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破蔡衍明的謊言後 旺中惱羞成怒的報復濫訴
今天早上,收到一份超級可笑的刑事自訴狀。
告我的,是中國時報董事長王丰,聲稱我去年10月公開蔡衍明對旺中集團主管下令操作新聞的對話,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從法律上而言,這個自訴是極度可笑的。
蔡衍明去年在NCC聽證會上說謊,否認自己介入新聞製播。
我做的,不過是提出證據,戳破蔡衍明的謊言,證明「蔡衍明對新聞報導的指示命令,而旺中高層媒體主管,皆是唯唯諾諾地承蔡董之命」(參去年10月28日臉書發文)。
這樣也可以想要用刑事自訴報復?怎麼不乾脆指控我洩露旺中集團的「營業秘密」?真是太可笑了。
對方應該也有此自覺,所以才透過「自訴」方式提出,想要花銀子找律師浪費我的時間精力。
其實,這份自訴,真正反映的,就是毫無自省能力的媒體人,樂於充當蔡衍明馬前卒的寫照,非常可悲。
#先前抹黑我的訴訟最高法院已經判中國時報敗訴確定了
#法院命中國時報刊登的道歉啟事到底何時要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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