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歡迎每天聽本書,今天為你解讀的書叫《貨幣野史》。如果用一句話來概括這本書的主題,我會說是「找回丟失的貨幣常識」。
什麼是貨幣常識呢?我相信很多人都聽過,貨幣是一種特殊商品,它是在經濟發展中由物物交換演變出來的,充當一般等價物的交換媒介。比如說,在原始社會里,有人種田,有人打獵,有人採摘,他們一開始是直接交換彼此的產品,但很麻煩,於是慢慢約定,用某種貴金屬作為交換的中介,形成了貨幣。這就是一般經濟學告訴我們的常識。
但這本書告訴你,這個常識是錯的。書中說到,按人類學家的考察,歷史上不存在物物交換的經濟,更不用說由物物交換演變來的貨幣;相反,有很多證據表明,貨幣最初的形態是關於欠債的記錄,它不是一種物品,而是一項技術。比如,五千多年前蘇美爾人的債務記錄,近代英國使用的木條借據,太平洋的雅浦島上使用的石頭貨幣,乃至今天銀行系統中流動的電子數據,都能證明貨幣是一種信用債務記錄,而不是我們常說的交易媒介。
這裡需要提醒的是:信用和債務是同一件事的兩個方面,債務表示負擔,信用強調償還,它們都代表欠債,因此在很多時候可以互換,比如信用卡就是債務卡,信用記錄就是債務記錄,信用擴張就是債務擴張,等等。
那麼關於貨幣是信用的觀點是怎麼弄丟的呢?作者指出,在17世紀的英國,發生過一場關於貨幣鑄造的大辯論,當時德高望重的思想家洛克認為,貨幣作為商業活動的工具,價值要固定,標準要統一,他不認可貨幣是信用,而相信貨幣是金銀,這種觀點贏得了辯論,並影響了後來的經濟學家。經濟學的創始人亞當·斯密把它寫在經濟學的奠基之作《國富論》中,一直流傳到今天,成為經濟學的常識,也成為經濟學的一個失誤。
這本書的作者菲利克斯•馬汀,有經濟學、古典學以及國際關係等多個學位,所以這本書不像一般經濟學著作那麼嚴肅,而是很有戲劇性。比如上面提到的貨幣常識的丟失,書中稱之為「謀殺案」,不過作者認為,洛克否定正確的貨幣常識是無心之舉,所以將它定性為「意外死亡」,充滿了故事色彩。這本書的英文標題叫「Money:The Unauthorised Biography」,被翻譯為「貨幣野史」,充分反映了這一點。
按這本書的觀點,貨幣常識的死亡和丟失,是經濟學的重大失誤,我們要把丟失的貨幣常識找回來,才能更好地理解經濟現象。這有什麼用呢?用一位讀者的話說,魚恐怕永遠也不能操縱水的流向,但它明白了自己曾經逆流而動的徒勞,才會去嘗試改變那些可以改變的東西,讓事情變得更好。這就是認知的價值。
接下來,我就分三個部分為你解讀這本書:第一,為什麼說貨幣的本質是債務記錄,而不是交易媒介;第二,關於貨幣是欠債的觀點,是如何被經濟學遺忘的;第三,關於貨幣是欠債的觀點,如何幫我們更好地認識世界。
第一部分
先來看第一個問題, 貨幣的本質是什麼?說起這個問題,很多人憑借在書本上學過的知識,也能說出個一二三來,故事大概是這樣的:
在原始經濟中,貨幣是不存在的,只有物物交換,效率很低。因為你必須找到一個交換對象,他有你想要的東西,你有他想要的東西,兩方面湊齊才行。這個困難讓人們產生了對交易媒介的需要,比如貝殼、金銀、銅錢等等,你可以賣出商品賺取它,又可以用它來購買一切物品,並且可以囤積起來,作為今後的財富。這就是貨幣的由來。它的本質是交易媒介。
這套理論流傳廣泛、深入人心,因為它符合我們的邏輯想象,並有權威認證。早在兩千多年前,亞里士多德就提出這種觀點,17世紀著名的思想家洛克也堅持這種觀點,最重要的是亞當·斯密在1776年出版的經濟學奠基之作《國富論》中發展了這套理論,被後來的經濟學著作沿用,成了經濟學的標準常識。
當然,它有時也會受到懷疑,比如經濟史上有個著名的「拿石頭當錢」的案例,就對這種常識構成了挑戰。案例說的是在太平洋西部,接近菲律賓的地方有一個島叫雅浦島,當地人過著田園牧歌式的生活。島上只有三種產品——魚、椰子和海參,沒有農作物,幾乎沒有藝術品和手工製品,很少跟外界貿易,可以說是現代人眼中的原始社會。
按理說,這種地方最可能看到物物交換的景象,但恰恰相反,雅浦島有一套高度發達、與眾不同的貨幣,學術上叫「費幣」(中文是浪費的費)。這是一種又大又厚的石輪,直徑從1英尺到12英尺不等,中間有一個洞,可以插進木棒進行運輸。一開始人們認為,當地人選擇這種貨幣形式是為了防盜,因為它不易攜帶,就不會成為偷盜的目標。
但後來發現,事情沒那麼簡單。在雅浦島上,交易計算的是彼此的債務,用債務抵消,餘額在以後的交易中再結算。即便到最後結算的時候,如果需要轉移的費幣太大,不容易搬動,它還是會留在原處。這個案例引起了人類學家和經濟學家的注意,它不僅對貨幣起源的常見理論提出了挑戰,還引發了貨幣到底是什麼的懷疑。
