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間悼》
〈風流總是被雨打風吹去
──記羅文〉
〈前言〉
這一陣子一直都在想著自己與羅文曾經對過的話,還有他那不經意斜睨你一眼的眼神,我還是歷歷在目,仿佛那隻是發生在昨天,而已。
以前因為工作的關係,先後兩次跟他面對面地做過訪問,一次是在一九九一年, 另一次是在一九九六年。還記得第一次見面之前,心裡還有按捺不住的雀躍,畢竟自己是聽他的歌長大, 那兩次的見面,我們言談甚歡,我無所不問,他暢所欲言,我常說,訪問有如談戀愛,對手是誰就主導著這段關係的長短,及悲歡。
還好,對手是羅文,他讓我從他的身上捉住一些早已失去了的記憶,是多或少也沒有關係,有,總比空白一片好 那到底是屬於自己成長中的陳舊片段。
那天就與友人說起,屬於我們那個年代的歌手逐漸少去,許冠傑、徐小鳳、 林子祥早已淡出,譚詠麟和張國榮游了上岸, 梅艷芳獨木難支,陳百強、 黃家駒先後離去,現在是羅文……心裡不禁悽悽然起來,什麼都去得這麼早?
我看見羅文病重時的瘦削,看見他半掩臉包全身的樣子,我知道他想的是什麼,再看他出出入入醫院好幾趟,我看在眼裡,心裡難受,我永遠都記得他不管在人前或人後都是那麼一絲不苟的樣子,他是那一種一亮相就要給足100分的天生藝人。
他對我說過: “站在台上, 我就是King of The Stage。”
我當然知道。
我想,這三十五年以來,如果香港不曾有過他在渾身解數地表演醉生夢死的把戲, 一切將會變得黯然無光,甚至是孤寂和平凡。
只是風流總是被雨打風吹去,留下的,就只有這一些美麗的回憶。
還有,羅文,永在懷念中。
〈主文〉
生於一九五零年農曆十二月三十日
卒於二零零二年農曆九月十三日
難得一聲好本領
一個歌迷敬上
(1)
享年五十二歲。
來不及問他: “你甘心嗎? ”還未答復,人就已經不在了。
自去年四月開始承認自己患上了肝癌,某些香港傳媒就似乎在等待這一天的到來,守候在他的家門,步步跟蹤,緊緊貼近。
所以,我們看見最殘忍的傳媒力量,他們將他最不願意公諸於眾的病態呈現出來。
但是,他還是我行我素,半遮臉也要到處走動,他說: “我經常都偷走出去,我是一個要經常到處走動的病人,不可以天天睡在床上。”
他不滿那些狗仔隊變成他的守門狗,他說,他不是不想見見大家,他只是想讓人看見的是他好看的樣貌,而不是又瘦又醜的樣子。
我記得他說過,他希望這個世界上最好是俊男美女處處可見,他說: “為什麼每個人的臉上都要掛住眼袋呢? 世界上人人都有靚樣,不好嗎? ”
病也要病得很好看,人家就稱他為抗癌戰士,只因為他的樂觀面對,他說: “我要做個好榜樣,告訴其他人,癌症是可以醫好的。”
最後,戰士選擇了戰死沙場,他還是敵不過癌症的煎熬,這是他最後的一次戰役。
(2)
有人曾經問過羅文對生命的意義,他說:“人生是不斷地努力,之後還是努力。”
“不會太疲倦? ”
“不會! ”
我相信他回答問題時的樣子,一定是斬釘截鐵,振振有辭。
(3)
九六年他來馬宣傳時,我們在他的酒店套房內,興高採烈地談著談著。
“聽說你要去拉皮? ”我問。
“是啊! 我很想,但沒有人贊成,張國榮說如果我去拉皮,他就不要跟我做朋友。”他說。
“為什麼突然想到要去拉皮? ”我問。
“是突然之間想到的。”他用雙手緊緊地扯著雙頰上的臉皮往後拉去,微笑地說: “就是拉這麼一點點,拍照會好看一些,笑起來也會很靚。”
“不會很假咩? ”
“所以不要拉得太過分囉,一過分就會很假,拉少少就可以了。我想在二十五周年的紀念演唱會中,可以很美很美地出現在大家的面前,以笑到很firm的樣子見人。”
“希望有機會見到你那樣的笑容。”我說道。
“但,我那有時間去拉呢? 拉了皮,至少要休息一個月,我哪裡有這麼多的時間呢! ”他說。
“其實,不用去拉也不錯嘛! ”我由衷地說。
“是啊! 我雖然不是很高大,但身材很balance,我的五官樣樣都不錯,尤其是眼睛,夠大,有神,眼形也幾好……”
他開始指手劃腳地自我介紹起來了。
(4)
黃霑如此寫過他。
我們都佩服羅文他的歌唱技巧高,香港沒有人會有疑問。但是, 我倒覺得順理成章,歌星當然要歌唱技巧好。不好, 就不應該當歌星。 所以,唱得好, 技巧高,只是盡了本份,不必佩服。
佩服他的,是他具有百折不撓的精神。他永不言敗,波濤洶涌,他矗立其中,有似中流砥柱。
黃霑就是這樣寫過他。
(5)
我永遠都記得他在九一年在馬華三春禮堂唱歌的每一寸表情。
有一幕,他放下咪,清清喉嚨,叫大家安靜下來,就是這樣,他突然清唱起來,沒有音樂伴奏,連咪也是多餘的,只是這樣的對著空氣清唱,音不走, 聲不震,唱完了一首 《小李飛刀》。
聽到這裡,我的嘴巴成了一個圈圈,是的,這才叫做唱歌啊。
