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忠向農委會、經濟部協調爭取,水產養殖用電減免30%,減免期間為109年3月1日至109年9月30日。
紓困不能只看表面,問題有很多面向,泰國蝦的養殖業者曾向阿忠陳情,他們辛辛苦苦養的泰國蝦,因為疫情關係賣不出去,每天養在池子裡,電費居高不下,卻不能申請減免。
👍🏻👍🏻感謝經濟部、農委會從善如流,願意體貼照顧水產養殖業者的辛苦,已公布電費減免方案如下:
✅免申請:
1️⃣有申報營業稅者。
2️⃣已申請基本電費減免之水產養殖用電戶。
✅其他需申請者:
💡準備下列文件至縣市政府、地方漁會辦理即可。
1️⃣養殖登記影本
2️⃣109年任一月份電費單或繳款證明文件(要有電號喔!)
3️⃣非養登負責人,請檢附租賃契約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請注意 申請期限至109年9月30日止。
#阿忠問政 質詢水產養殖用電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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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產養殖用電證明 在 蔡易餘 家己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水產養殖用電減免30% !!!
經濟部提出的「武漢肺炎用電減免」方案,完全無法適用於水產養殖的漁民朋友,水產賣不出去只能持續用電打水供氧,怎麼可能因為疫情而減少用電致15%、50%?
🕑易餘在4月8日經濟委員會質詢經濟部沈榮津部長,部長允諾會召開跨部會協調,終於在今日傳來 #用電減免的好消息!針對養殖漁民用電不用再看電費使用量,只要符合下面漁民身分即可減免:
♠免申請者:
1⃣申報營業稅者
2⃣已依「農業動力用電範圍及標準」申請基本電費減免之水產養殖用電戶
♥需自行申請者,持下面文件至 #各地方漁會 或 #縣市政府 辦理:
1⃣養登影本
2⃣109年度任一月份電費單或繳款證明等文件(需有電號資料)
3⃣若申請人非養登負責人,需檢附租賃契約或其他證明文件
♦減免期間:109年3月1日至109年9月30日止。
水產養殖用電證明 在 蔡易餘 家己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推動水產養殖用電減半政策,還需要更多數據!!
四大正面積極解決問題:「
ㄧ、鼓勵人民誠實申報。
二、因爲誠實申報,養殖戶會使用時間調節,而非24小時運轉,達到節電效果。
三、避免沿海居民常因生計而遭竊盜罪處罰。
四、台電在沿海地區養殖戶過去收入僅三成多,用電減半政府整體尚有餘裕。」
經過一年多來和蘇治芬委員不斷開公聽會,四處遊說取得相關論証後,現在面對最大的難題是,上述第四點我們不好證明!近期我們還是會找台電來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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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業的用電難題!
「台電稽查員來了!這次還有帶檢察官來!」村長發出訊息,庄頭內,頓時男女老少趕往庄外漁塭,把擺置於漁塭中未使用的水車馬達、抽水馬達能收就收,能藏就藏,場景好比官兵進入賊庄,每戶養殖人家竟是如此不堪!
只是,到底孰是賊?還得好好論理ㄧ下,以台電公司過去和人民簽定契約有二,裝置契約與需量契約:裝置契約即基本電費固定,使用多少馬力按多少馬力計算電費;需量契約則要求用戶申報最大用電量,計算基本電費。而近年來,台電取消了裝置契約,全面改採需量契約。
但以養殖業特性,平常單水車馬達運轉24小時僅需3馬力,如需要換水或豪雨來時緊急抽水防止溢堤,用電上昇至10馬力,要求養殖戶為了每月一次的超量用電申報10馬力基本電費,毫無道理可言,對漁民來說,生產成本四成來自電價,需量契約又根本被台電轉呷很大,政府就像賊,逼得人人上梁山走險了!
台電公司沿海地區輸電收入效益五成不到,檢察官沿海抓竊電和解比例高,績效好,抓得勤!正凸顯舊政府與底層人民的矛盾,新政府應思索的是政策讓人信服,鼓勵誠實申報,倘若只繼續承習舊規,靠罰緩收入補充電價收入,完全不合執政邏輯,筆者忝為海區民代,近日和台電數次協商未果,特撰此文!
蔡易餘
用電補助…看得到吃不到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115000295-260114
不能說的秘密!養殖業:落實取締竊電 魚價漲2成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115000298-26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