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人對於海洋口號其實並不陌生,從1996年民進黨總統候選人彭明敏第一次將海洋議題納入政見,到日後的 #海洋立國 #海洋興國 #藍色革命 #港市合一,但 …
現在望向大港橋,在颱風來前的漁船要臨時避風,都得停在大港橋外,大港橋內側水域,到底何時才能開放?
#開放高雄港,是我在會期中不斷跟其邁市長討論的,當然有一個問題是:「如果真的開放了高雄港,就會有更多遊艇進來嗎?」
當下我真的愣住了:「到底是雞先生了蛋,還是蛋生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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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法拉利和一艘船,誰可以比較快到澎湖呢?🏎🛥
高雄港有水域寬闊、潮差小的優勢,這樣得天獨厚的觀光條件,如果沒辦法整合致力推動海洋產業,那真的彷彿是 #站在金山上的喊窮,暴殄天物。
當然,開放海洋活動前,若能 #優先開放平靜水域給民眾在裡,進行遊憩教育,也有助於民眾提升對於水上活動的理解,對於政府在推動水域開放,也會來得更放心;不管平路、山區、水域,都可能有發生意外的時候,但真正重要的是要如何培養面對危機處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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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荷蘭的游泳課,可能讓你不戴泳鏡、只穿衣服下水,模擬不小心落水的情境,這樣才能真正訓練到孩子的水性,高雄未來推動水上活動,務必 #把自救的能力納入游泳課,是大家需要一同重視的議題。
【以下進入正題】
昨天下午,我邀請海洋產業相關的專業人士,針對港都海洋大未來這個題目來討論。非常感謝來賓在風雨欲來的這個午後,和大家分享這個議題。
#開放水域聯盟代表 李元治
#錚儀遊艇總經理 林明慶
#台灣海洋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 潘泰安
#高雄輪船公司總經理 翁佳彬
將近20年來,看著高雄好像有機會登上國際舞台,近幾年我們的腳步,真的前進緩慢,高雄周邊的港口,像台南安平港,在海洋產業的發展上,已經有後發先至的趨勢。
今天與會者提到,高雄缺的是中小型的泊位,如果要先帶動中小型遊艇的市場,應該由官方建造、民間經營。
台灣雖自稱遊艇王國,但有多少台灣人曾經搭乘過遊艇,更別說駕駛、擁有遊艇;目前台灣賣的船,很多都是2000~3000萬、上億元等級的,造成台灣遊艇都不是台灣人的;所以,要增加中小型遊艇,台灣遊艇才能進到台灣人的生命裡;而該怎麼做呢?應該 #增加中小型遊艇的泊位,讓擁有船的台灣人,有停船的位置。
目前沒有中小型的泊位給一般民眾能夠入門的遊艇,稀少的泊位可停勞斯勞斯也停Toyota,對於Toyota來說,泊位的費用太高。因此,如果要發展 #平民遊艇 的產業,岸上也得要有艇庫,可以讓大家停得起,也可減少水域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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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個下午的討論,海域空位的釋放,以及周邊的產業需求配套 (汽油加油站、岸水岸電、維修船屋、艇庫 ...),是海洋產業迫切需要的,在這塊黃金的海域上,高雄已經錯過了黃金時機,希望我們能把握現在的機會,來創造港都水域連結的大未來,
期待為來的高雄人,能有機會駕駛船舶,到旗津、亞灣區靠岸,上岸消費,到蚵子寮、彌陀、興達停泊,進行漁業體驗、漁獲採買、以及海洋人文教育的校外教學;
我們能有海洋駕駛訓練基地,讓更多人願意來高雄;我們能用VR技術建立一個水族館,形成完整的海洋休閒體驗園區;我們能開放更多的帆船體驗,讓孩子從小就接受海洋教育。
海洋議題不應再是口號,期待 #港市能真正合一,讓我們的孩子未來能以高雄港為樂,以身為港都人為榮。
🔑本題正確答案:【當然是坐飛機】,恭喜看到最後的你😂
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 在 高閔琳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高雄.議會】水域遊憩活動管理公聽會
本週三(08/25)閔琳於市議會召開「#水域遊憩活動管理」公聽會;邀請專家學者、相關中央部會及高雄市政府相關單位,一同檢視全國水域活動相關法規,並探討高雄市海岸及水域遊憩活動的相關爭議及問題,期能推動制定《#高雄市水域遊憩管理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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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四面環海,尤其高雄縣市合併後,整體海岸、岸際以至水域活動的管轄單位,常有多頭馬車或權責歸屬不明、法令未臻完備等問題。
對此,今(25)日高雄市議員高閔琳、簡煥宗、李柏毅、何權峰、邱俊憲於高雄市議會舉行「高雄市水域遊憩活動管理」公聽會,從觀光遊憩角度切入海岸水域管理,邀請交通部、海洋委員會、市府相關局處與專家學者、漁民團體共同針對相關法規、政策與實務進行探討,作為未來修法及政府施政之參考,加速推動高雄市訂定水域遊憩管理自治條例。
政府近年重視海洋管理的重要性,並於107年4月28日在高雄成立二級機關「#海洋委員會」、108年院三讀通過「#海洋基本法」,隨後制定「#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明確揭示我國海洋事務發展願景與提升海洋文化教育、深化海洋意識等政策目標。
