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病平台】以病人角度來看急診檢傷
文/胡先生(病人)
急診病人近幾年來對檢傷系統的熟悉度已經大幅提升,也多半能尊重檢傷人員的尊業度,根據級數來進行等待,畢竟今天掛三級,需要等待半小時不等,未來某一天也可能會成為重症,希望醫師能儘速診斷治療,而不是延遲診斷或先把危及生命的自己晾在一旁。身為有文化的急診病人,我想會來急診的大家都有身體或心靈的需求未被滿足,但仍應該將檢傷分級奉為圭臬,而不是排隊領號碼牌的思維來候診。
急診在某些病人心中或許是快速門診,當重症病人不多時,的確有這種可能,但是身為急診病人更應該珍惜急診資源,不濫用不自私,這樣資源才能永續。
#善用醫療資源 #急診的功能 #急診傷病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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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急診相關之調整部分負擔方案,健保署近日提出,未來至醫學中心急診,於完成急診診療後,醫院依檢傷分類為3、4、5級者的部分負擔,由450元調高至550元;檢傷分類為第1、2級者部分負擔仍維持不變。
另,晚上12時至隔日早上6時,第3至5級不予調高部分負擔,以確切急診患者能及時獲得適切的照護。
台灣急診醫學會認為:
1. 要達成分級醫療成功與否的關鍵在於使基層醫療能得到病人的信心,有賴於提昇醫學中心以外的醫療機構對於急重症的照護品質。調漲醫學中心的部分負擔並不會產生太大的效果。由於健保對於急重症的給付過低,才導致醫學中心以外的醫療機構對於急重症的投入逐年減少,以致喪失病人的信心。因此根本之計乃是提高急重症給付,各層級的醫療機構加強急重症病人的照護能力與品質,使基層醫療能重拾病人的信賴。如此分級醫療才能水到渠成。
2. 檢傷分類為在急診前三分鐘的快速評估,只是用來區分病人病徵的急迫性,目的是作為看診順序的參考,無法完全反映最終疾病的嚴重度。故不應以檢傷級數來做判斷病人是不是為重症,更不適合作為調漲部分負擔之依據。而且會增加病人於急診就醫時與醫療人員產生糾紛。
3. 晚上12時至隔日早上6時,不予調高部分負擔,會誤導病人就醫習慣,易使病人與醫療人員產生糾紛。
4. 因此急診部分負擔如果要調整,應該不分檢傷級數,不分時段,一致調整。如果要以時間或檢傷來調整部分負擔,考量對急診醫護同仁的糾紛風險,本學會建議不如不要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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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急診部分負擔是「依檢傷級數調整」或「夜間不漲價」,都是不了解急診特性下的粗糙決策。檢傷分類只是用來區分病人病徵的急迫性,目的是作為看診順序的參考,無法完全反映最終疾病的嚴重度。舉例來說,一位70歲老人家上腹部痛,檢傷可能是3級,但做完心電圖後發現是急性心肌梗塞,要急作心導管。請問家屬能不能要求退錢?這不是在製造紛爭嗎?至於規劃夜間不漲部分負擔更是荒誕,把急診當成百貨商場,午夜12點進場可享降價優待,完全無視夜間醫療人力必須縮減以避免過勞的事實。難道這不是在找醫療人員的麻煩嗎?
中國附醫急診陳維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