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解約金申報所得稅之情形】
【保單解約金申報所得稅之情形】
⏅參考資訊:商業周刊No.89期第32頁部分
小編曾整理『財政部62.2.12.台財稅第三一○五四號函』的函釋:https://goo.gl/di0Btj。經國稅局解釋,該函釋僅說明過去所繳保費,若曾經作為列舉扣除額,國稅局會要求併入解約當年度之所得稅總額。
透過法律反面解釋為「過去未列舉扣除保費,解約金無須列入所得稅」,並不符合實務作法。進一步探討,保單解約金並非所得稅法上第4條第1項第7款所稱之「保險給付」,自然不屬於免納所得稅的範圍。如果解約當年的「解約金超過總保費的部份」,仍必須納入「其他所得」進行所得稅申報。
雜誌內容特別以要保人解約「增額壽險保單」,進行了完整的案例說明,如有民眾採將來解約保單作為儲蓄險的規劃方式,建議了解相關細節,以維護自身權益。
⏂簡報背景圖appropriate credit:https://goo.gl/XfPruc
「法律反面解釋」的推薦目錄:
- 關於法律反面解釋 在 李雪雯的健康財富百寶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關於法律反面解釋 在 Re: [閒聊] 禁止類推適用原則- 看板WomenTalk - 批踢踢實業坊 的評價
- 關於法律反面解釋 在 中華民國憲法第140條規定「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 的評價
- 關於法律反面解釋 在 反面解釋例子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 露營資訊懶人包 的評價
- 關於法律反面解釋 在 反面解釋例子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 露營資訊懶人包 的評價
- 關於法律反面解釋 在 反面解釋例子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的評價
- 關於法律反面解釋 在 反面解釋例子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的評價
- 關於法律反面解釋 在 [國考大補帖]民法名詞解釋/影音有聲書 - YouTube 的評價
- 關於法律反面解釋 在 反面解釋意思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的評價
- 關於法律反面解釋 在 反面解釋意思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的評價
法律反面解釋 在 中華民國憲法第140條規定「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 的推薦與評價
(一)反面解釋,即從法律所規定之反面的意義來加以解釋之謂。如民法第九七三條規定「男未滿十七歲,女未滿十五歲 ... ... <看更多>
法律反面解釋 在 反面解釋例子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 露營資訊懶人包 的推薦與評價
反面解釋 的適用,應以法律未另作規定者為限。例如《民法》第1059條第1項前段雖有「子女從父姓」的規定,但不得據為反面解釋,即「子女不得從母姓」。 ... <看更多>
法律反面解釋 在 Re: [閒聊] 禁止類推適用原則- 看板WomenTalk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我先談一下法學的思考流程
第一步:解釋法律
任何法律都需要透過解釋才有辦法適用到個案情形,而法律解釋的方法有文義解釋、當然解
釋、反面解釋、限縮解釋、擴張解釋、合憲性解釋、比較法解釋、目的解釋...等等等
但是不論怎麼解釋,都不能超出法條的文義範圍。要是用了各種方法都還是沒辦法適用到個
案,就必須思考下一步。
第二步:法律續造--法律漏洞--法律補充
漏洞可分為公開漏洞和隱藏漏洞。公開漏洞是指應規定卻未規定。補充方法就是「類推適用
」。類推適用的流程,首先必須兩案有類似性,並基於同一法律理由,而將A案例法律效果
轉移到B案例
所謂禁止類推適用原則,顧名思義,就是禁止這樣的法律補充方法。這是刑法罪刑法定主義
的概念之一。因為刑法對於人民的侵害較大,故在適用刑法時必須更加謹慎,人為因素必須
更低,故不准在無法律規定的情況下,以類推適用這種法理層面的東西去處理
簡單來說就是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235.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73663693.A.405.html
我這篇是在說「法律」的適用過程啦。其他訴訟流程中的行賄啦、滅證啦、說謊啦,是「真
實世界」的人為因素,這個用法學是解決不了啦...(我不確定你是不是要問類似問題)
※ 編輯: poggssi (42.72.235.67 臺灣), 11/14/2019 00:58:13
相干的事,司法官的辦事能力是看考績啦
還是說你是想談自由心證還是什麼訴訟法的東西?
※ 編輯: poggssi (42.72.235.67 臺灣), 11/14/2019 01:16:06
自由心證是依據證據裁判主義而來的東西,也就是說,一個證據的證明力高低,可以由法官
依「經驗法則」和「論理法則」自由判斷
「毒樹果實」是「證據能力」的問題,和「證據證明力」無關,毒樹果實是不能自由心證的
回到自由心證,例如,B死了,而依照「監視器畫面顯示A持刀砍B」這個證據,依據經驗法
則和論理法則,我們都能合理推理A有殺人行為,所以構成殺人罪。這是自由心證的過程
刑事案件的心證度要到80%才能定罪,所以刑事訴訟要經過證據調查、交互詰問等過程才能
確保法院定犯嫌的罪,所以不太可能光靠一個證詞就定罪,這個案子一定還有其他證據
※ 編輯: poggssi (42.72.235.67 臺灣), 11/14/2019 01:32:05
※ 編輯: poggssi (42.72.235.67 臺灣), 11/14/2019 01:41:43
很多人都以為自由心證=法官想怎樣就怎樣。根本不是好不好,自由心證的適用範圍很小,
而且根本一點都不自由XD
※ 編輯: poggssi (42.72.235.67 臺灣), 11/14/2019 01:51:48
我這篇是在談「法律適用的過程」,你要問的是傳聞法則的問題嗎?這個案子的哪個部分,
請你說明一下,不然我不知道你要問啥
※ 編輯: poggssi (42.72.235.67 臺灣), 11/14/2019 01:56:46
※ 編輯: poggssi (42.72.235.67 臺灣), 11/14/2019 02:01:27
※ 編輯: poggssi (42.72.235.67 臺灣), 11/14/2019 02:02:36
※ 編輯: poggssi (220.137.130.167 臺灣), 11/14/2019 02:18:48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