(6)
關淑怡、黎姿、容祖兒、何嘉莉、葉佩雯、鄭伊健、古天樂、周海媚、趙學而、張燊悅、譚小環、林家棟, 都是他的徒弟。
可是, 他自己卻是沒有學過聲樂。
那一年,一九六七年,他跟朋友夾band,band隊的名字叫做Roman & The Four Steps。
開始時,他只負責彈吉他,聽人家唱得多,也就跟著開聲玩玩,他的band友才發覺他的天賦,對他說: “你唱得很好,很像Platters,不如你也唱主音吧。” 於是,他就開始他的歌唱事業了。
唱啊唱啊唱,Roman & The Four Steps總算是唱出了一個名堂,羅文這個名字不脛而走,名作曲家王福齡聽到他的歌聲,覺得他是一塊瑰寶,便介紹他進入邵氏唱國語時代曲,主要負責幕後代唱,之後越唱越紅,《愛情的代價》就是那時候的勁歌金曲,連東南亞也向他招手,邀請他前來登台。
一九七一年,他就跟肥肥沈殿霞組成《情侶合唱團》到處登台,足跡遍佈東南亞和美加,過了一年多,他決定單飛,他要重新打造自己的天空。
有麝自然香,一九七四年有一間日本娛樂公司非常欣賞他的歌唱技巧,認為他是可造之材。於是,他飛去了日本,吸收了當地的日月精華,他打道回府,香港廣東流行曲剛剛抬頭,他唱了一首 《小李飛刀》, 就奠定了他的江湖地位,一直到今時今日,羅文還是只此一人,唱了四個年代,他還是在這裡,一直到他再也不能唱下去為止。
三言兩語就將他的輝煌歲月道盡,但那卻是他大半生的點點滴滴,一轉眼, 三十五年過去了,他的人也不在了,但幸好他的聲音卻留了下來,至少, 日後跟下一輩說起這個傳奇人物時,不至於死無對症,空口無憑。
聽一聽, 他就是羅文了。
(7)
“我已經玩得太多了,老實說,誰能夠我玩呢?”他對我說道。
那一次是第二次跟他見面,他煙不離手,一面跟我談了一個下午有關他的妖之道。
“形象對藝人是十分重要,但卻不要刻意要求做到千變萬化,一個歌手應按照自己的天份,才能做出一個屬於自己的形象。”
與他談他最愛的形象,他的聲音顯得亢奮,正中下懷,說的就是這個樣子。
“像阿梅與我,是天賜給我們這麼多的才華,我們歌路廣,才會有不同的形象出現,形象是以你的表演方式和歌路,才塑造出來的,如果是為了一個形象而去做,效果就會不好。”
現在的新人,是潮流流行什麼,就將什麼都擺在自己的身上,也不理會適不適合,一到有什麼大show表演時,就像有一大班嘩鬼出籠一般。
“以前的明星一上台,是很Glamour,很高貴的,不像現在的歌星普通到像街上行人甲乙丙一般。平時的阿嬸都穿Gucci,她們有錢是她們的本事,無所謂,但你是Star是站在台上讓人follow你的,人家花錢來看你,阿嬸是花錢滿足自己,自是不同。所以,做Star就應該要有做Star的樣子。”
有的歌手走的是小女孩歌路,但卻扮到白唇膏,黑眼圈,藍指甲,羅文說: “根本就難看! 阿梅不同,唱《壞女孩》她就像是壞女孩,王菲也不同,唱《棋子》唱《誓言》,她的歌路和形象一旦配合,就會有自己的style。”
然後, 他又說: “我也不同,我可以妖也可以很正氣,但我妖時就妖,正氣時就正氣,形象與歌路的feel是100%的合拍。”
羅文是百變形象的開山鼻祖,他袒胸穿fur 時,郭富城可能還在穿著開襠褲,他說: “現在的後生一輩子都不夠我創新。”
重溫一下,他覺得以前的種種形象都是感覺完美,因為都是按照著歌路去設計。
像《小李飛刀》就穿古裝扮大俠; 像《好歌獻給你》就穿海軍裝; 《波斯貓》時就戴耳環穿皮褸; 《讓我奔放》則穿皮褸戴鐵鏈; 《心裡有個謎》又扮礦工, 還有什麼大斗蓬、孔雀袍、珠片衫、 電燈泡、大皮草……都曾經是他亮相的形象,實行衣不驚人死不休。
“我夾band時就扮披頭四,剪個冬菇頭,全香港第一個留長髮的就是我, 所以那時候常被人抨擊。”
與肥肥合組《情侶合唱團》時, 他覺得至經典老土,一要他唱時代歌曲, 肥肥逼他電個野草頭,穿斯文衣服,他說那時候簡直是慘無人道。
“與肥肥拆檔之後,我立刻跑去剪一個陸軍裝,在頭頂上染個十字架,另外留兩條幼長髮在前面,畫黑眼圈,大眼淚,戴七粒鑽石耳環,穿工人牛仔褲裡真空。”那一年仍是萬物皆保守的一九七二年,他不屑地道: “我睬佢都傻,年輕人就是如此,你看不順眼,表示你老餅罷了! ”
一九八零年時,他還脫光光地拍了一輯寫真裸照,那時候本來是為了新專輯 《仲夏夜》拍攝封面照,概念是在百褶窗中以赤裸上半身登場,本應該是拍不到什麼的。
“那時候覺得自己的身體這樣美麗,就趴在地上,乾脆什麼都不穿,拍一輯自己收藏。”但不知道如何,公司卻將他那隻赤裸上半身下穿泳褲的照片外流出去,但有雜誌登了出來卻只佔一個小小張的版位,他看了,就氣頂, 火滾。
“我給你們第一手的照片都登這麼小張,說什麼不適合家庭看,好,我就將那些沒穿褲的也拿了去登,一登之下,對方的雜誌立刻賣斷市,我的人就是如此硬頸,你說不行,我就硬要去證明可以的。”
