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凱的議員日記#7】
今天要說的議題有點沉重,但這也是發生在你我周遭的事情,以兒童性侵為題材的電影,台灣的《無聲》、韓國的《熔爐》,都曾被網友討論票選為:「不想再看一次的片」。
《熔爐》改編自真人真事,講述一間聾啞學校,30名兒童集體被校長性侵、嚴重受虐、毒打的真實案件,最小的只有7歲。因為電影成功賣座而喚醒外界對此案的關注,重啟真實案件的調查,形成「熔爐效應」,促使南韓一連串的修法改革,是一部真正改變南韓社會的電影。
《無聲》中的國立台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的性醜聞事件,8年間的性侵害與性騷擾事件高達164件、被害人多達92位,年紀最小也只有小學二年級。「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於2011年底正式啟動,發生當中不僅生對生、亦有師對生事件,引起譁然。
正確的性平觀念和教育,需要真正的專業人士實施計畫並落實,因為性侵、性騷、性霸凌的調查如有差錯,對於孩子和家長是一輩子的傷害,讓我想到了《蝴蝶朵朵》繪本陳情事件。https://reurl.cc/GbroaW
《蝴蝶朵朵》講述的是一個叫做朵朵的小女孩,遭到「熟人性侵」,被媽媽在市場工作的朋友「叔叔」猥褻,一開始在叔叔的脅迫利誘下,不敢說出自己的痛苦,最後是透過媽媽的引導,終於說出自己的傷痛、又重新找回快樂。朵朵的故事很沉重,沒有人希望發生在小朋友身上,要如何保護小朋友、進而教小朋友保護自己,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
《蝴蝶朵朵》是一本適合家長、也適合小朋友的繪本,它在書中的描述多從小朋友的視角出發,同時佐以大量圖片協助小朋友了解情境,而情節安排上也穿插了許多主角朵朵遇到狀況後出現的「異常現象」,提醒家長們特別注意。《蝴蝶朵朵》不應該被「收藏起來」,它應該讓所有人都可以接觸閱讀,當小朋友對這本書、這件事感興趣的時候,做為大人的我們與其要他們不要碰,不如讓家長、老師的角色 #積極介入,使這本書的能量能發揮到最大。
為了讓這本繪本有更多機會被學童看到,我決定 #自發購書,送三民區國小每校一本,並且指定提供學童借閱。希望學童從小理解 #身體自主 #勇敢說不 的權利,並且在不舒服時,勇敢的向外界尋求協助,才能降低熟人性侵被包庇的悲劇。
除了自購繪本外,也要從法原來修改。《性別平等教育法》第6條明訂學校應設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任務包含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指出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
我除了建議開放性平團體加入「性平案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外,更建請主管機關教育局每學期後依照施行細則之分項針對各校之實施成果(場次數等)定期回報,以確保各校落實性平教育,分項如下:
一、情感教育
二、性教育
三、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
四、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
性別友善環境,從電影到歌曲的傳唱,都能看見時代的轉變,從《彩虹》、《玫瑰少年》到《不一樣又怎樣》﹐日前雖因性別議題在網路上被大家討論,我仍希望在育兒路上,爸爸和媽媽需擔負的責任和角色是一樣的,鼓勵爸爸們不要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缺席,唯有在意能建立關係,唯有我們重視性別教育議題,才能和下一代好好對話。
#你的事就是阿凱的事
#高雄特有種
#向市民報告
#阿凱的議員日記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3Q陳柏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5月29號是本屆立法院第一會期的最後一天,一早我排了第一號,對續任的蘇貞昌院長針對施政方針質詢,心情就像是參加立法院一年級第一學期的期末考。 這個會期,我的成績單可以用四個字概括,就是「 護台防中 」。 我質詢了醫護問題、各類國防外交議題、護照正名等提案,當然身為台中區域立委,我更關心台中,也持...
