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粉絲朋友久等了,也謝謝大家的關心與擔心,期間真的收到很多
粉絲朋友們的訊息鼓勵以及消息回報。
跟大家做一個目前調查釐清的一個階段性報告。
也附上站在車主角度的說明,全段放上,沒有任何擷取修改,僅保護店家及人名稍做修飾,放上車主全部的訊息供對於事件有興趣想了解的朋友參考。
在此也修正車主說不認識林XX這FB帳號的原因是對方一直是使用另一個PERXXX的FB帳號與車主聯繫。所以造成上週直播的錯誤說明。
車主的帳號我就不附上,也請希望大家不要攻擊他,也注意大家自身網路發表言論的尺度拿捏,不要為了挺小施而吃上官司也不是我們所樂見。
車主也多次表示願意在將車買回,證明整件事情並不是他所指使操控或是想得利,所以在刊登出車主聲明後,如果車主還希望買回車輛,我們也會從善如流。
最後小施再次重申,車主清楚法律的規則,也明瞭我兩合意簽署的契約內容,也就是現況交付,我們雙方也有明確的政府定型化契約為證。所以車主後續才會都沒有回來找我們。
但在不論第三方知不知情的狀況下而去散發對於小施汽車不利的言論,為了維護商譽,本公司將保留法律追溯的權力,絕不寬待!
下方就附上德尚法律事務所的說明,以及車主的聲明文字,也附上車主的聲明圖片供大家參考!
德尚法律事務所說明小施汽車商行事件調查過程:
從小施來請我協助處理這一件事,我的目標就是先盡量查清楚事實的真相。
先聽了小施的說法,以及他瞭解之事件內容後,我在留言串中貼文希望林查鋰先生與劉建亨先生與我聯繫,除了一開始告知希望林查鋰先生、劉建亨先生與我聯繫,不然也只能進行後續法律程序外,
我與對方聯繫過程都沒有說要提出告訴,因為一開始我的目標就是先釐清事實,再來跟小施確認要怎麼進行後續處理。
而與林查鋰先生聯繫過程中,林查鋰先生有提及他掌握車主在車內的行車記錄器錄音以及與車主的訊息紀錄,
我請求林查鋰先生提供我參考,但是他拒絕,後續因故得知林查鋰先生也有律師幫忙處理,所以與林查鋰先生聯繫,希望能與他的律師協調看看後續處理方式,也再次被拒絕,只好轉而請小施協助我聯繫車主,我親自跟車主確認事件經過,並且請車主將過程紀錄下來,我也請小施轉告車主,希望車主特別說明時序、細節的地方,
車主也就翔實紀錄了整個事件的過程以及他的心情(如聲明照片)。
因為我想知道的事情很多,所以車主寫得比較詳盡(長),我建議大家還是直接看車主寫的,因為裡面對小施也是有蠻多不滿意的地方(笑),本來我寫一下我看到的重點(也就是懶人包),但又擔心節錄的內容不完整,所以如果想瞭解的話,還是請大家花點時間看一下原文,比較不會曲解車主的原意。
以下為車主完整敘述:
老闆早安,不好意思,那天晚上看到這兩通電話是不熟悉的號碼所以我沒接,再打來我會接,漏接我也會回電
我還是希望能和平解決,鬧到對簿公堂真的不是我願意見到的
我從沒想過要利用人散播讓您聲量受損,我不只跟per一個人講述過買這台車的過程,大家也都是聽聽而已,沒想到一個從蝦皮交易(我跟他買東西),到他聯絡我要看車,那時候我只是跟他說,
請在marketplace留言給我,他直接用了一個看起來就是分身的帳號加了好友,我抱著能完成交易最好,
因此也同意加了
7/25,您聯絡我的時候我第一個想到的是可能有人在你的估車影片留言讓你知道交車過程發生的事,後來您提說要買回我也猜到就是要挽回聲量,我其實很猶豫;我不賣回就是擺一根刺在那,
我賣了,腦粉又會覺得我貪婪再來您問我認不認識「林查x」,我第一個反應就是不認識,但我心裡也有猜到應該是per,但我也不會戳破,畢竟人有隱私,我又何必多事
到隔天(7/26)我跟per傳訊息,開始就是我找了smg跟原廠手排的差異要澄清,我也怕他四處宣傳這台沒改好,接著他突然問,你有沒有跟我聯絡後照鏡的事,我也不以為意,再後面他要求通話時,
在談話過程我才提到(但我不確定他有沒有錄音,至少我不會隨便對人錄音),
對話中我有強調,不要這樣,他一直說「不要怕」,而後我提到你要收回去,但我不太想,因為怕被做文章,但我也有提到,如果要賣回給您就是88萬,我也沒要敲竹槓,他叫我整理清單,讓你開,不要由我這邊開價,無論開多少都會被當成貪婪;我想了一下也好,因此就整理完讓您出價,你回復我說,會盡量配合,
我想了一下,那就跟我放在拍賣的價格一樣88萬,後來您也同意了,我想就到此結束,所以在隔天從南港離開前我還是傳了訊息告訴他一聲,但我沒提到價格(因為在7/26對話中,他認為您會負擔88萬+整理的費用⋯我從沒想過要讓您完全出修車費,畢竟照合約走,而且就算是交車當下後照鏡測試故障,但我也同意先交車了)
543跟您的粉專,針對這件事的發展我並沒有即時follow,這對我的生活一點意義都沒有,只是偶爾翻一下,果不其然,被當成檢討的對象了,我一直基於讓雙方滿意的原則跟你們兩方對話;
我不希望影響到您的聲譽,也不希望教導我新世代性能車知識的人被告
最後我想把車買回來,真的是希望大家都能滿意,這件事情,您的鐵粉也更加死忠,您的對手也起不了太大的浪;per要跟在旁邊「吃麵喊燒」或是挑釁的人隨風起舞那就隨他,畢竟這個開頭無論是要藉由這件事打擊您的生意或是「真的只是要幫我出口氣(我沒有叫他公開散佈喔)」,這目的也達到了,後面發展到要我出庭⋯以後我會更謹言慎行的
德尚法律事務所:
小施哥您好,我看完車主陳述,覺得還有幾點需要麻煩車主釐清,再麻煩您轉吿。
1.麻煩車主說明一下買車約定契約內容。
2、針對後照鏡事件說明事實經過,是否有向您本人反應?
3、說明車主知道林查鋰身分的時間點,還有在直播前是否有告知您知道林查鋰是誰。
4、車主傳訊息向林查鋰道謝的原因,是否有委託林查鋰上網貼文或要求小施買回?
5、車主被錄音的時間點,錄音當下是否知道被錄音。
1. 契約內容第十五條寫著「已告知甲方已(錯字)現況交車 允諾漏油處理. 水路. 功能進行確認」,
這邊我要註明,該離職業務回傳的漏油處理照片為vanos hub外蓋,非我後面自行處理的CPV(機油壓力閥)漏油問題
2.後照鏡問題僅向當初業務(李X德)反應
3.直到7/26 下午12:43分的通話我仍不能肯定林查鋰就是per,因為用疑似假帳號聯絡的人不會只有一個,甚至我也猜測聰明人也不會用真名在粉絲頁挑起話題,所以我只能臆測,但不揭露他人隱私
4.這是兩件事,要不要賣回給車行是看我本人的意志,即時是在7/25老闆告知要買回證明這是台好車我也沒有馬上答應,
隔天7/26的對話,(如果per有錄音麻煩放整段,因為我不會隨便對人錄音),憑印象,我有提到「老闆要買回,但我怕買回後賺一波流量又打我」、「我的朋友在這週六7/31有要帶人來看車」,這時候per說賣回給車行比較好,因為朋友也不會出太高價,我說「就算要賣也是88萬,我不佔人便宜」含維修、改裝鋁圈、胎也一並附上,我並沒有敲竹槓,而後他要我列出清單,他覺得理論上老闆應該會展現大氣,連同維修費一同附,但我心裡不這麼認為,因此就口頭應付他一下,而後per給了事發網址,我認真看了,
我發現很多信徒已經走火入魔了,好像我是來亂的,我也回覆我會把紀錄做好,就怕被打成「敲盤子的人」,
而後跟老闆本來約好週六北上交車,但我整夜沒睡,覺得拖越久,很怕雙方再起爭執,
因此隔天早上7/27我傳訊息給老闆說,可否改成今天北上交車,老闆也答應了,下午在我從南港車站離開前,
我都沒告訴per到底老闆花了多少錢買回去,就是怕又有後續,僅告訴per解決了,順便禮貌上道個謝。
「我從沒委託林查鋰/per上網貼文,也沒主動要求小施老闆買回,這點在7/25 10:55老闆給我的訊息可以證明,
是老闆最先提到的,我沒那麼沒品。
(只是沒想到我從小跟職場上養成的禮貌,竟被當成是委託、要求甚至是操作,難怪這社會越來越自以為是的人)
5. 7/10實際被錄音的時間點我不確定,當天per請我體驗他的新世代性能車,我在路上到底聊了什麼,
我也希望能整段聽到,應該也能聽到誇獎他的車,至於因為買車的不愉快而產生情緒的話語,
我實在記不得所有了,因為7/10看完車後都是在講變速箱的事,這時候我只知道per不知道林查鋰,
甚至之前蝦皮交易上的紀錄我也查不到他的名字,連包裝早就丟到垃圾桶了,姓什麼名什麼都不甘我的事,
而後7/29老闆傳了一張圖片,
上面竟然提到錄音(我沒有一直follow老闆的粉專,直到昨天7/31認真看了才知道per直接在粉絲頁嗆錄音的事,
在7/30我下班時,他才告知我有錄音,這時候我還天真以為那是per跟老闆或是委任律師私下的訊息,
因此7/10當下我真的不知道被錄音了,甚至連錄音檔會保留一週以上都讓我覺得不可思議,
甚至是不是在7/10當天就預劃好節錄了,我不知道⋯而後在543的網頁林查鋰提到我賣車所說的話,
也沒先跟我告知甚至徵得我的同意,在資訊媒體上揭露,這在7/26中午的對話中(假設他有錄音)我也提到「不要這樣做」「我不想鬧事」⋯
到現在林查鋰也沒承認per就是他吧?我fb僅有per的訊息,沒有任何林查鋰的訊息,但別人要用幾個帳號又與我何干?
我只是一個消費者,花錢買服務,服務值多少錢每個人的標準不一樣,我不會因為一對後照鏡就每天叮業務,
更不會跨過業務直接找老闆,在我職場所學上,如果事事都要老闆處理,那要聘員工幹嘛。
買車時,smg是應有的認知,甚至我在2020/5/1看車時,問了老闆液壓泵浦有沒有換,老闆回覆說有,
我說那有工單嗎?老闆影印了一疊,我當場隨意翻了一下沒看到,想說就相信那塊招牌,也沒議價就直接購入了,
後來回到新竹仔細看了工單才發現,最後一次是拖車到新店XX車業,工單顯示更換離合器分泵跟離合器組,
我心涼了一下,液壓泵還是有故障的可能」,後來看了售車影片,老闆提到容易故障的是離合器⋯
e46 m3四大問題:小波斯、vanos、smg液壓泵、後工字樑鎖點裂開⋯
這些都是我在買車後花時間從國內外各大專門網站做功課得來的,
當初抱著「買車放心交給專業二手車商」的期望在交易後跟業務的接洽時,早就被我丟到牆角了,
因此自從業務的回應停止,我也放棄在跟車行反應了,直到7/27把車賣回去竟被當成是操作得利者,
那我到底是買了一台好車?還是什麼車?老闆說車好所以要買回去證明,疑似信徒的人又帶風向,
搞得像是我沒花到錢的享受了一年的車⋯買車88萬修車12萬多,bbs鋁圈含胎12萬7千,懂的人覺得值錢,
不屑的人覺得連臉盆的功能都沒有,或是散佈改裝品不值錢,改裝隨車賣不值錢,但拆賣就有錢了⋯
一些小地方我也花時間一樣一樣補齊⋯這些疑似腦粉、狂熱信徒的邏輯真是匪夷所思。
我願意賣回給老闆就是有讓您挽回聲量的意思,我將心比心,如果繼續擺在網拍,來看的人都會知道我陳述事實,
那對老闆來說不就是一根刺在那嗎?這對我來又有何意義?原本我說要整理後差速器跟變速箱間隙也是真的,
不信您可以打去新竹南寮「XX汽車」,店家只有一個人,實在太忙了,還沒有空檔讓我排入,
怎麼會被疑似信徒的人講成,我操弄語論讓老闆不得不購回,因此大賺特賺一筆⋯車子永遠只會是負資產,
這是有腦的人就會有的認知吧?
