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逗與騷擾」
法國被指控性侵害的名人還有PPDA,他幾乎是法國電視新聞主播的代名詞。
全名是Patrick Poivre d'Arvor,出生於1947年,從1987 到 2008年擔任TF1晚間新聞主播。他跟另一名周末晚間新聞(1991 到 2015年)女主播Claire Chazal的婚外情也備受矚目,兩人於1995年產下一子,但他在2005年寫的書中才公開承認他是這個孩子的生父。而他與元配離婚是2010年的事…
這樣說起來,法國人還蠻愛在書中爆料的,增加銷售量何樂不為 ?
第一位(對 ! 不只一位 ! )指控PPDA性侵的是Florence Porcel,她於2021年一月出版的小說"Pandorini"寫入了性侵情節,隨後又在推特上承認 「沒錯 ! 是我自己的故事 !」但沒說男主角是誰。二月的時候,Florence Porcel正式開告,說她2004被迫發生性關係,2009被迫口交,大家才知道原來是PPDA。當然PPDA也馬上聘律師反控破壞名譽diffamation publique與毀謗dénonciation calomnieuse 兩條罪名。
醜聞爆發之後,其他受害者也在推特上說受到PPDA性侵或騷擾。其中一位說是在1997年,當時她29歲,一起在南非採訪。大家在旅館房間討論事情的時候,PPDA就不斷用一些問題暗示 : 「你單身嗎 ?」「你會不會出軌 ?」Nathalie藉故走到陽台上拉開距離,PPDA跟上來,用手輕輕撫摸她的背。
我看到這裡,用手摸背,這動作進可攻退可守,PPDA真的是箇中老手 ! 手往上滑可以解釋為朋友間的摟肩,往下滑就是情慾間的摸屁屁了 ! 當初雞排妹跟only you的故事不也是這樣 ?
之後Nathalie請PPDA幫她拿飲料,趁機趕快call其他同事過來救援。之後幾天,PPDA晚上還會傳訊息問她「穿什麼睡覺呢 ?」她後來拒絕並直言反駁幾次之後,PPDA才停止。後來與圈內人聊到此事,大家幾乎都說「不意外 !」另外還有化妝師跟獨立記者也在推特聲援Florence Porcel,說她們都受到PPDA性騷擾 : 要單獨在飯店房間幫他梳化,還被他藉口聞香水將頭直探到胸前。或是被上級指示「要跟PPDA一起慢跑,最好穿小可愛 !」這些這些這些,在古時候父權社會可能認為是風流挑逗的動作,在今天就是色狼好嗎 ?
事發至今,共約23位女性宣稱被PPDA性騷擾,正式提告性侵或騷擾的有八位。當然,因時效或證據不足無法起訴。
其中有一位沒有提告的Caroline說她在1988年被PPDA性侵害,當年她只有16歲。她說當時她透過PPDA想取得演員法蘭西斯·烏斯特 (Francis Huster)的聯繫方式,PPDA回覆了,但也問她一些很奇怪的問題,「你會想跟烏斯特做愛嗎 ?」後來在1988年6月19日她跟朋友受邀去參加節目錄影,結束後,PPDA找她去專屬休息室幫她簽名,就在那裏性侵得逞。「他鎖上了門,好幾次試圖吻我,我弱弱地試著推開,我嚇到幾乎癱軟…我倒在地上,他站在我前面,…他說﹝你不再是處女了 !﹞似乎還鬆了一口氣…」
至於PPDA的前女友Claire Chazal不免會被問到這件事,她的反應是這樣的 :
《這位前記者--她說她不喜歡今天的女權主義,她認為太「受害者姿態 victimaire」了--談到了針對PPDA的可怕性騷擾事件的影響:「我經歷了非常痛苦的時期,因為我不喜歡沒有證據或法律依據的指責。我討厭那些被拋來拋去由公眾評判的名字。事實是,這個案子已經結案,法官甚至沒有扣押。我非常理解存在著男性統治的問題,女性也能感受到這一點。…我說過,我再說一遍:這個我於公於私都很熟悉的人當然喜歡誘惑和說服,但我不相信他有任何暴力傾向。》
非常典型的回覆吧 ! ? 要承認自己愛的男人是個人渣容易嗎? 那等於自己也要趕快去眼科掛號? 不過這其實也不是Claire Chazal 的錯....她怎麼回覆都不對。
當女性受到欺負(或迫害)的時候,最令人心寒的還不是男人,而是落井下石的女人 ! (例如那些跟著仇女男性罵女人﹝破麻﹞的女生...罵疫情期間想跟異國戀人相距的女人﹝想被X﹞)
《被拋來拋去由公眾評判》,網路公審,也確實是很糟糕的行為。大家都不陌生,有台灣人的地方也都會有《沒有證據或法律依據的指責》,抹黑造謠一樣不缺,但這都還比不上自稱正義無害私下卻捅你刀的同行岳不群來得令人不齒啊 !
