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立委評鑑,榮獲優秀立委殊榮。
易餘從2月上任立法委員至今,無時無刻都戰戰競競,因為每張支持的選票都在檢驗我在國會的表現,第一會期我共舉辦過五場公聽會、八場記者會、提出十三案法律提案,這些成果都是團隊共同努力而來的,首次評鑑就獲得優秀立委殊榮,也是菜鳥團隊備受肯定的最大鼓勵。
評鑑結果易餘會當作是督促團隊的參考,不足之處謙卑學習、正確方向再接再厲,絕對不會讓故鄉嘉義的鄉親失望的。最後,特別向大家列表報告,我第一會期所推動的幾個重要法案,有些已經三讀通過,有些則要繼續打拼,謝謝這段時間大家給予的建議與評論,我們都會虛心接受。
1.「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財產處理條例」三讀通過。
2.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三讀通過。
3.「法院組織法刪除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廢除特偵組。
4.「檢察署組織法」偵查、公訴合一。
5.「陪審法草案」推動人民參與司法,解決恐龍法官問題。
6.廢止「蒙藏委員會組織法」。
💢立委評鑑新聞:
http://www.ccw.org.tw/p/25338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870的網紅管碧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31213管碧玲於今(12/13)日院會民進黨團變更議程,試圖闖關廢除特偵組時發言痛陳,特偵組違憲濫權非個人因素,而是制度必然。法院組織法第63-1條第三款:「特殊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危害社會秩序,經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指定之案件。」黃世銘據此不經行政程序簽辦,僅憑一張檢舉書即分發偵辦。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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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2 黨團記者會【莫忘今日許諾 領導司改向前】
司法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審查即將於13日展開,時代力量黨團於今(12)日召開記者會,針對11日晚間收到由正副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蔡烱燉填寫的「正副院長被提名人問卷調查表」作出回覆、評釋,並預告審查會議上將進行質詢的問題。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表示,正副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及蔡烱燉皆贊成的意見包括高等法院針對羈押準否之抗告應自為裁定、針對勞資爭議設置勞動法院或訂定特別訴訟程序、改革國家賠償制度,以及民事及刑事訴訟之第二審應改為事後審。徐永明呼籲兩位被提名人能記得承諾,堅持改革。
針對四項一致的意見,立委黃國昌補充,不管是訂定勞資爭議的特別訴訟程序、建立金字塔型的第二審改採事後審訴訟制度、以及高等法院應針對羈押準否之抗告自為裁定,早在十年前就開始倡議,卻遲遲未落實。至於國家賠償法,兩位都支持回復國家賠償法該有的樣貌,時代力量也希望兩位就任後能積極改革。
至於兩位意見不一致的部分,林昶佐指出,許宗力對於是否贊成單獨制定檢察官及檢察署組織法的態度較模糊,「考慮在未來時機成熟時制定」是怎麼樣的時機?如何能精確掌握檢察官與法官身分與職權上的異同?時代力量希望許宗力能進一步說明。而蔡烱燉表示贊成,和時代力量立場一致。
針對「如何落實民事訴訟法第三審言詞辯論規定」一題,林昶佐表示,時代力量想了解的是,許宗力指的「常態性言詞辯論之障礙,主要不在於規範層面,而是如何落實規範。」是否等同於蔡烱燉提出最高法院民、刑事庭會議已在近日訂定的「言詞辯論要點」?