就像某個粉絲頁中林查鋰提到的,老闆是看到他的留言才來處理,還是業務先前就處理好了⋯
老闆您不知道業務處理是事實、那業務有接到訊息但沒處理好也是事實、您看了留言立刻來處理也是事實、
員工離職也是事實、離職業務沒交接後照鏡,只交接變速箱,那與我何干?
要我這個消費者跟新業務重複提到區區一對後照鏡的小事嗎?我沒跨過業務跟老闆反應也是事實,
但我所陳述的後照鏡沒處理好、smg故障後,因為卡在路中間,只好我自行處理也是事實,難
道一定要我在路中央打電話給台北購入車行請他們派人來竹東處理才是正確處理流程嗎?
我沒想過要影響任何人,但任何人都不能阻止我在私下場合談論我買車的感受,
怎麼被疑似信徒的人打成我這買家很有問題,應該跨過業務直接跟老闆反應才是正確的?
跟老闆分享健身的事,是因為您有問,我訓練超過10年,問我的不管是問問哥、認真哥、還是社交哥⋯
我都會告知我的經驗,我不強,沒比過賽,我就是陳述我健身發生改變的事實,
沒想過要跟人套近乎,健身是我的生活一部分,並不是社交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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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澎建國是否必定「終將一戰」?台海中線的意義、防空識別區與「『共』機擾『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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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重點整理EP21】🥜台澎小堅果🌰
時間:6/26(六) pm8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主題:
1. 台澎建國是否必定「終將一戰」?
2. 台海中線的意義
3. 防空識別區與「『共』機擾『台』」
其實在推廣法理建國這半年有許多人對「終將一戰」提出很多問題,大家可以到頂置文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有關的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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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澎建國是否必定「終將一戰」?
推廣法理建國時,常常會遇到台澎人只要聽到「台灣獨立」、「建國」就會聯想到會見血發生戰爭,這其實就是台澎人從小被中華民國政權洗腦下以為會戰爭被嚇大的結果,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武統是真的;不然就是說中華民國一定不會同意,這種人就是以為需要從中華民國中獨立,而且完全不清楚保護台澎七十多年的台澎法理地位狀態:正因為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無論是PRC/ROC政權想代表的中國),所以台澎不是中國內戰的戰場;還有人認定台澎拳頭還不夠大,卻不知道建國後成為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能與他國建立軍事同盟更能提升台澎地位與安全,再者,國際上比台澎武力低弱的主權國家也是有的,但他們至少還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而台澎只是在國際法上自主運作的單位,是二戰盟軍佔領的地域。
其實我們也強調過很多次PRC政權要攻打台澎欠缺法律上的理由,現實上依據法理建國派主張的路線,當建國執行完畢時,PRC政權基本上不敢動,但還是有人認為「無論如何PRC政權一定一定會打過來」,還有人進一步延伸說「為了避免終須一戰」要先讓中共垮台、或者是先發制人要把對方殺光,但都沒想到你先行軍事行動,你依據的是什麼理由?
現實上,法理建國派說過PRC政權對台動武的根據事實上是不存在的,我們提出的做法會讓PRC政權不敢動。但如果今天台澎人一直卡在一個點上,認為PRC政權就是個瘋子無論如何都會打,如果台澎人揮之不去這樣的認知,那就會很難進行深入溝通了。
在這要提醒大家,現在大家認為PRC政權完全不講理的這種感覺,其實也是ROC政權刻意塑造出來的,因為很多人難以理解PRC政權一天到晚叫囂攻打台灣的依據根源,如果曾經有認真看過法理建國的論述,就會知道PRC政權主張對台動武的根據就是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而這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根據就是源自於1945.10.25 ROC政權主張「台灣光復取得台澎主權」的說法。
PRC政權他的理由就是順著ROC政權主張台灣光復主張回歸祖國而來的。
所以PRC政權不講道理嗎?真正不講道理的是誰?最一開始違反國際法上關於領土主權的取得的規則就是ROC政權,就是只要所謂的「外交部長」出來說話大家就會跟著拍手的ROC政權。但倘若不是ROC政權先把舞台搭好、腳本寫好,那RPC政權是要怎麼一直叫囂武統台灣呢?
之前直播中有說明ROC政權的中國政權身分,大家可以去回顧一下(連結中有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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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O政權是最早在1945年說「一中」的,也是最早說「台灣光復」的。而PRC政權是在1949.10.1建政後才與ROC政權來爭奪「中國主權國家合法政府代表權」,那ROC政權明明是始作俑者,結果現在裝受害者要跟台澎人站在一起,不是很「幽默」嗎?
所以很多人認知的「終將一戰」這個狀態,到底是誰創造了這樣的狀態?是ROC政權嗎?還是PRC政權?還是台灣人?事實上一直都是ROC政權先使出騙術主張台灣光復的。以台澎法理地位來說,台灣就不是中國的一部分,這個中國也包括ROC政權想代表的中國呀,所以ROC政權老實承認台灣光復是假的,還有他的盟佔代管者身分,這樣PRC政權也沒有依據來威脅不是嗎?
就好比父子要討論房子的所有權,兒子說它要繼承這間房子,因為爸爸說他有取得這間房子所有權,但問題是父親根本沒有這房子所有權,如果今天爸爸老實承認他沒有這房子所有權,那兒子是要怎麼主張繼承這個房子?
法理建國派的做法就是讓當初主張為中國主權國家取得台澎領土主權的ROC政權,「老實承認根本沒有這回事」,則提出的主張以ROC政權的主張為依據的PRC政權就沒辦法繼續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了,因此法理建國派就是要從根源來談起,讓ROC政權停止說它有為中國主權國家取得台澎領土主權,承認它盟佔代管者的身分,就可以讓PRC政權主張的這條依據斷掉。
此時,如果PRC政權要想攻擊台澎的話,那就是跟二戰全體盟軍成員宣戰的意思。中國主權國家當年在清帝國政府時期引來八國聯軍,難道他還想引來二戰全體盟軍圍剿嗎?
所以我們就是要還原ROC政權與台灣的法理關係,這就足以讓武統台灣的威脅降低到極低狀態,因為RPC政權沒辦法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且就算他要動手,就是跟簽署《舊金山和約》的48個盟軍成員及與日本簽訂其子約的盟軍成員直接宣戰。我們認為PRC政權沒有蠢到這程度。
另外還有人說PRC政權若想進入到太平洋一定要拿下台灣才可以?請問PRC政權沒拿下台澎的這七十多年裡,難道他的飛機就沒有飛到太平洋上過嗎?他的航空母艦沒有開到太平洋嗎?他的軍機不是有經過巴士海峽嗎?難道PRC政權沒拿下台灣就進不了南海去主張南海是他的嗎?那他現在是在做甚麼人工島呢?重點在於,說PRC政權一定要拿下台灣的人所提出的這些根據是說不過去的。
PRC政權為什麼想要進入西太平洋?是稱霸世界嗎?如果他只是要好好與他國做生意,那也沒有人阻止它進入太平洋的,這些都是不需要透過武力取得台灣就能完成的。
還有一點,我們對於領海、領空的國際法了解太少了,所以才會以為拳頭大就可以橫行無阻,所以等下也會深入來談領海、領空的國際法法理基礎。
其實要回歸現實面,那些主張終須一戰的人的理由到底什麼?如果只是主觀認為PRC政權失去台灣就會垮台,這是真的嗎?PRC政權在1949年執政時,也是同意承認外蒙古獨立建國,也是因為與蘇聯好關係就支持讓外蒙古成為主權獨立的國家,這塊這麼大的土地跟台灣相比大多了,所以說沒有奪下台灣PRC政權就會受不了嗎?現實上台灣現在不是在PRC政權手裡,難道台灣人就無法到中國那邊做生意嗎?現在PRC政權代表的中國沒有拿到台灣的主權,兩地還是可以往來交流,難道用武力奪下台灣後往來會比較輕鬆嗎?
其實我們可以知道PRC政權會主張要打台灣,有可能是為了把自己內部問題移轉到「打台灣」外部問題上。但其實PRC也還有很多外部問題「仇美、仇日」的議題可以來操作的,我們常看到中國人抵制他國的物品,但我們沒看到他們因為「仇台」而抵制過台灣的東西,如果真的要操控所謂的「民族仇恨」那美日會比台灣要好操作許多。我們也常聽到「中國人說不打中國人」,好那又主張打台灣,所以到底中國人是把台灣人當中國同胞還是怎樣?
從這就會發現說什麼非得要拿下台灣的說法,其實都是台灣人自己嚇自己。
今天台澎還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所以我們無法利用國與國依國際法簽訂的共同防禦條約來增加國防的安全。在台澎建國後,國際法上針對國與國之間不得無故行使武力侵犯他國領土主權的保障就會直接保護台澎,直接建立一道國際法的牆阻擋PRC政權。
台澎成為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PRC政權其實也不會損失什麼。中國人有精神勝利法,就是將執念化作可以超越現實層面的精神鼓勵,這也可能在將來台澎建國後,中國人也會找到理由來說服自己不需要打仗的,也可能會說啊華人又建立了一個民主的主權國家之類的說詞,好來平撫之前PRC政權對台的主張而沒有成功所造成的情緒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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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們所推動的自決建國在走到「台澎住民真的要行使自決權」那一刻的時候,台澎會處於一個覬覦者再怎麼想動也不敢動的狀態。
當然不是說ROC政權一講出「終止代管、自決建國」這句話的時候,就會如同使出魔法般讓PRC政權一動也不動。重點在於,ROC政權在「什麼時候」講出這句話。
這裡講一個情境給大家想像。
我們都知道美國會跟他的盟友舉行聯合軍事演習。也就是兩年一度的環太平洋軍演(RIMPAC)而這些盟友,若仔細看名單,會發現有許多都是二戰參戰者,《舊金山和約》簽約國。
那麼,假設在某一次的環太平洋軍演進行到尾聲,在美國、英國、法國、澳洲、紐西蘭、菲律賓等《舊金山和約》簽約國在台灣附近進行時,ROC政權宣布「自己沒有台澎主權、自己只是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然後這些國家的艦隊就分別駛往基隆港、台北港、台中港、高雄港外停駐,並有部分軍艦在金馬東沙附近停駐,接著發表公開聲明:「台澎地位未定,ROC政權係自1945年開始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台澎至今」。
然後ROC政權便以盟軍佔領執行者身分,在台澎舉行自決公投。在台澎住民自決公投通過建國、並依據決議組成臨時政府後,便立即與這些國家簽署共同防禦條約,然後以國家代表政府身分邀請各國進駐港口。《舊金山和約》及其子約簽約國並在公投通過決議後,立刻發布公開聲明,宣布基於《舊金山和約》造就的台灣地位未定狀態,以及聯合國憲章、世界人權宣言、人權兩公約中對自決權的肯認,相關國家承認以台澎住民行使自決權之結果作為台澎戰後最終處置,並承認台澎已建立主權國家,最後並聲明,希望ROC政權與PRC政權以和平方式處理金馬等中國領土之爭議。
緊接著,ROC在台澎完成建國程序後,宣布「盟軍佔領代管」正式結束將中央政府所在地遷往金門,然後於金馬舉辦自決公投。
好的,請問在這個情境中,PRC政權敢不敢動手?