毒管法施行細則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符合職安法精神確保勞工權益 呼籲企業快篩應明訂雇主付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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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板橋區大遠百百貨6月29日因內部員工確診, 6月30日自主停業,進行消毒並啟動企業快篩計畫。雖然業者已於7月1日下午恢復營業,卻有報導指出,此次企業快篩計畫,快篩費用每人1000元,且分攤單位喬不攏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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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好奇,群組裡面說名1000元費用從貨款扣除不收現金,是否已經和個別櫃位協商好?員工需要自己負擔嗎?甚至有人質疑由百貨規定業者要快篩陰性才能工作,是否應該由百貨負擔該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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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根據我們查找衛福部相關指引的資料,在「雇主應保障勞工權益並注重個人隱私」的原則只提到雇主採檢前須得到員工同意、雇主應充分告知員工檢驗方式與檢驗試劑廠牌、雇主應防疫需搜集個人資料應遵循資料最少原則、如員工檢驗陽性或因疫調需隔離者雇主不得規則於員工任意扣發工資或休假。新北市配合衛福部所公告的新北市安心企業快篩計畫,提到的四大原則中,寫到「企業自主,採檢自費」,經確認也只是強調政府並不針對該計畫進行經費補貼。兩者皆未能確定雇主與員工到底誰該負擔快篩費用,員工是否會遇到被要求付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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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新北黨部副執行長 #陳姳臻 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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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規定,雇主針對勞工工作環境可能造造成的危害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以及第20條規定雇主對在職勞工應施行健康檢查,包含《施行細則》第27條中所指: 『特定對象及特定項目之健康檢查:指對可能為罹患職業病之高風險群勞工,或基於疑似職業病及本土流行病學調查之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要求其雇主對特定勞工施行必要項目之臨時性檢查。』等規定,既然疾管署認為『快篩計畫』是雇主對員工的健康檢查,就不應該有員工要自行付費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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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日前職安署署長亦公開表示,勞工在執行職務過程中,或在工作場所染疫,職安署都將從寬認定為「職災」。勞工因作業活動及伴隨活動所衍生,在就業上一切必要行為及其附隨行為而具有相當因果關係所引起的疾病,都屬職業災害,而勞工如因公感染新冠肺炎,依現行勞動法規就可認定是否為職業災害,目前不須另定認定指引以為判斷準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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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執行讓員工避免職災所才取的『快篩計畫』,應該是雇主在職安管理上的義務,不該將責任規則於員工時,所衍生的相關費用當然是由雇主負擔。但翻找了相關指引並沒有明確寫出,導致該次大遠百『快篩計畫』引發了到底是百貨、櫃位還是員工應該付費的糾紛。建議應該明定雇主付費原則,後續百貨與櫃位業主再自行針對費用分攤協商,不需讓第一線員工面對染疫風險的同時還要煩惱費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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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遠百應參考新竹科學園區設置快篩站經驗,由園區與園區內業主協商分攤,不讓員工困擾付費事宜。假設任由勞資雙方進行協商,且百貨公司內部櫃位業主非常多,雇主政策也可能不一,後續衍伸的勞資爭議將會大幅提升,且在新北視訊調解未上路的狀況底下,勞工也無法及時獲得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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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姳臻與新北黨部在此呼籲,請中央部會針對企業快篩計畫明定雇主付費原則,並且請新北市政府務必盡量輔導企業雇主支付費用,保障勞工權益。並且我們會更近一步與委員辦公室合作推動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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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歡迎在大遠百工作,或是在其他工作崗位上遇到類似狀況的朋友,可以私訊粉絲專頁或E-mail: [email protected]與我們聯繫。
毒管法施行細則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檢察官和警察群組以及臉書全面炸裂,個個怒火衝天。原來是好幾件「死後確診」陸續上報,以及指揮中心日日直播的幹話與消極。
病死遁入「司法相驗」(偵查資源虛耗,檢察官與刑事警察取代衛生主管機關)這凸顯兩個問題,也是我狗吠火車很久的:
1. 長期以來佔據國家大量預算資源的中央與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擺爛不作為,卻很會作秀誤導全民造神。(相較下司法預算少的可憐,這在《扭曲的正義》第二章已經談過)
2. 前端的匡列與篩檢出了大紕漏,社區內應該還有很多黑數。」
以下引自陳宗元檢察官 @Perseus Chen 認真看幹話記者會的摘要:https://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15132698910878&id=1834134371
「昨天劍青發聲明,
說明死後確診太多,
而且確診檢驗太慢,
檢警恐無法避免被傳染,
希望可以釐清行政與司法相驗,
衛生局能到場協助,
如果可以,也要排到疫苗。
今天記者會沒有特別回應,
只有以下的回答稍微提到檢察官。
https://youtu.be/HuintRs4VBg?t=2083
以上影片為記者會該提問之處。以下逐字稿;
問:針對全台猝死個案有沒有想要一律做PCR採檢?
