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求職面試的時候總會需要提供一些文件,其中有一項「良民證」不知道大家有無聽過呢?聽起來就像是個證明自己的好人的證明一樣,這個東西到底是什麼呢?我一定要繳交嗎?就跟著Workforce勞動力量一起往下看看吧
☛ 良民證是什麼呢?
良民證的正式名稱為「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主要是證明個人有無刑事犯罪紀錄的公文書,比較常使用在留學、移民(申請永久居留)、求職或旅遊上。如果有需求的話,可以準備相關的身份證明文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至各地方政府的警察局臨櫃辦理(但最好先確認一下各地方的服務時段),或是先在網路上申辦後,再至領件地點領取。
☛ 雇主可以要求求職者提供嗎?
還記得我們之前有分享過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的規定嗎?雇主不能違反求職人或員工的意思,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的隱私資料,其中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第1-1條也明訂了隱私資料的範圍,而個人生活資訊中的「犯罪紀錄」就是其中之一,因此在未取得求職者或勞工的同意前,其實雇主是不能任意要求員工提供良民證的。
不過在該法中還是有但書的規範,如果雇主要求求職者或員工提供這些隱私資料是基於經濟上需求或是維護公共利益等特定目的而又再必要範圍之內,那麼還是可以請求職者提供良民證以確認是否勝任這項職務的。
☛ 可以合法要求提供良民證的常見行業?
上面提到就服法施行細則的規範其實還是會讓有些雇主有所疑慮,畢竟「基於經濟上需求或維護公共利益」還是太過抽象了,那麼到底有沒有可能可合法地要求員工提供隱私資料呢?畢竟對一些老闆來說,有時候就真的必須要確認員工的背景才能安心的聘僱或是保護客戶的權益呀!其實是有的,但只有特定的行業與職位才有相關依據得在面試時要求員工提供良民證,以下舉幾個行業為例:
❶計程車駕駛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7條第1項)
有觸犯過特定刑事案件之紀錄者,不得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
❷保全人員(保全業法第10條之1第1項第2款)
曾觸犯特定刑事案件者,不得擔任保全人員,即使是任職後才有觸犯特定刑案,保全業者(資方)在知道情形後也應即予解職。
❸教育工作者(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及第8項、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8款及9款)
擔任補習班的教職員工,如果有性侵害、性騷擾等法令列示的情況且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時,業者應予解聘或解僱;教保服務人員有法令列示的情況之一者,不得在幼兒園服務,雇主知悉的話也應予以免職、解聘或解僱。
❹托育人員(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第8條)
擔任托育人員(俗稱的保姆)者,依法應檢具「最近三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正本」等文件才有辦法向主管機關辦理托育服務登記。
以上只是列舉一些行業作為參考,實務上可能還有一些職務,雇主在說明其正當性後,仍然可以合法地要求求職者或員工提供良民證的;反之,如果沒辦法清楚地說明有哪些正當的需求或是維護公益的目的,就有可能會違反就服法規定而受到檢查,進而被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
本篇文章提供了關於良民證的一點點小介紹,希望可以幫助大家多瞭解一些。總之,求職面試時不管要繳交任何資料前,都需要再三思考與確認其必要性,個人資料是很珍貴且私密的啊!祝大家一切安好~
追蹤 @workforce.tw
獲取更多勞動法令小知識
許多人的證件都會隨身攜帶,放在皮夾內,不過一但皮夾遺失,全部的證件都需要補辦,相當麻煩。有網友表示,她最近身分證掛失到戶政事務所補辦,因為承辦人員覺得她本人跟資料上登錄的小時候照片完全不像,為了確保她是本人,問完她家庭成員,又問她「外婆的名字」,讓她傻眼「我怎麼知道外婆叫啥名字...,我都叫她阿嬤啊!」文章曝光後,笑壞不少網友,也有網友認為專員很謹慎,這樣的程序十分正常。
文章曝光後,許多網友紛紛大笑表示自己也不記得阿嬤的名字,「真的阿嬤就是阿嬤啊!直呼其名會被呼巴掌」、「我回去要問我阿嬤叫什麼名字的」、「我到20歲才知道阿嬤叫什麼,我爸媽叫她母欸,我叫她阿嬤...」、「版主不孤單,我也記不住阿嬤的名字,因為我也是都叫阿嬤」;但也有人認為「不知道阿嬤名字有點誇張」、「我還能背出全家人的身分證號XD」、「才爺爺奶奶的名字而已,我連阿祖的也都知道名字!」
也有人大讚承辦人員謹慎,「這麼謹慎,也是要防止不肖人士冒辦」、「支持認真做事的戶政人員」、「盜辦的應該很多,跟醫療糾紛一樣,小心為妙」、「身份證太重要了,可以辦太多東西,謹慎一點真的比較好,太隨便可以辦我會害怕」、「認真的公務員,他是對的,過去有冒領別人的身份證,申請到新的房契直接把人家的房子賣了」、「之前新竹發生一件案件,在戶政成功申請到他人真的身分證、印鑑,偷過戶他人土地,在地政被視破,當場通知警察逮捕」。
原PO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中發文表示,她因為身分證掛失,至戶政事務所補辦,沒想到從小到大沒有更換過證件的她,女大十八變,長得跟身分證上小時候的照片完全不像,承辦人員為求謹慎,只好探詢她的身分,她表示「問完我祖宗18代,中間問我阿嬤名字」,讓她不禁傻眼道「我怎麼知道,我都叫她阿嬤!」最後還是乖乖打電話回家問。
補辦身分證需要帶的東西:
一、本人須親自(不得委託)到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補發,並攜帶:
1.戶口名簿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2.最近2年內所攝符合新式國民身分證規格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張。
3.印章(亦可親自簽名)。
戶政事務所受理請領國民身分證,
核對當事人容貌產生疑義時,應查證其他附有相片之
證件或相關人證等方式,以確定身分。
二、患重大疾病或不能行走致無法親自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者,
得由其配偶或同居親屬(在臺無親屬者,可委託他人申請)
提出申請,戶政事務所可提供到府服務,由戶政人員實地
核對人貌後辦理補證。
沒有戶口名簿可以辦身分證嗎 在 你還有兩天可以重辦身分證。... - 法律白話文運動Plain Law ... 的推薦與評價
其實辦身分證沒有很難,在外地的遊子,全台灣任何一個戶政事務所都可以辦身分證, ... 戶口名簿,也可以攜帶一張「有照片」的證件驗明正身,健保卡、駕照或是學生證都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