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7全國降至二級警戒 屏縣依中央指引接續鬆綁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佈自7月27日至8月9日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屏東縣政府配合中央指引,決定開放餐廳內用、婚宴及公祭、宗教場所有條件開放、長照社福及幼關懷據點等恢復正常運作,另外,包括圖書總館等公有館舍及場域也有部分開放,但要求落實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及室內50人、戶外100人為限的相關防疫規定。
屏東縣因應作為如下:
1、 完成人員及空間盤整後,社會處轄管的身障機構附設日照1家、社區日間作業設施11家、社區式日間照顧2家、日間服務機構21家、早期療育機構1家,及縣轄68處部落文化健康站、 310處老人社區關懷據點,恢復運作。
2、 運動場及公園內的遊戲及運動設施不開放。
3、 餐廳依指揮中心指引開放內用,開放後的戶外釣魚場、室內釣蝦場,若有內用須專人服務烹煮並符合防疫指引。
4、 市場、夜市禁止試吃及邊走邊吃。
5、 百貨、賣場美食街用餐區容留人數以緦座位數1/2為上限。
6、 美容美體業實施預約制,禁止密閉空間,接待客人需做時間區隔,禁止須拿下口罩的服務項目,如臉部美容、紋唇等。
7、 宗教場所可在遵守防疫規定下有條件開放,但仍禁止遶境及進香,不開放福宴或平安宴,原則禁止擲筊及抽籤,惟寺廟提防疫計畫送縣府核備可開放。
8、 7/27仍關閉場館包括:縣立體育館、各游泳池、屏東可可園區館內、客家文化中心、禮納里公共服務中心、介壽圖書館、潮州區家庭福利服務中心、出火特別景觀區、屏東縣11間數位機會中心(開放線上課程)、屏東獵戶座天文台(開放線上課程)、琉球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潮間帶保育示範區、旭海觀音鼻自然保留區。
9、 7/27開放場館包括:縣立田徑場、棒球場、舉重中心、宗聖公祠(同一時間容留人數10人)、山川琉璃吊橋、全縣旅服中心、屏東總圖(每日入館人數限100人)、演藝廳、演武場、戲曲故事館、勝利星村公有館舍-將軍之屋、孫立人行館、恆春民謠館、縣轄各社福服務中心、原住民文化會館、原百貨、咖啡園區、禮納里產銷館、屏東縣遙控無人機飛行場、看海美術館、青年學院、青創聚落、職人町。
10、 無法全程配戴口罩的水域活動不開放,但單人水域活動不群聚及不頻繁接觸可開放;開放漁港垂釣及漁船載客出海觀光。
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 在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Green Citizens' Action Alliance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經濟部能源局於2020年11月公布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場址申請作業草案,由開發商「自行」選擇欲開發的海域風場位置後,已有開發商選定 #漁業與自然資源相當豐富的北方三島區域,引起當地漁民、民間團體、社會大眾、學界等的高度質疑與反彈。今天綠盟與立委 洪申翰 Sun-Han、賴品妤 以及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Environmental rights foundation, ERF、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在立法院舉行「三階風電開發 政府規劃把關」記者會,呼籲政府應建立把關機制。
臺灣離岸風電政策發展的步伐相當快速,從2013年第一階段示範場址、2015年第二階段潛力場址,以及預計於今年第一季公布的第三區塊開發階段,即將邁入第八年的此刻,綠盟認為,第三階段區塊開發規則公布之前,是一個很好的契機來檢視、調整與落實,在前兩階段未達成、未臻完整的議題與承諾,以此奠定第三階段區塊開發政策完整性。諸如,民間團體相當關心的,如何監督業者落實環評承諾的各項作法、以及環境資料的公開與即時性等;漁業與海洋主管機關應積極針對漁業轉型相關法規進行盤整與可行性評估,把握離岸風電在調整與規劃漁業轉型政策上的時機;更細緻面對各項議題建立政策工具與對話制度,像是環境調查指引、爭議解決與溝通機制等。
此外,針對區塊開發政策,綠盟有三點主張:
1️⃣ 應劃設「紅線區」,指引開發商何處為禁設區:區塊開發 #不應任由開發商自行劃設風場,應奠基於第二階段潛力場址劃設排除範圍,重新審視排除標準及更新圖資與範圍,劃定第三階段區塊開發階段的「紅線區」,讓業者避免去到爭議點的開發場域,且 #納入漁民平時習慣漁撈範圍之作業區域進行整理考量。
