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夜之後,浪浪並未迎來曙光,人也是。
現行流浪狗的根本問題不外乎是:零撲殺卻沒做好源頭管理,動保法規嚴但沒人力執行,出了事沒有人出面負責。但,#除了互相指責我們還能做什麼?
在開始深入談流浪狗議題之前,我想邀請大家一起想像: #20年後的台灣是什麼樣子?
1. 街上都看不到遊蕩犬
2. 每隻狗都有人負責照顧
3. 不用再害怕被狗追/咬
雖然這三個選項看起來是同一件事情,但其實卻又非常不一樣。
#街上看不到遊蕩犬:可能是流浪狗、放養狗都一律被抓到收容所,或是被限定在一定活動範圍的專區。若再加上飼主觀念大幅提升,為狗狗做好絕育,且不棄養,遊蕩犬就極有可能漸漸消失在街上。
#每隻狗都有人負責照顧:這邊的「人」指的不一定是飼主,也可能是餵養人,狗狗也有可能是放養在外面,總之出了事情就會有人要負責,並賠償受害人。
#不用再害怕被狗追咬:這或許是最多人的期盼,但動物行為人又無法完全控制,要嘛是街上都沒有遊蕩犬 ; 或是雖然有,但只要有人覺得受到威脅,就可以通報捕狗大隊來抓走,狗狗被關到收容所。最終能夠在街上生活的遊盪犬都是跟人互動良好,且有人負責照顧的。
不管想要達成上面哪一個目標,就現行台灣的狀況,如果沒有改變,再過 20 年也還是老樣子。
👉【#問題出在哪】
1️⃣ #沒有源頭管理的零撲殺,只是讓問題從收容所換到街上,#讓安樂死變成不安樂的死。
紀錄片《十二夜2 回到第零天》就是在從各個面向探討零撲殺上路之後的現況。收容所爆滿所以流浪狗數量變多,公部門和各個協會忙著家戶拜訪宣導、抓流浪狗、做下鄉絕育、推廣生命教育,但短期來看似乎趕不上野狗和未絕育家犬繁殖的速度,都市和鄉下的觀念差異,也造成問題不斷惡性循環。
到頭來,街上遊蕩犬數量無法有效控,更多的是被攻擊、路殺、病死的狗。#各地收容所也因為超載狗狗互咬受傷事件層出不窮,甚至一輩子在裡面被關到死的也有。
2️⃣ 法規要求飼主植入晶片、未經申請禁止繁殖,但開罰案例少之又少;一來沒稽查人力,二來罰則雖重但都以勸導為主。
現行的動保法雖然已明文規定飼主要為寵物施打晶片並做寵物登記,不然會有相關罰則,但 #依然有非常多的民眾沒有幫寵物打晶片或做寵物登記,可能是不清楚相關規定,也可能是覺得麻煩還要花錢,甚至還有放養的狗也不承認是自己養的。
未絕育私下繁殖的問題就更複雜了。根據行政院農委會的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截自今年 7 月底,全台灣有寵物登記的犬隻總計約 163 萬隻,其中有高達 56 萬隻,超過三成,是沒有絕育或沒有申報的,但政府也不會主動要求限期改善,更不用提寄罰單給飼主。
#有些觀念較落後的長輩認為絕育後未來就沒有狗狗可以養了,或是結紮後狗狗就不兇無法看門,也有人認為生育是動物的權利,不能隨便絕育,需要花費很大的氣力去溝通,還不一定有效。
公部門也因為相關罰則過重,例如寵物未結紮又沒申請免絕育規定要罰 5 至 25 萬,所以動保單位都不太敢積極開罰,怕惹民怨,加上沒有人力做挨家挨戶做調查,也造成私下繁殖未申報的情況持續發生。
3️⃣ 被棄養或野外繁殖的犬隻大多是米克斯,通常都沒有寵物晶片,出了事找不到飼主負責,要餵養人承擔又不太可能。
源頭管理沒辦法落實,絕育速度又跟不上,遊蕩犬數量居高不下,政府沒辦法通通收容,只好讓牠們待在街上,#照顧流浪狗的重擔就落在愛媽身上,不然所謂的自然淘汰,其實比安樂死還殘忍。
除了花自己的錢餵食,不少愛媽還會配合相關單位抓狗結紮,或是通報新狗,這些原本是政府應該做的,但愛媽擔起來。如果因此出事情要愛媽負責,那也說不過去,#真正該負責的是沒做好源頭管理的政府。
👉【#什麼方法是有效的】
✅ #高強度絕育,防止流浪狗、放養犬、遺失或棄養寵物不斷繁殖。
「撲殺不是解方,絕育才是。」
在《 十二夜2:回到第零天 》紀錄片中,我們可以看到 台灣之心愛護動物協會 HOTAC 的「下鄉絕育」; 相信動物(社團法人台灣懷生相信動物協會) 「地毯式普查」的結紮計劃,各協會志工挨家挨戶到社會角落宣導飼主責任,免費協助寵物晶片登記、結紮。此外,針對流浪狗的絕育也和愛媽合作,提高執行效率。
政府單單用 TNVR 來作為零撲殺的配套措施,其實是遠遠不足,因為 TNVR 只在處理末端的問題,但前端的家犬私下繁殖的問題完全沒有解決,只要一旦被棄養,就會造成流浪狗的數量繼續攀升。唯有短時間投入大量資源高強度、#全面性的絕育才有可能讓問題獲得舒緩。
✅ #增加動保人力,地毯式普查揪出家犬未做寵物登記黑數,同時提升飼主觀念,降低違法繁殖和棄養。