現在看回那些寫真照,他無怨無尤地說: “那真的是很美麗的回憶。”
以前的千變萬化,現在的他就像是洗盡鉛華,返璞歸真,他說: “我現在最喜歡穿西裝,會覺得很class,男人最靚的樣子就是穿西裝,不然就穿白襯衫牛仔褲,那種白襯衫像可以聞到太陽的味道。”
他每一季花在置裝的費用,大約是港幣十幾二十萬,對名牌,他獨愛Armani,因為: “剪裁好,質地好,夠時尚,穿上去一定舒服。”但偶爾他也會穿穿Versace、 Romeo Gigli等牌子穿穿爽, 他說: “我絕不會穿Kenzo、Miyake、Yohji這些日本時裝, 我穿衣要穿到挺要醒要smart,那些鬆鬆的時裝只會穿到我像傻佬那樣。”
上述說的都是一九九六年時的談話,我曾經忠實地用文字記錄下來,現在重新翻看,我還很清楚地記得那一天他穿的是緊身Polo上衣,配搭一條黑色起骨長褲,仿佛他就在我的眼前晃過,印象深深印在那裡,揮也揮不去。
(8)
羅文是妖氏一族的元老,在他的眼中,妖是一種自內心散發出來的妖味,而不是刻意去堆砌出來的假“形象”。
“以前的澤田研二, 很夠妖,但我不明白為什麼有些人一到中年就會整個變形,他現在就慘不忍睹了。”
“我以前很崇拜David Bowie,有一次我在多倫多看見他拖住一個很cheap的女人,他就像整條鹹菜一樣。”
“Elton John妖到很有氣派,還好,現在他還是。”
“阿梅是女妖的代表人物,她連唱《愛情的代價》都可以妖的。”
“張國榮也不是妖,他是姣,人人都說我姣,其實我哪裡夠Leslie姣。”
“黃耀明是又妖又姣,我覺得他那些東西是屬於床上的,非常意淫,我也很意淫,但我的是活力的意淫,他的則是媚態的意淫。”
“梁朝偉的是味道妖,很男人味道的妖,很頹廢的妖。”
他告訴我,他在台上的妖,只不過是一種表演方式。
在台下,他是一點也不妖。
“男人就是男人 妖給人的感覺是陰陽怪氣的。”他說。
不知道放在他墓碑上的那張照片,是妖的? 還是不妖的?
(9)
他的耳朵很大,很長,命相說的長命百歲,就是這一種富貴的耳朵。
還有, 我很喜歡他的原名─譚伯仙,夠中國,夠鄉土。
至於他的羅文如何由來,相信是Roman的中文翻版,還有籮記這個稱呼, 他也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
其實, 譚伯仙也好,羅文Roman籮記都好,人死留名,我們記得的不只是他的名字而已。
至少,我還記得他對我說過: “站在台上,我就是King of The Stage。”
(10)
我問: 這麼多年來,你失去了些什麼?
羅文: 失去了很多感情的事,但這是沒辦法的。
我問: 那你還有什麼想追求的?
羅文: 希望多談戀愛,戀愛對一個人的幫助會很大。
我問: 那為什麼這麼多年來還是獨身呢?
羅文: 因為我習慣了獨身,我很害怕別人會騷擾我的私生活,我享受一個人的世界。
我問: 沒有想過要一個家嗎?
羅文: 我沒有家庭觀念,我只是享受戀愛,但卻逃避結婚。
我問: 為什麼呢?
羅文: 我看見很多朋友結了婚都不開心,我要是結婚就希望不會離婚,因為這是一世人的。
我問: 那你不會有需要一個女人的時候嗎? 你如何去解決?
羅文: 那時就唯有聽多點音樂,想些東西……
我問: 你不擔心自己會做一世王老五嗎?
羅文: 這些都讓它順其自然,來到就來。
我問: 那你以後真的不結婚?
羅文:世上沒有絕對的可能有一天我也會有結婚的沖動,這是不能說定的。
以上對話摘自一九九一年的一篇採訪,那是我跟羅文做的一個專訪記錄, 說的就是千絲萬縷的兒女私情。
(11)
還是談愛情。
“我拍拖的次數多得記不清,只是我選的女友都是圈外人,你們不認識的,也就沒有報導的價值而已,於是好事者又傳出一些難聽的說話,真氣人!”
他說他戀愛的時候是不顧前因後果全心全意地投身進去,不然,那根本就不是愛情。
他說,他愛過三次。但都是全軍覆沒,弄到自己傷痕纍纍。
第一次,是因為他要去日本發展,所以就跟第一個女朋友分手。
第二次,是因為他要回香港發展,所以就跟第二個女朋友分手。
第三次,因為她的父母反對他們的來往,所以也是無疾而終。
“我喜歡的女性,很現代的,健健康康,帶點艷光的,就像李美鳳那一種類型。”
那時候傳過他追求李美鳳,他說,本來開始是好好的,但經過傳媒的大事渲染,結果是還未有進一步的發展,就已經嚇壞跑了人家。
和沈殿霞,他說沒有這一回事。
“我和肥肥只是好朋友的關係,她當我是弟弟,她的人很好,很照顧別人,但是有時侯她的母愛太強了,強到令人受不住。”
有人曾經如此問過他:“不打算談情說愛?”
他說:“那是很花時間的一件事。”
再問:“有人說你對異性沒有興趣?”