一般理論認為,貨幣是一件「東西」——是從眾多商品中選出來的,充當中介起到方便交易作用的特殊商品。但雅浦島的費幣並非如此,通常這些石頭比交易的物品更難移動,在大多數交易中根本沒有被交換過,因此它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商品交換媒介,更像是一種信用記錄和債務清算手段。
那麼,雅浦島的狀況是不是特例呢?隨著更多的研究和證據出現,人們發現它不是特例,而是普遍現象。
比如,在距今五千多年前的中東兩河流域,就有了記錄債務的貨幣技術。考古發現當時的帳簿上有一種叫謝克爾的記賬單位,它記錄了商品、勞動和法律懲罰等各種事物的價格,比如每個月的勞動價值是1個謝克爾,租一輛牛車每天要支付1/3謝克爾,扇別人的耳光要罰款10個謝克爾,等等。這種經濟既不是物物交換,也不靠鑄幣支持,而是靠虛擬的債務和收入記賬系統來運作。這時候貨幣充當的是計量單位和債務記錄,而不是一種商品。
又比如在公元12世紀,英國出現了用木條作憑證的支付系統,人們在木條上鑿出凹口,以記錄貨幣單位的數量,將它一分為二,債權人和債務人各拿一根。債權人那一根可以作為支付憑證流通,當有人把代表債權的木條拿到債務人跟前要求償付時,兩根木條上的切口必須匹配。這種獨特的支付系統,在英國持續了幾百年之久。
今天的銀行體系,更能體現貨幣是信用和債務的特點。這一點我在《現代貨幣理論》這本書的解讀中談過,這裡就不展開說,只做簡單的概括,那就是:銀行通過批准對企業或個人的貸款,能夠憑空創造出新的貨幣,這些貨幣的本質,就是企業或個人的信用(債務)記錄。
總之,這本書通過引用一系列證據和研究,否定了傳統經濟學提出的,貨幣是物物交換演變出來的充當交易媒介的商品的觀點,比如美國學者喬治·道爾頓認為,如果將「以物易物」定義為沒有貨幣的市場交換,那麼從來沒有證據表明它是重要或主流的交易模式;劍橋大學的一位人類學家更是直截了當的說:「從來就沒有關於以物易物經濟的直接記錄,更不要說從這種體系中誕生貨幣了。」
那麼貨幣是什麼呢?這本書認為,貨幣是由債務記錄和清算系統構成的社會技術,它的核心是信用。傳統經濟學認為,有形的貨幣才是錢,信用和債務是以此為基礎衍生的虛擬現象;而這本書認為,信用和債務才是貨幣的本質,硬幣、鈔票、存款等等這些具體的貨幣,只是表徵,是用來跟蹤記錄經濟中債權債務關係的工具;打個比方,認為貨幣產生信用,就像說太陽圍著地球轉,那是錯誤的直覺,而認為信用產生貨幣,就像認為地球圍著太陽轉,這才是貨幣的常識和真相。
第二部分
那麼,這種常識和真相是如何被經濟學遺忘的呢?這要從一場辯論說起。因為17世紀的英國,出現了貨幣短缺,因此要重鑄貨幣,人們對此產生了分歧。
當時的英國,主要流通的是銀幣,它在使用中會磨損,還有人把邊角銼下來,鑄成新的硬幣牟利,這些殘缺的硬幣重量或成色不足,卻以法定面值在流通,於是就產生了「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也就是說,當人們發現成色不同的硬幣都以相同的面值流通,就會把沒有毀損的貨幣貯藏起來,只用那些不合格的劣幣進行交易,這樣就把良幣從市場中排擠出去。
結果就是,在17世紀60至90年代,硬幣磨損、偷銼剪切的現象在英國愈演愈烈,劣幣充斥於市場。到了1695年,大多數流通硬幣所包含的銀的成分,只有出廠時的一半左右,相同材質的銀塊的價格,比鑄成硬幣要高出近25%。另外由於當時的金、銀兌價不合理,英國的銀幣外流,導致貨幣短缺,嚴重影響了英國的商貿秩序和經濟發展。
於是,英國政府和議會開始醖釀重鑄貨幣,但對於如何重鑄,爭議很大,其中有兩位重要人物,一位是財政大臣威廉·朗茲,另一位是當時著名的哲學家約翰·洛克,提出了針鋒相對的意見。
財政大臣朗茲建議,把所有銀幣的面值都提高25%,新幣和舊幣同時流通。舊的劣質硬幣雖然重量和成色不足,但可以按面值流通,而新鑄成的優質貨幣,要麼將法定面值提高25%,要麼將實際含量降低20%。總之就是提高銀幣的法定面值,降低鑄幣的金屬含量,這樣可以讓人們願意把白銀送到鑄幣廠被收購,同時那些被私藏的優質銀幣也會重新進入流通,使銀幣短缺的狀況得到改善。
但另一方面,當時著名的思想家洛克反對朗茲的意見。他認為白銀才是真正的價值來源,才能充當法定貨幣,貨幣必須保持固有的含銀量,才能維護貨幣的信譽,因此他反對降低鑄幣的含銀量。他主張按原來的重量和成色標準重鑄新幣,取代殘損的舊幣,而在新幣取代舊幣的過程中,由政府承擔損失。