黃國昌補充,言詞辯論在刑事案件是「非必要可以不開」,但民事是必要才可以不開,但最高法院竟然無視立法者在2003時修法的內容,「把例外當原則,把原則當例外」,不開言詞辯論。對此,蔡烱燉的回應比較「蒼白」,並非有效的回應,許宗力則是清楚要求資訊公開透明,並將支持「推動終審法院常態性開庭」做為選任最高(行政)法院之庭長或法官調派任命之參考因素,黃國昌表示,「這最起碼還有一點制約效果。」
在「大法官是否應接受評鑑」一題中,立委洪慈庸說,許宗力認為大法官「沒有不能接受評鑑的道理」,蔡烱燉則認為應依自律實施辦法召開自律會議,對此,時代力量認為評鑑的確有其困難,但仍有必要性,應儘速予以研議。
針對「如何進行法官考選及訓練制度」一題,許宗力跟時代力量意見一致,認為應有足夠工作經驗才有報考資格,蔡烱燉則是認為可繼續以考試的方式,佐以現行遴選律師轉任法官制度,選用法官。
「如何進行法官監督及淘汰制度之改革」一題,立委高潞·以用說明,許宗力提出的改革方向較完整;「如何走向保護人民權利的釋憲制度」一題, 許宗力的見解也較完整。徐永明總結,從兩位對以上題目不同的見解,可看出學者出身和是否有實務經驗之間有差異。黃國昌也預告,接下來的審查將會針對司法改革、憲法權力分立、人權保障及憲法明定的國家定位,作為質詢內容。
至於媒體提問蔡政府日前提名十一位監察委員,是否跟選前「廢監察院」的主張相牴觸、政策髮夾彎?徐永明表示,應回到三權分立,與其提名十一位監察委員,不如透過修憲方式將考試院及監察院予以廢除。黃國昌說,時代力量了解修憲有四分之三的高門檻難度,但現在仍應該開始啟動,也呼籲國民黨不要阻擋。
在修憲以前,黃國昌指出有其他可著力的部分,例如時代力量曾針對《考試院組織法》提過可大幅下降考試委員人數的修法版本,將任期由六年縮短為四年、十九人下修為七人,在公務資源相對有限的情況下,把資源花在刀口上,「還是會有很正面積極的意義。」
至於國民黨質疑許宗力再任資格有疑慮,黃國昌表示,當天在場的重要憲法學者張文貞、陳英鈐及林鈺雄,都清楚解釋許宗力沒有再任問題,作為一個法律人,他也持同樣看法,且到目前為止,也未看到國民黨提出具體的指責,因此無法進一步評論。
檢察署組織 在 徐永明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61012永明live: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權全院委員會公聽會發言摘要
今天非常高興各位同仁來參加這樣的公聽會,出席費實在不多,又要花那麼多時間,真的是非常感謝。
聽完各位發言後,有些部分想要討論,其實昨天 <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有提出書面的問卷給這七位大法官候選人,其中有九問昨天已經有書面的回應出來,至少我看到許宗力教授、蔡炯燉法官等被提名人都有。那我也希望說,其實各位專家學者手上也有,上面有很多具體的問題可以參考。另外,時代力量也有十問。
第一
針對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問卷調查,昨天我們也拿到院長提名跟副院長被提名人他們的回應,那其實我很希望等下可以針對這些具體事項跟各位專家學者談。談到底司改內容是甚麼?那顯然具體內容是甚麼可以討論,民眾對司法改革的期待是很高的,蔡總統就職演說談到司改的時候,下面掌聲是最響亮的,那顯然民眾覺得司法對於他們的影響越來越大,或在社會觀感上面,這些是台灣社會往前進步需要解決的問題。
今天很高興各位來,因為我也在想,為甚麼大法官是總統提名,可是卻是立法院要行使同意權,所以顯然不只是考核這些被提名人的能力,否則我們就用考試解決這個問題就好,大法官是一個政治社會力量的展現,還有社會進步價值的展現,所以我們會行使人事同意權。
其實我們也知道說,在美國對於大法官角色的認定,從過去的比較被動到積極,其實很多釋憲案會改變或是進一步引導政治社會的改革。我們也是在此角度下參與,時代力量也認為因為這樣子,所以整個大法官人事同意權行使應該更周延。
而且希望以後審查密度可以更強一些,為甚麼?因為大法官未來角色太重要,大概有幾個層面,第一,司法體系作為三權之一,如我前面所說,它不能只是被動,有很多時候,其判決會影響政治社會議題,甚至主動影響思想潮流,甚至很多時候很多人認為那是意識型態的展現,雖然很多人認為意識型態是不好的詞,可是意識型態其實基本上是對美好社會的描述,只是說這個描述方向、內容,有多元的看法。
所以我們在審查時大法官時,我們會問很多實質的問題,譬如說,以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的九問中,其中第五題問得很清楚:是否贊成廢除死刑?死刑是否違憲?若欲廢除死刑?是否有配套措施?
我也希望專家學者可以針對此討論,或參考其回應內容。這不算是洩題,而是清楚聚焦,我相信在未來這幾天,甚至下禮拜,這些書面回覆都是大法官審查過程的重點,包括對性別平權的看法、對性傾向權利的保障,或對同性婚姻、通姦除罪化等議題的看法。再來就是關於原住民各自不同習慣,如何確定多元法律主義在釋憲中落實?這些問題其實都很實際,也對這個政治社會的改革很重要。
而跟轉型正義議題有關的,就是所謂既得權保障的問題,對於第三人財產權之保障,以釋憲者的角度要如何解決,未來黨委員會在處理不當黨產的時候,可能都會需要面對。其實今天公聽會比上一次好,開始聚焦在這些實質議題的討論,上一次花很多時間談再任跟連任的問題。
我一直認為我們是個民主法治國家,我們對人民的權利義務有清楚的規範,所以今天的討論很好,回到到底實質內容是甚麼?這些大法官對於很多議題的立場是甚麼?甚至他們的價值?他們的意識型態的立場是甚麼?都可以供民眾檢驗。
第二
而司法院正副院長的職責又與大法官有些差別,因為我們知道大法官不介入司法院的行政事務、人事調動、行政管考或是司法政策,這都是司法院長的職責。所以對於正副院長,時代力量的問題是:是否贊成單獨制定檢察官法以及檢察署組織法?我想這在法律界已經不是新的議題,討論已經很久了,因為現行法律同時規範法官和檢察官,但是我們又知道說檢察官跟法官之間有差異,它有司法權又有行政權的性質差別,所以這時真的能夠合併在一起嗎?還是可以在既有的法官法內作個區分?