從相信動物協會在新北市的地毯式普查可以發現,許多較山區或鄉下地方的家戶是沒有幫家犬做寵物登記的觀念,更不用說結紮,光是溝通就要耗費非常大的力氣。
家犬普查是一個非常耗費人力的工作,單靠幾個協會要完成全台灣的普查,恐怕緩不濟急,追不上流浪狗或未絕育家犬繁殖的速度,所以公部門一定也要投入大量資源一起合作才行。
除了地毯式普查之外,查緝違法繁殖和棄養也是需要耗費相當多的人力,而且只有公權力介入,嚴懲開罰,才有可能達到目的。
✅ #政府培訓餵養人成為區域族群管理員,控制遊蕩犬數量,並協助通報棄養和抓狗絕育。
現行愛媽的角色看似是造成流浪狗群聚、傷人的主因,但最根本的問題還是上面提到的三點。與不切實際地其禁止一切餵養行為,倒不如將愛媽納入區域族群管理的政策當中。
透過培訓愛媽,讓他們知道絕育的重要性,並願意主動提供協助。同時間做為管理員,定期回報該區域流浪狗的數量和狀態。一旦發現有未曾看過的新狗,第一時間就通報相關單位來結紮,並查緝棄養人,這樣才能確保該區域的流浪狗只會愈來愈少。
✅ #推動生命教育、加強飼主觀念,並提高飼養寵物的門檻。
透過學校課程以及各民間單位舉辦的活動,讓未來的潛在飼主了解流浪狗的問題,願意用領養代替購買,且會做一個負責任的飼主,不棄養。現有公有收容所也要陸續轉型成動保園區,透過體驗活動讓小朋友和民眾認識、喜歡上米克斯,而不會一味追求一定要養品種狗。
另外,在成為家犬飼主前必須上相關課程,了解關於飼主權利義務的法規,通過測驗取得養寵物證書後,才能夠合法飼養犬隻。如果要同時養超過四隻狗,則需要額外申請許可,政府確認環境適當且無私下繁殖的可能後才合法許可。
👉【#有方法但經費遠遠不足】
上面提到的方法也其實很明確,也都有許多民間團體正在做了,所以就又回到最關鍵的資源分配:#政府應該花多少資源來解決流浪狗的問題。
目前新竹市動保所每年的預算約是 2,400 萬元,包含約 20 位正職和計畫人力,所處理的業務涵蓋經濟動物、保育動物、貓犬寵物和動保案件等。然而,真正專職在查緝非法繁殖、棄養和寵物未登記的只有 1 位專員,其他人都是兼任多重任務。
另外,每年花在遊蕩貓犬的 TNVR 費用,大約各 100 萬元左右,往往委外的動保團體兩、三個月就做完了,錢還是直接給醫院,平均 1 隻結紮 1,500~2,000 元,只能做大約 300~400 隻,總不可能要動保志工花自己的錢幫額外的流浪動物絕育。
沒有足夠的經費和人力,沒辦法短時間高強度絕育,很快一切就會變成徒勞無功,只是一年又一年重複同樣的事情。而且就算新竹市的遊蕩犬都結紮了,也還會有鄰近新竹縣、苗栗縣的人拿來南寮、香山棄養,防不慎防,所以一定要是整個大範圍的區域一起解決。
假設要在新竹市做地毯式普查、下鄉絕育、高強度 TNVR,少說 5 千萬元跑不掉,加上動檢員人力補充、收容所變動保園區、推動生命教育課程,最少也要幾千萬的預算,這樣每年約要花費 1 億元在解決流浪狗問題上,是現行的約 15 到 20 倍的經費。
要解決遊蕩犬問題,#我認為政府勢必要提高動保預算,不過增加動保預算就可能排擠到其他業務經費,除非多數民眾認為這是急迫需要被解決的事情,不然流浪狗的問題很難被根除。
在經費尚未有著落下,我們可以做的是不斷提醒身邊養狗的親友一定要幫狗狗施打晶片、做好絕育,不棄養。如果繼續飼養真的有困難,又找不到其他人領養,務必送到各縣市的收容所,由他們協助處理。
另外,針對 TNVR 入法和餵養行為管理,#我認為行政院農委會不能夠再採取模糊的態度,無助於解決遊蕩犬問題,例如是否應禁止非絕育志工的餵食行為,並透過入法讓民眾更明白絕育是最根本的解方。
流浪狗的問題很複雜,光是探究就要花費非常大的力氣,但也只有當問題看得愈來愈明確,才有可能朝正確的方向前進。我會繼續關注,並和大家一起努力。
#浪浪 #動保 #十二夜 #零撲殺
#人犬衝突
【延伸閱讀】:
《十二夜2》觀後感——迎合同溫層的美好,現實卻總是殘酷
https://npptw.org/fBnVKw
回到第零天 《十二夜》續作探討零撲殺後的掙扎
https://npptw.org/SWaL28
十二夜之後7/導演嘆成「罪人」 批零撲殺政策蒼白空洞
https://npptw.org/7bttZa
窩窩 wuowuo TNVR 入法專題
https://npptw.org/1fRxDq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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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苗栗縣政府總決算審計報告中,審計室對動防所兩項個數字提出改善建議。
