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她們的故事:女性主題週※
維金尼亞.吳爾芙《自己的房間》節選:
「假使說莎士比亞有一個天才洋溢的妹妹」
儘管如此,但當我看著書架上莎士比亞的作品時,我不禁想到那位英國神長(註)至少在這種看法上是對的;任何婦女,完完全全不可能在莎士比亞那個年紀寫出莎士比亞的作品來。
因為事實很難把握住,那麼就讓我想像一下吧,假使說莎士比亞有一個天才洋溢的妹妹,我就叫她朱蒂絲吧!那麼,會怎麼樣呢?莎士比亞或者──自他的母親繼承了一些財產──他自己進了學校可能學了拉丁文── 讀了歐維德、魏吉爾和霍瑞斯──初級文法和理則學。如眾所周知他是個不馴的孩子,他偷抓兔子,甚或偷射人家養的鹿,不到結婚年齡就和鄰居的女子結婚了,不到十個月,她就生下了他的小孩。那種放蕩的行為使他在故鄉待不下去了,遂到倫敦去踫運氣。他似乎是對戲臺有興趣;他開始在戲院門邊替人看馬。很快的,他得到了戲院裡的差事,成為一個成功的伶人,他生活在當時世界中心的大都會裡,和各種人都有交往,和各種人都認識,在臺上表演他的藝術,在街頭磨練他的機智,甚至於能混進女皇的宮闕了。
同時,他那才華不凡的妹妹,我們想像她仍留在家中。她像她老兄一樣的富於冒險精神,富於想像力,一樣的想到外面去闖闖。她沒有機會學文法和理則學,更不消說讀霍瑞斯和魏吉爾了。她偶然間會撿到一本書,也許是她哥哥的書,就讀了幾頁。但是這時她的爹媽進來了,要她補襪子,看鍋裡煮的東西,不要對著書本和紙筆恍恍惚惚的。他們可能會對她的口氣很嚴又很和藹,因為他們是很實在的人,他們了解女人的生活條件,他們更深愛着這個女兒──事實上,她很可能是她父親的掌上明珠。或者,她在堆放蘋果的閣樓上暗中寫幾頁,但總小心藏放好,要不就是放在火裡燒了。
然而,她才剛剛十幾歲,就由家人主張著訂與鄰居賣羊毛那家的兒子為妻了。她哭喊着說她最恨結婚,就為了這個挨了她父親一頓痛打。隨後他不再申斥她了,卻向她說好話,希望她不要在她婚事上使父親失了體面,丟了臉。他說,他會給她一串珠鍊或者一件漂亮的襯衣,他說話的時候,淚水滿眶。
她如何能反抗他呢?她如何能傷他的心呢?她自己的天才鼓動着她出走。她把自己的東西打了一個小包,一個夏夜,她用繩子將自己放下,就跑到倫敦去了。那時她還不到十七歲。籬邊的鳥兒不見得唱得比她更美妙。她有敏捷的想像力,在字的音律方面,和她哥哥同樣的有才分,她也對戲院感興趣。她站在戲院門口;她說,她要演戲。男人們當著她的面取笑她。那個經理──一個肥胖,碎嘴的人──哈哈大笑。他叫嚷着,捲毛小狗舞蹈就好像女子演戲──他敢說,沒有女人可能做個伶人。他暗示──你可以想像得到,他暗示些甚麼。她在技藝方面得不到受訓練的機會。她能夠在小酒館中吃飯,或午夜在街上閒蕩嗎?
然而她的才分是在編造小說方面,亟願在男女的生活中以及研究他們的行為方式中得到大量的養料。最後──因為她很年輕,面部像極了她那位詩人哥哥莎士比亞,有同樣的灰眼和極彎的蛾眉──最後,那個尼克格林──伶人兼經理的那個人,可憐上她。她發現她由那位紳士懷了孕,而於是──誰能丈量出來──當一個詩人的心,被拘囿,且千頭萬緒的紛亂忐忑在一個女性的體內時,是何等的焦灼、激憤?在一個冬夜自殺了,就被埋在十字街頭,就在「象與堡」酒店外面的公共汽車站那裡。
我想,如果在莎士比亞時代,一個女人有莎士比亞的天才,她的事蹟多少就是這樣。但是,就我這方面來說,我同意那位故去神長的看法(假如他當真是神長的話)。他的意思是,在莎士比亞時代的婦女,會有莎士比亞那樣的天才,根本就不會在勞苦、未受教、做奴役的人當中產生。一位這樣的天才絕不會產生在英國的撒克遜和不列顛人之中。在今天也不會產生在勞動者當中。又如何能產生在婦女之中呢?