他們的意見代表了兩種不同的貨幣觀。洛克認為貨幣是一種商品,貨幣的價值是由充當貨幣材料的金屬含量所決定的,因此不能隨意變動標準,這叫金屬主義;而朗茲認為貨幣的金屬含量不重要,重要的是貨幣標識,因為貨幣只是國家規定的計量符號,這個標準是可以變動的,這叫名目主義。換句話說,洛克認為錢是金銀,信用只是硬幣的延展;而朗茲認為錢就是信用,硬幣只是信用的物理表徵。這就是商品本位和信用本位的區別。
最後,這場辯論的結果是洛克的主張獲得了政府認可。1696年1月,英國議會下令,從當年6月起殘缺的硬幣不能再用。在此之前,它們可以用來繳納稅款或購買政府債券,仍然按法定面值計算,從7月起,就只能按貨幣中真實的含銀量以市場價回收。這樣,缺損的貨幣被收集起來,加上政府投入的白銀,按照標準的重量重鑄貨幣,整個過程持續了三年。
按照作者的觀點,朗茲的建議是正確的,而洛克的主張把事情弄糟了,但是沒辦法,他們的權威和影響力相差太遠。洛克不僅被後世認為是啓蒙時代最重要的思想家,被稱為「自由主義之父」,並且在當時也被看作英國議會制度的首席理論家,是名副其實的意見領袖。他不僅決定了英國鑄幣大討論的政策結果,也對經濟學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
在接下來誕生的古典經濟學理論中,從亞當·斯密的《國富論》開始,洛克的貨幣觀就佔據了主導,按原書的話說,「在斯密和他的古典經濟學追隨者的作品中,出沒著一個幽靈:這就是約翰·洛克以及他那套貨幣自然主義。古典經濟學家對洛克的忠誠不可動搖:貨幣就應該是黃金或白銀。」正像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說到:「和其他商品比起來,金屬損耗較少,沒有任何東西比它們更抗侵蝕。此外,金屬還可以按任意數量分割成小塊……正是這種特性,讓金屬變成了最適合商貿和流通的工具。」
不僅如此,洛克對價值的認識,也就是「價值是物品的自然屬性」的觀點,對古典經濟學的分析方法影響深遠,它極大地簡化了理解經濟的任務。因為如果把價值看作天然的東西,那麼經濟學分析根本不用關心貨幣。貨幣只不過是為瞭解決交易不便的媒介,人們想要的不是它,而是可以用貨幣買到的商品。這樣一來,經濟學的分析最好是從忘掉貨幣開始,而去關注生產、分配、消費等「真實」的經濟問題,就像另一位經濟學家穆勒總結的那樣,「簡而言之,從本質上說,在社會經濟範疇中,不可能有比貨幣更不重要的東西了。」
就這樣,經濟學從創立開始,就把貨幣打入了冷宮,因為主流經濟學家認為,貨幣只是商品交換的媒介,不對經濟產生實質影響,這種觀點一直流傳到今天。而在《貨幣野史》這本書看來,這恰恰是貨幣常識的死亡和丟失,是經濟學的一個失誤。我們要把丟失的貨幣常識找回來,才能更好地理解經濟現象,解決經濟問題。
第三部分
那麼,運用新的貨幣常識,可以分析哪些現象、解決什麼問題呢?按照這本書的觀點,要想正確認識金融危機,保持社會穩定,就需要運用新的貨幣常識。
就拿過去幾十年來說,金融危機在世界各地層出不窮,從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到2000年的互聯網泡沫,再到2002年阿根廷主權債務危機,直到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這種動蕩並不是偶然出現,而是反復發生的。這種金融系統的不穩定,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
這本書的作者認為,貨幣本身就有不穩定的特質,因為它總是傾向於產生不可持續的債務負擔,當債務積累到一定程度,就會造成金融危機。
比如,在經濟景氣時,資產價格會上漲,導致投機增多,很多人將資產抵押成貸款,進一步買入資產,造成資產價格不斷上漲。而大量投機產生的債務,會讓投資者資金緊張,也就是收入不夠支付利息。當債權人開始要求償還時,負債累累的投資者必須賣掉資產來維持現金流,而這時候,已經沒有交易對手可以支付如此高昂的資產價格,因此出現拋售,導致資產價格跳水以及流動性緊張,最終造成金融危機。
更麻煩的是,金融危機會造成社會不穩定,因為它會帶來收入下降和失業。2008年之後發生的「佔領華爾街」還算是溫和的,往前追溯問題更嚴重,比如2002年阿根廷債務違約引發的金融危機,造成社會騷亂和政局動蕩。1990年日本經濟泡沫破裂,導致房價、股價的大幅下跌,企業大面積破產,造成日本經濟「失去的二十年」。