覺得這個情境設想得太過完美不可能嗎?
那麼,假設今天中華民國政權的執政者是瞭解台澎法理地位且有心推動建國的陣營,早已透過非官方單位乃至於密使,與相關國家進行溝通、取得共識,做好一切安排,甚至連共同防禦條約的內容都已經擬好了呢?
所以,各位,這樣可以理解法理建國派所說的,依據史實、台澎國際法法理地位、自決建國程序來完成「和平建國」是怎麼一回事嗎?
可以理解為什麼從法理切入,會是以排除戰爭發生為前提嗎?
可以理解為什麼台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在 2015 年提出的建國三步驟裡面,如此強調掌控中華民國政權嗎?
還有為了因應「中國立刻扣押在境內工作的台灣人當人質,以他們的生命為由威脅我們停止行動」可能的情形,ROC政權可以在事前實施政策,大幅減少在中國的台灣人。
不過重點在於,PRC這樣惡搞台灣,對它到底有甚麼好處?
當然,也別忘了這時許多國家的艦隊都在西太平洋這裡。前述那些國家藉時若發表公開聲明,譴責PRC的行為,並揚言如果繼續採取這種行為,將對PRC港口進行武裝禁運。如何?
PRC動在中國的台灣人,二戰盟軍各國動PRC黨國高層在各國的家人跟錢。如何?
PRC高層都很清楚「拿下台灣」自始至終就只是個政治宣傳。PRC高層之所以想盡辦法維持共產黨的地位,就是為了方便賺自己的錢。
為什麼法理建國派要不斷強調《舊金山和約》所建構出來的狀態?因為那是共識的基礎。我們可以妥善的運作這些法理狀態來跳脫出「一中兩政權」的框架。
其他政治層面的東西都有可能隨便改變,但透過國際條約所建構出來的東西,可不是你說不存在就會不存在的。
我們好好運用台灣地位未定的狀態,這些歷史脈絡都非常清楚,所以了解清楚來完成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和平地完成符合國際法法理的程序來建國,建立長治久安的國家,因此根本不會「終須一戰」。
如果距離法理建國派的實踐拖了太久,在這過程中腦袋不清楚的台澎人做了蠢事,給了ROC/PRC政權併吞台澎的一個根據,那就會很麻煩。
因此我們很積極地要告訴大家事實,就是為了縮短這個進程,來脫離現在這個不上不下的一中兩政權現狀。
台灣要能站在其他國家的角度去思考。台灣人千萬不要覺得這個世界會以台灣為中心,或覺得這個世界虧待台灣、對台灣不公平。相較於其他許多發生在這個世界上,根本難以解釋為何會變成這樣的事情,台灣所面臨的困境,其實脈絡很清楚,要解決也沒有想像中困難。真正困難的,是把脈絡看清楚。
國際上各國的立場意見可以看 台澎國際法理建國連線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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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台海中線的意義
台海中線之前有發過一篇文有提到,大家可以先回顧一下:
一中兩政權的困境:九二共識+ ROC政權不等於KMT+ROC不等於台澎+兩岸衝突的岸+PRC/ROC政權的防空識別區
台海中線是以台灣海峽為區分兩岸界線是韓戰後「台灣海峽中立化」政策出現後開始,而線段正式出現則是《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簽訂後才劃設。
在1950年代美軍第十三航空特遣隊時任司令戴維斯空軍為了控制兩岸衝突所劃設的一條防空警戒線,這個中線位置隨著時代演進,才有了今日 「北緯27度、東經122度,北緯23度、東經118度」的座標,這個假想線最初含意「越界形同挑釁」概念就被延續下來了。
ROC政權流亡到台澎後一天到晚主張要反攻大陸,就把中國內戰帶到台澎,還帶了眾多中國難民跟中國軍人,因此造成中國內戰延伸到台海兩側,在韓戰爆發時,美國杜魯門總統有發布了「台灣海峽中立化」的聲明,不希望為了追殺ROC政權的PRC政權對台動武,也不想ROC政權趁著韓戰爆發想反攻PRC政權,因此美國派了第七艦隊來這巡防,就是不想中國內戰雙方在韓戰時添亂。後來進一步明確化的,就是被稱作Davis Line(戴維斯線)的台海中縣。
中國流亡政權1945.12.7流亡到台澎時,當時台澎領土主權還是屬於日本,後來1952.4.28《舊金山和約》生效,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ROC政權想代表的中國沒有取得台澎。
而1949.10.1 PRC政權建政後,ROC政權與PRC政權之間為「爭奪合法政府代表」的中國內戰還未結束,直至今日這個台海中線就是中國內戰的事實上停戰線,若要類比的話就相當於南北韓之間的北緯38度線。北緯38度線雖然是依據《韓戰停戰協定》劃設的停戰線,但因為南韓沒有簽停戰協定,只是依照協定內容照著做,所以在南北韓間的北緯38度線只能算是事實上停戰線 。
ROC政權流亡台澎至今,也不曾與PRC政權針對中國內戰簽署所謂的和平協議或停戰協定,所以台海中線與南北韓的那條線一樣,都是事實上的停戰線,而不是嚴格法律意義上的停戰線,而且都由第三方訂下而非雙方議定的結果,只是雙方基本上都會遵守。畢竟動輒越界會嚴重影響國際情勢,雙方沒那麼蠢去胡鬧。
目前狀況就是PRC政權有些騷擾台海中線的情況,還有PRC政權治下的漁船越過台海中線,不過ROC政權在過去也會派飛機越過台海中線,去PRC政權治下地區拍照,還有像派水鬼摸到PRC政權治下地區割下對方軍人耳朵,所以其實雙方都有互相越線。
對ROC政權來說,「中共」就是指中國領土上的中國共產黨。因為對方是中國內戰中的敵人,所以也會出現和平協議的議題,這就是一中兩政權的框架。總之,台海中線就是中國內戰的兩個政權彼此之間的事實上的停戰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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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防空識別區與「『共』機擾『台』」
ROC政權防空識別區與台海中間根據差不多,我們來看一下這張圖。
西北角一大塊畫到中國領土上,為什麼可以這樣畫?
先來理解防空識別區跟領空的差別。
這張圖就是告訴大家國際法上的陸海空。
「領土」就是陸地的部分,陸地與海洋交接處的點會形成「領海基線」;「領海基線」就是確立「領海」的起點。
領海基線往外12海浬之內就是「領海」,相當於22.2公里,就是從海岸線往海洋的方向的22.2公里以內屬於領海範圍。
12海浬之外有個「鄰接區」也是有12海浬的範圍。
領海在國際法上是國家的主權可以完全行使的地方,而國家主權在鄰接區不能完全行使,只能行使一部份,例如針對關務、租稅、移民、污染的部分,在鄰接區範圍內主權國家可以針對這四個事項來進行管理,比如說抓走私貨物、抓偷渡客、或者有海洋污染的情況,那主權國家就可以在這行使管轄權。
而「專屬經濟海域」範圍就是領海基線往外的最大範圍200海浬以內,這個範圍裡這個主權國家可以在這裡捕魚、挖石油,以獨占方式來運用這裡的海洋資源,並讓其他人不可以運用海洋資源,就像是台灣漁船有誤入日本的專屬經濟海域來捕魚,所以日本就可以把台灣漁船給抓起來。
在專屬經濟海域以外的海域就是「公海」。
只要不是領海的海域就是「國際水道」,無論是哪個國家的航艦、漁船都可以在此自由航行,軍艦在國際海洋公約上有明確的規範,在此不多贅述,而無害通過與自由航行不一樣,無害通過是指領海基線往外12海浬內,只要不損害沿海國的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的通過。反面而言,只要外國船舶於經過領海時,有損害沿海國和平、良好秩序和安全之情事發生,就不是無害通過。
「領空」就是領土與領海上方的空域,主權國家在領空上具有「排他性」,可以阻止別人飛過自己的領空。
「領空」以外的範圍就是「國際空域」,任何國家在此有自由飛航的權利。但是有些國家會在「國際空域」劃一定範圍稱作「防空識別區」。
其實「防空識別區」這概念尚無國際法效力,但在國際政治上卻有重要的生存空間意涵,因為在實際應用上會牽涉到對空武器及戰機的使用,所以劃設防空識別區是具有高度政治及軍事意涵的動作。
一個主權國家或者治理當局為了防空的需要劃定的範圍,若有其他飛機飛入就必須要表明來自哪,若是具有武力的軍機進入,則會廣播被要求馬上離開,該地的軍機也可能會伴飛來追蹤對方。
並不是每個主權國家或者治理當局都有「防空識別區」。會劃設 「防空識別區」 通常是擔心會發生戰爭,為了避免敵方軍機快速飛入領空,所以劃設「防空識別區」讓自己能及早發現,並可以事先預警阻止敵方威脅,是提高防空安全的措施。
「防空識別區」這個劃設範圍就常理來說不能涵蓋他國領土、領海上方的領空。
但我們看ROC政權的「防空識別區」卻畫到中國領土領海上,從這裡就可以知道ROC政權認為台灣海峽兩側屬於同個國家。而這都是ROC政權流亡到台澎後才產生的問題。
大家可以看一下日本跟韓國之間的防空識別區,並沒有重疊到他國領土、領海。
總結一下:
這張國際法上的陸海空圖裡有幾個重要基本觀念:
1.領海範圍是12浬(約22.2公里)領海之外的海域是國際水道,可以自由航行。
2.專屬經濟海域範圍最大200浬,擁有專屬經濟海域的政權可以獨占利用該海域的經濟資源。
3.專屬經濟海域不是領海,進入專屬經濟海域不等於侵入領海。
4.專屬經濟海域之外的海域是公海,除可自由航行外還可以自由運用海洋資源。
