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額訴訟是蝦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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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今天過得好嗎?
小編今天還可以🙂
還記得前兩天發了個網拍血淚經驗嗎
還沒成功退貨還沒收到退款心中還滿是髒話的me真的是不想興訟,因為就真的覺得很無聊要為買網拍的錢興訟,就不是多大的金額🥲(但也不想給不肖賣家
像我這種窮窮但愛爭一口氣的小女子都覺得這樣興訟很無聊,當真的有這麼無聊的人興訟時?法官:😑
沒錯,就來說說民事訴訟中有種訴訟叫作小額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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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額訴訟 ❚
➀民事訴訟中請求給付金錢或其他替代物(例貴金屬)或有價證券(例股票),請求的金額或價值在10萬元以下的案件,就適用小額訴訟程序。
➁如果案件金額價值超過10萬元但在50萬元以下,但當事人都書面同意的話,也可以適用小額訴訟程序。
但法院如果覺得不適合,還是可以依職權裁定改用簡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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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訴訟有什麼好處勒🤔
➜請求金額10萬元以下,裁判費只要1000元
(不用擔心為了🤏🏻錢花更多錢
➜書狀表格化,簡單可以自己填寫不用找律師
(咦我可以在這邊講這樣嗎我老闆律師餒
(沒關係佛心幸福企業來著
(先灌迷湯才不會被罵😆
➜原則上只要出席一次,不用因為訴訟把法院當你家噪咖
➜法院可以不調查證據審酌情況作公平判決
雙方同意 或是 調查證據花費的時間費用跟請求顯不相當
(那就審快點判快點
➜勝訴後即獲得強制執行的執行名義
(贏了就可以帶人去封車封房子
➜原判決違法才能上訴,二級二審制
✗不得上訴第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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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呀,像那天分享的網拍判決,請求金額是1萬多不超過2萬元,就是適用小額訴訟程序。
案件當事人去年6月底買網拍,7月中收貨退貨7月底提起訴訟,但一審判決8月5日就出爐囉!是不是很意外?即使對方上訴,也馬上就在今年2月結束一切,不能再上訴!
民事訴訟是在1年內結束嗎!!!?
沒錯,這就是小額訴訟的好處唷~
往後遇到類似的金錢糾紛,雖然小編不鼓勵興訟(壓抑自己想鬧事的衝動),但也不是說一定要忍一口氣吞下這些損失啦,提供給大家另一種意見方法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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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 》第436-8條
關於請求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訴訟,其標的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下者,適用本章所定之小額程序。
法院認適用小額程序為不適當者,得依職權以裁定改用簡易程序,並由原法官繼續審理。
前項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第一項之訴訟,其標的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者,得以當事人之合意適用小額程序,其合意應以文書證之。
小額訴訟程序規定在民事訴訟法第二編第四章
第436-8條~第436-3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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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法官 不調查證據 在 陳滄江 金門小板凳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還有這張一樣也是惡意栽贓移花接木的抹黑文宣
是金門一位萬年張姓檢察官指揮辦案的假案
在2016年1月14日立委選前2天,,張姓檢察官配合刑警作政治性的辦案
搜去索一位根本沒有投票權的大陸新移民施美容,被對手以「秘密證人」惡意「憑空捏造」的走路工檢舉黑案,張姓檢察官竟然在沒有任何證據,不是事實不經查證下指揮辦案,還故意挑在選舉前2天大事搜索,約談,其實為了就是要影響選舉
這個刻意配合捏造的假案,因為刑大也在約談動作故意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讓國民黨的不肖的黨工有機可趁,埋伏在警察局門口偷拍與江哥無關的受害者, 這個動作製造機會給國民黨黨工剪接移花接木栽贓設局誣陷江哥的機會
在2016年1月14日選舉前兩天,國民黨在台灣利用國民黨中央黨部李明賢這些政治惡棍在談話性節目上亂抹瞎扯,也在所有的新聞媒體及網路上狂貼,在金門鋪天蓋地的挨家挨戶的散播這張栽贓設局的黑函,讓江哥在極短的時間內無法作有力的澄清及反擊
因此嚴重的影響了2016金門立委的選情,一夕豬羊變色
張姓檢察官在立委選舉後,竟然從來不傳訊被告,也不召開任何偵察庭訊,不調查證據,即悄悄的簽結本案
因為他本人參與了這根本是憑空捏造的無中生有的假案黑案
江哥遺憾的是在台灣解嚴30年後的今天,金門竟然還有這種太上檢察官,一手遮天,胡搞瞎搞,戕害民主,強姦人權,視司法公正於無物
在我們進行當選無效訴訟進行的期間
張姓檢察官更是數次以技術性的「偵察不公開」來拒絕法官,律師以及受害當事人的閱卷,強行剝奪受害人的權益
在受理幾件控告國民黨違反選罷法的案件中,全部以個人見解以「可受社會公評」或其他恐龍式的見解,不針對原告的陳述盡查證之責任,全部以不起訴草率結案,幫被告脫罪
他的所有烏龍不起訴書,我們將會送到監察院請求公鑒
司法要改革,這樣的檢察官不能被檢討嗎?
江哥可以輸掉選舉,但是個人的清白名節要悍衛
今天,不改革這種惡劣的選風及惡劣的司法人員,金門未來永遠沒有政治清明的一天
江哥發表的這一些,願負文責,接受張姓檢察官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