他說:“只是沒有太多的時間。”
有一次李美鳳來馬宣傳,我捉住機會半試探問她:“羅文說他很喜歡你這樣的女子,你們也曾經交往過?”
她聽了,不禁大笑,反問我:“你相信嗎?”
我沒有回答她,因為相不相信那是另一回事,有情人終成眷屬,始終是可喜可賀的, 值得高興的。
(12)
“能將自己的一生獻給歌迷是我個人的心願。”
他如此說過。
就算是遺言吧。
#寫於2002年
沈棟段偉紅離婚 在 你(妳)好,我是莎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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閨蜜說她要放棄那個她喜歡很久的男人。
我感到有些驚訝,但另一方面,也替她感到欣慰。
我們先聊了聊為什麼她要放棄,再聊了聊從前他們曾經有過的美好回憶。他們之間,稱不上絕對的曖昧,但總有些令人難以忘懷的吉光片羽,所以即使這個男人似乎從來沒有要與閨蜜交往的意思,卻還能讓她想要繼續努力。
他不是爛人。跟活動爛人字典我本人曾經遇過的那些相比,閨蜜喜歡的這個男人真的正常、優秀太多了。
他們是在密室逃脫遊戲的網路同好社團認識的。閨蜜喜歡玩,無奈這個遊戲需要一定數量的人力,還有特定的時間場地需要配合,所以為了要能常常參加活動,閨蜜開始加入一些相關網路社團,也開始跟網友組團去遊戲。
一開始,他們只是純玩伴。但在幾次共同玩耍後發展成為真正生活中的朋友。閨蜜因為工作關係,常常需要去中部出差,剛好對方老家在中部,雖然在台北唸書工作多年,早已習慣台北生活,為了繼承家業,對方也已回家一段時間。知道閨蜜常去中部,便邀請她可以在出差時去住他家。
對方家在郊區,是一棟台式獨立透天厝,不過只有他一個人住,因為他的父母退休後在市區機能方便的地方買了一套新的房子,老家留給唯一的兒子。
他是個奇特的男人。長相端正,如果好好打扮起來會是很吸引人的那種類型,不過他卻不是很迷戀於和外在有關的事物,對於自己也幾乎可以說是不修邊幅。喜歡聰明、可以跟他針對某個議題爭論不休的女孩子,不需要漂亮,甚至不要太漂亮、太光鮮亮麗,那會讓他有壓力,不過氣質很重要,眼裡藏有祕密,永遠讓他猜不盡的那種最好。
傳聞他曾喜歡他們社團裡的一個年輕離婚媽媽,不過年輕媽媽似乎前段婚姻過於慘烈,又帶著一個年幼的孩子,暫時不想談感情,所以他們的關係也只停留在只聞樓梯響的階段,然後不了了之。
在北部、中部的來來回回當中(對方主要的朋友圈還是在台北,所以非常常上北部),閨蜜逐漸對這個對任何事物都有個人意見而且相當固執、享受寂寞卻朋友很多、做事認真但能讓他認真的事情很少的男人,產生男女之間的那種感覺。一旦發現自己喜歡上一個人,就跟在荒島上發現寶藏一樣,後來閨蜜與我聊天的話題,幾乎都纏繞著這個令她心富裕的秘密。
不過對方對她好是好,就算不在一起的大部分日子也會和她講電話聊天,卻從來不曾對她做過超出友誼份際的事,對她的種種行為即便再好,也都是能用友情解釋出來的那種範圍,偶爾還會把她當成小妹妹一樣老生常談。閨蜜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曖昧,但社團的人都看得出來他們走得很近,他從來也不避忌什麼,甚至還會自己開他們之間的玩笑。
然後閨蜜便忍不住告白了。
他說了他現在沒有交女朋友的打算,也沒有喜歡的人,他很喜歡自己現在的生活,也能繼續和她做朋友,不會因為她的告白而壞了關係。即使明顯被打槍,但在閨蜜隧道效應的眼裡,這不是結束,而是另一個她必須更努力的開始,所以他們這段有些變質的友情,也就這麼持續下去。
「可是他最近實在是越來越冷淡了,雖然我要去住他家他還是都說可以,我打給他也是會陪我聊天,可是他講話越來越機掰,也不太會好好跟我聊了,常常開幾個玩笑就想掛電話,」閨蜜在電話那頭抱怨著:「而且,我聽說,他好像有喜歡的人了。」
「是之前那個離婚媽媽嗎?」我問。
「不是,是一個新加入的女生。聽說最近他回台北都有跟她單獨出去。」閨蜜說完這段話後開始嘶吼,似要宣洩心中鬱悶。我聽著雖然哈哈大笑,卻也有種長久不見的寂寞突然迎面而來,我還來不及閃避,就被發現,然後與那段回憶正面交鋒。
我單身很久了,三年、四年數不清的那種久。不過所謂單身也僅是代表我沒有穩定公開交往的對象,沒有要人口頭承諾,期望公眾眼光的壓力能維繫固定關係。檯面下偶爾還是會出現一些「似有」交往之實的暗潮洶湧,讓我詐胡一炮三響。
單身最棒的地方,就是每一個陌生人、每一個眼神,都是一種可能、一種要不要止乎於禮看你的調情、繼不繼續都行的隨興;有其利必有其弊,這也是單身最討厭的地方,流連在一段又一段無法加溫的熟悉,嘗試著新鮮的同時也是在嘗試著拒絕,被子還沒捂熱就天亮該回家了。
很多人會說我交不到男朋友一定是因為我眼光太高了,我只能說「眼光」這件事至今沒有任何有效的實驗可以量化誰高誰低,就算有,我交過的爛人數量也遠遠可以拉低我的眼光平均值;更甚者,我沒有跟誰抱怨過我空虛寂寞覺得冷,我眼光再高也是高一個閉門造車,究竟礙著誰了?