多少人都受害於《沒有證據或法律依據的指責》,但也很多人受害於《沒有證據或法律依據》無法提告...才能讓信口開河胡說八道兩面手法的人扮演正義使者 🤷🤷♂️🤷♀️用自己的職業光環遮掩私下沒幾兩的人品啊!
#我就問法律可以更新一下嗎
#有一堆人想吉😅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社畜時代 Wage Slave,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訂閱社畜時代YouTube ►► https://goo.gl/bvpA01 |HOST 張洋洋洋 大文×郭文頤 |GUEST 律師男友 Joey |本集重點 00:00 EP.11 律師男友Joey開場萌樣 01:03 律師日常忙什麼? 01:42 晚上不開庭的背後原因? 02:28 委任律師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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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證據可以提告嗎 在 LanLan嵐嵐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原本不想發文再延續話題的
但覺得我不發文真的太委屈我自己
只因為這次打贏官司
所以我「又」上報了
先說明張姓男子:以下簡稱「張男」
2018年是我第一個直播平台遇到的「曾經粉絲」
張男既不是我曾經的男朋友也不是報導上所稱的「受害人」
有做直播或是在看直播的人就知道
「抖內」這件事本來就是你情我願
主播在畫面裡表演時的支持或是你本身對主播的欣賞支持並不止發生在張男身上
為什麼直至我今天都還在直播
卻還是有人願意支持相信我
有眼睛的都看得出來是張男有問題還是我有問題
對方違反保密條款,所以衍生後續爭議
於第一次上報後他已拿38萬和解金
在訴訟期間,張男表示不是他透露給新聞媒體的,我就好奇,難道會是他的友人會通靈事先知道 「38萬這個數字」給媒體嗎
另外,法官一直不斷的給張男機會澄清不是他自己透露媒體的,但張男就是拿不出證據,甚至在最後還寫一份陳報狀罵我和法官,於是我決定不再隱忍,讓法官判決,還我一個公道
就我的觀點來說,我知道賺錢不易
50萬對於一般老百姓來說是不小的金額
所以在初期提告他的前兩、三個月
我也有提出只需要他發新聞澄清還我名譽就好
但張男在開庭期間態度一直頗差
跟法官說可以談和解看看
到了當天調解委員會時又說「我不知道我今天來要幹嘛!我又沒做錯事」
先補充為什麼我要和對方寫和解書
因為在那之前
張男騷擾我朋友到我朋友工作地點
甚至騙我妹妹出去和他談我的事情
種種可怕變態行為,讓我只好和對方談和解
在第二次上報後
各家媒體因為此事來找我做「平衡報導」
我就想著媒體也會採用我的立場來報導,結果其實不然
只是為了要套話或是爭取多一點畫面,所以話術我
但我都已在對方框中很清楚告知記者我的立場
在報導中大家也知道
根本沒有做到所謂的「平衡報導」
只因為我講的東西沒有爆點
所以新聞標題不符事實
內容也未如實報導
我一直覺得張男仗著自己花錢做出來的事情
這部分並沒有報導出來
我更相信「謠言止於智者」
感謝認識我的朋友、家人甚至廠商老闆、沒見過面的網友、朋友都相信我的為人
打這篇不是想引起什麼話題
只單純把整個過程陳述出來
我不是網紅也不是明星更不是一個媒體高流量的人
只是一個普通人
和你們大家一樣
希望看到這篇如果你認同
請幫我轉發分享出去
我不會只為了一時的熱度用話術來欺騙社會大眾