針對水域管理,高閔琳議員表示,中央地方政府管其主要法理依據為《#發展觀光條例》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和相關政府公告;然而水域遊憩活動具有多種樣態、場地類型及不同器材,以釣魚或民眾搭乘如波特船、保利龍船、舢舨船等浮具出海釣魚屢傳干擾漁民作業或發生意外等衍生爭議為例,可見管理權責機關不明、法令欠缺之情形。
#沈建全教授 建議,高雄市水域管理應朝訂定自治條例的方向,讓海洋環境優化,水域遊憩活動才有發展空間。#李孟聰教授強調,水域遊憩活動應從「#海域空間規劃」 (Marine Spatial Planning)角度切入,分別人、活動、器材、場域四大面向進行檢視,修法及政策才能更加完備。#丁國桓教授 表示,水域遊憩活動除提升硬體設施,軟體與配套都需更加著墨,例如可從「#水域安全教育」角度切入,政府更可與在地NGO合作,提升人民對於危險海域和水域活動之知能。
#陳璋玲教授 則建議中央,針對 #釣魚 與 #浮具管理 應訂定明確法規、風險資訊及安全標準。#吳明孝教授 認為,現行法律之施行及行政裁罰時,因法規制度不夠完備,而涉及可能有違反行政罰法或違憲之虞;而水域遊憩活動的發展,涉及法規調適與產業推動,非單一局處可主責,建議市府成立政策諮詢推動小組,研議訂定自治條例。
交通部觀光局表示,《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今年5月11日已公告第三次修法的草案,主要針對浮具使用管理予以入法規範,實務上種類多元的浮具,將有更完善的規範。海委會指出,#波特船 目前已由交通部研究納管,海釣的相關法規修正,目前也正在進行中。
海洋局表示,《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可望於今年年底前完成相關修法程序,全國適用的原則確立後,地方政府對水域遊憩活動將能做更有效的管理。
觀光局則提醒,中央應有明確定義 #釣魚 是否屬於遊憩行為,否則恐影響法規的適用。地政局指出,有關市有土地遭類船型浮具占用,已有設立告示牌,會加強巡視,並予以裁罰。
簡煥宗 高雄市議員表示,在其選區愛河、旗津、西子灣、高雄港內港等等,都有碰到釣魚的問題,未來水域遊憩管理之規劃應配合中央修法,市府各局處整合後除推動訂定高雄市相關自治條例,更應將海岸、河川等水域劃分問題一併納入思考。
高閔琳表示,目前全已針對各項浮具訂定相關自治法規之地方政府,包括「花蓮縣未具船型之浮具管理與檢查標準作業程序」、「宜蘭縣小船及未具船型浮具經營管理辦法」、「南投縣日月潭水域未具船型浮具管理要點」及「澎湖縣海上休閒用筏(載)具管理辦法」等自治規則;高雄市除針對船舶、遊艇制定相關法規外,另訂有「高雄市愛河水域交通管理辦法」、「高雄市舢舨漁筏兼營娛樂漁業管理自治條例」等。
高閔琳議員總結會議結論表示,為妥善規範並管理整體水域活動,除中央推動相關修法外,高雄市亦應融入MSP(海域空間規劃)觀念,成立「#政策諮詢推動小組」,針對本市水域各類浮具及遊憩活動制訂一套 #因地制宜 的自治條例。同時,如何兼顧休閒遊憩和漁民權益,維護海上交通安全、邊境管理,防堵走私及防疫破口等問題,均需中央地方政府進一步共同研議相關配套、積極解決。
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 在 楊曜Yangyao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因應澎湖地區特殊性,改進紓困方案】
#成功爭取
⭕️觀光業隨團人員納入紓困,去年有申請者直接入帳戶,新申請者持續爭取中。
⭕️水域遊憩活動業,採用非動力且符合體育署運動項目的類別,如潛水、風浪板、獨木舟等,
可申請體育署體育事業紓困,申請網址: https://rev.sa.gov.tw/Apply
⭕️非自用遊艇經營者,稅籍登記前兩項營業項目符合R9329-99(未分類其他娛樂及休閒服務),
可申請經濟部商業服務業紓困,申請網址: http://csm-subsidy.cdri.org.tw/subsidy110/index/index.aspx
持續爭取中
➡補助漁業合法雇傭外籍船員(含中國籍)每人、每月1,900元、為期3個月,今年持續爭取。
➡休漁獎勵金的出港天數由90天降至60天,今年持續爭取。
➡娛樂用漁船紓困,去年爭取到,今年持續爭取。
➡機車租賃業紓困,去年未納入,今年持續爭取。
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 在 登山嚮導業、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者資訊公告 的相關結果
(二)「J701080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從事經營游泳、衝浪、滑水、潛水、風浪板、拖曳傘(包括拖曳香蕉船、浮胎等各式浮具)、水上摩托車、獨木舟、泛舟等各類水域遊憩活動 ... ... <看更多>
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 在 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的相關結果
三、操作騎乘各類浮具之活動;各類浮具包括衝浪板、風浪板、滑水板、水上摩托車、獨木舟、泛舟艇、香蕉船、橡皮艇、拖曳浮胎、水上腳踏車、手划船、風箏衝浪、立式划槳 ... ... <看更多>
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 在 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檢索系統 的相關結果
營業項目代碼, J701080. 營業項目, 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 英文營業項目, Water Recreation Activities Operator. 與行業統計分類對照, 9329 其他娛樂及休閒服務業.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