而我們前面提到法官,其實他們有評鑑,但時代力量提出大法官也是法官之一,那它們是否應該接受評鑑?若假設有大法官評鑑制度比較好,那現行的評鑑制度,是否因為大法官產生新的問題?那這些問題未來的司法院正副院長怎麼看,我想是很重要的。
再來就是關於釋憲,人民權力的釋憲制度,方才先進有提到,是否贊成直接引進個案判決為對象的憲法訴願,方才先進有支持有不同意見的,但我們想問:如果這個引進個案判決為對象的憲法訴願,是否對人民權利義務保障更好?
第三
近期幾個案子,民眾對司法最大的困惑就是說,關於所謂訴訟羈押准否之決定,高等法院、地方法院意見不一致時,高等法院大多只是撤銷發回,法院之間好像不同意見,來來回回,除了效率問題還有人民權利義務的保障,還有對於整體司法的觀感,高等法院針對羈押准否之抗告應否自為裁定?
另外,對於不同議題,例如像是勞資爭議這樣特別的訴訟程序?那國家賠償制度使否有改革?是否贊成設置勞動法院或訂定勞資爭議特別訴訟程序?我想提這些政治社會議題、關於司法制度司法改革內容,其實是蠻具體的,希望這個公聽會與接下來的審查能夠幫助愈來愈聚焦,讓民眾清楚這些大法官被提名人的價值,以及對未來司法改革的方向有一個期待。
檢察署組織 在 管碧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31213管碧玲於今(12/13)日院會民進黨團變更議程,試圖闖關廢除特偵組時發言痛陳,特偵組違憲濫權非個人因素,而是制度必然。法院組織法第63-1條第三款:「特殊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危害社會秩序,經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指定之案件。」黃世銘據此不經行政程序簽辦,僅憑一張檢舉書即分發偵辦。當初設計了這個錯誤的制度,賦與檢察總長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化,在司法檢察體系造就了特偵這個大怪獸。為了民主,務必廢除特偵組。
檢察署組織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法務部廉政署創立至今,肅貪績效有待考驗,不過編出國考察預算,編得很大方!立委發現,廉政署連續兩年都到中國大陸考察反貪腐,前年到大連,去年又到山東,參加國際反貪年會,花費近百萬,但明明對岸官員貪腐情況遠比台灣嚴重,雖然廉政署澄清這是國際座談會,但部份重複編列預算,已經引發質疑。
法務部廉政署反貪影片:「我們蒐證非常的完整,你就是這貪汙案的犯罪者。」
官員汙錢無所遁形,廉政署廣告猛打「反貪腐」,光政令宣傳還不夠,攤開103年度預算書,廉政署想跨海取經,到大陸港澳進行打擊貪瀆犯罪,不過到對岸考察「反貪腐」,真的有效嗎?
大陸媒體:「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昨天公布截至10月7日,共接到中秋、國慶兩節期間,不正之風問題舉報917件。」
中國大陸貪汙黑金更誇張,廉政署連續兩年派人參加國際反貪局聯合會,前年去大連開會,恰是薄熙來貪汙大本營,去年又到山東,每年砸42萬的行程,光是兩年來就花了84萬到大陸參加「反貪會」,這公帑花的值不值?
民進黨立委林佳龍:「一個也沒有打擊到,沒有逃犯被抓到,結果變成是跟名目不合,然後跑去旅遊,去拜會一些很奇怪的單位。」
綠營抨擊這根本亂花納稅人的錢,畢竟根據國際透明組織公布的反貪指標,我國排名37,大陸遠在80名,哪有向後學習的道理,另外,過去法務部已經編列301萬,用在雙方簽署「兩岸打擊犯罪司法互助協議」,現在又多編考察費,考察那麼多,真有辦到什麼大尾嗎?
今年9月台南地檢察署檢察官顏漢文貪汙遭法辦,這是廉政署成立以來的近期功績,不過卻不見辦什麼重大指標貪汙案,這兩年又砸近百萬,到大陸「考察」反貪,引發質疑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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