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收到一張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催檢通知書,裡頭最大的字是:七日未依規定檢驗 “處罰款2000元 ”,超大!
第二大的字是:未繳則送法務部執行處強制執行,周圍都空白,不注意都很難!
實在是不勝其擾,我打環保局專線,
我說:我有一台60年的古董機車,收到你們的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催檢通知書,可是現在我還在等國外的零件,現在不會發,請問怎麼辦?
答:那你要不要辦報廢?
我:小姐,報廢就不能領牌了ㄟ。
答:那你就把牌報廢就好。
我:那應該是報停吧?
答:啊!對!對!對!
我:可是修好又要再重新驗車領牌很麻煩,
而且現在這個號碼 我很喜歡,怎麼辦?
答:你還是想騎就對了,不想報廢?
我:這古董車比新車貴得多,我怎麼捨得報廢?
答:那你車號給我。
我:00XX00
答:李先生嗎?
我:是,我本人。
答:那修好再驗就好了,這段期間不會騎上路吧?
我:不會。
答:那這樣就可以了。
我:謝謝!
以上,僅供參考,車友請自行斟酌!
機車排氣檢驗罰款不繳 在 7car 小七車觀點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上個月發生了一件事令許多關懷本土車輛文化的愛車人忿忿不平,事情全是因為桃園縣政府環保局於6/30在官網公佈了自民國104年起,分三批禁止二行程機車於桃園縣境內行駛,違者每次罰款高達5,000元,此舉不但完全剝奪了民眾合法使用自身財產的權益,無論是否超過法定污染值,行駛便予以重罰的規定更是不符空保法立法精神;更誇張的是:新聞稿居然在第一段就直接挑明:若公告30天內沒有「太大異議」即公告施行。
眾所皆知,我國的機車環保法規乃全世界最嚴苛,嚴格的法規固然促進了機車產業的技術升級,造就我國獨步全球的輕型機車全面噴射化,對改善全國空氣品質有重大的貢獻,而且這幾年在環保署的努力之下,全國機車排氣定檢的制度更有效促進機車車主落實保養,亦是改善移動車輛廢氣排放最根本的解決之道。
由於引擎作動原理的不同,採用混合燃料潤滑的二行程車輛在HC的排放量的確是高於一般四行程車輛的,隨著環保法規對新出廠車輛的排廢標準日趨嚴格,二行程車輛早已無法通過政府對排污的要求,因此已於民國93年全面停產,隨著車齡的增加,二行程機車也已逐漸自行淘汰,達到了改善空氣品質的目的。
根據桃園縣環保局指出,目前桃園縣登記的機車數為114萬輛,其中二行程機車有26萬輛,而以平均值來說,二行程機車HC的排污是四行程機車的14倍,目前在桃園境內的26萬輛二行程機車對環境存有重大危害,因此站在支持環保的立場,桃園縣環保局這項禁止二行程機車於境內行駛的政策看似合理,理應獲得民眾一致支持,但為什麼卻反而引起了極大的反彈呢?
事實上,根據同份新聞稿指出,有89.4%的民眾會在使用10~20年時主動將車輛報廢,只有3.6%會使用超過20年以上,而我國車廠於民國93年起便不再生產二行程機車。換言之,目前這26萬輛的二行程機車已有許多落於民眾大量自行報廢的區間內,在三年後桃園縣環保局開始禁止二行程車輛行駛時,連最後出廠的二行程車輛車齡都已屆滿10年,保有數量一定會大幅下降,屆時大量減少的二行程車輛究竟會不會對環境造成重大污染,這點便有待商榷了。
此外,目前行駛於道路的二行程車輛,政府已訂立定檢及路邊攔檢制度來規範,車輛如果排污值超出規範,早有明確的罰則來處罰,而且這些車輛只要定期通過檢驗並按時繳納牌照稅,車輛本身便合乎法令規範並擁有道路使用權,也符合憲法保障人民財產及自由的範疇,地方政府單憑行政命令便想箝制人民合法使用自身財產的權利,這點更暴露了地方官員對於民眾的不夠尊重與基本常識的匱乏。
若再以政策執行面來看,檢視行政院環保署公佈的各縣市排氣定檢到檢率,桃園縣連續多年的到檢率均低於全國平均,機車定檢是促進車主落實保養最直接的方式,桃園縣環保局不思改善自己的執行力,卻反而因為自身效能不彰欲以剝奪民眾權益的方式來改善自身積弱不振的施政效能,如此便宜行事的作法實在令人不敢苟同。
最後,誠如桃園縣政府環保局自身指出,只有3.6%的民眾會使用機車超過20年以上,這些少數高齡的機車除了極少數仍為代步用途之外,多數均已成為了愛車人士的珍藏,不僅是車主個人心中的珍寶,更是台灣社會的應該被妥善保存的歷史文物,這些老車承載著每個人的記憶,隨著時間的累積也終將成為見證台灣文化與歷史的重要軌跡,極少數的老車不但對於整體的環境污染影響微乎其微,反而更能彰顯一個社會對於文化的傳承與重視。
降低桃空氣污染的方式非常多,對於特定車輛的趕盡殺絕除了凸顯了少數公務人員的顢頇傲慢又不具文化素養之外,更違背了為官必須以民為本的基本常識,懸崖勒馬方為正途。
發表於2012.08 汽車購買指南 小七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