博取版面 譁眾取寵
很感謝看到這邊的人
接下來還有漫長的二審要打
我之後只會一如往常的發文
謝謝大家☺️
沒有證據可以提告嗎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天朋友來送禮,我跟朋友提到一件小煩心的事,朋友說:「你為什麼不澄清,這樣不是被誤會嗎?」
我果斷的說,「人活著就是會被誤會,也因此被理解才顯得這麼珍貴。」
很多事情都不需要澄清,我在媒體圈工作這麼久,深深知道,任何企業、任何政治人物發「澄清新聞稿」,向來都不能澄清什麼,而是引來更多人看熱鬧,讓事情鬧得更大,糾纏更久。
我離開媒體後,在不同的地方當公關發言人的角色,要常常幫公司做媒體危機處理,第一時間,同事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跟我說了後,就等著看我怎麼處理,我常常的回答是,「不要幹嘛,所有人不對外公開發聲,對外聯絡單一窗口。」
冷處理也是一種處理,不處理也是一種處理,什麼時候該冷處理,什麼時候要鬧大,判斷的標準是什麼?我覺得就是四個字「經驗」與「直覺」。
如果手上拿到的證據很充分,足以證明清白,跟法務討論後,法務負責提告,而我就個別找媒體溝通,而不是發「聲明稿」或「澄清稿」。新聞事件看起來像是在處理事情,但最終是在處理人的感覺,深度的逐一溝通與解釋,我認為才是有效的溝通。反之,大筆一揮的「澄清稿」,多數的效果大概有點像大聲說「釣魚台是我們的」,只有態度的表達,沒有實質的幫助。
既然企業發「澄清稿」的澄清效用有限,類推到個人,亦是如此,多數出來開記者會的澄清,只是被誤會更深,因為沒有人要聽你論述,多數人只想看熱鬧。
人活著就一定會被誤會,時間會幫你澄清,效果雖然非常緩慢卻非常有效。
當你能明白「被誤會」是人生的一環,也就會比較淡然,如果此刻的你正處在人生的低潮,或者身處被誤會的漩渦中,很推薦你去看聖嚴師父的傳記電影「本來面目」,不僅可以洗滌心靈,也會獲益良多。
最後,身為一個長期提倡「ok新生活運動」的人,我一定要再次提醒大家,我覺得很多事情都很ok,好米粉要用ok取代「X你娘」喔~
圖說:眼見不一定為憑。
攝影:李宛珊老師
照片出處: 趴趴照快樂無限公司
沒有證據可以提告嗎 在 社畜時代 Wage Slave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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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ST 張洋洋洋 大文×郭文頤
|GUEST 律師男友 Joey
|本集重點
00:00 EP.11 律師男友Joey開場萌樣
01:03 律師日常忙什麼?
01:42 晚上不開庭的背後原因?
02:28 委任律師該準備什麼?付費怎麼算?
04:36 律師信誓旦旦說會贏,是在誆你?
05:18 拉💩在家門口,要負法律責任嗎?
06:51 打架訴訟流程,麻煩到不想打架
09:54 合約內容看不懂,律師幫你翻白話文
12:49 律師不用背法條,開庭帥氣模樣是裝的
13:54 開庭突發狀況,律師憑實力現場freestyle
14:54 律師被當事人騙,開庭看到證據大傻眼
18:09 告上法院不出庭可能會被通緝?
20:11 法官原來不會戴白假髮
21:21 劇中霸氣律師都是假的!!律師講話像傻瓜
24:21 開庭最關鍵人物是XXX?
25:12 開庭結果到底要等多久?
29:08 粉絲投稿QA時間
29:21 Q:公司不付資遣費,被迫去分店上班可以提告嗎?