不過,我確實曾經遇過一個把我所有標準提高的男人,是他讓我知道,原來戀愛談不好,真的是自己不夠好,給我當頭棒喝,如果我再這樣下去,只會永遠與他失之交臂,遇到比他更好的也把握不了。
他是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關係遙遠到像在星巴克大桌上一起坐下的有緣人,在一個我偶然亂入的酒局中初次見面。我是一個很能在酒局中帶動氣氛的人,那日陽盛陰衰,女孩子們又都屬於比較清高自恃的那種,唱的都是展現歌喉的傷心情歌,也不太願意與人互動,朋友就急忙找了我來幫忙暖暖場子。
「她是莎拉,她單身喔!」朋友如此介紹我。
「喝酒贏我就給你電話喔。」我隨之附和。
而他靦腆笑了,嘴角的弧度單純得和他粗曠的外表南轅北轍,我向來喜歡書生型白淨的男生,卻也一時有點著迷於他那朵不搭嘎的微笑。
但他依舊不是我的菜。
接下來的時間我流連在各個男子之間,交換給出的電話至少四、五個,可以是基於社交禮貌,也可以是基於我喜歡受人青睞所以裝作水性楊花,反正酒喝完之後,這些荒誕也會隨著陽光蒸發,我分得清楚娛樂與現實的疆界就好。
但在酒局結束,他卻如黑馬般突出了我的疆界,主動表示要送我回家。
我一開始不願意,但想了想也是挺省錢的,遂答應了,和他上了一部計程車。車上,他不多話,而且緊緊依附車門而坐,不願身體與我有半分親暱。這個男人真的想送我回家嗎?看著他收緊的胸膛我不禁在心中疑惑,卻也挑起了我的玩心,借著酒意蘊釀一些曖昧話語。
「你送我回家是因為你喜歡我嗎?」我幾乎就是這麼直白問了。
「怕妳危險啊。」他卻不正面回應。
「我可以叫車很安全啊。」
「時間很晚了還是有人陪比較好。」
「我們兩家不順路耶,還是我先送你回家?」
「沒關係幾百塊而已。」
「那你今晚玩得開心嗎。」
「開心啊。」
「可是你都很安靜耶。」我質疑。
「我喝酒就是這樣。」
「那你有喜歡哪個女生嗎?」
「沒有啊。」他的聲音微微高聳了一些。
「那你喜歡我嗎?」問話間,我一手拍上他僵硬的大腿。
「⋯⋯。」他居然不回答了。
但我大約也知道答案是什麼了,所以假裝沒事繼續與他聊些正常的話題:職業啊、學校啊、兄弟姐妹啊、興趣啊、對某種產業的看法啊。
下車之前,我和他交換了通訊軟體的帳號,然後上樓洗完澡之後,再傳了個:「晚安,謝謝你送我回家。」這種客套的曖昧給他,不出我所料,他也馬上回了:「晚安。」給我,似乎一直在等待回傳的一刻。我對著手機螢幕輕蔑一笑,明白睡醒之後他就會傳早安給我,然後問我頭痛不痛、身體有沒有不舒服、要不要一起吃午餐、妳要上班嗎、妳在幹嘛⋯⋯。
沒想到,我心中的劇本卻沒有如期上演,他消失在那晚的夜色中之後,我的手機就再也沒有為他亮過一下。
我為自己的魅力失色感到訝異,不過他畢竟不是我的菜,所以也不覺得可惜什麼,就當我終究是抵抗不了地心引力,贏不了那些滑嫩嫩的妹子。
然後下一週,我又被邀請至另一個酒局,湊巧在與上週同一個地點舉行。結束之後,我才要走向計程車,就突然發覺我為什麼要自己花這個錢呢?然後拿出手機,發了訊息過去:「可以送我回家嗎?」發給那個一整個禮拜不見蹤影、故意把對我的喜歡蒸發的男人。
他出現了,依舊緊緊貼合車門而坐,但他的紳士卻拉緊我的心,不由自主朝他靠近。
那晚我拘謹多了,雖然仍是稍有酒意的姿態,卻也有點明白了他似乎不是我平時在酒局中會遇見的那種男人,能吃的豆腐絕對不會少拿一塊。我當天背的包包很小,但出門之際仍帶了一本書在捷運上看,包包放不下,移動時只能一直拿在手上。
「妳還帶書啊?」他有些訝異。
「出來喝酒不能看書嗎?」我回,音調盡是驕氣。
除了因為我不滑手機所以出門必帶書防無聊以外,每每在這種與書卷無關的聚會中,眾人若是看見我帶了一本書出現,通常都會對我多出一絲刮目相看。儘管喝醉酒之後大家都是一樣的,但酒醉之前的錨定效應,往往令人對我印象深刻,頗有良家婦女之感,算是我在燈紅酒綠之中,維持一涓不同流合污的清新的小密技。
「Diversity。」他卻突然說了這個英文單字,我一時不明白他的意思,蛤了一聲,他又接著解釋:「Diversity,差異性,妳,就是這樣。」
「是說我是差異性很高的人嗎?又喝酒又看書的。」我問。
「嗯,很吸引人。」他答。
「你也是。」我又道,但他又不說話了。
這趟結束後的流程和上次基本一樣,不同的是,第二天他開始傳訊息給我,然後開始不只送喝酒的我回家,也接送上下班的我。
曖昧中的男女大概就那樣,傳傳訊息、一起吃飯、有意無意將彼此介紹給朋友。奇特的是,在我十八歲成年以來,還從未碰過像他這樣保持距離的男人,幫我開路、開車門、開飲料,逗我開心、逗我笑,卻幾乎不曾主動觸摸我。