對此,作者的建議是什麼呢,他在書中說到:
「許多國家目前的金融不平等到了無以為繼的地步——或者說它們的債務太多了。而且我也認為,目前嘗試逐漸減輕這些巨額債務的策略……在政治上是不可行的,在經濟上也不令人滿意。而如果參考梭倫書中的建議,我們就能提前處理這個問題,或者通過設計幾年的高通脹,或者通過直接重組債務的方式。」
你看,這裡提到了梭倫的建議,也就是梭倫的改革。公元前594年,梭倫被選為雅典的執政官,展開了一系列被後世稱為「甩包袱」的社會改革,其中首要的一條是取消債務。而所謂通過高通脹或重組債務來處理問題,就是作者認為,為了減少金融危機和社會動蕩的隱患,需要通過技術手段來減輕社會負債群體的負擔,甚至是大規模地赦免債務。
這種建議是異想天開嗎?不是,它有一定的歷史依據和現實基礎。
書中說到,古代中東地區就有這樣的傳統,在整個社會不能支撐債務負擔的時候,國王會宣佈,所有債務一筆勾銷。《聖經》中也有類似記載,在宗教歷史上,每四十九年的最後一個贖罪日結束後,叫「禧年」,這一年每個奴隸都可以重獲自由,每一塊土地都可以物歸原主,每一筆債務可以一筆勾銷,每個人都有機會重新開始。
正是按這個思路,1997年有人發起了「禧年債務運動」,要求取消貧困國家的債務,特別是那些發生飢荒、戰爭和瘟疫的國家,因為這些國家無力償還債務和支付利息,陷入了依賴債務的惡性循環,唯一的辦法是減免或者完全取消債務。
按照中國人的傳統觀念,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在市場經濟中,遵守契約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則,這本書的作者為什麼還主張赦免債務呢?
這就要回到對貨幣的認識上來。傳統貨幣觀點認為,經濟價值是自然界中存在的事實,貨幣的職責就是衡量它,但不能影響它。貨幣本位是政治公平的支點,就像物理天平的支點一樣,它必須固定在一個位置,才能保證測量準確。因此,遵守債務契約和尊重貨幣本位是一件順應規律、理所當然的事,不能違背它。
但是這本書認為,沒必要把經濟價值看作天然的事實,而應該看作是為了實現公正繁榮的社會而發明的概念。貨幣政策的終極目標不是貨幣穩定,而是實現一個公正繁榮的社會,既然如此,債務重組或通貨膨脹導致的違約或偏離貨幣本位,只要有利於社會穩定,都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
在《羊群的共識》這本書中有一個案例,似乎印證了作者的觀點。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後,冰島整個國家陷入了困境,因為之前他們大量擴張信貸,欠下了巨額債務,危機爆發後冰島三家最大的銀行破產,三十萬冰島人背負了上千億美元的外債,加上資本市場的虧損,平均每個人背負了上百萬美元的債務。於是,冰島政府決定重啓經濟,將危機時期產生的居民負債一筆勾銷,用三大銀行的稅款來補,受到舉國上下的熱烈支持。
結語
說到這兒,關於這本書的內容就快介紹完了,我幫你回顧一下它要回答的幾個重要問題。
首先是貨幣的本質是什麼?傳統經濟學認為,貨幣是由物物交換演變出來的,充當交易媒介的特殊商品。這也是我們大多數人所認為的常識,因為從小到大,幾乎每個級別的經濟學教科書,都是這麼說的。但是這本書告訴我們,這個常識是錯的。因為根據人類學家的考察,沒有發現大規模的物物交換的堅實證據,反而有大量的歷史研究表明,貨幣最初是以債務記錄的方式誕生的,它的核心是信用。它不是一種物品,而是一項技術。現代銀行通過借貸創造貨幣的機制,更是清晰無誤地展示了這一點。
其次是貨幣的這種常識,是怎麼在經濟學中被遺忘和顛倒的?這本書的作者認為,歷史的偶然造成了這個結果,因為17世紀著名的哲學家洛克,在一場重要的貨幣辯論中贏得勝利,並影響了後來的經濟學家。作者認為經濟學把貨幣看作交易媒介,把經濟看作是去掉貨幣之後的物物交換,進而認為貨幣在經濟中無關緊要,對我們看待經濟問題產生了極大的誤導。 只有把貨幣看作信用或債務,才能明白它對促進經濟發展至關重要,對造成經濟波動影響巨大,這才是貼近現實的觀點。
第三,關於貨幣是欠債的觀點,如何幫我們更好地認識世界?作者在書中談到了金融危機,他認為貨幣總是傾向於積累不可持續的債務負擔,是金融危機反復出現的根本原因,而要維護社會穩定,我們只能採用一些非常規的手段,比如赦免窮人的債務,這在西方有歷史和宗教的傳統,卻對「欠債還錢」的中國古訓構成了挑戰。