(節選者註)英國神長為該篇前文提及,吳爾芙並未指明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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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世紀初期以前,有些人證諸過往的歷史事實,認為唯有男性之中才能誕生偉大的詩人、作家,他們會舉例說,女子裡頭就從未出現過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這樣的文學天才。因此,吳爾芙假設了一個人物,莎士比亞若有一個才華洋溢的妹妹,那麼他的妹妹是否有幸留下聲名呢?答案自然是否定的,這位/這些女子恐怕只能埋沒才華,甚或淒慘地死去。
雖然只是想像出來的人物、場景,讀來卻完全合乎情理。當時沒產生偉大的女性作家,並不是女性的問題,而是時代、環境的問題(就如當時的勞工階級、被奴役的人,也不可能產生偉大的作家那樣)。
以此篇作為「女性主題週」的壓軸,重點並不在於隨著吳爾芙,批判那些帶有定見的人們,而是在提醒我們,人類很容易因為所見的現象、事實而落入思維定見,而那可能是偏見:就像女性不可能成為偉大的作家,女性不應參政。其實那樣的年代,離我們並不太遙遠。現代的人們,依然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偏見(不只是對女性的,也有對男性的;不只在性別議題上,政治、族群、文化等各種議題上均有),我們也不可能完全泯除偏見,但是多聆聽不同的聲音,多閱讀及思考,會讓我們更懂得寬容與諒解。
#吳爾芙(#VirginiaWoolf)創作
#陳宛詩 手寫
#李蕪 節選、簡述
※副標題為我們所加,另,為便於網路上閱讀,分段較原文為多。
※維金尼亞‧吳爾芙(Virginia Woolf,1882-1941)《自己的房間》(A Room of One’s Own)(#張秀亞 譯,天培文化,2018年12月,經典紀念版,原為臺灣最早的譯本)。
歷史事實 舉例 在 幹幹貓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來漲知識
(每次有人耍低能之後 就能看到許多優質好文
換ㄍ角度想 這些智障言論對於社會的對話也4很有幫助ㄉㄋ)
台灣新上任的行政院發言人 Kolas Yotaka 出身阿美族,因為希望使用阿美語呈現她的名字,而非漢語音譯──谷辣斯·尤達卡──而遭到不知道在紅什麼的 #朱學恒 批評,諷刺反正也不會有人記得她的名字,隨朱姓宅神起舞的網友如群魔亂舞,讓我看了更多的是感到荒唐,而非難過。
非常需要釐清的概念有好幾個,首先是「語言」與「文字」。
「#語言」和「#文字」是兩個分離的概念,根據 Ethnologue(民族語言網),所舉例的7097個活著的語言中,有3188個語言沒有文字,但這並不妨礙他們身為語言的地位,因為成為一個「語言」與否,「文字」從來不是構成要素。
「語言」通常指的是一種有限的符號系統,「有限」指的是文法有限、語音有限,但人類使用這種有限的符號系統來表達無限多種可能的語意,並且語意的內涵可以超越時空,可以談論過去發生的事情、可以討論未來,甚至可能可以談論實際上不存在或沒見過的事情(比如謠言、傳說、夢境)。
「文字」只是「語言」這種符號系統所「附身」的一種媒介,語言學稱之為「#模態」(modality),「語言」還有很多種模態可以附身,比如用嘴巴講(如口語)、用手比劃(如手語)、用手摸(如盲人點字)。所以,「文字」只不過是眾多種模態的其中一種管道罷了,沒什麼了不起的。
而 Kolas Yotaka 的族語阿美語/邦查語(Amis/Pangcah)是Ethnologue 所列舉中,有發展出文字的那 3909 個語言之一,使用的文字是 Latin script(拉丁文字)。
我們因此來到了需要釐清的第二組概念──「文字」這種模態是怎麼一回事?