有一次,他開車來送我上班,由於稍早之前他先去外縣市找客戶,時值上下班時間,高速公路有點塞車,所以接到我時已經有點晚了。當我們進入泰山收費站的車陣時,我的心不禁有些焦急起來。剛好,他喜歡聽那種很吵的重金屬搖滾樂,而車上正放著。我稍快的心跳再配上這節奏,簡直相乘我的躁動到不行。
「可不可以不要聽這個?」我轉頭問他,而他正開心地跟著音樂搖頭晃腦。
他有些茫然地看著我,旋即把手機朝我遞來:「那妳自己選。」
我從他的音樂播放程式裡下載了自己喜歡的中文流行歌,當音樂從車上音響流洩出來,我小小聲的跟著哼唱。
「唱大聲一點啊,我准妳在我車上開演唱會。」他饒富興味地看著我小小開闔的唇瓣道。
「唱就唱啊,誰怕誰。」說完我就開始放聲大唱,但不是認真的那種,而是刻意搞笑的那種。然而,唱到副歌時,他也加入了我的歌聲。一開始都不是認真的,後來卻和我一起好好唱完了整首。
塞車的高速公路突然讓人心不壅擠了,我們一首又一首唱著,我覺得就算遲到也無所謂。最後,我們及時趕到,下車前,我刻意拿著自己的旅行袋在他面前晃了晃,背帶上頭繫著我友航的朋友替我去德國買的飛行標示吊牌,紅色的布面上繡著:kiss me before flight。
他當然沒有吻我,只是和我道別要我小心。我離開了他的視線,卻明白自己是再也無法離開了。
還有一次,我又要他來接去喝酒的我回家,無奈那次我喝得太醉,他只好先帶我回他的住處,打算讓我先稍事休息,清醒後再送我回去。一到他家,他就拿了一套乾淨寬鬆的衣褲讓我換上,並好生伺候我到他的床上休息,自己則遠遠地躺在另外一側。
我故意翻了個身,翻到他那側,然後依偎在他身上,他才抱起我,與我相擁而眠,不過雙手非常安分,連我的奶都不敢掐一下。我會知道這些,是因為我是裝醉的,目的就是想讓他帶我回去,生米煮成熟飯,卻聰明反被聰明誤,整晚晾著我的情慾之火映照他聖潔的光輝。
一個月後,我有些焦急了,覺得都這麼進入彼此生活了,為何還不問我要不要當他的女朋友,所以,我如閨蜜一般,自己告白了。
「對不起,我覺得我還沒準備好。」這是他給我的答案,眼裡有著深深的愧疚。
「可是我真的很喜歡你耶!」我急著回道,聲音都高昂起來。
「我們還是可以跟以前一樣⋯⋯」他話沒說完,我就因為覺得過於丟臉,轉身就走,他還在我身後接著道:「我送妳回家啊⋯⋯」但我走遠了,還任性地以為他會追來,不過沒有。
這是我認識他以來第一次和他見面卻沒他送。
後來一切就變得很奇怪了。我再也無法自然地和他說話,他所有的回覆在有心的我眼中都顯得力有不逮。然後他再也沒有主動約我見面,雖然我約他他還是會出來,可是我們之間不再有奇妙的感覺、不再有Diversity,只有我無以宣洩的強烈悸動,一次一次,逼得我、逼得他,無法靠近。
我的左耳接收著閨蜜澎湃的思緒,和那個粗獷男人的一切卻像電影,同步在我腦海上映。我突然明白了我們其實踢到了同一塊鐵板,一塊名為「我明明是好女孩為什麼遇到好男人還是無法被愛」的鐵板。這塊鐵板比起壞男人的那塊都要堅硬,因為這實實在在證明了我再也無法將自己的軟弱與失敗建築在誰的惡劣身上,當一個真正好的人出現,我依舊卑微。
他是我愛過最短暫的人,卻是我思念最綿長的人。可以說我的單身之久有百分之五十要算在他身上,因為我總會不由自主地拿經過的所有人與他比較。張愛玲曾寫道:「通往女人心的路,是陰道。」可是這個不上我的男人不曾提著劍撕裂我,我沒有明顯的傷口,也就找不到恨他的理由。結果他留在我心裡比起那些上過我的男人還要更久更久。
我無意冒犯張愛玲,但經過了他和煦的溫柔,我想沒有一種愛情可以這樣純粹得令人刻骨銘心。
我們就這樣漸行漸遠,從高速公路KTV回復成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我們的朋友都還是朋友,只有我們什麼都不是了。那些曾經一起唱過的歌、一起走過的路,都像未拆封的保險套,留不住相愛的證據。
一開始,我無法接受自己就這樣出局了,畢竟人人都說我好,我也明白自己有多少優點,雖然有時有些脫序放縱,但那也只是獨立事件,偶一為之,應該不減損我的美好分毫;況且,人都有缺點,我想我的「好」還是多過我的「不夠好」吧。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在我賭氣不主動和他聯絡過後,他也不再出現;朋友口中的那個「下一個更好」也在茫茫人海中遍尋不著,我才開始有些醒悟,也許問題真的出在我自己身上,我的不幸於任何人都無關。
所以,我逼著自己開始一段潛心修養成為真正「好女孩」的修行。我看了許多書,有關戀愛技巧的、吸引力法則的、心理學的、探索生命真諦的,並以此為本,重新建立自己的生活。我幾乎拒絕所有不必要的酒局(就是找我去炒熱氣氛的那種),讓自己清醒地面對所有寂寞侵襲; 我重新安排自己所有假日,不再受制於有沒有人約,而是逼自己有意識地使用自己的時間;我盡可能將自己浸泡在所有我認為真正對我有幫助的事物,比如修復與家人的關係、定期與真正想維繫一輩子友情的朋友聚會、學習語言、運動;留心自己的所作所為是否說到做到;忍住自己想講人八卦消遣的衝動;不抱怨任何事情;盡可能讓從自己出發事物、言語都是正向的。
