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課囉
今天的聊社會精選
說實在論文門認真講
過午夜12點都講不完
所以這篇是重點式討論
不遷就細節
給忙碌的各位直接有概念
還有北中南精選
https://youtu.be/IQb73Tk7e5Y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6萬的網紅memehongko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我講講陪審員制度,因為昨日許仕仁案,選了三十多個陪審員,結果只選到9個。陪審員制度是一種很古老的東西,它源自希臘時,所有人都是陪審員。其實我們現在法庭的形式,都是來自古希臘而來,是一場辯論,由正反雙方,各自講對自己有利的東西,希望雙方講了有利自己的東西之後,由第三方能夠從中作出判斷。這種形式和中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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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辯論庭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公布完整宴飲收禮名單,徹底追查不明來源財產」
昨晚閱讀石木欽、翁茂鍾案判決書,感到氣憤又難過。跟大家分享之前,再說一次今早時力記者會的具體訴求:
1.#公布完整宴飲收禮名單,莫再包庇 #司法襯衫宴飲團
2.#實質查核財產申報,徹底追查 #不明來源財產
故事開始。
翁茂鍾的公司簽發給法國巴黎銀行一張一千萬美金的本票,用以擔保公司操作的選擇權交易,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後來,法國巴黎銀行的諸姓經理向翁的公司催債,翁的公司不還,於是銀行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
這時候,翁的公司提起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到這裡都是一般處理本票的程序,並沒有甚麼特殊之處。
問題來了,到了台北地院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的最後一次的言詞辯論庭,翁公司的財務經理,跳出來主張,本票都是他盜蓋公司的章、選擇權交易的帳戶是他自己開的,跟公司無關。
這樣的主張,誰信?巴黎銀行主張,這選擇權交易長達八年,而且就算都是盜蓋的,也有表見代理的問題。
結果,法院信了。判決翁的公司勝訴,三億不用還。
巴黎銀行繼續上訴,這時候翁的財務經理,到台南地檢「自首」,主張是自己偽造了這張本票,應該成立偽造有價證卷罪,檢察官也買單,將他起訴。
現在我們才知道,這樣的伎倆檢察官會買單,不是因為翁跟他的財務經理特別聰明,而是 #承辦檢察官曲鴻裕 跟時任的 #台南地檢檢察長方萬富,都是 #襯衫宴飲團 的成員。
起訴之後案件來到台南地院,承辦的 #蘇義洲法官 很快就認定這張本票是假的,財務經理就如同他自己主張的,違反偽造有價證卷罪,該本票當庭被法院沒收。
現在我們才知道,這樣的伎倆法官會買單,是因為蘇姓法官,也是 #襯衫宴飲團 的成員。
一審之後來到二審,不對,等等,這案件沒有二審,為什麼?因為判了之後,公訴檢察官非常奧妙的,不上訴,本票是假的,財務經理偽造有價證券定讞。
案件再回到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翁的公司一審勝訴後,巴黎公司上訴。上訴後二審還是判翁勝訴。案件來到三審,不用說,還是勝訴。為什麼?
因為 #最高法院承審法官叫林奇福,也是 #襯衫宴飲團 的成員,翁確定不用還巴黎三億。而該案法官裡面,還有一位是現任高等法院院長,李彥文。
巴黎銀行討債討到債務人都不用還之後,令人難過的是,翁開始追殺巴黎銀行的諸姓經理。
這時候, #襯衫宴飲團 的 #調查局處長秦台生,居然開始調查諸姓經理,主張巴黎銀行提供的可轉讓定存單違法。
諸姓經理與翁無冤無仇,只是一個奉公守法,三十多歲、育有兩位女兒的銀行經理,只因為對翁討債,從此成為百官行述團霸凌追殺的對象。
檢察官很快就起訴了銀行經理,還好,台北地院一審判決無罪,還他清白。
到二審,就沒有那麼幸運了,改判諸姓經理有罪,翁並且附帶民事求償五億多元。
諸姓經理上訴到三審,這時候等在他前面的承審的法官是誰?
答案是: #石木欽、#池啟明、#吳雄銘。三位都是 #襯衫宴飲團 的成員。
看到這裡,你是否有不寒而慄的感覺?