語言學家 Philip Baker 曾試圖幫助大家釐清「文字」下面兩個相關的概念:#書寫系統(writing system; script)與 #正寫法(orthography)。
「書寫系統」是任何能夠以文字呈現語言的工具;「正寫法」指的則是特定語言習慣或提議使用的書寫系統。「正寫法」通常涉及語言如何使用那個書寫系統的一套慣例。
舉例來說,這個世界上有的書寫系統種類其實不多,根據某些原則可以分成五至六類,是圖像或拼音,拼音文字的話是只寫子音、還是母音子音都寫、或是母音變成小小的陪襯黏在子音上……等等。
比較有名的書寫系統像是日本人發明的假名、中國人發明的漢字、古羅馬人發明的拉丁文字、韓國人發明的諺文、印度人發明的天城文……等等。
我之所以加上「發明」兩字,是為了強調縱使書寫系統是由特定一個地方的人發明的,但發明出來的文字並不專屬於他們所有,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人,只要高興都可以使用那種書寫系統來呈現自己的語言。
讓我們來複習一下:我之所以把成衣業的英語寫成 Clothing industry,是根據英語使用「#拉丁書寫系統」所訂定的「英語正寫法」。
大家現在看到我打的中文字,是根據中華民國使用「漢字書寫系統」所訂定的「標準漢語正寫法」,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樣也使用了「漢字書寫系統」訂定他們的「標準漢語正寫法」,只是我們的正寫法長得不一樣,但原則上我們使用了相同的書寫系統。
同理,台灣的原住民族在歷史上有很長一段時間,並不覺得他們有需要透過文字這種模態來表達他們的語言,直到荷蘭人治理台灣,傳教士來台,為了傳教也好,簽約也好,這些語言(比如西拉雅語),才開始選擇要採用文字模態,而選用的就是歐洲人帶進來的「拉丁書寫系統」,當時也就規範出一套阿美語應該如何使用拉丁書寫系統的正寫法,而這套正寫法會經過時間演變而改變,直到 2005 年原住民委員會召開會議確認各原住民族語的正寫法。
所以,Kolas Yotaka 不叫做她的英文名字,這就是她的阿美文名字,念法就是阿美語的發音,就如同 Ma Ying-jeou 不是馬英九的英文名字,只是一個以拉丁書寫系統寫成的中文名字,念起來一樣是ㄇㄚˇ ㄧㄥ ㄐㄧㄡˇ──題外話,下次外國人問你的中文名字是什麼,你可以寫你的拉丁轉寫,然後念中文發音,不用自己轉換成怪腔怪調的發音,也可能不是要你寫他看起來像符咒的漢字,除非他主動想知道或者你想解釋字義。
原住民族在日本治理時期初期,戶籍登記上,使用假名書寫系統記載自己的名字,並且是使用書寫外來語為主的片假名,到了後期,更改為「和名」,就與原本的族語名沒有關係;戰後漢人再次掌權,原住民改為「漢名」,但依然與原本的名字沒有關係──就像漢人的漢名(如蔡依林)和英語名(Jolin)一樣無關──到了 1995 年,修改《姓名條例》,原住民族才得以採用漢字書寫系統來書寫他們的族語名字。2000年,政府再開放原住民族可以羅馬書寫系統登記族名之原文,也就是原住民族最早開始採用文字這種東西時,選用的那套書寫系統。
當然你可以認為,既然書寫系統百百種,也沒有好壞之分,為何原住民族不願意以漢字書寫系統來表記他們的族語名字?
這邊我們要進入第三組概念的釐清:「#正寫法」(orthography)與「#讀寫實踐」(literacy practice)。
我們在討論「正寫法」時,基本上是不管人的感受的,單純討論如何將原料(書寫系統)變成一套設計(正寫法),以及這套設計(正寫法)是否能完整表達客戶需要表達的概念(語言)。
在正寫法的討論中,我們會發現漢字書寫系統本身並不是拼音文字,而是表意文字(logography),大部分漢字的發明,當時就不是為了表達語音而設計的,而許多漢字本身是自帶語意的,不像拉丁字母本身沒有任何意思。換言之, “Kolas” 寫成「谷辣斯」的時候,不免會想到是在「辣」什麼?