第一是根據農委會動物保護資訊網,近 5 年度公立動物收容所收容處理情形統計表,苗栗縣動物收容所之動物死亡率雖已由 105 年度之 30.25%,下降至 109 年度之 12.60%,但近兩年的動物死亡率仍稍高於全國平均值7個百分點左右,且109 年度所內動物死亡率為全國22 市縣第3高。
第二是認領養率由 105 年度之65.76%,下降至109年度之 28.36%,低於同期間全國平均值9.1至37.29 個百分點,且109年度認領養率為全國22市縣第4低,亟需檢討原因並提升收容動物健康品質及認領養率。
關於動物收容所的環境,動防所已有向農委會爭取「改善政府動物管制收容設施計畫」補助經費 ,分 4 期工程於銅鑼鄉興建苗栗縣生態保育教育中心,各期工程陸續於 106 至 108 年間竣工,工程決算金額共計 9,375 萬餘元。 動物死亡率也有逐年下降,但我們的認領養率卻有很大的提升空間,也不只是苗栗縣,從數字看起來全國的認領養率亦有下降趨勢。
領養代替購買的觀念大部分民眾都有,但會想要養品種犬貓的狀況是很難完全根絕,所以嚴格且完整的繁殖與購買規範非常重要,現行的法規與稽查制度仍有許多修正與加強的空間。
以我服務處實際處理的案子為例,苗栗有間寵物生活館,同時有販賣跟繁殖許可,但幾乎每個月都會有生病的幼犬買賣糾紛,從此情況看來其繁殖環境應存在不小問題,且負責人過去就有非法繁殖被查獲的前例,在其他縣市的寵物店也多間被撤照。
但動防所查過許多次,每次都可說無功而返,該寵物生活館在苗栗還連續兩年拿了甲等的評價。而各次檢查之後,類似的糾紛仍層出不窮,都是販售出的幼犬沒幾天就發現生病甚至死亡的狀況。
從收容空間改善、提升收領養率,到動物疾病檢疫、寵物販賣繁殖等,地方政府在提升動物福利上有許多可持續努力的地方,這些項目的執行狀況也都會連帶著影響我們的本土野生物種,未來我會持續關注、也會督促縣府更加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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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的動物必須都必須安樂死(不管是貓狗,還是其他任何種類的動物),你認同這項作法嗎?還是你不認同,且認為應該不計任何代價處理,絕對不能安樂死?
理由說明:安樂死的原因主要是避免傳染病。如果不安樂死,就必須要支付高額的檢疫費用(包含隔離跟各種檢驗費用,預估成本約20萬元),且仍須承擔未知疾病的風險(因為如果有你根本不知道的疾病,就根本連要檢查什麼都不清楚)
另外,如果要修法,那保護的對象,是否有必要針對貓狗(或列舉出因為人類同情與喜愛的程度)進行特別的保護?還是不論任何動物都一體適用?
接下來可能會有修法的討論,希望大家能夠先思考清楚。走私動物的人非常可惡,因為動物絕對是無辜的,針對這些人有更高的刑罰,這應該多數人都沒意見。
但要讓被走私的動物免於安樂死,那要考慮的問題就真的很多了。高額的檢疫費用誰要出?到底必須要隔離多久?如果有未知的疾病,就算檢疫跟隔離都無法阻擋的怎麼辦?到底要只保護貓狗?還是只要多數人覺得夠可愛夠可憐的都保護?還是所有動物都保護?如果動物保護了,那被走私的植物要不要保護?
另外如果喜歡貓咪,全國目前還有數千隻貓咪在收容所等待收養。但也不是希望大家立刻就一股腦去領養貓狗,他們都是一條生命,如果你沒有想清楚就一時衝動領養了他,對這些貓狗的生命,其實也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大家可以利用週末好好思考一下。台灣人多數都很有愛心,這是值得驕傲的事,但我們也要小心,還沒被認真思考過就付諸行動的愛心,導致被某些人利用,甚至導致我們承受不了的結果。
舉個同樣是貓科動物的例子,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就在苗栗縣議會被退回,某個這次出來大喊要保護貓咪的政黨,就是退回此條例的主力,該黨議員退回此條例且一票都沒有跑。如果相同標準,希望這個政黨能夠大力譴責該黨的苗栗縣議員,要求近期將此條例通過。不然要比可愛,石虎有比較不可愛嗎?要比珍稀程度,石虎有可能更不珍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