想想一個年輕人,一個銀行員,認真做著自己該做的事,在這樣官商勾結的結構下,除了錢討不到,反而要被判刑,追償五億多元,蒙受這樣的不白之冤。背後竟然有一個龐大的集團,在顛倒黑白操縱司法。
還沒等到三審的判決的那一天,諸姓經理就死了。
死了之後應該問題就解決了吧?
不,翁繼續告諸姓經理的九歲、八歲的女兒,以及他的太太。所幸該民事訴訟遭到法院駁回。
有錢人透過官商勾結,可以這樣操作司法,陷人於罪,顛倒是非,讓人含恨而終。
從調查員、檢察官、法官、甚至是最高法院法官一條鞭,當司法院、法務部,提出533、55標準,希望網開一面、避免司法高官 #血流成河時,這些司法高官們,可能要想想諸姓經理、他的小孩、太太,在翁跟石木欽們追殺他們時,有沒有想到要對他們網開一面、避免血流成河?
#有錢宴請法官欠債免還
#沒錢百口莫辯含冤而歸
#司法信任血流成河
#冤屈者的血淚早已流乾
民事 辯論庭 在 蘋果新聞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陳沂的蠟燭怨念頗深....怕.jpg #7pupu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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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沂
民事 辯論庭 在 memehongkong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我講講陪審員制度,因為昨日許仕仁案,選了三十多個陪審員,結果只選到9個。陪審員制度是一種很古老的東西,它源自希臘時,所有人都是陪審員。其實我們現在法庭的形式,都是來自古希臘而來,是一場辯論,由正反雙方,各自講對自己有利的東西,希望雙方講了有利自己的東西之後,由第三方能夠從中作出判斷。這種形式和中國法庭的審訊是是不同的,中國法庭的假設是沒有控方和辯方,而法官是中立的去聽雙方意見。中國法庭中,官就是檢控官,它是不中立,也不會給人請人幫忙辯論。那麼那些講話不叻的人便會很傻,那個被告人只能夠自己辯解。而且還要給人虐待,更會受到私刑。
陪審員制度在香港已用得很少,因為現在在香港已不太流行。香港比較不流行陪審員制度,因為這被認為不太有效率。因為有些很複雜,一些技術性強的東西,白領犯罪不是一個普通人能夠聽得明,那這個就不是真相。但美國用陪審員制度用得很多,甚至有兩種東西是美國才會用,就是起訴要經過陪審員,大陪審團去到十多人,indicted by the grand jury,陪審員看完證據才決定是否起訴,有些案件是不經過大陪審團是不能夠起訴。
第二,是民事案件都用陪審員,這是英國制度所沒有的。陪審團的好處是法律之外還有情在當中,為何要這樣?因為要聽聽普通人的意見,聽聽一般人對詃事件的看法。用普通人的常識去判斷這件事,法官作出判案的指引,是怎樣才成立,怎樣不成立,分析案件。陪審團根據法官的指引去投票作出判斷。這個制度要保存,但也有不少流弊。好像在以前美國南部,永遠都判黑人有罪。白人強姦黑人總是無罪。陪審團會有很大的文化偏見,如巴西若老公殺了老婆,陪審團多是判老婆無罪,他們認為老婆損害了老公作為男性的尊嚴,老公就有權可以殺她。
但是又要講到做陪審員,會對生活做成極大的傷害,好像這案件4個月也不知能否審完,結果一定會超時。那個人會4個月不用上班,打工仔可能很開心,因為不能因為做陪審員而被解僱,要給有薪假期,因為這是公民責任。但如果是老闆或者是專業人士便很慘,因為「自己食自己」,法庭只會給幾百元一日,但是不足以彌補。所以很多人都盡量逃避,聽一兩個星期,有些人覺得有興趣,如果聽謀殺案或者風化案便有興趣。這些行賄,只是看文件,看銀行戶口來對,看哪一日入了錢,出了多少錢,來檢查,這是非常悶的。若在庭上玩手機,可能會被法官警戒,因為那沒有心機聽。而判決的時候更要困在那裏。而且陪審員之間是不能夠談論案情去影響其他人,又不能跟外人透露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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