5.領土及領海上方的空域是領空。領空以外的空域是國際空域,可以自由飛航。
6.防空識別區沒有國際法效力。防空識別區不等於領空,進入防空識別區不等於侵入領空。
——
由於ROC政權不是主權國家,上述說的國際法上保障主權國家可以行使主權的領土、 領海、 領空,ROC政權若要主張就有可能會受到質疑與挑戰,基本上如果不是盟軍分區佔領那個框架確立中華民國政權對台澎的治理權限,在台澎它是很難主張這些權利的。
就佔領法的角度,佔領政權所扮演的角色是「相當於國家政府」,所以佔領軍可以「為佔領地」主張佔領地的土地、佔領地領海基線往外12海浬內及領空方面的保護。中華民國政權在台澎之所以能在那裏主張領土、領海及領空,其實是源自於佔領者在戰領地所具有的「準(國家)政府」地位。
再舉個例子,聯合國託管地的託管國,或佔領地的「合法」佔領者,都可以為當地主張相當於領土、領海、領空的保護。但如果是非法佔領者,狀況就不一樣了。非法佔領者的例子,就好比 ISIS。由於 ISIS 對它控制的土地並沒有合法的治理權限,反恐聯合軍隊的飛機就直接進去轟炸了(不存在被承認的領空)、戰車就直接開進去開炮了(不存在被承認的領土)。
這也是為什麼中華民國政權雖然沒有台澎領土主權,但盟軍成員會尊重它「為台澎」主張的領土領海領空的緣故。所以,在這裡我們也可以看得出來,為什麼老實承認、肯定中華民國政權具有治理台澎的合法權限很重要。少了這個東西,就真的什麼保障都沒有。而台澎的領土領海領空方面的保障,其實就是源自盟軍佔領權的授與。
若是在沒有治理當局存在的情況下,光是靠「擁有自決權」本身是無法提供領土、領海、領空等方面的保護的。因為終究還是必須要有一個能運作的執行單位存在,才能提供實質保護。而台澎人在合法治理單位的協助下行使外部自決權來建國,就可以在建立自己的國家、組建國家政府後,由國家政府對外主張相關權利並提供實質保護。
換句話說權利必須行使才能發揮作用。台澎住民雖然「擁有外部自決權」,但如果一直不行使,不建國,那 「擁有外部自決權」 本身也沒辦法提供什麼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有的保護作用。
有些人主張:因為台灣人擁有自決權,所以中國不可以侵犯台灣。 這就是錯誤認知。真正能保護台灣的,是行使自決權之後建立的主權國家,而不是自決權本身喔!就好比若別人誹謗你,雖然你因此「擁有控告對方誹謗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但如果你不去提告,對方應付的賠償金是不會自動跑到你帳戶裡的。
記住不要掉入了「擁有權利等於已經主張權利」的陷阱。法條規範存在了,不積極地行使,找一堆理由藉口不行使,權利又要如何保護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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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再提一張圖是ROC政權公布的限制及禁止水域:
「禁止水域」就是領海基線往外算12海浬範圍內。再往外算12海浬的鄰接區就是「限制水域」。
大家可以看金馬東沙畫的就沒那麼大。
之前有個新聞就是PRC政權要在中華民國福建省連江縣莒光鄉的東莒島外海蓋離岸風力發電機,結果ROC政權立委就擔心說這樣使否會影響「國防」安全,然後ROC政權行政院就說:「中方開發位置經海巡署測量,位於馬祖東莒西南方7海浬,經換算約為13公里,屬於我國禁止或限制水域以外之海域,且未涉及兩岸航線。經陸委會洽連江縣政府瞭解,該海域非我漁民作業區域,亦未接獲民眾相關陳情,惟其運作是否可能影響候鳥生態,將予密切關注。」
行政院指出,馬祖東莒西南方7浬海域與中國相鄰且重疊,依「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規定,於該海域從事生物資源或非生物資源之開發,可透過協議方式或互相合作之精神處理,惟兩岸雙方現針對相關合作及開發等事項尚未簽訂相關協議。陸委會等相關部會與連江縣政府已持續觀察後續發展,並作必要應處。
從這就看得出來ROC政權根本沒有主張領海跟鄰接區,只把這裡金馬的限制水域、禁止水域畫得範圍很小,中國內戰根本沒有結束,彼此之間都小心翼翼不要觸碰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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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己任老師分享」
最近幾個月來不知道為什麼常常想起“楊小佩”,雖然知道她已經逝世三十多年,可是她的琴聲與最後一次跟她在一起的情景仍然常常出現在眼前。郭英聲說他生平拍的第一位女孩就是“楊小佩”,而“楊小佩”在那個年代,是與陳必先齊名才華洋溢的鋼琴家。 雖然她身材瘦小,但鋼琴在她手下卻像個玩具,第一次聽小佩彈琴,立刻被她的琴音迷倒,而更讓我注意的卻是她雙眼中透露出來的憂鬱與哀傷。今天在網路上不經意看到了這篇「遺言」,一眼就認出那位「佩吉·楊」就是楊小佩!她的故事可以為天下父母鑑!「遺言」很長,請耐心的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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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天下父母心和錯位的愛”
佩吉·楊,42,台灣人,台灣著名鋼琴家
這份遺言是根據我收到的幾盒錄音帶謄寫的,費時不少,是所有遺言中最長的一份,但完成後感到很值得。
寄磁帶的人是遺言中提到的那個被稱為 L 的人。
你好,親愛的先生或女士:
首先我非常感激你給了我這個能讓我說出自己生命中故事的機會。
我不想走,也不能走——這是我此刻最最想說的話。
此刻我對自己的生命已沒有太多的留戀,除了父母和我在音樂界和非音樂界的朋友,當然還有萊昂,我再也無法見到的法國戀人。
可是我的女兒尼娜才只有 9 歲呀!
我不敢想,她從此必須活在一個沒有媽媽的世界裡,這是何等殘酷的一件事啊!
我已經是肺癌晚期,本來就又瘦又小的身體經過多次放、化療現在已經脫了形,加上掉光了頭髮,你可以想象我的樣子有多難看。
我那樣注重外貌,愛漂亮,現在卻對自己的一切都無能為力了!
前天小尼娜來過了,她從看到我的第一眼就大哭起來,哭得那麼傷心。
我從她的哭聲裡可以聽出來,她實在無法接受這樣的媽媽,有可憐我的成分,有不懂,還有媽媽變成了這個樣子,她不知該對誰發火的憤怒。
我住在加州;今天早上,一個紐約的朋友打電話告訴我,說你在《紐約時報》上登了一個徵集臨終遺言的廣告,然後她小心地問我是否有這樣的需要,如有,她可以代勞記錄和郵寄。
我不知道你是誰,可是你這樣做真是夠殘忍啊!因為你活生生地把一個人不願意面對的死神提前拉到了面前。
你知道嗎?不論一個人病得多重,離死亡已有多近,他也不願真的相信自己會走,因為我們只熟悉活著時的一切,能看見的生活,而死亡畢竟是件多麼陌生的事!
但我又必須承認,把最後的話留下來對我又是一種多麼致命的需要!
我現在已經不能寫任何東西了,趁現在還能勉強發聲,就把留下的話在電話裡口述給了我在紐約的朋友 L,請她謄寫,然後代為轉寄給你吧。
我一生在台灣教過很多學生,他們當中很多都來了美國,我得病後他們能來的都來看過我了,他們的確都讓我感動,提醒我,在我不太長的生命裡有過他們的身影和關愛。
不過,所有這些人都屬於一個正式的社會的和朋友關係的層面,由於面子和種種其他原因,我一生中最私密的事,是不可能告訴他們的。
只有紐約的朋友 L 我才可以放心地托付。
我與她雖然只是在加州的那所女校裡偶然相遇,並且她還是我認識的第一個大陸人,按理我們之間該有很多政治和文化的偏見和隔閡才對,即使不是仇恨,可是她卻在我第一次見到她時就讓我知道,她是一個能夠讓我把生活裡最隱秘的事放心分享的人。
人真是太奇怪了!剛來美國時我只是泛泛地相信上帝,後來生活走入絕境時開始相信西藏密宗。
而遇到這個大陸來的 L,應該是上帝和佛祖的共同安排才對,讓我能將自己一生裡除了作為公眾人物之外發生的最刻骨銘心的經歷有一個寄托之處。
除了她,我真想不出還有第二個更合適的人來做這件事,看來,一些貌似偶然的事,其實早已埋伏了日後的必然。
下面的口述,我的朋友 L 無比耐心地用了三個晚上在電話裡陪著我完成了這個最後的心願,完成之後,我的病情加重,她飛來加州看我,並答應陪我走完最後一小段不長的路。
我出生在台灣一個很普通的家庭,父親在一家報館做編輯,母親結婚後就做了家庭主婦,五年內他們生了我和弟弟。
我很小時就對音樂有一種反常的癡迷和感覺,似乎那裡才是更值得進去探索的世界,充滿了不可言說的秘密。
父親送我去學鋼琴後,我才知道世界上最神奇的東西就是鋼琴。
我不需要任何人督促我練琴,我與琴的關係從一開始就與別的孩子不同,我坐上琴凳就不想再下來,直到我父母硬把我抱下來。
我 5 歲時得了全台灣幼兒鋼琴大賽的冠軍,後來在所有幼兒和青少年組的鋼琴大賽中都名列前茅,不是冠軍就是亞軍,每次得獎後,我都看到父母的極度喜悅,似乎他們卑微的社會地位瞬間得到了提升,我看到他們在接待親朋好友來祝賀的時候,臉上那種發自內心的驕傲。
他們總是對小弟說,你要向姐姐學,為我們這個家爭光。
中學還沒畢業,我就考上了法國國立高等音樂學院,拿到了部分獎學金。