不過我認為,讀完了這本書,如果理解了貨幣是債務、同時也是信用的觀點,會對中國的另一句古訓「人無信不立」有更深的感悟。
過去我們通常認為,「人無信不立」是一種道德要求,跟人的物質利益沒有太大關係。而當我們知道貨幣就是信用之後,「講信用」似乎多了一層理由。它不僅是一種可貴的精神品質,並且會在某個時候給我們帶來實實在在的經濟利益,這就是講信用的巨大價值。」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苗博雅,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天早上,在NCC辦公室前,參加跨黨派地方議員及公民團體組成的「抗中保台踩紅媒大聯盟」舉辦的「中元普渡」活動。 2012年我參加反旺中運動時,旺中集團將公民都貶斥為民進黨派來的打手,說反旺中是政治抹紅。 過了七年, 旺中集團的偏頗報導、假新聞等低劣行徑變本加厲。 現在,甚至連藍營的自己人郭台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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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代收賄「職務上行為」之判斷標準/吳巡龍(最高檢察署訴訟組調辦事檢察官)#裁判時報第110期
本文討論收賄罪的「職務上行為」判斷標準,並聚焦於民意代表關說、遊說、施壓等行為之認定。全文詳盡分析歷來學說見解,就貪汙治罪條例上收賄罪「職務上行為」的不同理論,說明「法定職務說」與「實質影響說」之內容與差異,並指出實務雖採實質影響說,卻仍在民代遊說行為有所游移,惟新近最高法院似有穩固認定民代可實質影響而構成職務上行為之趨勢,與美、日法例及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精神相符,值得肯定。
✏關鍵詞:職務行為、收賄、實質影響說
✏摘要:
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違背職務收賄罪及第5條第1項第3款不違背職務收賄罪之「職務上之行為」如何判斷,長期困擾臺灣司法實務。例如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金訴字第47號判決立法委員林○世案,就「職務上之行為」之判斷採相當限縮之見解,造成輿論譁然。
✏試讀
🟧「職務上之行為」判斷標準之見解歧異
臺灣司法實務對公務員收賄罪「職務上之行為」之認定,從具體職務權限擴張及於一般職務權限,並不以實際上所具體擔負之事務為限;並從「法定職權說」進入「實質影響說」。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7078號判決(龍潭購地案)認為:「所謂職務上之行為,係指公務員在其職務範圍內所應為或得為之行為而言,祇要該行為與其職務具有關聯性,實質上為該職務影響力所及者,即屬相當。」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7078號判決似乎認為需同時符合兩要件:一、與其職務具有關聯性,二、實質上為該收賄公務員職務影響力所及,才該當「職務上之行為」。其後,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3656號判決、100年度台上字第7001號、100年度台上字第2049號、4150號、6482號、102年度台上字第2967號、3799號判決均同此旨,「實質影響說」已成為實務穩定見解。
臺灣公務員收賄罪「職務上之行為」,實務雖採「實質影響說」,但其判斷標準仍然紛歧。對於民意代表若收賄而替特定廠商向受其監督之公務機關關說、施壓,是否屬民意代表之「職務上之行為」?最高法院最近103年度台上字第1327號判決(立法委員高○鵬案)即認為:「且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基於代議民主制度,受託對政府遊說或接受人民遊說,應以立法委員因遊說所從事之特定行為是否屬其職權之行使而判斷立法委員是否行使其職務上之行為,要難率認立法委員之職權包括『遊說』在內。」