剛開始很痛苦,因為馬的老娘失戀心情已經夠糟了,還要做這麼多事來填滿空虛,許多還是完全違反我本性的。光是安排時間這件事就讓我深受打擊,因為我是眾所週知的遲到大王,自己也非常依賴在這個有些恥辱的舒適圈裡,但我想當一個說到做到的人,我不想再讓任何人失望,尤其是讓自己失望,所以我必須奮起抵抗;不講人壞話及抱怨也是超級困難,因為我發現這基本上是我們和人談話的中心主題,不再八卦及抱怨然後再互相安慰以後,我一時之間還真的不知道要跟朋友聊什麼,只好傾聽(但常常也是覺得別人好無聊喔)。後來才發現原來除了抱怨及八卦以外無話可講是因為自已的修養不夠、懂的事情不夠多,當然無法與人愉快的談天說地。
我拿出對待客人那套來對待家人,竟發覺若對象是自己真正熟悉的人之後一切比登天還難,因為我似乎沒有空間可以宣洩自己。但這其中的玄妙之處在於,客人無論如何都會客訴你,可是家人不會;你曾經以為自己虛偽、自己好累,但當對內對外都做到一致之後,即使是裝出來的也成為真誠的樣子,然後更能清楚的分別什麼是自己真正想成為的樣子。
然後我便這麼單身下來,也不再終日惶惶不安等著誰來愛,安住在這個新的「我」裡,不再需要誰來證明什麼。我可以一個人做幾乎所有事情、常常跟自己聊天、思辨事情。當我能夠良好的掌控自己也允許自己有些還是很爛的地方以後(我還是滿常遲到的、再怎麼減肥腿都一樣粗),我知道這是生為人的自然與獨特,我本來就不完美,但也是這種不完美讓我更可愛,我該喜歡這種差異性,真正的Diversity,不是出門喝酒帶一本書試圖營造良好印象、不是假裝喝醉要人跟我上床。
我不諱言自己還是會有感到寂寞的時候,甚至一開始我在做這些努力的時候,心裡想著的還是那個粗獷的男人,想著有一天他會看見更好的我而回來,所以才有辦法這麼努力。甚至在每趟飛行,有時我要為學妹清點販售免稅品的現金袋,清點無誤必須簽名以示負責,我還會自以為是的用英文拼音簽上那個男人的姓氏,當作是一種吸引力法則的實踐。
但當我漸漸朝自己理想中的樣子越來越靠近以後,我發覺我也離他越來越遠了。我不再一直想著他、不再寫他的名字,大量的閱讀及深切的體驗人世(傾聽,盡量不抱怨、不八卦、對身邊的人要比對客人還好、認真和自己相處),讓我發現,也許我愛的從來不是他,而是自己的想像;我從來都不了解自己,才會誤以為一段美好的愛情是拯救自己的唯一解答。
以理性的角度來說,我跟他僅相處短短一個月,雖然他從未對我做過踰矩的事,但這樣的時間跨度其實不足以完全了解一個人的。我們跟自己相處了一輩子都不見得了解自己,更何況是這樣的萍水相逢。也許我們真的在一起過後會發現原來我們很不適合、也許他不上我純粹是因為他的老二很小⋯⋯。不論如何,我們都不該為了從未發生的事情下註解,不論是下過於可怕的亦或是過於美好的。淨空自己的想像,好好體會觸目所及的每一瞬間才是最好的活著的方法。
以感性的角度來說,我和他曾經有過的那些火花、那些不言而喻的心有靈犀,是真正天時地利人和下的贈禮。人跟人之間有這樣的感覺,的確像是魔法一般,也是身為人類最珍貴的一部份。即使他其實是個連續殺人犯,他的床底下還藏著屍體一具,我也該感謝他沒殺我或要我幫他棄屍,而是實實在在地在和我在一起的每分每秒對我好,讓我體驗這種不可思議的情感。
「如果現在給妳一個按鈕,妳一按下去就能回到妳和妳喜歡的人最好的時候,妳會不會按?」聽完閨蜜的嘶吼,我問電話那頭的她。
「我當然按啊,這是我現在最想要的。」閨蜜毫不猶豫就回答。
「可是如果是現在的我,我不會按,因為我知道就算回到過去了,我如果還是沒有改變,我跟這個人還是會走向一樣的結局。」我回:「而且,我現在真的過得太好了,我很喜歡現在的自己,所以我不想要跟以前的自己交換。」
閨蜜在電話那頭默然。我知道她的沈默代表她不喜歡現在的自己,只想要有可能被喜歡的人喜歡的自己。
「也許我們的人生就是需要遇到一個真正的好人,而且必須失去他,我們才會學會怎麼讓自己變得更好、讓自己不再有機會失去。就像掉在地上的冰淇淋總是比較好吃,下次我會知道怎麼做才不會掉下來。」我又道。
其實我在寫這篇文章之前掙扎了很久,我雖然樂於將自己的過往寫出來和大家分享,但除了他之外,其他人都曾經做過對不起我的事,我可以卑鄙地活在被害者情結裡,高舉著女性主義的旗幟,保護自己的尊嚴不損傷絲毫,還能和其他被害者們互相舔舐傷口;只有他,什麼都好,就只是不夠喜歡我而已。如果要寫他,我就必須老老實實雙膝下跪承認自己的確很差勁,不如自己一向宣稱的那麼美好。