為了完成整個學業,我父母決定全家移居法國,靠打工幫我讀完大學;他們賣掉了家裡所有能賣的東西,似乎不考慮是否再回來了。
看著父親忙著這一切時臉上的決絕表情,我已經感到了巨大的壓力;夜裡我獨自暗想,如果我失敗了怎麼辦?可是在父母和弟弟面前,我永遠是一個懂事、聽話和看似樂觀的女兒和姐姐。
後來我的一生都習慣了扮演這個不能改變的角色。
我們到了法國後租了一個便宜的地方住下,父母馬上開始在附近的中餐館和洗衣房找工做。
我每天去上學,進出典雅的貴族式校園環境,坐在精致華美的教室裡聽課、練琴,而我的父母卻在外面做辛苦低微的體力工,強烈的反差讓我心理上感到難以承受的壓力,我只有拼命地學習,忘我地練琴,不敢有半點松懈和歡樂。
我的父親一見到我總會嚴肅地告誡我要努力再努力。
看著由於勞累使他們日漸蒼老的容貌和過早冒出的白髮,我總有想哭的,如果是在台灣,他們並不需要這樣辛苦。
壓力太大時,我開始了抽煙,在法國,十幾歲的女孩子抽煙很尋常,但由於我父母對我的要求很嚴,這事我自然瞞了他們。
我在法國上大學二年級的時候,參加了當年舉辦的國際蕭邦鋼琴大賽,這是世界上鋼琴界最重要的大賽,父親眼睛裡那種只能贏不能輸的令人發抖的無聲期盼,使我緊張得只能靠拼命抽煙來鎮定自己。
不過,我在真正比賽時,一切都是另一番情景了。
我忘記了自己是誰,忘記了父母的存在;我感到我就是那個飄離自己祖國的波蘭人,他內心的悲苦和悵惘之情讓我產生了極為真實和強烈的共鳴,那些熟悉的旋律好像就是為我量身而寫的。
參賽前的緊張一掃而空,是蕭邦的靈魂拯救了我。
我獲獎後,最讓我難忘的是我父親臉上突然出現的奇怪而扭曲的表情,像哭又像笑,最後發出的聲音竟然是一種近似哭嚎的聲音,嚇得我全身冒出了冷汗。
過了一會兒爸爸才掉下了眼淚,正常地嗚嗚哭起來。
媽媽則用她那雙已經變得粗糙泛紅的雙手不停地擦眼淚,什麼話也沒說,或是說不出來吧。
只有我在法國剛開始讀中學的弟弟自然地表達了他的感情。
他高興而興奮地和我緊緊擁抱,說:
「姐姐,你太棒了,我愛你!」
在向我祝賀的所有人裡,當然有萊昂。
萊昂與我同校,是學大提琴的,高我兩個年級,大我三歲,他溫文爾雅、帥氣、有禮,尤其是他的微笑極具感染力。
我們是在校園裡的一個共同喜愛的角落認識的,我們不約而同地經常在那裡出現;剛來學校不久,由於壓力太大,我特別喜歡去那個安靜又美麗的角落尋找片刻的平靜,而他去那裡竟然也是為了同樣的原因。
萊昂的幽默和熱情讓我緊張的心情得到很大的放鬆;萊昂的父親是巴黎郊區種植葡萄的農民,很支持兒子對學習音樂的選擇,因此他很少有學習的壓力,只有對愛好的甘願付出,這讓我非常羨慕。
我們開始交往後,經常一起沿塞納河騎自行車去郊遊,有時也去他家。
有一次我帶小弟一起去他家玩,他的家人熱情地接待了我們,大家都很開心,萊昂的父母是很浪漫和熱情的人,他們當著我們的面跳舞和親吻,讓人感到特別放鬆,他們還為我們做了拿手的烤鵝,味道好得我這輩子也忘不了。
看得出,小弟很喜歡萊昂。
他聽從了我的叮囑,沒有把我和萊昂交往的事情告訴爸媽。
我們都知道,爸媽為了讓我在巴黎讀書付出了太大的代價,他們一定不會同意我在讀書期間因為交男朋友而浪費寶貴的學習時間。
終於,我以優異的成績從法國國立高等音樂學院鋼琴系畢業了。
為了報答爸媽的辛苦付出,我自然開始拼命地找工作,可是,一個中國人在法國找工作是很不易的,我忙了半年卻沒有什麼結果,最後我不得不決定回台灣的大學去任教,因為已經收到了好幾所學校的邀請,這樣我至少可以馬上工作掙到錢,待遇也不錯;而爸媽為了弟弟的學業,決定繼續留在法國。
在我離開法國之前的那個生日,萊昂忽然帶著一大把玫瑰來到我家,當著我爸媽的面向我求婚。
我也第一次告訴了爸媽,我和萊昂已經認識了很久,互相很了解了;萊昂當即表示,他會一生愛我,並為此願意和我一起去台灣生活,他說他可以在那邊教法文和大提琴,只要能和我在一起。
他還說他的父母已經同意了他的選擇,因為他父親當初就是為了和他母親相愛而從比利時的城市來到法國鄉村的。
我父母當時感到非常意外,半天沒有說什麼,然後就是尷尬的沉默。
萊昂難過地離去之後,爸媽才對我說,他們是不可能同意我和這個法國小伙子結婚的。
爸爸很嚴肅地對我說,法國人雖然很浪漫,會送花和說甜言蜜語,但這些都太不實際,不是過日子必須有的;他們還說一看萊昂就不是會過日子的人。
我從小一直是父母的孝順女兒,又是老大,從未頂撞過父母一次,所以我能有的唯一表示就是沉默。
爸爸接著又說,我現在是台灣的著名鋼琴家了,這都是他和媽媽為我做出了巨大的犧牲才成為可能的,所以我的婚姻必須由他們為我考慮和決定。
那天晚上我幾乎崩潰,僵直地躺在床上,感到自己就要窒息死去。
萊昂是我一生裡唯一真正欣賞我,讓我感到自己存在的價值和讓我第一次體驗到愛的甜美滋味的人。
我從小在父母極為嚴格的管教下生活和學習,對生活裡的其他事情知之甚少,而萊昂為我推開了一扇窗,讓我看到了生命中的種種美好和愛情的美麗,還有自由和屬於個人的追求,這些都是我過去不可能知道的。
和萊昂在機場告別時,我泣不成聲;雖然他一直不懂我的父母為什麼要反對自己已經成年的女兒的婚姻選擇,但還是說他可以理解他們是為了我好。
這話不聽還好,一聽我幾乎當場昏倒。
為了我好?我情願不要所有已經得到的學位、獎項,以及一切的一切,只要能和萊昂在一起過屬於我自己的生活。
可是我沒有勇氣反對我的父母,從來也沒有過,那是萊昂永遠也不可能理解的。
那是中國父母與子女之間在幾千年裡形成的比法律還要嚴厲的無形的約定和永遠也還不清的沉重心債。
回到台灣後我很快就開始了工作,多所一流大學的音樂系聘我去任教、當系主任,待遇也都相當優渥。
此外,我在業餘時間也招收學生,收費自然也不低。
那時,我與另外幾個留洋回來的音樂人被稱為台灣音樂界的三大才子。
來找我教鋼琴的人很多,多是家長陪著自己的孩子來的,這些孩子有的具有一定的音樂天賦,更多的卻是父母的一廂情願和為了自己早年失落的自我實現;而這些孩子是我最不喜歡教的,因為他們學起來總是心不在焉。
那時的我和萊昂分手後,心情原本就不好,所以教起這些對音樂沒有感悟的孩子來,忍不住就會大發無名火,有時,下課的時間還沒到,我心情不好就徑自提前走了;家長們從不敢當著我的面有意見,下次還是會恭敬地把孩子送來。
他們都是慕我的名而來,大概都在說服自己接受藝術家的情緒化表現吧。
後來,我喜怒無常的表現大概傳到了我在巴黎的父母那裡,因為他們的來信裡提到了讓我要嚴格自律,因為我是中國人,不能把法國人的自由散漫之風帶回祖國和工作中去。
回到台灣後,萊昂經常給我打電話安慰我,關心我在台灣的生活,可是他聲音裡的失望我完全可以感覺到。
他也來台灣看過我一次,只一次那一次,我幾乎又想放棄一切與他回法國去,忘記生活裡的一切。
當萊昂了解到我是不可能違背父母的心意時,他眼裡流露出的失望如同一把刀扎碎了我的心。
我恨自己,可是結果還是必須向父母妥協。
回台後我生日那天,萊昂從法國定製了一盒紅玫瑰,用航空快遞發送給我。
其實,他完全可以在台灣訂購,但他從來不那樣做,似乎那是不一樣的兩件事。
幾年後,我們的聯繫隨時間的流逝減少了,但是每年我過生日,無論我是在台灣的七年當中還是後來去了美國並結了婚,他都會無一例外地在我生日的當天或提前一天用航空快遞給我一盒象徵永恆愛情的紅玫瑰。
我們分手後的 20 多年裡,他竟從未遺忘過一次。
我回到台灣的第二年,大概是怕我和萊昂藕斷絲連吧,我父親迫不及待地托在台灣的熟人為我介紹了一個台灣的知名商人黃先生,說是介紹,我又怎麼可能拒絕呢?
黃先生一開始對我很感興趣,鍥而不捨地追求我,每天在我教書的校門外面等我一起去喝咖啡或去吃飯。
我知道父母一生為了我不容易,希望我能嫁給一個有錢人,後半生就可以生活無憂了。
而且他們也認為,依我在台灣的聲望,完全有資格與有錢有地位的人攀親。
他們前半生為了培養我,吃了太多的苦,窮怕了,因此我不嫁有錢人是說不過去的。
我知道,感情於我已經是奢侈的事了。
想到此,想到今後的生活,想到萊昂,我開始拼命抽煙。
和這個黃先生在一起,感情自然談不上,但他至少還不讓人討厭。
和萊昂分手後,我就不再奢望能有與他相同的戀愛經歷了。
既然父母竭力促成,我又沒有什麼拿得出去的理由反對,心如死灰的我也就無所謂了。
為了對得起父母,我在認識黃先生三年後和他結婚了。
萊昂知道後祝福了我。
我用蹩腳的法文寫信給他:
「從今以後,我活著與沒有活著已經沒有什麼區別,我也不在乎了。
你趕快找個好姑娘結婚吧,我們今生有緣無分,我身不由己,但我下輩子一定會去找你的,無論如何也不會再離開你!」
婚後不到兩個月,我的先生就第一次打了我。
那次只是因為我說我有課,不能和他一起去他父母家吃飯。
他下手很重,我半天都不敢相信到底發生了什麼。
雖然他之後很低三下四地道了歉,但是不久就有了第二次,似乎是打順了手。
台灣男人打女人就像是打自己的一件物品;總之,婚後的他很快就變成了另一個完全不同的、令人可怕的人。
其實,在我們去巴黎度蜜月的時候,我因為忍不住和過去的朋友一起抽了一支煙,站在一邊的他臉色已經陰沉下來了。
我再也無法專心教書和上鋼琴課;我變得易怒,無端地恐懼,甚至會為了小事而歇斯底裡。
就在這時我發現自己懷孕了,我沒有太多猶豫就去醫院做了墮胎手術,事先沒有告訴我先生。
但他很快就知道了,他和他的家人一直想要兒子,因為他是獨子;那一次他把我打得最重,似乎要打死我,我高聲喊叫,並威脅說要報警他才住手。
隨後我離開了那個位於台北的大宅,住到了朋友家裡。
有很長一段時間我無法工作,因為身體和精神的原因,我不敢告訴在法國的父母,怕他們傷心。
但還是有人告訴他們了,也許是我先生或他的家人吧。
總之,我父親為此專門回了一趟台灣,我們進行了一次不愉快的談話。
我告訴他我要離婚,他卻說這事讓我想都不要想,為人妻後要先學會忍耐,還說他也打過我母親,但現在他們還不是很好地生活在一起嗎?