32:52 Q:談離職老闆不給最後一個月薪水,沒有勞健保和薪轉證明可以提告嗎?
38:36 Q:幫同事買飲料對方不主動給錢,法律能幫我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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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證據可以提告嗎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上個月我們曾經在節目上聊過,美國總統川普之前兇霸霸的叫囂說,除非 TikTok 和 WeChat 能夠百分之百賣給美國企業,交給美國人來經營,不然為了國家安全,就要禁止這兩款app。當時還有風聲表示,微軟似乎有意要收購 TikTok 。本來川普開出來的期限,在上個週末就已經到期了。那麼最新的進展是如何呢?
大家到現在應該已經多少都有聽到消息了吧。結果講這麼多,搞了半天川普還是在最後軟下來啊,真是太讓我失望了!而且他們本來在最後一刻都還在講說,欸我真的要動手囉!結果還是沒有。本來美國給 TikTok 的期限是說20號,18號的時候美國商務部還在說,欸我們真的要下架囉,大家要做好準備喔。結果才隔一天就說,好啦我們再延一個禮拜,27號的時候再說。
本來最早是說微軟有想要買下 TikTok 結果最後破局,現在是美國另一家超大型的企業軟體公司甲骨文( Oracle )跟跨國零售商沃爾瑪( Walmart ),要跟 TikTok 的母公司,也就是字節跳動談交易,川普政府會延期,應該是想看看這個交易談不談的成吧。
新的交易說的當然是很漂亮啦。什麼技術啦、資安的問題啦都會交給甲骨文處理,所以不用擔心有國安問題。然後這個交易的條件還有包含說要成立一家新的公司,讓大家都持有股權,所以還有會帶來兩萬多個工作機會啊。但是仔細一看,還是會發現這些條件都還是比之前寬鬆很多,所以才會被罵之前是在打假球啊。之前是講的超級硬啊,總之就是要讓 TikTok的經營是百分之百美國人持股,但是現在根據甲骨文跟沃爾瑪的聯合聲明是說,是 TikTok要重新在美國成立一間公司叫做 TikTok Global ,然後這家新公司甲骨文會持股 12.5% ,沃爾瑪持股 7.5%。原本的字節跳動還是有80%的股份。
不過現在消息還是很混亂。周一的時候甲骨文又跳出來發表另一個聲明說,這個TikTok Global 會跟字節跳動脫鉤,也就是說這個新的TikTok Global 是掌握在美國投資人自己手中,字節跳動不會擁有股權。所以這一切根本就還沒敲定。到時候說不定北京政府一怒就全部推翻了。現在感覺都是美國企業還有川普在那邊狂放話。
不過川普要選舉嘛。一直放話其實很正常,而且他跟甲骨文關係其實很好啊。甲骨文的大老闆勞倫斯·艾里森( Lawrence Ellison ),就是美國科技業少數支持川普的人啊。二月的時候他還幫川普辦了一場大型的募款餐會,挺到下面的員工都跳出來抗議。我看就是很單純的利益交換啦!
