委及地方政府都有疑慮。檢視目前台灣人口不斷減少,機車卻逆勢成長。根據交通部的統計,目前機車已近一千四百萬輛,因使用方便與可及性高,使用範圍廣;加上近年來日益增多的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及不良於行的高齡者使用三輪或四輪電動代步車,跟行人混流衝突愈來愈多,因此要維護行人安全一定要循序漸進規畫實施先行之配套方案。
首先要先努力做到機車減量,以大台北地區為例,建議雙北合作,以減少新北市到台北市通勤的機車使用率二成為目標,作法是在雙北連接的各個跨市橋梁下的部分高灘地設機車轉乘免費停車場,以停車轉乘的方式(Park & Ride),讓新北機車族停車後免費搭接駁中巴到對岸最近捷運站,並使用特定更便宜的月票到台北市目的捷運站後再騎共享機車或共享自行車到公司或學校。當停車需求減少,再推動機車退出騎樓及人行道,將更能提高執行效率。
至於台北市區內的機車減量作法,則可善加運用各式共享運具作為捷運之二端起迄點接駁,如共享運具能更方便有效的使用,將可進而減少汽機車之持有率,達到交通減量之目標。
至於人行道之規畫設計,建議必須根據人行道之連貫性及一致性、人行道淨寬至少零點九公尺、行人專用空間的保護與步行環境無障礙設計等原則。其中行人專用空間的保護,建議目前廣設之綠底標線型人行道可以一般標線型人行道取代,將減少之成本加設回復型防撞桿,以防範車輛占用並保護行人安全。另外,人本交通之宣導教育及騎樓與人行道被違規占用之執法,建議可由社區協助執行,落實社區化交通管理目標。
(作者為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副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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