我聽了他的話無比悲哀,一字一句地告訴他說,如果不讓我離婚的話我很可能會自殺。
爸爸的臉色立刻變了,他閉上了一會兒眼睛,睜開後終於勉強地點了一下頭。
我又告訴他,離婚後我很想去美國繼續學習,修個鋼琴碩士,父親當時沒說什麼,是直到臨回法國之前才同意的。
他在台灣那些日子又忙了些什麼我不太清楚。
我的先生開始根本不同意離婚,認為丟了他家的臉,可是由於我的堅持,他最後還是不得已同意了。
我一拿到離婚書就飛去了加州。
到了加州,我聯繫了一所著名的私立女校,該校的音樂系非常好。
由於離開學還有一段時間,我便和一個定居加州多年,我在台灣的一個中學同學一起到各地去旅遊。
由於我回台灣後開過多次鋼琴巡回演奏會,加上幾年教授鋼琴課的積蓄,除去寄給父母的錢,我還存下了一些,可以供自己讀完碩士。
我終於開始了全新的生活,感到特別開心。
從那時拍的照片看,那是我的心情和氣色都是最好的時期,有一張照片是在納帕谷(NapaVally)的葡萄莊園品葡萄酒時照的,我做了個鬼臉,樣子很是滑稽可笑。
一天,父親從法國打來電話說,他有一個定居舊金山多年的老朋友俞老伯要見我,並給了我他的電話號碼。
很快我和俞老伯聯繫好在舊金山的漁人碼頭吃午飯。
和俞老伯同去的還有一個叫威廉的體態微胖的中年男人,俞老伯介紹說,威廉在美國出生,他的父母是他的朋友,也是台灣人,還說威廉是個律師,在舊金山有自己的律師事務所。
我立刻猜到了這次飯局的目的,但是由於那個叫威廉的人普通話說得不好,甚至有點好笑,我對他既沒有什麼好感也沒有太多反感,總之,對他沒有任何感覺。
不久,威廉開始給我打電話,約我出去吃飯。
我很猶豫,因為我並不喜歡他,也因為第一次婚姻的陰影還在,因此本能地不想這麼快就再次進入另一個關係。
我多次找借口婉拒了威廉的邀請。
沒想到,我的拒絕似乎刺激了他男性追逐獵物的欲望,他一次次地送花給我,並在我生日那天(大概是從我父親那裡知道的)給我舉辦了一個很大的派對。
那次先是威廉自己打電話給我,緊接著是俞老伯,都讓我一定要去,我實在不好推卻,就和俞老伯一起去了。
來賓都是威廉的同事和朋友,還有不少美國人。
我剛一出現,他們所有人就向我歡呼、吹口哨,大喊生日快樂,似乎我和威廉已經是很熟的關係了。
正當我有些不知所措的時候,威廉當著所有人向我走來,一只手很隨意地放在我的肩上,另一只手遞給了我一束黃色的玫瑰,大家再次歡呼的時候,我感到自己已經掉進了一個套子,無法出來了。
吃完了巨大的蛋糕,威廉請來的樂隊和歌手開始表演節目,大家開始喝酒,交談,俞老伯剛一提出要先回去時,我立刻也跟著他出來了。
威廉先送俞老伯回家,然後送我回家,那時,我已經在那所女校附近租了一處公寓住下。
威廉一路上問了我開學的時間和要學的課程,然後告訴我說那是一所歷史悠久的女校,在加州和全美的名聲都不錯。
臨告別時,他說我缺什麼可以告訴他。
我謝了他,說自己什麼都不缺。
我剛一到家,就看到萊昂從巴黎寄來的紅玫瑰。
“親愛的 Peggy,只要世界上還有玫瑰,你就永遠活在我心裡。”
他在卡片上寫道。
看著屋裡的黃、紅兩色玫瑰,我突然哭得很傷心,卻說不清是為什麼。
開學的前幾天,我去學校報到,卻被告知已經有人為我交了全年的學費並辦好了所有的手續。
我知道這一定是威廉幹的。
回家後,為了求證我第一次給他打了電話,果然他承認是他為我辦的所有事,並告訴我說,他還有一個禮物要在開學前送給我。
第二天一早,他打電話讓我下樓來,我來到樓下的門口時,威廉輕按喇叭,我抬頭看見一輛紅色跑車停在不遠處,威廉正坐在裡面沖著我笑。
俞老伯幾次來電話詢問我和威廉的情況,不必說了,他背後必定是爸爸的多次催促。
三個月後,爸爸終於忍不住,親自打來了電話。
「小妹,你要懂事,爸爸是經過了解才介紹威廉給你的。
他父母人很好,我們中國人的歸宿只能是和中國人在一起生活,我知道你是不會辜負我和你媽的一片苦心的,因為你從小就懂事,就孝順,知道心疼我們……」
怎麼辦?我茫然了。
威廉的父母是早年從台灣移民來美的,威廉在舊金山出生,雖然在美國長大,受的是美國教育,但他依然傳統,每星期必去看望一次住在舊金山唐人街的父母。
他似乎比我前夫直率,也更懂禮貌,嘴裡“請”“謝謝”說個不停,家暴的可能應該不存在。
但我對他實在沒有什麼感覺,除了感謝。
我想,既然再遇到像萊昂那樣的人今生已是不可能的事,干脆就徹底放棄幻想,再賭一次吧,萬一比上一次好一些呢?如果我不接受威廉,爸媽能輕易同意嗎?為此猶豫煩惱了幾個月之後,我再次向父母屈服了。
誰讓我是老大,誰讓我欠了已經年邁的父母那麼多的情債,誰讓我今生必須做一個孝順聽話的女兒,即使不願意也只能服從呢?
婚姻於我就是那麼回事了,只要我有鋼琴可彈,有音樂陪伴就行了。
我心情一旦煩躁或緊張我就一定會去彈琴或抽煙,我喜歡在那種時候彈德彪西的曲子來放鬆自己;那個外國人的內心有一種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美,每當我的手指與鍵盤把那種美釋放出來以後,我就會感到舒暢無比。
我經常感到看得見的生活只是虛幻的,唯有音樂裡的世界才是最真實的。
我和威廉的婚禮是在舊金山派拉蒙大飯店舉行的,那天來的客人很多,有威廉的家人和他們在美國的幾乎所有的中國親友,還有威廉的美國同事和朋友。
威廉當著所有賓客的面吻我,沒人知道的是,那一刻,我只是把他幻想成是萊昂。
在每一張來賓的請柬上是這樣寫的:
請於某年某月某日前來參加威廉·陳,律師,和佩吉·楊台灣著名鋼琴家,19xx年__________國際蕭邦鋼琴大賽冠軍得主的婚禮,地點是……
萊昂再次誠摯、大度地祝福了我,同時坦承他非常嫉妒我,不過他說我的幸福就是他的幸福;我不記得聽過任何中國男人說過這樣的話,無論對誰;我的父親沒有過,我的前夫更沒有。
他們都把自己的需要說成是為了我好,主觀地將其變成了我的需要。
婚後,我們住在灣區離我後來讀碩士的那所女校不遠的一處半山上的大宅子裡。
那裡是富人居住的地區,風景很好,空氣清新,樹木蔥郁,可以看到不遠處的海灣。
威廉每天早上去上班後,我就在家裡練琴。
不久我就發現,威廉雖然出生在美國,可是他和許多台灣男生一樣,生活能力很差,幾乎事事需要我為他準備,比如早上起床後我要給他把漱口水和牙膏準備好,然後給他把當天要穿的衣服和領帶拿出來也準備好,最後他臨出門時,我還要把他的公文包遞到他的手裡。
作為家裡的長女,我從小在家習慣了幫助父母做各種事情,包括照顧小弟的生活,所以一開始也並不太在乎為他做這些事。婚後大約三個月,我發現自己懷孕了;威廉似乎很高興。
懷孕期間,我基本上是一邊學習,一邊自己照顧自己;威廉在那段時間裡總愛和同事晚上一起出去,回家很晚,回來就睡了。
半年後,我開始感到我們的生活有什麼地方不太對勁,卻又具體說不出什麼來。
我告訴自己忍忍吧,婚姻也許就是這樣無趣,至少威廉沒有家暴行為。
臨產那天,威廉在外出差,是我自己開車去的醫院,女兒出生時他不在我們身邊,我當時也沒有想太多,因為我們之間從來也沒有愛的感覺,所以也就不會有太多的抱怨和遺憾。
有了尼娜之後,我便暫時休學在家裡照顧她,雖然那時家裡也雇了一個人幫忙。
威廉喜歡逗尼娜玩,他給女兒的笑臉顯然多於給我的。
音樂世界的美和現實生活的平庸之間形成的巨大反差開始讓我感到崩潰。
有一次,我在琴房裡一天都沒有出來,彈琴彈得忘記了一切——我全忘記了我為人女兒,為人妻,為人母的事實。
從琴房出來時我已經有些恍惚,是尼娜的哭喊聲把我重新帶入了現實。
萊昂知道了尼娜的出生後,給她寄了幾件法國的嬰兒服,這似乎引起了威廉的不悅。
他把包裝盒拿起看了一下,並沒有問寄東西的人是誰,然後放下就走了。
不久我過生日,萊昂又照例從巴黎給我寄來了玫瑰。
我從來都不想拒絕萊昂的生日禮物,因為他是我生命裡唯一能提醒我有著另一種男女感情存在的可能性的人。
我們分手已經 7 年了,他後來和一個學提琴的女孩結婚了。
他說他的妻子能夠理解他給我寄花的事,因為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過去,她也有,她甚至把她過去的男友請到家裡三個人一起吃過飯。
可是威廉不是法國人,他骨子裡仍舊是個台灣男人,只不過嘴裡說的是英文。
他並沒有能力理解或接受我曾認識萊昂這個事實。
那天快遞員來送花時我在琴房裡,是他開的門。
他把那盒花扔在了我門外的地上,打開後花瓣掉落了許多……
我把花拿進琴房後,迅速點燃了一根煙。
尼娜三歲的時候,我送她去上幼兒園,就在我上的那所女校裡,而我也開始繼續攻讀鋼琴碩士的學習。
記得那是一個星期六的下午,我和威廉一起開車送尼娜去她爺爺奶奶家。
回家的路上,威廉很平靜地告訴我說他愛上了別人,是他律師事務所的秘書,一個中美混血女孩。
他說他們已經在一起很長時間了,現在想搬到一起去住,問我是否同意。
我聽後沒說一句話,到家後也沒有,我把自己關進了琴房,立刻又點上了一支煙,我還能說什麼呢?
他們已經在一起很久了——多久?一年還是兩年?
我同意與否難道還有任何意義嗎?他那樣平靜地說給我聽,其實只是通知我罷了。
幾天後,他開車把他的被褥和常用衣物都拿走了,之後就很少回家了。
尼娜不停地問我爸爸去了哪裡?我先是說他出差了,後來實在沒辦法了就說你自己問他吧。
威廉對自己的女兒還是有感情的,沒過多久他就打電話來找尼娜說話了。
尼娜告訴我,爸爸說他以後不回這個家住了,他住在另外一個家裡,還說周末可以讓媽媽送我過去住一天。
我聽了幾乎昏倒——讓我親自把女兒送到他和那個混血女孩住的地方去,天下還有比這樣的侮辱更令人窒息的嗎?
可是,我竟然這樣做了,因為我沒有選擇!
孩子要見她爸爸,我不能不讓她見,她還小,不能沒有父愛。
第一次開車送尼娜去他們住的地方時,一路上我一想到自己在做什麼就幾乎要發瘋。
我的手幾乎無法握緊方向盤,可是我又必須克制自己,因為車上還有孩子。
在一個高檔公寓的樓下,威廉和那個混血女孩看見了走下車子的尼娜就一起迎了上去。
尼娜剛一看見她爸爸就呼喊著跑過去,威廉則立刻把她抱了起來。
我沒有下車,握著方向盤的手在不住地抖,威廉抱著尼娜走過來,說請我第二天下午 3 點過後來接女兒。
我沒有看他,沒有任何表示,也沒有說什麼。
直到尼娜看到我的車子發動起來要走了,才忽然大聲地喊了一句「媽咪,我也愛你!」
我的眼淚立刻奔湧而出,一路上幾次遮住了視線。
那個混血女孩比我年輕和高大,更比我豐滿和性感。
我在這樣的屈辱中生活了兩年,沒有告訴俞老伯,更不敢告訴遠在法國的父母,雖然不是我的錯。
這次婚姻是一次更慘的失敗,比第一次更糟。
為什麼我在外面是個被人羨慕的對象,風光無限的著名鋼琴家,小巧玲瓏的身體被一頭滑順飄逸的披肩長髮包裹著,卻在兩次婚姻裡都被拋入無法啟齒的恥辱境地?
