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咩媽心情真的很down~
還記得咩媽在過年前一週與人發生車禍,被撞受傷嗎?!
經過一個多月後,初判表寄來了,肇事責任全在咩媽身上
因為我騎在單線雙向可以迴轉的路段欲迴轉,然後遭後方汽車追撞,一般來說這樣的狀況,法規是後車全責,但因為後車的行車紀錄器拍到我的方向燈沒亮 (我有打,但不知為何沒亮,可能壞了?!),總之因為方向燈沒亮所以我要負100%的肇事責任!
看到初判表後咩媽整個都傻了,但家人安慰我說:算了~還好人沒受很重的傷,機車就是自己修一修就好,對方的車碰撞當下外觀幾乎沒有大礙,只有車牌因為撞到我的車牌,所以她的車牌略微不平整,所以我猜應該頂多賠對方2萬的維修費,結果.....沒想到對方事發後並沒有馬上將車開去維修,而是等初判表下來(離事故發生時間已過1個多月),看到她無肇責後才開進原廠維修
咩媽以為看到自己需負全責已是很大的衝擊,但事實上最大的衝擊是,對方一開始估價維修單從4萬追加到12萬,最後最後的總維修費是16萬多!!!!!
警察當時有拍我們雙方車的損傷,她車外觀真的看起來沒怎麼樣,這16萬到底修了什麼?
對方保險表示,車體內多處「內傷」,所以所有零件換下來16萬多,光是左大燈8萬,但照片看起來她的燈就沒事啊,而且撞擊點又沒撞到燈,反正通通都說是內部卡榫,基座斷裂,這款車是紙糊的嗎?
因為咩媽騎機車,只有強制險,肇責又是在我身上,所以對方開多少,我就得自付?
一件小小碰撞車禍,這賠償合理嗎?
咩媽真的好Blue啊~~
你們還有聽過什麼誇張的賠償嗎?
#經過這次咩媽馬上去把機車險加重
#常騎機車的人請記取咩媽的經驗_務必加保第三人責任險
#新聞很常聽到為什麼應注意未注意和未保持安全距離這兩條_但為什麼都沒在我案出現
#從沒想過被撞也能衰成這樣
機車追撞賠償 在 搶救急診室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判決指出,陳女父親高齡79歲,母親也已76歲,陳女生前與父母感情甚篤,陳父得知陳女逝世時完全無法接受,母親更是情緒幾近崩潰,迄今無法釋懷,白髮人送黑髮人,受到嚴重精神打擊與痛苦,郭俊邑肇事後又沒有釋出任何善意,陳女父母因此各求償精神慰撫金1000萬元,加上撫養費、喪葬費等,陳父求償1438萬1952元,陳母求償1341萬2824元。
法官認為,陳女父母驟然喪女,頓失至親,和樂家庭就此破滅,從此無法再共享天倫之樂,而陳父陳母都已年邁無工作收入,判決郭男應賠償陳父638萬6266元、賠償陳母529萬6237元,合計1168萬2503元。可上訴。
機車追撞賠償 在 張耿輝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公車暴衝14傷議員質疑老舊
市長林右昌:要逐年降低車齡
基隆市公車處103線公車疑煞車失靈,在中正路沿途追撞機車再撞民宅造成14人受傷。車禍引發議會議員開議臨時動議討論,議員關切維修是否落實及車齡是否老舊的問題,要求全面檢討改善。市長林右昌說,市公車共155部,超過10年有6輛,汰換比率32%,車齡逐步降低,任內努力汰換市公車,也推動模範司機制度。
公車處長陳新埤說明,駕駛可能因為某些意外情況無法停車,往前衝撞,先撞3機車,再撞一路燈桿,再往左撞民宅,撞小貨車及3機車。吳姓司機駕車30年,身體健康良好,配合調查進行釐清。
陳新埤表示,維修部分有委外,工時都符合勞基法規定,路線的調整要慢慢陸續進行。如果因維修問題而肇事,維修廠商要負責賠償,但目前還要調查釐清,市府、警方已組專案小組。
#基隆大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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