另外一個要被禁止的軟體則是 WeChat ,WeChat 除了通訊的功能之外,還有電子錢包之類的功能,只是相較於TikTok, WeChat 在美國用的人實在少太多了,在美國的用戶大概只有兩千兩百萬人吧,TikTok 據說是有一億耶。所以它要被禁其實大家都不是很在乎。雖然兩千兩百萬也差不多是整個台灣的人口了,但是跟美國總人口一比,又覺得沒有那麼多了。
不過的確還是有很多人覺得這個不能用非常困擾,大部分都是華人啦。所以8月底的時候,就有一個美國微信用戶聯盟( U.S. WeChat Users Alliance )委託了好幾個華人律師提告。結果就在這個美國商務部的禁令生效的當天,法官就判決說,欸政府你這個禁令有違憲的疑慮哦。裁決的法官表示,雖然有很多證據表示中國的科技對美國真的造成國安威脅,但是其中跟 WeChat 有關的證據其實很少。雖然政府是為了促進公共利益,但是相較之下造成了不成比例的言論自由限制。
總之就是被 TikTok 跟 WeChat 逃過一劫。我原本也是想說,啊又可以看到中國吃虧了覺得很爽,結果最後也沒怎樣,還比不上印度政府說下架就下架。到底川普幹嘛不就硬來就好了。我知道了啦,我們現在就是開始帶風向說,欸川普這樣很孬,沒有男子氣概、娘炮,然後他就會硬起來了。我看他這麼老白男一定超吃這一套。
不過再怎麼說人家也是循正當管道申訴上去,然後申訴成功的。難道要美國政府都不管這些,然後硬要給中國企業難看嗎?這也不太可能吧,雖然有些人會覺得對付不講道理的人,就是該用不講道理的方法。尤其中國上週才又特地對民營企業發了一個通知,要加強民營公司對政府統戰的配合。
但是這種想法其實很危險。仔細想想就會發現,這是在變相的讓政府無限制擴大權力。當初美國911之後的菱鏡計畫就是這樣啊,最後吃虧的還是人民啦。人民有沒有辦法制衡政府就是法治跟專制國家的差別啊,不要變得跟人家一樣啦。
這次川普對TikTok 的做法,我真的覺得很可惜,川普說TikTok, WeChat這些app有國安疑慮我是同意的,民主國家強調開放,結果給像中國這樣的國家看光光,真的很危險。但川普每次都這樣,點出的問題沒錯,但解方卻很可怕,像你說頭痛,我就馬上在你頭上打個大洞,這樣可以嗎?真是傷腦筋。大家覺得川普的做法如何?歡迎上網來跟我們分享你的想法喔,我們馬上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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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證據可以提告嗎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0709三立iNEWS 松蔦青語鬧糾紛 陳泰源指控卓家雄偽造文書私吞危老容獎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baXx8J1xndc
#松蔦青語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與建商和解前買家請慎思
#大家地產目前是一案建商
#大家地產董事長卓家雄偽造文書盜用印章私吞危老容獎
【大家地產聲明稿 之 地主回應】
第一、民國106~109年間,地主方多次詢問建商,本案是否有/能申請危老容獎?
106年11月30日line對話,蘇義閔先生表示:「已問過建築師,可以符合的條件幾乎沒有」。還強調「你好,我也好,只要是大家有利的,我一定會做。」這不就證明蘇義閔企圖隱瞞地主申請危老容獎,也認為容獎應按比例分?
108年10月24日新聞報導(自由時報)本基地通過28%危老容獎。
108年11月26日line對話,謝欣芸小姐(大家地產代表)堅稱:「這不是我們的基地ㄟ」。
而卓家雄也始終否認並謊稱本案是「103年」的「合建」,所以無「法」適用「106年」的「危老」。
直到紙包不住火,才改口主張:拿「地主的」土地、房子、印章申請的危老容獎與地主無關。
第二、上網搜尋「寶吉第建設」即可找到多筆坑殺消費者等新聞,寶吉第因聲名狼籍無法再招搖撞騙同時為躲避求償才宣布破產,與地主毫無關係。
本案原是寶吉第建設主導,民國105年卓家雄已是起造人之一(共同開發商),寶吉第宣布破產後,卓家雄為了賣本案(松蔦青語)才特地成立新公司(大家地產)。
而時任「寶吉第建設總經理“蘇義閔”先生」至今仍為本案「唯二」負責人,因此,地主方高度質疑此舉猶如「借屍還魂的寶吉第2.0版」,不僅欲謀奪地主財產,連無辜的消費者們恐怕早已落入圈套。
第三、大家地產聲明稿指稱「地主多要80坪與5.2個車位」純屬憑空杜撰,請拿出證據並鉅細靡遺描述,若無法舉證,記者若「平衡報導」反中黑心建商之計。
相反的,根據契約,地主應該拿到的「合建保證金695萬8千元整」被黑心建商施以詐術,不僅1塊錢都沒有拿,還損失至少108坪(建物約68.66坪+車位至少40坪)!