我開始沒有節制地瘋狂抽煙,有時一天兩三盒。
我也盡情地酗酒,反正沒有人看見。
然後我開始借瘋狂地彈琴發洩我無法壓抑的憤怒和屈辱,自責和無助。
我一個人在空蕩蕩的大房子裡,內心無比恐懼過,歇斯底裡過,失態地吼叫過,瘋狂地奔跑、狂跳過,也激烈地摔過不該摔
的東西。
那天我坐在琴房裡忽然醒悟到,我其實一直都戴著雙重面具在生活,很累很累,從小到大,從內到外,從單身到結婚。
只有和萊昂在一起的短暫時間內我才做了回自己。
那真是個陌生的自己,但卻是個美麗和幸福,自由和快樂的自己。
那個自己後來再也沒有出現過。
開學不久,我報了一門美國文學課,是該校英文系的招牌課,教課的女教授畢業於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頗有名氣。
那天我趕去上課,車開進校門後沿著長長的林蔭道翻過一個個減速板緩慢地行駛著,然後看到一個年輕女子背著書包獨自在旁邊的小路上走。
我第一次上課時見過她,一看就知道是大陸來的。
那次上的是大課,人多,就沒和她打招呼。
這個學校的中國學生很少,從大陸來的更是少之又少。
我將車開到她身邊,搖下車窗,請她上車一起去上課,她略顯猶豫後就同意了。
我們互相簡單地介紹了自己,我得知 L 是從北京來留學的,在英語系的寫作專業讀碩士。
我問她為什麼來美國讀寫作,而不是其他專業。
她一愣,然後說只是因為喜歡,沒有別的原因,我忽然從她那裡感覺到一種久違的、熟悉又陌生的東西,一種接近真實的東西。
在幾乎所有人面前,我一直要求自己表現出一個活潑、開朗、友好,值得別人羨慕的知名鋼琴家的形象;我只穿剪裁合身的衣服,牛仔褲或燈芯絨褲,上身總穿小西服,再配一頭滑順的披肩長髮,使我看上去精致、活潑又可愛。
其實呢,我的身體很瘦小,遺傳自我父親,我知道威廉不喜歡我這樣沒有脂肪不性感的身體,還好,我的外表的確很吸引人,加上我開著紅色跑車和自身的知名度,我總能從別人看我的眼光裡讀到羨慕甚至是嫉妒。
可是在 L 的眼睛裡卻沒有這一切,她的眼睛純淨安祥,似乎只活在自己的內心世界裡。
如今什麼樣的人專門學寫作呢?就是不為畢業後工作出路考慮,只為了內心的追求非學不可的人。
我當然知道,只有這樣的人才是可以信任的,因為寫作和音樂都是對內心世界的追求,都是追求真實的感覺。
我了解那是什麼,它不會欺騙你,就像音樂一樣可靠。
我開始給 L 打電話,問她有什麼需要我可以幫助的,她剛來美國不久,人生地不熟,沒有車,租住在一個廣東人家裡。
她總是說她很好,什麼也不需要。
又是一個星期一,我開車去上美國文學課,那時的我必須用課業來平衡我業已失控的情緒化生活。
前一天發生的令人羞憤的經歷,仍在不斷挑戰著我忍耐的極限。
前一天是星期天,我照例從威廉那裡接回了尼娜,回家的路上,那小姑娘竟然對我說,她想要和她爸爸及那個混血女孩住在一起。
我的手開始握不住方向盤了,因為是下坡路,我只好強忍著把車停在了路邊,我壓下心中的大怒問她為什麼。
這個已經 5 歲的胖女孩直言不諱地說,因為爸爸比媽媽高興,能陪她去不同的地方玩,那個她叫做傑西卡的阿姨也不像媽媽,因為她不抽煙,也不愛發脾氣。
說完了,她才覺得好像有些不對,偷偷地看了我一眼,低下了眼睛。
我什麼也沒說,麻木地楞了好半天才把車開回家。
我給尼娜做完晚飯後就把自己關在了屋裡,我不想讓她看見我沮喪的樣子。
我不能相信我唯一的女兒竟然也開始嫌棄我了!
我完全失去了生活的重心,感覺整個世界都已經拋棄了我,可我卻不能對任何人說!
我把車開進校園後,立刻看見 L 正沿著布滿尤克利樹皮的小道上向教室方向走著,看見她安靜的身影,我忽然產生了想要痛哭一場的衝動。
她不是我的父母,不是我的學生,不是台灣人,不是名人,不是任何我必須顧及面子等因素而必須在其面前表現某種特定形象和展現特定表情的人;雖然她只是個陌生人,還是一個大陸來的陌生人,卻是一個最可以信賴的人。
我請她上車時,就感到自己必須做一件事了。
我已經到了崩潰的邊緣,灣區最好的心理醫生也對我無能為力,因為這些美國人怎麼可能懂得中國文化裡的那些東西,尤其是那些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東西;那些東西可以讓人去死,但看上去卻有著風平浪靜般的無辜。
西方人最不理解中國人的地方就是“忍”了,雖然他們可以很專業地不去問我為什麼要忍,但是他們臉上一個一閃即過的眉頭微蹙,已經正確無誤地洩露了他們的好奇心。
對一個西方人袒露自己的隱私和內心,絕對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一直不喜歡那些貌似能專業地幫助你的人,盡管有人告訴我在美國找心理醫生必須像買東西一樣“shoparound”,我卻沒有碰到過一個讓我感到滿意和對頭的人。
我把車停在通往英語系的小徑轉彎處,不再往前走了,L 有些吃驚,因為馬上就要上課了,我不說話,只是呆呆地坐著,看著窗外,L 畢竟是性情中人,她什麼也沒問,就陪著我一起靜靜地坐著。
無聲勝有聲的理解在關閉了車窗的車子裡如同慢板的音樂在回蕩。
忽然,始料不及地,我突然就痛哭起來,就像山洪終於沖毀了堤壩;我哭得那樣失態,那樣盡興,那樣不顧體面,那樣舒暢,絕對是我一生中從未有過的一次。
L 沒有勸我一句,甚至連一句話也沒說,只是默默地陪著我坐在那裡。
她遞紙巾給我時,輕輕地拍了一下我的手臂,這正是我所需要的全部。
我終於哭累了,掏出一支煙,舉了一下向 L 做了個歉意的表示,搖下車窗後就大口地抽起來。
接下來我開始平靜地,毫無顧忌地對她講起了我真實生活裡的一切:
我的累,我每天人前的千般風光,背後的萬般無奈和偽裝,我的無法訴說的屈辱和感到再也無法繼續下去的忍耐。
我告訴 L 我不想離婚,不僅因為女兒太小,也因為我對威廉還有著僅存的一點希望,我不敢對這個沒有男人的家的未來做任何想象,雖然挽回的可能似乎已沒有了;但是,我為挽救這個家做了任何事情嗎?沒有。
我的身份和習慣只能讓我除了逃避就是忍耐。
我甚至托人花錢找到了一位剛剛來到洛杉磯的藏傳佛教的密宗大師,請他為我看命理和婚姻歸宿,那位大師說,我和威廉的緣分還沒有完全消盡,所以我才會痛苦不堪。
我也告訴了 L 我在家裡如何瘋狂地酗酒,之後再更瘋狂地彈琴,尤其是在彈德彪西的曲子時,總會產生各種幻覺,鋼琴的正前方會經常出現恐怖的有著中國面孔的鬼怪,猙獰可怕,然後我就會更拼命地彈,似乎在與這些魔怪決一死戰;L 一直都沒說什麼,只是不時地點一下頭。
那天我們都沒有上成美國文學課,我請她陪我一起去幼兒園接尼娜,然後去我家吃晚飯,她同意了。
尼娜似乎很喜歡 L,但是問我為什麼這個阿姨不太愛講話。
晚飯後我送 L 回家,返家的路上,我突然感到經過今天突發的感情宣洩,我輕鬆了許多,而 L 在經歷了這一切之後,看似並沒有什麼特別吃驚的反應,她是一個安靜的人,但是我知道寫作的人內心都是不安靜的;她的平靜讓我對自己的突然失態感受不到一絲一毫的尷尬和歉意,就像一個孩子對母親大鬧一場之後,累了,然後就理所當然地睡著了一樣。
我一生裡還從來沒有過這樣的感覺,真是太奇怪了。
5 月份到了,我和 L 都是那年夏天畢業的。
L 邀請了她班上的同學和幾個朋友參加了我在音樂系小教堂舉行的畢業演奏會,我演奏了最喜愛的德彪西的作品。
演奏會很成功,那一次,我彈琴時可怕的魔鬼幻象沒有出現。
L 畢業後去了紐約另一所學校繼續讀研究所。
她走後,我又去拜訪了那位西藏的密宗大師,這一次他說我和威廉的緣分已盡。
我們終於離了婚,尼娜歸我撫養,那時我的父母已經知道了所有的事。
他們之前曾讓俞老伯勸過我,但是因為威廉明顯是過錯方,他們也只得接受了現實。
從爸爸在電話中的聲音裡我聽得出,我第二次婚姻的失敗對他的打擊很大。
那年夏天我帶尼娜回了一趟台灣,然後去了法國,爸爸媽媽和小弟第一次見到了尼娜。
那次我吃驚地看到爸媽更加蒼老了。
回到加州後,我申請了去斯坦福大學讀鋼琴演奏的博士學位。
我再次想要開始全新的生活,我賣掉了威廉留給我和尼娜的房子,然後搬進一所公寓去住。
我把賣房子的錢都寄給了在法國的父母,讓他們改善生活,並幫助小弟上一所好的學校。
每天我去幼兒園接尼娜時,經常碰到一個叫雷恩的中年美國白人,他是去接和尼娜同一個班的兒子馬克,有時到的時間早了一點,我們就會聊上幾句。
慢慢地,我發現他似乎開始對我感興趣,總是談起他自己的事情。
他居然是個精神分析醫師,正在和自己的畫家妻子分居。
後來,他逐漸對我就像有了依戀之情,總給我打電話,把自己的一切都講給我聽。
我有些不知所措,但是想到也許他和我一樣,生活裡需要一個可以真正交談的人,我想起了 L 那時對於我的重要,就讓自己耐心地充當一個傾聽者。
可是事情並沒有那麼簡單,我們一起帶著各自的孩子出去玩過幾次之後,雷恩開始向我求愛了。
我不知道我對他的感情到底是什麼,雖然與前兩個丈夫都不同,但似乎也沒有足夠而明確的愛的成分,和我對萊昂的感情仍舊是很不同的。
可是,就在他剛對我說過他準備和他的妻子離婚後就和我結婚沒多久,他竟然又莫名其妙地開車去找他已經離開加州的妻子!他在電話裡毫無歉意地對我說,他對他的妻子還有留戀。
他說這話時的語氣平靜得就好像在告訴我,他剛在超市買了幾個做晚飯要用的青椒。
我終於明白,自己再次掉進了一個陷阱,我無法不責問自己,是否今生就不該再和任何異性有任何關係了呢?為什麼所有父母滿意的人都不愛我,而我似乎也不再有能力去愛任何人了——除了萊昂,那個我心裡永遠的痛和回憶?我暗自發誓,今後再也不去碰與感情有關的任何人和事,只需專心讀書,好好培養尼娜就行了。
大約和 L 分別一年後的一個晚上,我毫無緣由地突然想起了她,也不管當時是幾點了就撥通了她的電話。
紐約那邊正是凌晨,L 被我吵醒後,不但沒有怨言,反而很高興,我們一聊就聊到了太陽升起,至少有三四個鍾頭。
我告訴她我的所有近況,包括我正在斯坦福讀博士以及和那個精神分析師說不清道不明的複雜關係。
我也沒有忘記告訴她,萊昂依然每年在我生日那天給我寄來新鮮的紅玫瑰。
我是在讀博士第二年的時候開始時常感到胸悶的,早晨起來還經常會咳嗽幾聲,但我一開始並沒有太在意,我知道自己近些年來抽煙很凶,所以盡量減少了抽煙的次數;可是不久以後我就第一次咳血了。
在醫院,那個高個子的猶太醫生拿著 X 光片告訴我說,我需要面對一個很殘酷的現實——我被確診得了肺癌,並且已經是晚期。
聽了醫生的這些話,不知為什麼,我心裡竟然感到一種意外的平靜,似乎早就知道那只是個早晚都會來,命裡已注定的結果,躲是躲不過去的。
從醫院回到家,離要接在附近上小學的尼娜還早。
我不顧一切地又抽了兩支煙,以便冷靜下來做比較理性的對身後事的安排。
不抽那兩支煙,我肯定會握不住筆的,我在一張紙上列出了下面這些需要做的事情:
1.此生需要感謝的人名單
2.以自己的名義捐一筆獎學金給法國高等音樂學院
3.捐一架鋼琴給自己獲得碩士學位的女校
4.對尼娜今後的生活和未來的安排
5.對父母和小弟的安排
幾天後我就開始了例行的放化療。
我的爸媽知道後,立刻就從法國趕來了,雖然我前年才去法國看過他們和小弟,可是再見到他們第一眼時,我幾乎完全認不出了。
我的爸媽在知道我得了癌症之後的短短幾天之內一下就變老了!