2️⃣ 能源局應積極整合協調,並盡把關之責:目前區塊開發草案以開發商要取得飛航、雷達、軍事管制、禁限建、船舶安全、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礦業權、漁業權等此8項主管機關不反對意見書為基本原則,但仍有其他諸如生態環境、漁業與社會爭議等個案問題,#非此8項所能涵蓋,能源局應扮演積極協調、溝通與整合角色,並整體性的看待區域開發影響。
3️⃣ 離岸風場的環境調查跟審查需更有嚴謹標準:潛力場址與區塊開發進行環評的時間、因素跟環境現況已經有所不同,除了建立生態調查相關指引外,更需要更嚴謹的環境調查與審查,以及 #重新盤整及調整環境生態的共通性原則,包括水下文化資產、鳥類、白海豚以及海域地質鑽探資料等。
綠盟認為,在經濟部能源局即將要公布的第三階段離岸風電區塊開發作業準則,是一個修正與調整的契機,讓前兩階段未竟之處能更加完善外,也應該奠定在此基礎上,建立起更適切的第三階段區塊開發離岸風電海域開發原則。離岸風電是臺灣相當重要的能源政策,如何建立更完善的機制,緩步穩健的在各項議題上有所調整與積極作為,會是能源轉型過程中的重要關鍵之一。
▶延伸閱讀:
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規劃申請作業草案(PDF)
https://pse.is/39nf2v
2020年再添三座離岸風場 台電第一期5月海上動工
https://e-info.org.tw/node/223117
三階離岸風電開發將啟動 立委與環團呼籲政府應把關
https://pse.is/3atumy
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 在 新北市議員白珮茹(汐止金山萬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請能源局立即停止風電廠商圈「海」為王亂象
📌最近開始有離岸風電廠商頻頻至新北、基隆、宜蘭等地方招開說明會,希望地方可以同意讓他們設置離岸風電大型機組,早已引起地方許多質疑,但是這個議題在不明原因下遲遲沒有引起全國或者新北市地方媒體的高度關注,真的令我非常憂心。
我們作為世界一份子,面對環境變遷劇烈追求更低汙染更永續能源發展如離岸風電是必要作為,本人與許多民意代表也都十分支持目前的我國離岸風電發展計畫中第一階段的「示範獎勵」或第二階段的「潛力場址」發展,但堅決反對在毫無完整海域空間規劃下,貿然將海域全面開放且由開發商自由選址,如此一來台灣海域將淪為各開發商無政府式的圈海為王,台灣海域完整性及漁民生計恐蕩然無存。
早在2015年能源局就公布全台36處離岸風電潛力場址,當時能源局畫設時就已先排除限制區位和敏感區位,雖然我國海洋相關圖資仍十分匱乏,但在客觀資料初步篩選下仍保持一定的完整考量,當初各家廠商選址也幾乎都在這些能源局畫設的潛力範圍內,能源局竟然打算在第二階段自己規劃的潛力場址仍有剩餘區位的情況下,就貿然開放第三階段讓廠商於潛力場止外毫無限制的自行選址,不僅違背當初自己劃設潛力場址的原意,更凸顯能源局面對各家廠商的競爭毫無管制與約束能力,只能任由廠商予取予求,這樣的情形誰都不能坐視不管。
而在第三階段「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域規劃申請作業中」,廠商僅需取得飛航、雷達、軍事管制、禁限建、船舶安全、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礦業權、漁業權等相關主管機關不反對意見書,就可以在該海域先圈先贏。如果一地區同時有多個廠商有意願進駐,該區由各廠商招開的說明會或公聽會可能永遠開不完,居民每次開公聽會就必須去抗爭和表達反對,否則就會被認為「不反對」,能源局不僅卸責又擾民。
根據草案內容,如果同一地有兩件以上備查案,哪個廠商先取得風力發電離岸系統設置同意證明文件,其他被查申請案就立即失效,完全沒有考量原本以此賴以維生的漁民;猶如中古世紀歐洲的圈地運動,不斷大量圈佔土地先佔先贏、強迫小農讓出土地並把大量公地私有化,最後直接引發農民叛亂,希望五百年後且民主機制完善的台灣,不要重蹈過去歷史的覆轍。
本人沉痛呼籲在第二階段風電潛力場域仍有閒置的情況,且第二階段風電開發績效與環境影響尚未明朗前,不應該貿然進入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的階段,就算開放能源局也不應該直接放手讓各廠商在自身利益優先的前題下圈海為王、先佔先贏。
發展風電是全民共識,但政府不應該主動放棄海域利用規劃與管制的公權力,更不應該讓廠商擅自選擇「非潛力區域」開發,如此來犧牲的不僅是漁民的生計,更葬送了台灣好不容易萌芽的海洋立國大計。
📍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規則暫緩公布 - 環境資訊中心 https://e-info.org.tw/node/228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