然而,晚近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2052號判決認為:「而其職務範圍,除公務員之具體職務權限、一般職務權限外,即或雖非法律所明定,但與其職務權限具有密切關聯之行為,亦應認屬職務行為之範疇。至所謂與其職務權限有密切關聯之行為,包括由行政慣例所形成,為習慣上所公認為其擁有之職權或事實上所掌管之職務,以及因自己之法定職務關係或因之所生之必要輔助性權力,經由指揮、監督、干預、或請託之方式,足以形成一定之影響,使特定之公務機關或公務員為職務上積極之行為或消極不為行為之情形。」亦即,有下列兩種情形之一應認屬於「職務影響力所及」,判斷該當「職務上之行為」:一、習慣上所公認為其擁有之職權或事實上所掌管之職務,二、因自己之法定職務關係或必要輔助性權力,足以形成一定之影響。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563號判決(立法委員洪○榮與其子洪○元案)同此見解。
🟧「職務上之行為」之學說
公務員「職務上之行為」界限為何?臺灣學者之見解紛歧,其中主要者有「法定職權說」、「實質影響說」二說。主張「法定職權說」者認為:「職務」一詞,無法透過文義、論理解釋乃至歷史解釋,以求其具體的概念形象,必須從法規範目的作目的解釋。而依罪刑主義之要求,目的解釋不能逾越文義解釋與論理解釋範圍,且對於犯罪成罪條件,應採取嚴格的目的限縮解釋。所謂「職務關聯性」、「職務實質影響力」均屬於擴張解釋的產物,故僅限於公務員之法定職務權限才屬於其職務行為。
臺灣學界大多贊成「實質影響說」,例如吳耀宗教授認為:公務員職權範圍,法令很難全部包含在內,仍須與國家機關組織之相關法令連結,否則必然產生重大法律漏洞。賄賂罪法益包括「公務員職務行為之公正性」、「公務員之廉潔性」,只要二者之一受到侵害,即可能成立犯罪,不以影響國家公務行為之公正性為必要。罪刑法定主義係指無論採取何種解釋方法,均禁止超出法條之可能文義範圍,亦即禁止類推適用,並非禁止合理的擴張解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職務,係分配同一職稱人員所擔任之工作及責任」,應指公務員本其職位而實際上所從事的各種相關事務之行為,是否法定並非關鍵所在,如此解釋不僅較符合一般國民常識,公務員也瞭解其收賄與職務關聯行為間有對價關係,並無難以預期的問題……
🗒全文請見:民代收賄「職務上行為」之判斷標準,吳巡龍(最高檢察署訴訟組調辦事檢察官),裁判時報第1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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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符合說具體符合說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史上變數最大的德國聯邦大選,對德國能源轉型政策的影響是...?
文:Tony Yen / 德國弗萊堡大學再生能源工程與管理碩士、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特約撰述
4年前我即將到德國讀碩士的時候,德國舉行了一次聯邦大選,最後梅克爾領導的基民/基社聯盟,得以和社民黨繼續執政4年,而綠黨當年則僅拿到不到9%的得票率,比左派黨還少,氣候變遷似乎成了被邊緣化的議題。
詭譎多變的執政組合可能
當時,誰也沒想到在經歷Hambach森林等眾多煤礦廠開發抗爭、除煤時程討論、氣候罷課等等重大事件後,綠黨在這4年的支持度有了爆炸性的成長(詳可見https://bit.ly/38Mb6Co)。到今年年中為止,綠黨的支持度都一直緊追在基民/基社聯盟之後,偶爾還能反超成為支持度最高的政黨。
不過,隨著9月底大選將至,策略性投票的選民陸續歸隊之後,目前民調顯示的是史上變數最大、可行執政組合最詭譎多變的一次聯邦大選:按照目前的支持度換算,沒有任何兩個政黨能夠單獨組成執政聯盟,可行且在邦政府層級出現過的執政聯盟包括:由社民黨、綠黨、左派黨組成的紅紅綠聯盟,以及由基民黨、綠黨、自民黨組成的牙買加聯盟;其他前所未聞的可能性還包括由社民黨、綠黨、自民黨組成的紅綠燈聯盟,由社民黨、基民黨、綠黨組成的紅黑綠聯盟,以及基民黨、自民黨、另類選擇黨組成的禁忌聯盟等等排列組合(這根本是高中數學經典教材?)......讀到這邊大概可以想像,目前德國社會上對這次選舉的討論風向,有多繁雜而混亂。
對能源轉型的影響?