他們辛苦了一生培養出來的女兒在 42 歲時就要走了,他們注定要經歷白髮人送黑髮人的人間悲劇了!
我在爸爸枯黃的皮膚裡和額上那些深深的皺紋裡,在讓人不敢正視的深陷的淒哀的眼神裡,看到了一個父親對生活最深的失望。
我知道,我的兩次婚姻已經讓他的自尊飽受折磨,而現在我竟要用生死離別來對他們做最後的摧殘!
上天,這一切又怎麼可能是我的本意呢?我為什麼無論做什麼最後還是會傷害我的父母——為我付出了一切一切的父母呢?
深夜,我一個人躺在寂靜的病房裡,雖然身體被放化療蹂躪得幾乎不屬於我了,心裡卻澄淨極了。
我清楚地知道我此刻和世界上所有得了絕症的人一樣,剩下的日子就是面對並不會起什麼作用的例行治療,繼續忍受不能忍受的痛苦,毫無招架之力,然後就是應對一撥又一撥前來探望自己的人們,勉強地和他們說幾句話,感謝他們,然後那一天就終於來了。
人到了這種時刻,對死亡的恐懼其實已經消失,既然不能改變它的必然到來,為什麼不像能迎接春夏秋冬一樣,坦然跟它走呢?
誰說從幾十年生活的重壓下解脫出來就一定是件壞事呢?
我在台灣教過的學生很多都在美國深造,他們大都已經來看過我了。
我知道自己的身體已經縮小了很多,人瘦得脫了形。
他們看見我的第一眼,大都是露出極度意外的神情,接著就是讓人難以忍受的悲傷和憐憫。
在和我握手時,我可以感到他們的手無一不在微微顫慄,因為我那雙曾經讓我一生獲獎無數的靈巧的手,現在已經枯萎成了一個老太太的手,只剩下一層皮和嶙峋的骨。
當清楚地知道和所有這些人的見面是人生的最後一次時,那種感覺是難以形容的;好像一切都是在夢裡發生的,生活和活著本身就是一個不可確定的事實,為什麼人來了又會消失?我感到看見的一切面孔似乎那樣地不真實。
再仔細想想,一生裡真正真實的東西除了音樂和萊昂之外,還有什麼呢?一切都是過眼雲煙,一點也不假。
萊昂知道了我的情況後堅決要來看我,可是我也堅決地拒絕了他。
因為經過放療、化療後,我面容枯槁,頭髮脫光,雖然戴了帽子,但愛面子的我堅決不想讓我生命中唯一的愛人對我的最後記憶是那樣一種可怕的形象。
最後萊昂同意了,但是悲傷至極。
上個月我在醫院裡過 42 歲生日時,他從法國寄來了最後一次玫瑰,也是最大最多的一次。
玫瑰花擺滿了我的房間,我知道一定馨香怡人,可是我已經聞不到了,多次放療、化療已經摧毀我身體太多的功能。
我請人給萊昂寫了最後一封信,裡面只有一句話,
“萊昂,好好活,等著我,下輩子我一定會去找你!”
我所有想說的話到此應該說完了。
我 42 歲的人生隨時就要落幕了——太短了,不是嗎?
此刻我非常懷念我那些和我一起走過音樂之路,分享過音樂之美的人們,那些老師、學生、同學、朋友。
我知道,當年我在台灣教琴過程中遇到情緒不佳時,肯定給我的學生們造成過不小的困擾,我在此向你們鞠躬,跪求大家的原諒,並謙卑地說一聲對不起!衷心希望你們生活幸福,音樂永遠與你們同在。
對了,再說幾句吧。
如果我的一生令人唏噓,希望你們的人生不要重蹈我的覆轍。
我從小逆來順受的性格與我的音樂才華似乎頗不相稱,也許有人知道了我的人生故事會難以相信。
但是我可以告訴你們,一個人身上貌似不可能的矛盾之處不但是真實存在,並且發生在很多人身上。
我的鋼琴雖然彈得很好,但是我的個人生活卻充滿了難以置信的曲折和磨難。
不過卡夫卡不也是這樣嗎?我在那個女校的英語系選修課上讀了他的小說,忽然明白了為什麼他在自己創造出來的最不真實的世界裡得到靈魂的解脫;而我則是在音樂裡,在手指和琴鍵創造出的另一個屬於我自己的世界裡才能自由呼吸。
上帝讓我留在世上的時間也許只有一個星期、幾天或者更短,所以此刻我對任何事已無所顧忌。
我臨走前最想說的是:
如果可以再活一次,我一定會不顧一切地和萊昂在一起,即使付出的代價是會傷害我的父母,但那應該只是一時的。
想一想我後來為了孝順他們而沒有那樣做的結果是什麼吧,難道不是更深地傷害了他們一輩子?我的不幸其實是可以避免的,但是我的父母不會懂。
我不敢想像他們如何能承受得了失去女兒這樣最無情的打擊,今後又會如何在悲哀中度過餘生。
可是,孝道如果與人性相違背難道還應成為美德嗎?
天下的父母,請你們把我的人生故事留作參照和思考吧。
※ L 告訴我,她給我寄出那盒錄音磁帶時,佩吉·楊已經去世了。
她說她這個朋友的悲劇人生其實也是很多在中國家庭裡長大的一代人的無奈。
※通過我與 L 的後續聯繫,我知道了尼娜後來被佩吉·楊的父母接到了法國去生活,也已經開始學習音樂。
我聽了之後不由得想,那個小姑娘的外婆和外公會不會把自己對女兒未竟的人生移植到尼娜身上呢?
小姑娘會不會成為她母親的影子?
※可憐天下父母心,也可憐那些為孝心忘記了自己最基本的需要,背負了一生懊悔的孩子們。
但願佩吉·楊的靈魂是自由的,愛自己的親人,但是不必為此付出愛所不能承受的負擔——那負擔最終壓垮了她作為一個優秀音樂家單薄的身體和靈魂。
※附註:蕭邦音樂大賽冠軍得主,查不到台灣音樂家楊珮及其人。
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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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A不喜歡朋友B,但表面上沒有表現出來
有一次我們在活動時A發現他原本放在桌上的手機跟錢包消失了
他很緊張找來找去,結果後來發現他的手機跟錢包在B的包包裡
因為長期不爽加上當天活動裡B也做了讓A不爽的事
結果A一整個腦衝,把B的包包藏到休息區的後面(那裏平常都不會有人去)
後來過兩天A自己氣消了良心不安
就告訴B說:我在櫃檯失物招領區看到你的包包了,我幫你拿回來,你來跟我拿好了(事實
上是A直接把包包從休息區帶回家了)
後來B也請A在下次見面時幫他帶過去
結果A一直忘記(他的個性就是容易忘記還別人東西)
後來某天我跟A吃宵夜時,B跟他說他要來拿
但因為我跟A吃宵夜的地方離家離A家比較遠
所以跟他說可能要晚點
結果B傳訊息要A幫他帶到球場去,且他態度是用命令的口氣
所以A超級不爽
更晚的時候B打電話來了,說要來A家拿
最後是拿到了,但A卻因為剛剛的不爽所以把包包裡面的一本課本藏起來了
後來B回家時發現包包裡的書跟錢包都不見了
緊張的到處po文問也調閱監視器
後來某天,B在群組說
“我已經知道是誰偷我的包包了,是認識的”
A本來就良心不安了只是一直不敢認錯
當他看到這句時就馬上私訊他跟他說
他很抱歉包包是他拿的,但他並不是想偷裡面的東西,只是想藏起來讓B緊張
也願意賠償裡面所有的損失並主動把課本還他然後也當面向他道歉了
只是重點來了---裡面的錢包不見了!!!! (裡面價值大約1000多元現金加上一些證件)
但,A並沒有拿錢包。
說說B方態度
B本身是個好好人,他也不想讓A留下案底
且A也當面道歉並且非常後悔內疚於是B偏向私下賠償和解就好
無奈B的媽媽態度非常強硬
一定要包包、書、錢包原封不動還來才有可能和解
問題就是錢包在過程中遺失了
A也到處尋找但未果
後來A一直道歉拜託他媽媽不要走法院
但他媽媽方常強硬
B後來說,那我們兩個自己去警局和解拿個單子應付他媽媽就好
警局說要依照程序來所以要呈報法院和解之類要12月多才會有通知書下來(我不太懂)
______________以上為10月左右的事
12月到了
A突然收到B的訊息
短短一句話。「兩萬」。
A嚇到了我也嚇到了
畢竟一個窮苦學生哪有可能有這麼多錢
且當時裡面價值根本是兩萬的1/20
很明顯對方獅子大開口
於是A只好放棄和解的念頭決定走法院
以上為過程,我是到A向B自首時之後才知道的
因為A平常就是腦衝之人,雖然我對他的行為非常非常生氣
但是覺得B的媽媽也太得理不饒人了何況我們都已經求成這樣了
※
只是我們完全對法律沒有概念
也不知道該如何解決?
所以上來PO版請問
並想請問
一.這樣構成刑法的335條侵占罪嗎?
二.如果真的打到法院了,法官會怎麼判呢?
三.A已經當面向B道歉並願意給付裡面所有價值的東西或更多,且B當時是非常願意和解(
現在不知)的只是B的媽媽不肯,這樣如果去法院法官上訴的機會高嗎?
※
拜託大家了!!!!
[未經同意不得轉載以及報導造成當事人麻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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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6.25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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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也不太懂相關知識
所以想問看看
或是哪裡可以諮詢?
※ 編輯: stayyou58 (218.166.253.150), 12/17/2015 11:45:08
因為這件事只有A才知道我也不知道能幫他證明什麼
所以這件事在法律上的罪行法定原則是建立在事實發生,然後你要證明你的意圖不是真的
要偷竊嗎?
否則就會依事實發生去解決嗎?
※ 編輯: stayyou58 (218.166.253.150), 12/17/2015 12:06:30
另外如果法律上和解法官會要A真的賠償到兩萬這麼多嗎?
※ 編輯: stayyou58 (218.166.253.150), 12/17/2015 12:07:50
當時有問他裡面有多少錢有甚麼證件然後錢包長什麼樣子(因為要找)
但我覺得最不利的是手機壞了整個重置跟B的簡訊不見了
目前AB皆滿22了
另外想發問一下~
什麼是拘役30天3萬?
謝謝大家的回答!!
※ 編輯: stayyou58 (223.142.26.214), 12/17/2015 17:22:57
我忘了解釋
因為比起A跟B
我跟B的關係比較好
所以我上一個回覆裡提到詢問B併手機壞掉的是我
※ 編輯: stayyou58 (218.166.253.150), 12/18/2015 06:58:21
另外你們說的"搞不好裡面本來就沒錢包"這件事我們也懷疑過
B是一個常常都会把東西弄丟的人
他已經不知道換過幾張學生證掉過幾次錢包鑰匙等各種東西
但是也只能心裡這樣想畢竟事實還是對我們不利的
※ 編輯: stayyou58 (218.166.253.150), 12/18/2015 07: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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