再加上,我們目前採用的漢字系統所表記的發音是國語(華語)的發音,也就是說,我們基本上是用了設計給別的客戶的設計產品,來將就地要原住民用,還改變了原住民族作為一個客戶,所要求的設計概念(原住民族語),明明Kolas的s就是念一聲輕輕的s,結果這個設計產品硬生生更改客戶委託的設計概念,從s變成自帶母音的ㄙ。
況且,台灣也從來沒有像中國那樣推出過《少数民族人名汉字音译转写规范基本原则》,所以漢字書寫系統基本上從來沒有成為過原住民族語的正寫法。
所以從「正寫法」來看,在這個「設計委託案」裡,漢字書寫系統本身就不是什麼可以交差給客戶的好設計。
我們再看得多一點,就會發現相關的討論還牽涉了「讀寫實踐」(literacy practice),「讀寫實踐」這個概念則討論了人的感受,人如何理解正寫法或書寫系統,也就是,推出來的設計產品(正寫法)或原料(書寫系統),先不論是否能妥切表達客戶要的設計概念,客戶到底喜不喜歡?感覺如何?如果客戶本身有蠶豆症,就算你覺得他所希望嚐到的料理,用蠶豆入菜非常適合,那你也不能用。
原住民族在福爾摩沙這個島上,從歷史事實來看,的確就是被大批外來的漢人所剝奪了他們的土地,相較之下,在當代可見的集體歷史記憶再現中,漢人常是那群令原住民族流離失所的外族,而較少指向歐洲人,而眼睜睜看見的,當前的政權仍是一個漢人主導的政權、漢人撰寫的法律、漢人為中心的語言政策,原住民族如何想要把最能彰顯文化身分認同的「語言」,託付給這個意象上指向「漢人」的書寫系統?
「讀寫實踐」認為語言使用者使用一種正寫法或書寫系統,就是一種「社會實踐」,既然是社會實踐,就不可能脫離歷史、社會與政治中的權力關係,如同一個活在科索沃的人──從塞爾維亞獨立出來的科索沃──是要用Kosovo(塞爾維亞語)還是Kosova(阿爾巴尼亞語)來指稱自己的國家,本身就是高度政治的,你等於是在選邊站,若要保持中立,你就得寫成Kosov@。
一個原住民族人進入這個漢人主導的政權體制中,希望大家使用她的名字,這個根據拉丁書寫系統而來的阿美語正寫法寫成的──「真正的名字」──本身當然是政治的,但作為眼睛雪亮的人,我們應當要知道這個讀寫實踐所牽涉的政治,並不是藍綠之間的兩岸政治,而是原住民族與漢人之間的族群政治,在了解到這層嚴肅的族群關係後,我們才能知道朱姓名嘴到底是在拿什麼議題來成就他自身──我必須說──那令人作嘔的知名度。
(照片為苗栗泰安鄉的象鼻國小,語言教學為澤敖利泰雅語)
歷史事實 舉例 在 福佳與林忌創作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林忌:...書中獨特的視野,就是不以漢人的中華本位主義,而是以中央歐亞本位,去觀察拓拔李氏唐朝的歷史,包括點出唐朝和漢朝的不同,以至有多少是外來的成份,去質疑究竟唐朝是否一個真正的「漢人皇朝」;例如以突厥各族都稱為唐朝為「拓拔」(Tabγač)等作為切入點,質疑唐朝的「中華正統」;唐帝國與突厥、回鶻、吐蕃始終屬「敵國」關係,這些帝國、王國、部落等,都是足以和唐朝匹敵的對手,而非漢人典籍內所書的「冊封」。
更為出色的,則是以遊牧民族角度,去寫安史之亂,即指出因為技術的進步,騎兵的遊牧民族,在之後近五百年時間橫掃歐亞大陸各個以農立國的帝國,正是這種技術轉變的結果,而非傳統史觀的所謂「治亂興衰」,把之視為天命的甚麼「久分必合,久合必分」。然而要理性討論上述問題最困難的,正由於民族主義對竄改歷史以至對大家的洗腦,都是非常徹底的;每一次要討論這些問題,必須先提醒大家一個最基本的歷史事實︰民族主義,即要建立以民族為本位的國家,其實是來自唐朝滅亡近千年後的法國大革命;在此之前,只有皇朝,沒有國家;因此異族作為君主,從來都不是甚麼問題;因此唐朝來自拓拔家的帝國,不會影響其作為「中國地區」的皇帝的身份問題,但更不能因此把「唐朝」就當成是中國這個民族國家,兩者的錯誤,其實是相同的。
舉例說,英國今日的皇室,在一次大戰才「本土化」改名為溫莎皇朝,而擺脫本身出自德意志諸候薩克森—科堡(Saxe-Coburg),以至較早前的漢諾威(Hannover);再早之前,奠定之後英格蘭一千年歷史的征服者威廉(1066),在登陸時的爵位,正是法蘭西的諾曼第公爵,因此異族入主一個帝國或王國,取得該國的王位,其王室本身並不是重點,原因就是當年根本沒有民族主義;出問題的,其實是後代受到民族主義洗腦式的影響,如把獅心王查理視為「英國民族英雄」,或把唐太宗李世民視為「中國民族英雄」,這才是最大的問題.......(未完,全文按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