根據能源轉型智庫Agora Energiewende(https://bit.ly/2WWSWLZ),新政府在執政百日內必須確立的氣候政策包括:對化石燃料和高碳排產業的轉投資、宣布2030年以前電力部門全面除煤、宣布2045年以前全面禁止化石燃料的使用、制定政策以讓陸域風能設置速率提升至目前的3倍、加速離岸風能建置、制定政策讓太陽能在2030年以前成長為目前的3倍等等。
綠黨和左派黨是目前所有政黨當中,提出的氣候與能源政策最符合前述建議的兩個政黨(https://bit.ly/3jKy9DY)。比如說,同樣和綠黨提出2030年全歐電力部門除煤的,只有左派黨;兩個政黨也同樣訂出2030年全面禁止新燃油車上路的時程;左派黨在氣候中和的期程制定得比綠黨前面(2035年),綠黨則有電力部門達成100%再生能源的具體時程(2035年)的條件下,相對應的氣候中和時程(「20年以內」)。不過,由於左派黨有些地方勢力支持德俄天然氣管線Nord Stream二號的興建,這會不會讓左派黨若果執政後,在燃氣轉綠氫議題陷入兩難,是筆者的一大疑慮。
另一方面,目前支持度最高的兩個執政黨,基民/基社聯盟和社民黨,都沒有打算提前德國國內法定除煤時程(2038年)的打算,也沒有加速2030年以前綠能設置的具體承諾。基民/基社聯盟本次大選主要政治人物在氣候議題上也屢屢失職/失言:他們的總理候選人Armin Laschet身為北威邦首長,該邦在七月下旬極端天候事件造成的洪患中災情慘重;他的重要左右手Friedrich Merz則在日前表示歐盟碳邊境稅的計畫「毫無道理」(https://bit.ly/3jN7RBk)。
這麼看來,綠黨近期支持率的小跌,對於德國能源轉型政策的未來有些微不利(對德國的台灣政策亦同,因為綠黨算是德國國會中對台灣最友善的政黨)。不過,和4年前相比,綠黨這次的得票率可望成長到原本的兩倍,這已經能替德國國會注入更多關於能源轉型的聲音;更重要的是,環境與氣候議題仍是德國人心目中德國最重要的議題(https://bit.ly/38KW0gJ),因此長期來看,可以預期各個主流政黨受此大時代氛圍影響,將繼續走向更積極的氣候政策(為反而反的抗議型政黨另類選擇黨除外;附帶一提,它是德國國會六個政黨中唯一高舉擁核擋綠口號的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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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符合說具體符合說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今天早上,在NCC辦公室前,參加跨黨派地方議員及公民團體組成的「抗中保台踩紅媒大聯盟」舉辦的「中元普渡」活動。
2012年我參加反旺中運動時,旺中集團將公民都貶斥為民進黨派來的打手,說反旺中是政治抹紅。
過了七年, 旺中集團的偏頗報導、假新聞等低劣行徑變本加厲。
現在,甚至連藍營的自己人郭台銘,都非常明白在媒體面前表示,旺中集團就是「國台辦的打手」。
前幾天,台北市長柯文哲接受專訪時,也揭露旺中集團的蔡衍明試圖透過他的政商媒複合影響力,控制台灣政治人物的發言。
上述這些話,都不是民進黨的人說的,都不是社民黨、綠黨或台灣基進黨的人說的。而是藍營的自己人郭台銘,及柯文哲市長跳出來所指證的。
事到如今,台灣絕大多數的人民,應該不分綠藍白,都要警覺,要看清旺中集團的真面目。
受中共操控的紅色媒體,絕對不是正常民主國家該有的產物。
如果我們相信民主是自由競爭,如果我們相信選舉是公平開放的競爭,我們就不能容許有錢的資本家,結合境外的敵對勢力,透過資金的影響力,破壞選舉的公平性。
任何有良心的政治人物,都應該嚴正表態反紅媒,反對中共操弄臺灣媒體。
如果臺灣在紅媒的影響之下,失去自由民主,那臺灣只會剩下中共的紅色。不論藍綠或白,都不會再有存在空間。
我們希望台灣有健全的法制環境,讓這些拿外國的錢、講外國話的外國代理人一一現形。讓臺灣人有選擇的自由:我們可以選擇拒絕這些外國代理人所編織出來的謊言。
政府各個機關,真的該醒過來,該採取具體行動了。這次的普渡,就是要喚醒沈睡的政府機關,存好心,做好事,抓紅鬼,保平安。
目前,NCC在法制上就有現成的管制工具。例如,在符合法定條件下對不遵守行政法義務的紅媒撤照;或者,儘速實施有線電視分組收費制度,還給消費者拒絕繳錢給紅媒的權利。
除了NCC,政府的其他單位也有責任。例如,公平交易委員會。
很多公民團體早已揭露了有特定不明人士在小吃店、早餐店等公共場合,將電視台綁定紅媒的情形。這已經涉嫌影響公平交易秩序。公平交易委員會其實有權力發動行政調查,調查綁定收視的資金來源,以及出資者的身份。