答:#現在並沒有,因為猝死的個案,那是檢察官在相驗,
我想檢察官在上面也會很小心的注意處理相關事宜」
(??????)
所以外勤檢察官是金剛不壞之身,不用打疫苗(不在優先之列)就可以對抗病毒?
以下為林容萱檢察官 @林盧比 的公開貼文描述實務第一線現場與評論:
https://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379311665434821&id=100000680936664
「看來就是覺得檢仔天生有cov 抗體就是了(大不了之後多招考新人?!),偵查外出相驗的風險有夠高,不一定每個地方都有經費購買充足的防護衣等配備,只好大家自己保重......」
以下為林達檢察官 @林達 對於中部一件相驗「死後確診」案的公開貼文建言:https://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8297914476824&id=742386823
「這個案件,我看起來,台中市衛生局也沒有派醫師或任何人員到場,就由警察報檢察官和法醫去驗。
我覺得,依照我們劍青檢改昨天聲明,基於行政相驗先行及防疫期間確診與否的釐清優先之原則,警察應該先通報衛生局,由衛生局依據《醫療法施行細則》第53條以及《檢察機關與司法警察機關勘驗屍身應行注意事項》第17條之規定,派醫療機構人員去現場,確認是否病死,以及查詢是否確診而死,然後再由該專業醫師判定可否開得出病死的死亡證明書,如果認為非病死或疑似非病死,才依《刑事訴訟法》第217條之規定,請警察報請檢察官司法相驗。
透過衛生局第一時間的介入,才能夠更快速的補上這個防疫破口。
我也希望我的警察臉友,在值勤時,應該更注意上述法條和行政相驗優先原則的正確做法。如果防疫專線或衛生局不理你,那就請你記錄下來,直接向您的上級反映回報,讓這樣不對的事情能夠持續反映上去,因為未來這樣的案件會愈來愈多。
警察先進,你們自己的權益和正確執法的義務,也要靠你們自己去爭取。」
毒管法施行細則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5月29號是本屆立法院第一會期的最後一天,一早我排了第一號,對續任的蘇貞昌院長針對施政方針質詢,心情就像是參加立法院一年級第一學期的期末考。
這個會期,我的成績單可以用四個字概括,就是「 護台防中 」。
我質詢了醫護問題、各類國防外交議題、護照正名等提案,當然身為台中區域立委,我更關心台中,也持續推動國會山莊,以實現對選民的承諾為目標。
今天,我想特別針對幾個面向來討論。
首先,我想趁今天跟大家分享一個小故事。各位認為「個人」或「團體」到銀行開戶這件事情,大概要花多久的時間?可能有人的答案是半小時,有人答案是兩小時,我和我的團隊,這幾個月想協助一群人開戶,卻碰到諸多困難。
我們發現,雖然目前《國家語言發展法》已通過,但如果想要用母語,例如台文開戶,仍非常窒礙難行。
護台與我們的文字和語言
這段期間,我們與各部會經過多次的討論,仍還沒有完成目標。過去在推動使用母語上,曾有一些成功案例,例如林昶佐委員推動護照可使用母語 - 護照條例施行細則修正,或是高潞·以用委員提案 - 因應原住民族姓名放寬銀行開戶字數限制。這些案例都證明,我們期望完成的這件事,並非毫無可能。然而成功的案例往往會遭到許多技術性的問題阻礙,甚至遇到「跨部會」的情形,就會變得更加困難,我們目前推動的台文開戶議題,陸續已和七個相關部會溝通,包括銀管會、交通部、農委會、國發會、文化部、經濟部、教育部,表示台文與電腦系統等的相關困難,所以無法開戶。