明明地主方才是受害苦主,怎變成貪心多要?若真貪得無厭,又怎會是最早簽署同意的地主?
第四、地主方為獨棟透天厝,以1層使用約70坪、3層樓破兩百坪換算,若不參與合建持續整棟收租,從搬遷日起算可收租金是上千萬元,因此,地主方只拿到約七百萬元搬遷補助費,是足足7折後的誠意讓利。
另外,地主搬遷後、建物拆除前,卓家雄長達約1年半「代理房東」持續收租,租金落入大家地產口袋,以及交屋後建商應依約幫地主負擔40%房屋稅與地價稅,卓家雄也都不繳,讓地主全額吸收,這些怎隻字未提?
第五、不論地主方分得坪數為何,均有書面,而且是不包括危老容獎之下所形成的協議。如今危老容獎全遭建商侵吞,建商卻反指地主方已經拿到很多坪數及車位,試問:地主方分得的,難道不是建商願意給的?地主方目前所分得的,跟危老容獎有關嗎?此部分不容張冠李戴、混淆視聽,請卓家雄親自說明:究竟拿著地主方的房子申請了多少容獎放到自己口袋?
俗話說「殺頭生意有人幹,賠錢生意沒人做」,如果本案因地主貪婪,卓家雄經精打細算後判斷本案賠本,為何在寶吉第破產後仍「萬般懇求」地主與之續約並同意「概括承受」?莫非卓家雄已經知道可以透過危老重建申請容積獎勵才勇往直前?
第六、信託契約裡「只有蓋章無簽名」的文件日期是107年1月12日,可是家雄,我們那時根本還不認識你啊?
還記得,寶吉第總經理蘇義閔於107年3月6日透過line表示你(卓)想跟地主方認識嗎?你是忘記?還是害怕想起來?地主方手上拿的是「親筆簽名」加用印的正版原件,真金不怕火煉,歡迎比對字跡。
至於契約文件如何被偷天換日?如同要老百姓破解魔術般困難,黑心手法,只有黑心建商才知道,地主方無法解答。
第七、截至至今,無論是官網、代銷案場、網路、紙本文宣等包含大家地產於109年6月17日回函所附上的選屋表,皆顯示仍是面寬3.3米的4間店面。然於109年7月1日接獲記者聯繫後自知理虧,才終於表示願意按照契約走,地主方表示感謝:回頭永遠不嫌晚。
另善意提醒:倘若地主方店面與本案其他間店面相較,有多出來的樑柱,還是深度不齊、高度不一、甚或是天花板有異常管線存在,地主方會連同建築師一併提告求償。
第八、地主尚未選屋建商就先行銷售,此舉已堪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大家地產以「無約定公開銷售需以地主完成選屋為前提」為由欲撇清一屋二賣疑慮,在有實務經驗的業者看來,極為牽強。
第九、再次提醒消費者,地主有「主動」選屋的權利而非「被建商強迫」選屋,換言之,一旦地主選了已經賣掉的房子,該房立刻變成「爭議屋」而無法交屋。而信託銀行(瑞興)表示僅能承諾不提供房源之入款帳戶,但無法保證大家地產不會私下賣屋。
地主方早已發函選屋,而大家地產仍不按照契約進行,無法選屋的責任應由建商承擔。為了避免一屋二賣,地主方在此呼籲卓家雄公布「已賣掉房源」自清,否則單以一紙聲明無法消弭大眾疑慮。也請建商正式且積極回應地主提出的選屋戶別及坪數。
第十、地主方曾委請市議員陳怡君主持協調會,建商代表於現場表示「這裡不是談判的地方」,從頭到尾只讓地主方唱獨角戲,就連陳怡君議員連番質問,建商也一概不予回應,地主有整段錄音檔證明建商毫無誠意。
地主/陳俊發、胡淑惠 聲明
長子/陳泰源 代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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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證據可以提告嗎 在 律師談吉他- 告人不成,會不會反被告「誣告」? 我可不是在念 ...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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