立法院九月即將開議。很多好朋友已經在立法院提出了揭露「外國代理人」的相關法案。執政黨應該在下個會期優先處理。
謝謝高閔琳議員以及台灣基進的朋友主辦這場別具意義的中元普渡。
社民黨,以及民進黨、台灣基進和綠黨的朋友,絕對會針對這些議題追下去,守護台灣人民的民主自由。
(影片來源:台灣基進 )
#反紅媒 #反旺中 #苗博雅問政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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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符合說具體符合說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有關票務分流機制係依據花東居民、陸客團、一般旅客三種客源,按其購票需求不同,來改善東部一票難求問題。尤其「回家」是基本權利,所有公共運輸工具應優先處理之。
▶本席長期推動具名優先購票,台鐵應具體說明目前法規限制為何?並儘早突破。另有關身分驗證問題,先前復興航空曾推出花蓮居民優惠方案,民眾購票時只需輸入身分證字號,航空公司馬上就可以做戶籍連結,本席雖是在國外出生身分證是 A 開頭,不是 U 字頭,也不是 V 字頭,可是航空公司馬上就有辦法連結,而且是自動扣抵,本席甚至不曉得原來還有這個優惠,既然民間的私人公司就有辦法克服這個技術上面的問題,更何況是國營台鐵。
部長:針對身分證 U、V 字頭這個部分,技術上確實有困難,可以搭配返鄉專車一併處理,會要求臺鐵儘可能去突破法規障礙,但是也要統合考慮例如身分證不是 U、V 字頭但是住在當地的民眾。
▶第四代票務系統更新花費一億五千多萬元,預計對整個程式進行更新。我們已經 10 年沒有更新,本席持續在催促、督促,我們希望更快的更新這些相關系統,讓民眾購票、買票更加便利,本席希望可以新訂票系統能夠納入分流機制,保障不同旅客的各種需求。
部長:票務系統合約雖已決標,其實合約裡頭有CCO,也就是合約的變更部分,所以軟體的變更其實也可以納入合約裡頭。合約的修正、決標反而是小事,真正的問題是在於怎麼做,如何克服技術上的困難,以及是否符合大家的共同期待。
▶ 花東雙軌建置的問題非常迫切,本席理解它是一個相當大的工程,所費不貲,但西部已經有這麼多選項的時候,東部鐵道卻只有單行道,非常不公平。
部長:可行性評估已經快結束,綜合規劃的部分預計需要 10 個月時間,等報院核定完以後,10 個月內完成綜合規劃,至於後續,工程建設大概要 5 年左右的時間,會儘可能做處理。
▶北迴線四軌化可以達到客貨分流效果,這一條線的貨運使用量相當龐大交通部也應積極辦理。另外和北宜鐵路改善計畫接軌的問題,未來發車時,如果臺北都會區面臨相關空間上的瓶頸,是不是改從南港或是其他車站來做考量?比照日本東京,雖然新幹線往來都是不同的方向,從不同的車站發車,但是他們彼此間的連結其實是相當關鍵的,所以希望我們能有一個比較長期的願景和規劃,思考未來不同系統之間的銜接問題。環評、法定程序都一定要走,但是我們在做規劃的時候是做長遠的,對於整個環島交通服務來說,尤其是公共運輸以鐵路為主的東部,這是最重要、最關鍵的。
▶有關千億購車計畫,主要是以改善西部的區間交通為主,這讓本席感到相當失望,畢竟西部的替代選項很多。之前採購傾斜式列車時,都是以東部需求做為優先考量,但後來很多傾斜式列車還是拉到西部使用,在東部的需求還沒有完全滿足之前,你們就做這樣的配置,本席覺得這在資源分配上還是相當不公平,畢竟西部不是只有臺鐵一個選項,還有包括捷運、公路、高鐵等等不同的選項。以這麼大的採購案來說,應該從全國各地資源的公平正義和均衡的角度出發,思考未來整體公共運輸的公平性。這些傾斜式列車只有八節車廂,和原來十二節車廂的運能相比,是減少的。
部長:上一期的購車計畫有一些結餘款,這些結餘款特別用來加買兩列普悠瑪號、兩列太魯閣號,其中普悠瑪號春節期間已經投入營運,太魯閣號的部分 4 月大概就會投入東部,太魯閣號會有十二節車廂。未來的 997 億元採購計畫當中,會有 600 輛城際列車投入東部地區營運。
▶本席長期在爭取花東公路台 9 線的拓寬經費,過去已經有 40 億元左右到位,接下來還需要 100 億元左右的預估經費。希望你們下年度進行預算前置作業的時候,能夠以專案的方式,比照蘇花改的工程,或是比照其他比較大型的專案做專案編列。
部長:希望一個禮拜以內能夠報院。另,花東快可行性評估報告,月底期末報告會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