《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精神,就是台灣這塊土地上多元語言的並存與使用,然而要達到多元語言平等使用,讓大家有尊嚴地使用母語,就需要跨部會來促成。我期望我們能不以「技術問題來推翻原則問題」,讓國民可以如院長施政方針所言,可以「營造多元語言友善環境,保障國民平等使用母語權利」。我和我的團隊也會繼續努力,希望能協助民眾,早日完成以台文開戶的想望。
既然提到語言議題,我觀察到我選區當中,光以霧峰、烏日為例,地名標示就有「漢語拼音」和「通用拼音」混用的問題,你可能這個路口和下個路口,看到的就是不同的拼音,對外國人辨識路名也造成不小的障礙與困擾。會有這樣的狀況,是因為過去不同時期的拼音政策未統一所致。
前陣子的院會質詢中,院長曾允諾:
a. 台灣民眾怎麼發音就翻做什麼;
b. 會交待主責單位來統一處理;
c. 以全國一致為修正為原則。
我期望行政單位能繼續積極正視這個問題。就我的看法,我較支持統一為通用拼音,畢竟漢語拼音由過去的蘇聯研發,發音習慣與英語系國家不同,採用通用拼音較能符合英語系國家發音習慣,與世界接軌,也符合國民的拼音習慣。
中華民國體制已經有太多混淆不清的事情,就連拼音系統都是。逐步建立正常化國家的過程,這些都是需要我們一一去釐清和解決的,也希望院長新的任期能持續推動。
以上是有關「護、台」的部分,接續我們要來談「防、中」。
健全台灣體質以防中
有關「防」的部份,主要是有關國防自主的部分,包括:我國研發產製的新式高教機、大型軍艦等,以及國防與民間廠商合作的部分,我也向院長特別表達關心,希望可以持續努力。
最後呢,則是談到「中」,曾經有政治人物說出「台獨就是病毒」這樣的謬論。這讓我想到去年我們與幾個委員一直呼籲要立法,年底也通過了反滲透法,雖有他的嚇止的作用,目前可能有再進行調查,但也尚未有實際被法辦的案例,這是需要持續留意的。
接續,近日香港國安法通過後,可知一國兩制走向破滅,未來一國一制下的香港,不僅言論、自由、生活各方面都會受到衝擊,金融體系更勢必發生變化,也牽動全球經貿局勢。而台灣其實從90年代開始,國民黨說過亞太營運中心、雙航圈、雙營運中心,民進黨執政黨也提出綠色矽谷及亞洲矽谷的計畫,趁這次我也詢問院長,是不是有可能趁這波持續性地推行相關計畫以及因應的措施,因為外國的媒體、社團、企業、資金人才等,其中當然也包括台商,都有可能從香港撤出,我希望院長和相關單位可以做好準備。
中國的意識形態就像病毒般,在全世界到處流竄,而對抗中國因素就如同防疫,我們應該建立避免感染制度,如我一開始的比喻,如果對抗中國是一場防疫作戰,我們應該積極加速台商回台,可參考美日等國的做法。而在疫情開始前,讓想回來的台商國人安全撤退,針對香港局勢,並且研擬接續外資、港媒、港資、港人社團等可能來台的應對方案,並要研擬辨識這些進來的人、商、資本是否受到「感染」的機制,建立防疫般嚴格防護、檢疫等方案,避免發生「社區感染」。
本會期的最後一次對院長的質詢,接續的幾個會期,我會持續盯緊相關議題,讓我們一同「護台‧防中」!最重要的是,我也會繼續推動國會山莊、地方議題的發聲,不只護台防中,更要顧台中。
#3Q陳柏惟 #中二立委 #台灣基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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