很能在酒局中帶動氣氛又怎麼樣、當小三當到搶贏正宮又如何、性觀念開放不是男朋友也可以上床然後呢?這些都只是插科打諢的把戲,企圖博取人們欽慕的眼光,我的內裡依舊很空,因為我真真不曾為自己努力什麼,我所努力的方向都是要人愛我而已。當失去目光支架,我便傾圮,什麼都不是。
有沒有可能,在沒有任何人的注視下,我依然做著一些事情,而且能真誠地為自己感到驕傲;可不可以,沒有任何人愛我也無所謂,我依舊付出,而且毫不保留。
在這條努力接近他的旅程中,我雖然離他的城堡越來越遠,可是我也終於拯救了自己,不再自戀的認為自己是世界上最美的公主,沒有人不該愛我;更精確地來說,我的確是世界上最美的公主,可同時也是最英勇的王子,我劈荊斬棘,為自己開出一條道路。而我的美好,風知道、樹知道、小鳥知道、倒映在清澈的湖水中的那個人知道就好。
如果有一天,有人也在這條努力的路上,偶然與我相逢,那便是天賜的良緣,我想我也不會再推拒什麼。
事過境遷,我不知道那個男人現在過得好不好、不知道小小的我有沒有在他心底留下一點什麼、不知道他當初究竟愛我什麼、又是為了什麼不再愛我。可是關於他的一切都不再重要,我長大了,終於可以好好跟你說再見了。
在冒險的旅程上你需要一些能量,以下是我認為對我很有幫助的幾本書籍,希望也能幫助所有感到無助的你們:
戀愛技巧類:
一、真愛是屬於誘惑者的(以非常理性科學的角度解釋誘惑這件事,如果只想看一本看這本就好)
二、三十一個戀愛必勝守則(很老套的女生必須處於被動的方法,可是對心很慌亂什麼都想衝的人是良解,因為戀愛高手不管是靜是動都令人心動,想成為高手請拿出指考精神拼第一本書)
三、日本貴婦親授嫁入豪門的五堂課、日本貴婦教你七十五天嫁入豪門(是上下兩集,我都看了,內容大同小異,沒什麼技巧但挺勵志的,我雖然還沒嫁入豪門但也有些富可敵國的人愛我了,可能有點關聯)
四、銀座紅牌馭男術(看完以後覺得男人真的有那麼膚淺嗎)
五、七週遇見對的人:發現真愛的吸引力法則召喚幸福的四十九堂練習(裡面有些很玄乎的練習要妳照著做,我做了一些我覺得比較實際的,但主要是他每堂課的心理解析很深得我心,很療癒的一本書)
心靈成長類:
一、不反應的練習(發覺百分之九十九的煩惱真的都是自己想像出來的)
二、不乖——比標準答案更重要的事(侯文詠的書一向都能讓我獲得許多能量)
三、我在雨中等你(美國小說,用一隻狗為主角敘事自己與主人發生的事情,不論狗到底對人類有沒有這層心思,但這其實是我們對任何深愛的人,甚至是對自己的心情)
四、品味唐詩(雖然是蔣勳老師國文課,但跟著唐詩看大唐盛世,看那些詩人的宇宙觀,頓時發覺自己渺小,心靈也被洗滌了)
五、當呼吸化為空氣(一個將死的醫生回顧自己的行醫路及在生命的最後做出的選擇,能讓人明白在死亡面前我們都很微不足道,但在這麼可怕的事情之前還能做出怎樣的事情使我們偉大)
六、我們可以看見幸福(法國小說,故事主角是車子的保險理賠評估專員,發生在他身上的任何事件、任何生命他都用一個數字衡量價錢,會覺得可笑可是我們真的就是這麼可笑)
七、書店的黛安娜(日本小說,我們都是一部份的看似叛逆卻柔弱的黛安娜,也是一部分看似完美卻渴望突破的彩子,看著這兩個不同角色的心路歷程,卻都能找到惺惺相惜的自己)
八、永遠的杏仁樹(雖然是以以巴戰爭為出發點所撰寫的虛擬故事,可是我們永遠需要看看這些可能真實上演的不幸,來提醒自己什麼都能過去)
心理學類:
一、恆毅力(研究告訴你怎樣的人付出怎樣的努力才會成功)
二、象與騎象人(關於快樂的心理學研究,有點硬可是看完受惠良多)
三、康乃爾最經典的思考邏輯課(看完才明白人類的心理機制有其盲點,應該反向思考所有事情,會有更趨近正確的觀點)
四、被討厭的勇氣藍本、紅本(不用多做介紹的一套書了。但阿德勒心理學的確讓我了解我們其實無法怎樣責怪過去、責怪他人的錯誤。所有事情每一秒鐘都可以從自己開始重新設定)
看完戀愛技巧類的書以後,會發覺要是沒有強大的心靈,根本無法做出那些書上指示的事情,所以需要靠心靈滋養的書培養;培養了一些心智以後,又會想更深刻了解心理機制。只能說這世上沒有什麼事是一蹴可幾的,要想成為強大的人,就必須努力在各個面向下功夫。但一旦開始了,就會發現這段路也沒那麼難。更可怕的是從來都不肯努力,還愚蠢地以為會船到橋頭自然直,其實只是不甘不願地妥協而已。
我曾經想靠酒精、年輕、性關係去綁住一個男人,做盡了所有依然誰都留不住,而且覺得自己既卑賤又沒價值;如今我很少喝酒也不再年輕,更是幾乎沒有和人發生性關係(是幾乎沒有不是完全沒有),可是我不曾覺得自己的生命如此充沛、充滿希望,即便依然沒有與我相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