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門_政大副校長疑虛構了蔡英文人事聘任的兩個時間點
11月28日立法院公聽會政大副校長王文杰透露了可能是虛構的兩個時間點,與許多人(包括彭文正教授,歐崇敬教授,及本人)所掌握的時間點明顯衝突。我們呼籲政大與教育部:不要封存蔡英文人事檔案,不要成為整個蔡英文論文門的共犯結構,以及不要崩壞本應嚴守中立的台灣文官制度。
王文杰副校長在公聽會透露了應是虛構的兩個時間點:
1)他說,蔡英文是於1984年8月1日直接以政大副教授聘任,沒有所謂「升等」的情形。
2)他又說,蔡英文在當時是先聘後審,後來審查通過後,教育部於1986年1月15日函覆檢送蔡英文的副教授聘書。
在此,本人要沈痛地指出,王副校長在公聽會裡為何要編造一個故事,虛構了兩個時間點,企圖呼應前大法官劉鐵錚9月21日的公開函,以遮掩蔡英文論文門所曝露的諸多破口。
第一,如果1984年8月1日是蔡英文初聘到政大的時間點,那麽她是如何可能擔任林桓碩士論文的指導教授?不要忘了,林桓在論文的序言裡明確地說,他是在1984年春天通過論文口試!
第二,政大於1983年5月23日收到一份來文字號「留2823」有關蔡英文央他人推薦的求職公文。經由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的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利用進階搜索):
https://near.archives.gov.tw/
大家可找到這份公文的案由內容有下面兩個關鍵詞:
---- 關鍵詞1: 「留英學生蔡英文」
---- 關鍵詞2: 「 請惠予優先延攬見覆」
非常清楚,自蔡英文於1982年11月10日退出倫敦政經學院(LSE)的碩博士學程後,她即喪失英國學生簽證身份,必須最遲兩個月內離開英國。也因此,她在1983年5月23日已託人推薦至政大謀教職。
為了對照方便,本人把1983至1990與蔡英文有關的政大/教育部公文收發等資料彙集如附表,而表內的每一份公文也有單獨的照片檔。所有這些資料全取自上述的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
第三,在收到5月23日「留2823」公文後,政大約隔了一個禮拜而於5月31日發出一份發文字號「政人1123」的人事公文。這份公文也查到兩個關鍵詞:
---- 關鍵詞1: 「留英學生蔡英文女士來校任教案」
---- 關鍵詞2: 「 法律」
我們雖然看不到公文全文,但由上面兩份公文查到的關鍵詞研判,政大發出「政人1123」公文應是聘任蔡英文為1983年8月起擔任「客座教師」的人事派令。如此的人事安排,蔡英文才有可能以「客座教師」的身份去指導林桓的碩士論文,不是嗎?
第四,上面提到,在公聽會裡,王文杰副校長說,教育部於1986年1月15日函覆檢送蔡英文的副教授聘書。但是,在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我們找不到這份有關教育部在1986年1月檢送副教授聘書的公文。我們在1984-1985年間可以找到三份(見附表)攸關審查客座教師蔡英文副教授資格的公文(政人3057,英代新,台審44264),但接續這三份公文後,就沒有下文。難道蔡英文的副教授資格當時沒有被審查通過?
第五,在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裡,本人找到一份令人驚訝的人事派令公文。如附表所示,這份公文的發文字號「政人1032」,是當時政大於1990年5月9日發出。本人查到這份公文有下面四個關鍵詞:
---- 關鍵詞1: 「蔡英文」
---- 關鍵詞2: 「 法律」
---- 關鍵詞3: 「專任副教授」
---- 關鍵詞4: 「 聘書」
綜合這四個關鍵詞,我們研判,1990年5月9日「政人1032」這份公文就是蔡英文的政大法律系專任副教授聘書。那麽王文杰副校長所提「1986年1月15日」發放副教授聘書的時間點是從何而來?又如何解釋蔡英文在1986年6月的法學評論裡仍然自稱「客座副教授」而不是「副教授」?
我們支持賀德芬教授在公聽會所做的呼籲,蔡英文是應該將她的人事檔案立刻解密。在動用國家機器封存直接証據的違法安排下,蔡英文以刑事起訴賀德芬教授,彭文正教授,以及本人,這不僅僅是一個最高權力者的誠信淪喪,更是侵犯被起訴這三位教授的基本人權,以及嚴重破壞台灣民主法制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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